20171031 - 下載幼童獸交片兩孩之父改判監

標題:下載幼童獸交片兩孩之父改判監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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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子女的已婚男子在家中電腦下載了四十三段兒童色情影片,當中包括有兩段幼童與狗隻人獸交的片段,遭警方上門揭發。男子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獲判入獄一年但准緩刑兩年。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早前在高院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獲法庭接納,改判男子即時入獄九個月。上訴庭昨頒下判詞解釋,指出此項控罪是嚴重罪行,法庭必須採納嚴厲處罰,否則極難杜絕這類卑劣罪行,並指案中的兒童色情物品為數不少,且屬最嚴重的第四級色情物品,無論如何寬大處理,判緩刑都絕非適當。

屬最嚴重級別 監禁九個月
上訴庭在判詞指,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的人,是間接鼓勵製作這些物品的無恥行業生存,若沒人對此類物品有興趣,可令不良分子有較少動機去剝削兒童。為了保護兒童免受性剝削,法庭必須採納嚴厲處罰。鑑於本案中有不少的兒童色情物品屬於最嚴重的級別,牽涉的年齡亦低至六歲幼童,屬加重刑責因素,必須判監以懲,但考慮本案的檢控確有拖延,量刑後改為即時監禁九個月。

判詞指,警方於前年三月十二日事發下午,持手令到被告陳安信(卅三歲)的住所搜查,在其電腦搜出多張照片和影片,當中包括四十三段兒童色情影片。陳當時承認因出於好奇,曾下載一些女童的照片及錄影片段,警誡下他承認該四十三段片是經Foxy軟件下載,又稱最初是想找成年人的色情物品,但卻出現看似是兒童的片段,他遂繼續找尋。他又稱因不相信可以用Foxy下載到真正的兒童色情物品,又認為片段中的「兒童」其實是侏儒或經特技製作而成。

部分片段涉入侵式性行為
惟科學鑑證顯示,涉案片段全屬兒童色情物品,片中的兒童介乎六歲至十六歲,當中有廿一段片是涉及兒童與成年人有入侵式的性行為,另有兩段片更是涉及六至十歲兒童與狗隻進行人獸交的行為。

判詞亦透露,被告與妻子及六歲兒子同住,他與前妻另育有一女,但她們則在內地居住;被告有抑鬱症且有自殘徵狀,被告母親亦患有癌症,因要照顧病母令到被告的抑鬱症惡化,惟醫生指被告犯案與其精神狀況無關,他亦無異常性趣,毋須接受心理治療;原審裁判官判刑時考慮到被告的家庭狀況,故當時才給他緩刑。

案件編號:CAAR 7/2017

20171031 - 勿因一時困擾 傷害子女

標題:勿因一時困擾 傷害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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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子無辜,父母勿因一時困擾傷害子女。對父親圖與妻子及子女燒炭尋死,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表示感到難過及心痛,指小童自我照顧能力低,依賴成人保護及照顧,成人不應傷害他們,且他們有生存及發展的權利,不能剝奪或傷害其生命。黃寄語情緒受困的家長:「生命無價,問題總會有解決的辦法」,若遇事受困擾,應盡快尋求協助,除可找親友或信任的人傾訴或尋求支援,亦可與社工商討,勿因一時意氣,做出不可挽救的事情。

另外,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表示,父母遇到困擾不應尋死,更加不能要子女陪死。因不清楚涉事家庭的背景,不能估計事主攬孖仔尋死原因,惟以接觸過的個案,一般分為兩種極端的心態,其一是出於對子女的疼愛,「有啲人可能覺得佢係全世界最錫仔女嘅人,驚自己走咗之後,仔女會孤伶伶畀人忽略,所以寧願帶埋佢哋走」;另一方面,父母或出於對伴侶的恨而想同子女「一鑊熟」,「如果同另一半關係惡劣,又知對方好錫仔女,可能要佢哋陪死,令對方呢世都覺得痛苦」。

遇困難可申緊急援助基金
司徒漢明續稱,市民如遇挫折或困難,最重要是冷靜應對,若無法解決,應向社福機構或社署求助,以財困為例,部分機構可提供理財方面的輔導,亦有緊急援助基金可申請,解決短期財務需要;長期方面,可申請社署綜援。

20171031 - 炒燶股夫攬妻孖仔燒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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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疑炒股輸身家,無錢養家兼交租,窮途末路燒炭圖與妻兒「一鑊熟」。該名一向有投資股票的無業中年漢,疑損手輸錢及欠交房租被下逐客令,擔心無力翻身,妻子和一對孿生兒子生活成問題,絕望下萌死念,昨晨在觀塘家中趁妻子及一對五歲大「孖仔」熟睡,打開睡房門燒炭,但濃煙傳出走廊驚動保安員拍門,驚醒女戶主揭發事件,免釀四口家「一鑊熟」悲劇,男戶主涉嫌企圖謀殺被捕,與「大孖」送院救治。

尋死男子姓翁(四十九歲),與卅歲的妻子育有一對五歲大孿生兒子。翁妻三年前才獲批單程證來港一家團聚,在家照顧兩名兒子。

家人曾借200萬應急

據悉,翁一直有投資股市的習慣,有斬獲亦有失利,有人曾因投資失利需錢填氹,家人曾借出二百萬元幫他應急,可是翁無法在投資市場翻身,加上無業,生活開始入不敷出,家人曾接濟他財政一段時間,但始終不是長遠之計,翁近月的財政開始惡化。今年七月,他們舉家以月租二萬元,租住月華街觀月‧樺峯一單位,但拖欠租金三個月,業主限令本月底前搬走,翁疑感走投無路,情緒消極下遂有輕生之念。

保安睹有煙冒出揭發
現場消息稱,翁與「大孖」同睡一房,妻子與「細孖」睡另一間房。昨晨四時許,保安員巡樓時發現屋內有煙冒出,覺得有可疑即時拍門,翁妻聞聲起床,赫見屋內煙霧瀰漫,而丈夫房門則打開,房內有一盆燒着的炭,立即取水將火淋熄,保安員代為報警。警員聯同消防員到場,發現翁倒臥床上不省人事,同床的「大孖」仍清醒,懷疑男戶主燒炭圖與家人同赴黃泉,幸濃煙引起保安員注意,避免一宗倫常悲劇。

單位檢一批財務單據
男戶主及「大孖」送院治理,妻子及「細孖」亦到醫院接受檢驗,父子情況均穩定。警方經調查後,將案列為企圖自殺和企圖謀殺,以涉嫌企圖謀殺拘捕翁,案件交由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

探員其後返回現場進一步調查及搜證,發現單位有一批信用卡帳單和財務單據,暫無發現遺書,檢走部分證物助查。

本港以往曾發生父母攬子女尋死而被判監個案。去年九月三日,一名卅四歲貨車司機與妻子爭執,妻子離家出走,留下他與年僅三個月大兒子在觀塘翠屏邨寓所,他一時衝動開煤氣企圖攬子同死,幸妻子回家揭發報警。男事主在高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今年七月被判入獄四年。

20171031 - 藏兒童淫片 緩刑男改囚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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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子一女的抑鬱漢早前承認管有43段兒童色情影片,包括兩段幼童與狗隻人獸交的片段,獲判緩刑。

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申覆核,上訴庭改判男子即時入獄9個月,昨頒下判決理由,指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於間接鼓勵無恥的製作行業,為保護兒童免受性剝削及杜絕這類卑劣罪行,必須嚴懲。

上訴庭又指鑑於案中影片為數不少,涉及低至6歲的幼童與成人性交,再寬大都不宜緩刑。

陳安信(33歲)前年3月被捕,警誡下承認因好奇而用Foxy下載有關影片。原審裁判官判監1年,但以檢控延誤為由判緩刑兩年,惟上訴庭指依案例應以12至3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延誤及認罪等因素後判囚9個月。

案件編號:CAAR3/17

20171031 - 男童非自願 父可判終身監禁

標題:男童非自願 父可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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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子燒炭自殺男子獲救,5歲兒子亦幸無大礙,警方事後以涉嫌企圖謀殺拘捕涉事男子。大律師陸偉雄(圖)認為,事件中的男童因在非自願情況下,被父親以燒炭形式企圖終結生命,已是一種謀殺行為,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

協同自殺最高囚14年

陸解釋,本港過去曾發生夫妻或情侶企圖自殺獲救事件,當事人因願意雙雙共赴黃泉,並非強迫另一方同死,一般被控以《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協同自殺的刑責,最高判監14年。但今次情況不同,男童疑是被當作陪葬品,並非自願燒炭自殺,所以已經觸犯企圖謀殺罪行。

2016年9月3日,34歲貨車司機因妻子提出離婚,在大受打擊下抱着3個月大兒子開煤氣企圖同歸於盡,幸妻子及時返家阻止。司機承認企圖謀殺罪,法官重申父母無權決定子女的生死,判事主監禁4年。

2010年11月15日,73歲母親擔心百年歸老後,無人照顧一對患有精神病的兒子,在灣仔寓所燒炭自殺獲救,警方懷疑3人在清醒狀態下同意一起自殺,遂以「協同自殺」罪名拘捕他們。

20171031 - 炒燶孖展孭巨債欠租 豪宅男攬子燒炭 孖仔送院 警列企圖謀殺

標題:炒燶孖展孭巨債欠租 豪宅男攬子燒炭
孖仔送院 警列企圖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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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觀月.樺峯一名49歲男子,疑最近炒孖展輸光積蓄,疑欠下巨債,山窮水盡致欠租3個月,面臨遭業主逼遷,疑感生無可戀,昨凌晨竟攬子燒炭自殺,幸濃煙驚動巡經的大廈保安,睡在鄰房的妻子的另一孖仔被保安拍門聲驚醒,及時阻止了一宗倫常慘劇發生,兩父子事後被送院治理,兩人均情況穩定,警方事後將案列作企圖謀殺及企圖自殺案處理,並將涉事男子拘捕。


企圖攬子自殺的狠父姓翁(49歲),與姓黃(30歲)妻子都是在港居住未滿7年的新移民,兩人與一對5歲孖仔同住月華街觀月.樺峯一單位。據悉,翁早年經商,有一定積蓄,逾兩萬元租住上址,但最近在投資股票市場炒孖展失利,欠下巨債。由於兩夫婦均無業,只好依靠男戶主的胞姊接濟,翁最近疑因財困,在走投無路下萌輕生念頭。

鄰房妻子及時阻止

事發時,一家4口分住兩間房,翁與大孖同房,妻子則與細孖同房,昨凌晨4時許,大廈保安員巡樓經過他們居所門外時,發現有濃煙冒出,大驚即拍門查看,女戶主聞聲起床,驚見全屋煙霧瀰漫,馬上衝入丈夫房間,並將炭淋熄,保安員事後報案。

救護員趕抵發現翁已昏迷,大孖則清醒,黃婦與幼子則無大礙,黃婦陪同一對孖仔送院檢查,她步上救護車時,一度激動落淚,男事主其後恢復知覺,兩父子均要留醫,目前情況穩定。

警方在場無發現遺書,調查後懷疑他因財困走上絕路,攬仔燒炭企圖同死。消息稱,翁一家於今年7月才以月租逾2萬元租住上址,但翁繳付首期租金及按金後再無再交租,懷疑擔心被逼遷,感到前路茫茫而燒炭死。

警方將案列作企圖謀殺及企圖自殺案處理,並將男事主拘捕,案件已經交觀塘警區重案組接手。至昨晨9時許,3名探員重返單位撿走一個篋及一袋證物化驗。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翁租用的單位由姓李業主於2014年以661萬元購入,觀月.樺峯現址原為觀塘(月華街)巴士總站,年前由市區重建局和信和置業共同發展,建成一個一幢式樓高40層的私人住宅大廈,是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第一期部份,最近平均呎價已飆升至逾兩萬元,單位售價千多萬元。

今年發生至少6宗尋死時要子女陪死的慘劇,其中於4月5日,將軍澳蔚藍灣畔一對母女從高處飛墮坑口站身亡,揭發45歲婦人因與丈夫婚變欲自殺,竟與9歲女兒一同走上絕路,遺下丈夫及6歲幼子。

20171031 - 斬勸戒酒兒子 父囚32月

標題:斬勸戒酒兒子 父囚3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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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地盤工人酒後在家吵鬧,15歲兒子勸他戒酒,其間父子互相推撞,地盤工人突拿刀劈兒子,使兒子臉上留下一道眉心至鼻尖、長約10厘米的傷口。地盤工人早前在區院承認傷人罪,法官昨判刑時斥被告的酗酒行為令家人感到恐懼,判囚2年8個月。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林天保(44歲)使用利刀作為武器襲擊至親,是本案的加刑因素,加上被告攻擊兒子臉部,後果可大可小,幸好事件並沒令被告兒子嚴重受傷。

法官稱,被告飲酒至不能自拔,行為令家人恐懼,創傷報告亦顯示被告兒子有創傷後遺症徵狀。

根據案情,被告與妻子今年3月10日就戒酒問題起爭執,其15歲兒子回家後與母親一同勸被告戒酒和戒煙,其間被告突從廚房拿出一把長11吋的刀,斬傷兒子的臉。

【案件編號:DCCC467/17】

20171031 - 與子燒炭雙雙獲救 財困漢涉企圖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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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失業及欠債困擾的中年漢,昨凌晨在觀塘寓所房間內與5歲「大孖」兒子一起燒炭尋死,在另一房間的妻子及「細孖」全不知情,幸保安員巡樓發現有煙滲出屋外,及時拍門查問,制止了悲劇。警方事後以涉嫌企圖謀殺拘捕中年漢。

被捕男子姓翁,49歲,涉嫌企圖謀殺,送院時半昏迷,經治理後情况穩定。案中與父親同房的「大孖」事後清醒,由母親及「細孖」等人陪同送院檢驗,情况穩定。

失業兼投資失利 四口要親人接濟

據悉,數年前翁與現年30歲的內地妻子結婚,妻子在港誕下現年5歲的孖仔。兩年多前,翁妻獲批單程證來港團聚,為全職家庭主婦。翁早前分別失業及投資失利,以致經濟拮据及欠債,需由親人接濟支持生活。數月前,一家四口租住觀塘月華街由市建局與信和合作發展的「觀月‧樺峯」一單位,未幾即開始欠租。

保安巡樓見煙 拍門阻悲劇

消息稱,因5歲孖仔睡覺時要人陪伴,平日每晚各隨父母睡於兩個房間。前晚夫婦各自與兒子進房休息後,翁疑趁兒子熟睡燒炭尋死,另一房間的妻兒因關了門,全不知情。至昨凌晨4時許,保安員巡樓發現翁家門隙滲煙及有燒炭氣味,拍門查問,翁妻醒來發現丈夫與大孖燒炭,隨即將火救熄及報警。據悉,翁與子燒炭時,其房間沒有關門。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企圖謀殺拘捕翁,案件列作企圖自殺及企圖謀殺案處理,交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

資深社工陳琬琛稱,財務問題並非不能解決的事,事主仍有債務重組、申請破產等方法可選擇,提醒家長無權結束孩子生命。陳呼籲無論遇到任何困難也應主動求助,如有需要可接觸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由社工協助轉介至合適服務或提供輔導。

■求助方法﹕
‧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熱線:2389 2222
‧明愛向晴軒債務熱線:3161 2929
‧生命熱線︰2382 0000

20171030 - 學生穿校服上堂 校方辯稱興趣班 貴族校凱莉山 涉無牌辦學

標題:學生穿校服上堂 校方辯稱興趣班
貴族校凱莉山 涉無牌辦學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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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貴族學校香港凱莉山建校計劃接連碰壁,至今仍未成功在港註冊開辦小學。《蘋果》調查發現,該校透過另一公司將尖沙嘴一商廈全層註冊為補習中心,實則疑用作凱莉山臨時小學校舍,招收5至12歲學童,上月已低調開學,目前學生逾50人,上課時身穿校服。凱莉山雖聲稱只為小學生提供免費興趣班,但有律師指該校很大機會違反《教育條例》,涉無牌辦學;教育局證實尚未批出臨時或正式牌照。


香港凱莉山(Mount Kelly Hong Kong)原定今年9月開辦幼稚園(preschool)及小學(preparatory school),但屯門掃管笏、紅磡商廈建校計劃先後觸礁,至今僅獲批幼稚園臨時牌照,在佐敦校舍開辦俗稱「N班」及幼稚園低班課程。記者扮家長向校方查詢時,職員卻稱現已開辦小學課程,並安排參觀位於尖沙嘴柯士甸道好兆年行單位的小學「校舍」。
根據《教育條例》,任何機構同一天向20人或以上,或同時向8人或以上提供教育課程,即需向教育局註冊為學校。記者到上址參觀小學部2至6年級部份課室,發現每間有4至12名學生正在上課,全部身穿校服。

打通商廈單位變校舍

職員又向記者稱可立即報名,報名費1,500元,不設退款,如獲取錄,開學前須付5萬元建校費或購買192萬元個人提名債券,並繳交等同3個月學費的按金及1個月學費,小學各級學費介乎每月1.4萬至1.6萬元,即須最少繳交逾10萬元;不過有家長向《蘋果》透露,開學至今校方未向其收取任何學費。

綜合記者觀察及土地註冊處資料,凱莉山把好兆年行2期2樓的4個單位打通,改為大堂接待處及6個課室,是小學校舍主要部份。該校同時租用跟校舍相通的好兆年行1期其中7個單位,開辦「啟蒙班」(playgroup),惟記者目擊該處亦有小學生上課。
香港凱莉山接受《蘋果》查詢時未有正面回應是否無牌辦學,僅表示目前向已報讀小學者提供小組形式的興趣班,費用全免,直至獲得正式學校牌照;職員上述所指收取等同4個月學費之費用,只是留位費,如最終未能開校會全數退還,強調現正循序漸進按牌照要求提交申請。

教育局稱未批出牌照

教育局證實正審批好兆年行2樓房產的一宗學校註冊申請,但尚未批出任何臨時或正式牌照。任何人擁有、管理或在未經註冊學校任教即屬犯罪,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2年。局方將按《教育條例》考慮適切行動。

對於校方聲稱只提供免費興趣班,一般而言舞蹈或繪畫等純粹教授技藝的課程的確不受《教育條例》規管,毋須註冊為學校,但《蘋果》記者目擊當時有學生上語文課;教育大學高級講師、律師莊耀洸指,凱莉山取錄小學生及授課,很大機會觸犯《教育條例》,涉無牌招生及辦學。即使校方未收學費,不等於不違例,「收唔收錢,我認為唔係關鍵,關鍵係你(校方)已經係一個符合《教育條例》中對學校嘅定義,好清楚地係提供緊教育課程」。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教育局應嚴格執行法規,「如果局方一經查明要嚴肅處理,例如發警告信,或者至少唔可以畀佢哋繼續無牌經營」。

20171030 - 中聯辦約校長教師 談初中中史課程 葉建源憂介入 教聯指純了解沒問題

標題:中聯辦約校長教師 談初中中史課程 葉建源憂介入 教聯指純了解沒問題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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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中國歷史科課程第二階段諮詢會今天舉行,本報獲悉,有校長和教師獲邀於11月上旬,與中聯辦官員談初中中史課程。教協副會長、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如中聯辦介入便是干預香港事務;教聯會理事鄧飛則指「未聽過,係我應該會知」,又認為了解一下沒問題。

本報曾致電中聯辦查詢,對方指已過辦公時間,未能回覆。


中學中史課程近期受社會關注,而原定5月舉行的第二階段諮詢會延期至今天舉行。另外,特首林鄭月娥上月於《施政報告》提出將中史列為初中獨立必修科;國家教育部長陳寶生早前亦發表教師要先「愛這個國家、認同這個國家」,國教應包括中華民族5000年歷史、中共建國史,令學生認同自己是中國人,增加民族自豪感等言論。

消息人士指出,近日有校長邀請中史教師於11月7日下午與中聯辦教育相關部門人士會面,主要談及初中中史課程。
據了解,其中一名校長為中史教師會前會長、現為裘錦秋中學(屯門)校長許振隆。本報向其查詢,許表示是受其他中學校長邀請,自己亦有再邀請其他中史科教師,暫未知能否出席。

前中史教師會長獲邀

許振隆稱,未具體收到會否如期舉行、以何形式見面等,只知有校長找他,暫只提及時間,地點還未確認,也未知是否在中聯辦內見面。

指「了解一下非奇事」

至於中聯辦是否首次就一個科目見教師、校長,以及目的為何,許稱以往中聯辦也有就某一學科向不同界別人士了解,例如通識,「並非只是今次,他們有部門負責教育,了解一下並非奇事,好過亂猜」。許亦笑言想「看看他們想知道什麼,或者想說什麼」。
現時中聯辦副主任譚鐵牛與教育界有較多聯繫,而中聯辦亦設教育科技部,部長為李魯。

葉指從未聽聞做法

葉建源表示,過去沒聽聞中聯辦會特地找教師了解某一學科的發展,認為「淨係了解的話,問題不大」,但如果是介入便有問題,應該交由特區政府和教育界人士,按本港一向的程序判斷和處理。

根據《基本法》第136條,特區政府「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和管理、教學語言、經費分配、考試制度、學位制度和承認學歷等政策」。

鄧飛稱好意外

鄧飛則表示,「沒聽過有這樣的事,好意外,以往亦沒聽聞」,又笑稱若屬實,自己理應獲邀請或告知。
鄧指出,若純了解新高中學制的話沒大不了,「無可厚非,他們很難用內地課程類推,不能完全理解香港」。

20171029 - 六歲女遭體罰 拘補習社女導師

標題:六歲女遭體罰 拘補習社女導師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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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歲囡囡補習社疑遭體罰,年輕女導師涉案被捕。現場沙田牛皮沙街愉翠商場一間補習社,早前姓盧女童在上址期間,報稱疑被導師責打,引致腳部受傷出現紅腫,至前晚十一時許,姓李(卅歲)母親發現女兒有傷痕,遂細心查問後,驚聞女兒疑遭體罰,認為事情嚴重,先行帶女兒往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檢查,並報警求助。

天眼搜證 列虐兒處理
警方接報進行調查,並前往事發補習社了解,同時翻看「天眼」記錄搜證,經調查後,將案件暫列虐兒處理,並將補習社姓謝(廿三歲)女導師拘捕,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20171029 - 六歲女生疑被虐 拘補習社導師

標題:六歲女生疑被虐 拘補習社導師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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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牛皮沙街一家補習社,疑女導師不滿六歲女生表現欠佳,憤而施以體罰,早前女童母親發現愛女腳部有紅腫傷勢,查問下揭發大怒,前晚帶女到醫院驗傷及報案,警方昨日拘捕涉嫌女導師。

涉事的補習社位於牛皮沙街一商場,專替小學生補習,除進修班外,還有功課輔導班。

消息稱,六歲姓盧女生,前日在補習社接受女導師功課輔導,疑表現欠佳,且走來走去,有人怒極施以體罰。

女童其後返家,被三十歲姓李母親發現她腳部有紅腫,追問下女兒哭哭啼啼,李婦疑女兒受無理打駡對待,晚上帶女兒往威爾斯親王醫院驗傷及報案,警方暫列虐兒案處理,交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探員昨日到補習社拘捕二十三歲姓謝女導師,稍後保釋候查。

記者曾到受嫌的補習社查詢,雖假日仍有開門,負責人指其公司沒有姓謝女導師,至於其他家長則表示不知情,只謂該補習社導師指導教學方法不錯。

20171029 - 調查:94%贊成設標準學時 逾半認為應「一日7小時」

標題:調查:94%贊成設標準學時 逾半認為應「一日7小時」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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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調查發現,逾94%受訪者贊成設立標準學時,當中超過一半人士認為標準學時應設立「1日7小時」。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盼政府在本年內為訂立標準學時數作展開討論。

正視青年自殺社工陣線(陣線)近日進行調查,1242人填寫問卷,當中705人為中學生、58人為小學生、家長140人,其他為老師和社工。

調查顯示,支持設立標準學時的人(1160人)中,一半人贊同標準學時應為「一日7小時」,「一日5小時」的亦有約2成人士選擇。支持訂立標準學時當中86%受訪者認為,如只有單一選項,學時應包括校內上課時間,認為應包括非日校上課時間的只有少數。

陣線指出,現時大部分全日制小學,於午飯後仍設學術課,午飯時間少,與當初推行全日制原意「紓緩緊迫上課時間」相違。家長聯盟張豔璿批評,學時之長、功課又多,令學生睡眠時間不足,不利兒童發育。

邵家臻表示,會在教育事務委員會和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提出標準學時問題,盼可令政府展開研究,並全面檢視教育制度。

20171029 - 【你健康嗎?】1.2萬中學生受訪 六成人沒食足夠蔬菜 四成人每周運動僅1小時或以下

標題:【你健康嗎?】1.2萬中學生受訪 六成人沒食足夠蔬菜 四成人每周運動僅1小時或以下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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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2017世界中風日。有機構早前舉辦問答比賽,了解中學生對中風的認識,以及他們的生活習慣。結果發現,有六成中學生在一日三餐中沒有進食足夠蔬菜,近四成學生每星期運動時間只得1小時或以下。中風基金會主席方道生建議,社區青少年中心可提供檢查心房顫動,驗血壓及檢查脂肪比率等服務,讓有中風風險的青少年盡早獲適當處理。

香港中風基金於9月至10月期間,舉行問答比賽,賽事一共有83間中學超過1.2萬位中學生參與。中風基金透過詢問參賽者的生活習慣和有關中風的問題,了解中學生對中風的認知和他們的生活作息。

綜合比賽收回的答案,發現有六成中學生在一日三餐中,蔬菜只佔全部餸菜三份一或以下,沒有進食足夠的蔬菜。另外,近四成學生每星期運動時間只得1小時或以下,卻有接近7成中學生每日平均花約4小時或以上,使用手機或電腦娛樂。認知層面方面,有42%參加者不知道吸煙者中風機會比平常人高兩倍。

現年約41歲的阿勇,今年八月被診斷患有中風,現時仍暫時停工。他說,自己10多歲時開始食煙,當時亦已被醫生評為血壓較高,開始工作後一日三餐多肉少菜,下班便回家休息,沒時間運動。他寄語現今中學生不要以為食煙「好型」和「冇乜嘢」,因為年紀大之後便會知道後果,自己現時會均衡飲食,減少吃杯面等即食食物。

中風基金主席方道生建議,社區青少年中心可提供檢查心房顫動,驗血壓及檢查脂肪比率等服務,讓有中風風險的青少年盡早獲適當處理。他提議,在通識教育中加入中風常識,特別是常見的中風症狀,並鼓勵學生培養良好的飲食習慣,選擇較健康的零食

20171028 - 機師夢碎兼失戀 非禮10歲女童  5呎浸大生獲官安慰  「好多領導人都矮」

標題:機師夢碎兼失戀 非禮10歲女童 
5呎浸大生獲官安慰 
「好多領導人都矮」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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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5呎高的浸大男生聲稱夢想做機師,去年遠赴澳洲參加航空公司課程後卻未獲進一步取錄,再加上與女友分手,不堪雙重打擊下於馬鞍山商場非禮10歲女童臀部。他昨於粉嶺法院認罪,父母撰信求情指被告自小已因生得矮而被人取笑,今次全因飛航夢落空才犯案。裁判官反駁夢想落空沒大不了,安慰被告「生得矮冇咩所謂,好多國家領導人都好矮」,又斥「畀你做到機師咪係人都摸咪死」,下令被告還柙候判。

被告區梓濠(20歲)於香港浸會大學就讀中國研究學系,現為二年級生,沒刑事紀錄,昨由父母陪同下到庭。聆訊期間其母一度泣不成聲,表現激動,令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要求母親先離開法庭冷靜,免阻礙判刑。吳官最終下令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

「人格唔好幾叻都冇用」

辯方大狀求情指被告父親任職工程師,母親從事保險,有一名胞弟。被告夢想成為飛機師,但早前得知同於澳洲上課的同學陸續收到航空公司進一步取錄,自己卻未獲通知,自責面試欠佳,感挫敗及辜負父母,加上與女友分手,自覺不如意及失落,一時衝動才犯案。大狀又指被告或因本案而留刑事紀錄,機師夢已毀,更恐怕因有案底連其他與飛機有關工作亦做不了,盼法庭輕判。
吳官聞言即斥責被告與其父母價值觀奇怪,彷彿未能當上飛機師便萬念俱灰,反指「冇咩大不了,想下下夢想實現怕你會絕望到乜」。辯方續求情指被告撰求情信向事主道歉,已有深切反省,而被告讀書成績優異,曾獲大學頒發獎學金,平日亦積極參加課外活動,惟吳官亦稱「人格唔好,幾叻都冇用」。

被告承認於今年8月8日,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千色店摸了女童X臀部兩下。案情指當晚約8時半,被告見X獨自逛商場,摸她「股隙」兩下然後逃走。X受辱後向母親投訴,母親偕X在商場附近兜截,發現被告後報警。警誡下被告承認一時衝動犯事,要求「畀次機會」。商場閉路電視拍下被告犯案過程,亦顯示犯案前5分鐘被告已在X附近徘徊。

案件編號:FLCC4369/17

20171028 - 6歲女童疑遭體罰 警拘補習社女導師

標題:6歲女童疑遭體罰 警拘補習社女導師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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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發生懷疑虐兒案。消息稱,一名30歲姓李婦人見到其6歲姓盧女兒腳部受傷,懷疑她在牛皮沙街補習社被人責打,於是陪同女兒到醫院檢查及報警,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案件暫時列作「虐兒」處理,拘捕23歲姓謝女導師,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跟進。

20171027 - 「三高」小食易增死亡風險

標題:「三高」小食易增死亡風險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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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薯片、朱古力、汽水等「三高」小食常令大人小朋友垂涎三尺,衛生署資料發現,八成一的成年人每天進食至少一次小食,十二歲學童則有三成三每天吃小食一次或以上,會導致過重或肥胖及高血壓,增加患上心血管病的風險。有研究指,飲食習慣有改善的人士,整體死亡風險可減一成七;相反飲食愈趨不健康的人士,死亡風險增加多達一成二,建議應從小培養多菜少肉,低糖低鈉低脂高纖的飲食模式。

  香港心臟專科學院昨日主辦「世界心臟日2017」,衛生署助理署長(健康促進)馮宇琪引述衛生署二〇一一年口腔健康調查數字,指香港超過八成一的三十五至四十四歲的成年人每天進食至少一次小食;十二歲學童則有三成三每天吃小食一次以上。馮指出,進食過量的高糖、高鈉或高脂的小食會對身體以至心臟健康造成負擔,會導致過重或肥胖及高血壓,增加患上心血管疾病甚至死亡的風險。

  香港心臟專科學院院長劉育港亦引述一項國際研究,以二十四年追蹤研究七萬多名醫護人員的飲食習慣,結果發現健康飲食習慣有改善的人士,整體死亡風險可減一成七,心血管疾病可減一成五;相反飲食愈趨不健康的人士,死亡風險增加多達一成二。

  劉育港呼籲,孩子應從小培養多菜少肉,低糖低鈉低脂高纖的飲食模式,並建議政府立例限制或禁止食品加入反式脂肪,減低患上慢性疾病的風險。衛生署亦建議,小食每天最多進食兩次或以下,分量每次少於一百二十五千卡或二百五十毫升,多選擇天然及無加工的食物,例如一個小提子麥包配一杯低脂奶,或二至三片瑪莉餅配一杯低糖豆漿,但強調清水是最佳飲品。

20171026 - 女嬰背腿有瘀傷 保母涉虐兒 反指僱主疏忽照顧 為免付代通知金誣告

標題:女嬰背腿有瘀傷 保母涉虐兒
反指僱主疏忽照顧 為免付代通知金誣告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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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3名子女的婦人受薪替人照顧一歲女嬰,但女嬰母親多次發現女兒背脊、大腿有瘀傷,遂報警指保母虐兒。涉案保母否認指控昨受審,她反指女嬰母親不大注意女兒狀況,連女兒發燒也沒發現,又讓女嬰服過期藥水;更指女嬰母多次拖糧,為了避免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賠償而誣衊她虐兒。裁判官押後至下月8日裁決。

被告邱玉明(34歲)否認一項故意對所看管兒童虐待罪,控罪指她於去年5月8日至13日間虐待涉案的一歲女嬰。
女嬰的28歲母親稱在一個親子活動認識被告,去年2月以月薪6,200元聘請她照顧案發時一歲的女兒。她指女兒周日晚至周五會住在被告葵盛東邨的家。

懷疑被告變賣尿片奶粉

她憶述,去年3月首次發現女兒兩邊大腿內側有瘀傷及紅痕,但沒理會;翌月15日,她接女兒回家開生日會,發現女兒背脊「有好大撻瘀痕」,約3至4厘米,大腿內側亦有瘀傷,被告解釋是女兒「擒BB床時整到」。她與家人商討後決定辭退被告;又指懷疑被告儲下女兒的尿片和奶粉後變賣。

5月8日周日,母親將女兒交給被告,同時表示要辭退被告,着她只需照顧女嬰至該周五。被告認為應有一個月通知期,但她不同意,雙方因而有口頭爭執。5天後,她和丈夫接走女兒,即發現女兒背脊有8至9厘米瘀傷,頭頂紅腫。她指被告否認虐待其女兒,於是報警。醫療報告顯示,女嬰背部傷勢是由「挫傷、毆打及虐待」所致,頭頂的紅腫可能是癬。

被告自辯時稱,5月8日接過女嬰,兩天後替女嬰洗澡時始發現其背脊瘀傷,由於女嬰母曾說過不要妨礙她工作,故沒即時通知她。辯方盤問女嬰母時質疑她照顧女兒時也有疏忽,包括不察覺女兒發燒;一年前從診所取得的藥水仍給女兒食。母親承認試過沒留意女兒發燒,但她曾任職助護,知道藥水開封後3年仍可服用。

20171026 - 12歲童38歲男涉狎6歲女

標題:12歲童38歲男涉狎6歲女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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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發生6歲女童遭非禮案,警方重案組接報調查後,昨拘捕一名12歲男童及一名38歲男子。消息指,女童於新蒲崗崇齡街一大廈遭非禮,而且與被捕兩人相識,兩名疑犯被通宵扣查。女警事後陪同受害女童送院檢驗。

重案組通宵扣查

消息稱,遭非禮女童就讀小學,警方今日將聯同心理學家向女童錄取錄影口供。消息稱,警方昨晨9時許接報指女童遭非禮,警方其後向女童查問,並懷疑事件涉熟人所為。由於案情嚴重,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並派出女警向女童了解事發經過。
經調查後,警方鎖定兩名懷疑涉案的12歲男童及38歲男子,並懷疑案發於新蒲崗崇齡街一幢大廈。至昨日重案組探員展開拘捕行動,分別拘捕二人歸案,並押返警署通宵扣查,暫列非禮案。

20171026 - 則仁教師涉摑穿男生耳膜 校方隔一周才報警 被指隱瞞

標題:則仁教師涉摑穿男生耳膜
校方隔一周才報警 被指隱瞞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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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扶幼會則仁中心學校一名15歲巴基斯坦裔男生,早前上課時疑捉弄教師而遭掌摑,男生事後左耳感痛楚聽力受損,求醫發現左耳耳膜穿了兩個洞,現時聽力受損恐影響一生。男生家人不滿校方無即時處理質疑隱瞞,警方一星期後才接報,事後拘捕涉事男教師,暫列傷人案跟進。

受傷巴裔男生拿西亞(Nasir)就讀石硤尾歌和老街則仁中心學校中二,他稱事發本月10日,現時左耳「聽嘢細聲咗」,仍感頭暈。涉事被捕男教師姓陳(39歲),任教中史、體育及通識科,事後請假,下月才復課。

據拿西亞稱,當日上午上中史課,他承認期間曾貪玩拍了陳老師下巴一下,當時教師曾作警告,但他沒理會,當他再拍教師下巴時,便遭對方一巴摑向左臉,當時感到左耳劇痛,耳鳴達兩分鐘,至中午耳痛持續,於是告知校方,由教職員及社工陪同到醫院求診,當時未有報警。

教師被捕保釋

他指3日後左耳痛楚持續,睡覺時仍感劇痛,一星期後(17日)覆診,他引述醫生指其左耳耳膜穿了兩個小洞,醫生稱會讓傷處自行癒合,否則聽力或終身受損。拿西亞父親不滿學校無懲處涉事教師,拿西亞事後獲安排不用再上該教師的課。

則仁中心學校校長歐栢青回應稱沒有隱瞞,指最初從該老師得知以為是普通碰撞,故沒報警,但一直與男生家人接觸;直至事發一周後見事態嚴重,與家長商量後報警,並於本周一通報教局。該校校監林君一亦指,當時為釐清責任沒即時報警,又指事件中男生亦涉挑釁。

涉事教師在該校任教近10年,消息指他曾有體罰學生紀錄。有教職員不滿校方低調處理,質疑包庇隱瞞,並指即使學生頑皮,身為老師亦不應體罰。事後校方亦向全體教職員發通告,提示「師生須避免不必要之身體接觸」。

警方指,本月17日接報指一名15歲非華裔男學生在10日於歌和老街一學校內疑被人襲擊受傷,列傷人案處理,同日拘捕一名39歲姓陳男子,他已獲准保釋。教局指接獲該校通報,重申教師不應體罰學生,如證實有教師犯法或違反教師專業操守,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耳鼻喉科專科醫生黃漢威指,耳膜十分脆弱,遇重擊出現小洞恐傷害聽力,若傷及中耳耳骨可能會永久傷害聽力;又指若耳膜未能癒合,病者需接受全身麻醉的修補耳膜手術,醫生會抽取病者耳背肌肉薄組織,再固定於耳膜底,成功率近九成。

20171025 - 平機會兒童故事書 宣揚包容欣賞他人

標題:平機會兒童故事書 宣揚包容欣賞他人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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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等機會委員會與理工大學設計學院合作,推出全新兒童故事書系列《高仔與朋友們》,以生動及顏色鮮艷的插圖,配上簡單易明的導讀,藉此向兒童推廣平等機會訊息。整個系列一書三冊,全屬本地原創,故事圍繞來自外星、身高異於常人的「高仔」,與另外三名朋友來到地球打籃球比賽,帶出勝負其次、學會欣賞他人的長處和關心身邊的人。

  平機會社會參與及宣傳專責小組召集人羅乃萱表示,兒童書及繪本仍然是小朋友不可或缺的元素,大部分家長回家只會問「做左功課未?」應該要融入小朋友處境和想像空間,透過一同閱讀故事促進溝通。平機會今日起陸續將《高仔與朋友們》三千冊印刷本送往幼稚園、小學作為輔助教材,向兒童灌輸尊重、平等和多元的價值觀,市民即日起可於平機會網頁免費下載電子版故事書。

  其中一名兒童書設計師陳曉琪表示,兩年前透過校內一個必修科目,與十三名同學一起構思及製作,並選擇以平機會作為設計主題,當中最困難的地方就是要以抽象方法去表達平等訊息,而身為設計師正正可以用有趣方法,使小朋友投入了解更多平等道理,故人物設定「特別高大」和奇異,希望表達社會上一般被歧視的人在別人眼中是與別不同。

  陳曉琪指出社會有歧視是因為「我們」認為與別人有所不同,其實大家可以學識包容,不要只看別人的壞處,她自己小時候曾經被同學取笑外貌「好瘦好矮好黑,都幾難受」。故身同感受,成為今次繪畫故事靈感。另一名設計師陳凌欣表示,初接觸歧視題目比較新鮮,原來社會的歧視一直無處不在,想去改變大家看法,希望小朋友喜歡故事書的人物,並記得當中的道理。

  平機會主席陳章明表示,推出故事書的目的在於向兒童灌輸尊重、多元和平等價值觀,作為社會未來的主人翁,這些正面的價值觀就好比埋下一粒種子,讓他們長大後懂得遠離歧視,平機會會繼續推出不同兒童教育活動。

20171025 - 女童墮樓亡列對兒童忽略案

標題:女童墮樓亡列對兒童忽略案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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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歲姓莊女童,前午五時許,在元朗青山公路屏山段一低密度屋苑五樓寓所天台墮樓身亡,遺體於昨凌晨被舁送殮房,等候驗屍確定死因;警方已列作有人從高處墮下及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案,並安排女童家人錄取口供,暫無人被捕,案件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20171025 - 五歲童口供矛盾 母脫虐兒罪

標題:五歲童口供矛盾 母脫虐兒罪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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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傭於去年報警稱女僱主在住所內毆打四歲少主,該名男童亦曾接受驗傷及一度向警方供稱遭母親拳打腳踢,惟上庭時反指是祖母教唆他揑造「被媽媽打」的謊話。鑑於男童口供前後有矛盾,控方決定不再起訴二十九歲媽媽莊靜思虐兒,東區裁判官認為男童並非可靠證人,被告當場無罪釋放。

  裁判官表示,事發至今期間發生甚麼事令男童改變供詞,法庭不願猜測,故無法定罪,惟就事發當日被告因兒子未有叫醒她而生氣一事,直指「你係成年人唔需要阿仔叫你起身」。裁判官又勸被告「學習做好媽媽」,又指「做媽媽並非與生俱來,教仔需要耐性」。

  去年三月八日,菲傭報警指僱主在灣仔堅尼地道一居所內怒打少主,男童其後送院治理,被發現左側顳部頭皮有擦傷,即日出院。事發六天後男童向警方供稱,母親用膠碟打其頭部,並用腳踢中其額頭及腹部。被告則否認虐兒,但表示曾不慎打到男童。據悉,男童過往一年仍與母親同住。

  現時五歲的男童昨日在庭上藉電視直播作供,推翻早前遭母親打的說法,指「係嫲嫲要我同警察講媽咪打我同踢我,如果唔係唔會見到媽咪」。他又表示,當日惹母親生氣是由於沒有及時叫醒正在睡覺的母親,但母親沒有打他。控方退庭商議片刻後,最終決定不作進一步起訴。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九〇三──二〇一七。

20171024 - 獨留八歲女在家 父報警尋妻

標題:獨留八歲女在家 父報警尋妻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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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歲女獨留在家,阿爸嬲爆報警搵阿媽。一名姓梁(五十五歲)男子,昨凌晨一時許,返回黃大仙美東邨美德樓家中,發現其八歲女兒獨自在房間內睡覺,卻不見姓蕭(卅八歲)妻子蹤影,懷疑妻子將女兒獨留在家不顧,離開寓所。

女童無受傷
梁嘗試聯絡妻子,但卻聯絡不上,丈夫一怒之下報警。警方接報趕至現場調查,女童並無受傷,警方將此案列作雜項處理,正尋找女童母親助查。

20171024 - 天平山村色魔非禮七歲女

標題:天平山村色魔非禮七歲女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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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眼色魔黑夜村路撲出非禮女童。一名七歲女童,前晚由外婆陪同返家途中,途經上水天平山村附近一條村路時,女童急腳先行,詎料遇上一名戴眼鏡男子撲出,被他拖到路邊掩口,大肆非禮,女童受驚掙脫大叫,外婆聞聲急步追上,而色魔已逃去,警方正追緝涉案色魔,有村民擔憂治安惡化,出入會小心,帶子女會拖實。

與外婆返家先行 遭拖到路邊侵犯

涉案色魔年約卅歲,身高約一點七米,中等身材,犯案時穿藍色外套及戴眼鏡。事發前晚十時許,受害七歲女童在外婆陪同下返家,據悉,途中需經天平山村附近一條村路,路程需十分鐘,該路入黑後相對僻靜,當時女童與外婆步行期間,女童疑為盡快返家,急步先行,外婆腳步慢未能追上。

詎料,女童獨自走了一段路後,突然有一名男子從後撲出,將她拖到路邊,然後向她上下其手非禮,女童大驚掙脫,大聲呼叫,色魔隨即逃離現場,外婆聞聲,急急步至,得悉事件後,帶她返家,通知其母(卅一歲)報警。警方接報到場,在附近一帶搜捕,惜無發現色魔蹤影,將作進一步追緝,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現場附近的天平山村有村民得悉事件後感到擔憂,村民周女士表示,過去感覺治安一向良好,較少見到陌生人,未料到會發生非禮案,不禁憂慮治安惡化,她自己會小心,帶小朋友亦會「睇實」。何女士亦稱,對發生非禮案感到愕然,日後帶女兒會「拖實」,不會讓她單獨走,並保持警覺,晚上出入會找男親友陪同。萬女士則表示,出入會拖實孫女,不會讓她離開視線範圍之外。

20171024 - 跟嫲嫲上天台四歲女飛墮五層樓亡

標題:跟嫲嫲上天台四歲女飛墮五層樓亡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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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發生小童墮樓慘劇,一名四歲女童昨午尾隨祖母到住所天台洗蜆,其後獨自留下玩耍,她疑好奇踏上矮櫈爬上圍欄,詎料失足飛墮五層樓,重傷倒地昏迷,鄰居通知才知出事報警,可惜送院搶救後不治,陪同到醫院的女親人傷心過度,蹲地大哭,警方初步相信女童登上天台時,祖母並不察覺,故「走漏眼」導致意外。

現場是青山公路屏山段「綠悅」第六座五樓連天台單位,墮樓女童莊梓珊,在元朗一間幼稚園讀K3班,有一名姊姊,與做裝修工人的卅八歲父親、卅二歲母親及祖父母同住。昨午五時許,全部家人俱在屋內,女童放學返家不久,仍穿校服及皮鞋,期間祖母到天台洗蜆,她亦尾隨而上,及後祖母落樓,她沒有跟隨繼續留在天台玩耍。

兩親友陪送院 哀傷蹲地嚎哭
未幾,樓下鄰居聽到一聲巨響,發現女童倒於地上,身體多處受傷,頭部淌血,全無反應,懷疑由高處墮下,立即登樓通知其家人,眾人慌忙落樓,赫見女童已昏迷,大驚報警。救護員到場為女童急救,由兩名男女親人陪同送院。當抵達時,兩親人情緒激動,其中女親人傷心欲絕,蹲坐地上嚎哭,需由警員提醒趕快進入急症室登記,可惜約半小時後,女童傷重不治。

兒童好奇心強 危機意識不足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形容事件是悲劇,三至四歲小童是最容易發生類似意外的年齡,一方面兒童漸漸長大,好奇心變得特別旺盛,而且開始「識行識走」,喜歡到不同地方闖,但同時間他們的判斷力及危機意識均不足,亦不知危險的意思,家長一不留神便可能釀成意外。

蔡續指,父母很難做到每分每秒貼身看顧小童,小童亦需要親身探索世界的空間,但大前提是小童的一切活動都應保持在成人的視線範圍內,以策安全。她又以是次意外作例子,祖母可能無掩門便到天台,以及同處一室的家人不知道女童跟隨,便屬一時疏忽。

20171024 - 正視學童自殺 教局將設跨部門小組

標題:正視學童自殺 教局將設跨部門小組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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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兩年多共七十四名學童自殺,各界關注學童身心健康,惟施政報告未有就此提出具體解決方案。防止學生自殺民間聯席和家長聯盟等團體昨約見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要求當局正視問題,包括成立高層次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對症下藥,以及在每學期設立一天「休整日」,關顧學童精神健康。會後聯席引述楊潤雄說會設立一個高層次跨部門小組,由勞福局局長帶領,並有教育局、民政局及食衞局代表參與,聯席會短期內約晤勞福局局長羅致光。

家長聯盟發言人張艷璿表示,多個關注團體共三十多人與楊潤雄會面,家長們指學童自殺涉及多個範疇,需要政府不同部門協力解決,包括檢討教育制度,亦希望落實小學社工常規化等措施。她引述楊潤雄指港府將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檢視問題,家長們希望小組可包含民間聲音,以反映學校及家長的意見。

團體倡設「休整日」 關顧學童

防止學生自殺民間聯席和家長聯盟認為,近年青年及學童自殺潮持續不斷,港府應立即應對,要求特首林鄭月娥召開教育高峰會,教育局應立即執行短期措施,減低學生壓力,建議每學期設立一天「休整日」,舉辦精神健康活動取代日常教學。

20171024 - 電騙專攻年輕人 年齡最小14歲

標題:電騙專攻年輕人 年齡最小14歲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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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騙案再有死灰復燃的迹象,今年頭九個月電話騙案共有七百一十六宗,涉及款項約二億元,當中假冒官員便涉及約一億六千萬元的騙款,情況令人關注。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最新發現,騙徒專攻年輕人,受害人年紀最小為十四歲的中學生,亦不乏本地大學生及內地生,最高被騙金額接近三十萬元,有受害人被騙後熔掉家中金器折現交贖金;單在本月九至十五日,便有十一宗假冒官員騙案,九宗涉及內地生,兩宗為本地生,被騙六千至八萬元不等。

  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公布過去兩年全港的電話騙案數字,今年頭九個月電話騙案共有七百一十六宗,涉及金額約二億元,較去年升兩成五;其中涉及假冒官員的電話騙案便有近五百宗,較去年同期升約三成,損失金額約一億六千萬元,上升一成。單在本月九至十五日,便有十一宗假冒官員騙案,九宗涉及內地生,兩宗為本地生,包括港大、浸大、嶺大、城大和中大的大學生,涉及金額由六千至八萬元不等。

  年齡最小的案件為一名十四歲本地女中學生,於七月家中接獲自稱為上海執法人員的騙徒電話,訛稱她在內地涉及犯罪活動,要求就案件交出保證金,否則會凍結受害人的資產及判監。她隨後到找換店將約七千六百元匯至騙徒指定內地銀行戶口,但她後來發現受騙並報案。

  本地土生土長的大學生亦有「中招」情況。一宗本月十八日的案件,一名二十歲女事主,接獲自稱香港入境處人員電話,很快便轉為操普通話自稱內地執法機關的人員,成功講出一個她的朋友名字,聲稱朋友在內地被拘捕,搜到涉事案件的金器,並供出事主是中間人,恐嚇佢交出保證金協助調查。事主害怕匯出第一筆約五萬元的續金,隔日騙徒再致電,訛稱她家中金器都有可疑,要求熔掉家中所有金器,受害人依照指示,再匯一筆約五萬元的已折現金器的款項到騙徒戶口。女事主最終發現不妥,便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再轉介警方報案。

  另一宗同為本月發生的案件,二十三歲的女內地生收到自稱是順豐快遞職員的電話,指出包裹有違禁品觸犯刑事案件,轉駁至一名自稱公安人士的電話,她信以為真打算匯錢息事。第一次經找換店匯出約十八萬元去騙徒指定的內地戶口,但隔數天,騙徒再次致電稱未能查證案件是否屬實,可能涉及極為嚴重案件需要槍斃為由,事主再匯出約十萬元去同一個內地戶口。最後受害人開始懷疑並報警,經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希望能夠攔截匯款,案件仍在調查當中。

20171024 - 尾隨祖母獨留天台 四歲女童墮樓亡

標題:尾隨祖母獨留天台 四歲女童墮樓亡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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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發生家居意外墮樓悲劇!一名四歲女童,昨午尾隨祖母走上寓所五樓天台後,疑祖母未有察覺離開,女童獨留天台不足十分鐘,疑攀爬圍欄時飛墮一樓平台身亡,家人悲痛不已。警方初步懷疑女童獨處天台時感驚慌,攀欄尋親時失足墮樓,事後帶走父母調查。

  四歲女童由五樓天台墮下身亡。慘死女童姓莊(四歲),與父母(四十餘歲)、兩名胞姊、一名胞弟及祖父母,同住青山公路屏山段一個低密度豪華屋苑一幢四層高的頂樓連天台單位,她就讀區內一所幼稚園低班。

  昨午五時許,家人俱在屋內,其間女童放學返家後,看到祖母走上天台洗地,她未更換校服,便尾隨走上天台,但祖母一直未有察覺,洗地後逕自返回單位,獨留女童在天台。

  惟事隔不足十分鐘,樓下住客發現莊女由高處飛墮一樓石屎平台,頭部重傷昏迷,致電報警及通知莊女家人,莊女的父母聞訊趕往查看,赫見女兒出事憂心忡忡。消防員到場將女童救下及送往博愛醫院搶救,惜抵院後證實不治,陪同到醫院的父母悲痛欲絕。

  警員到場調查,發現天台邊緣位置放有兩張高凳,初步懷疑女童發現自己獨處天台感到驚慌,踏上高凳攀欄尋親時失足墮樓,事件未有可疑,其後帶走父母進一步調查,案件暫列有人從高處墮下死亡案,交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稱,兒童在二至五歲時好奇心最大,且沒有危機意識,他們喜四處走動摸索,當身處陌生或沒有親人陪伴環境下,會感到驚慌不知所措,希望盡快尋回親人。

  黃翠玲提醒家長在照顧該個年紀孩童時,必須時刻要在視線範圍,如自己未有空閒,亦應交託可信任人士照顧,絕不能掉以輕心。而家居安全亦十分重要,除天台不可放有兒童可拿作墊高物件外,四周邊緣亦應加上高欄,屋內窗門亦要加裝窗花,窗簾繩必須掛高,熱湯或熱水及藥物等不能讓兒童容易接觸,以策安全。

20171024 - 元朗女童墮樓亡 遺體凌晨舁送殮房

標題:元朗女童墮樓亡 遺體凌晨舁送殮房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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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昨發生幼童墮樓死亡家居意外,案中4歲姓莊女童遺體凌晨由仵工舁送殮房,警方經調查後將案件列作「有人從高處墮下」及暫時列作「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3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現場為青山公路131號屋苑「綠悅」一個4樓頂層連天台單位,莊童疑趁祖母往天台期間暗中跟上,但祖母未有察覺離開天台,疑女童獨自留在天台玩耍時,踏上櫈子攀爬圍欄,失足墮樓重傷昏迷,由救護車送院不治。

20171023 - 12歲女童葉宛兒失蹤6日 警呼籲尋人

標題:12歲女童葉宛兒失蹤6日 警呼籲尋人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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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女童葉宛兒上周二(17日)上午約6時半離開觀塘平田邨寓所後失蹤,其家人昨晚11時許向警方報案,女童身高約1.63米,體重約38公斤,中等身材,長面型,黃皮膚,蓄長黑髮,最後露面時身穿白色校服裙及攜有一個黑色書包。警方呼籲如有其消息或曾見過她的市民,可致電36610500與觀塘警區警署人員,或與任何一間警署聯絡。

20171023 - 百人赤足遊行 悼74自殺學童

標題:百人赤足遊行 悼74自殺學童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過去兩年多共有74名學童自殺,過百人昨日參與「紀念被遺忘孩子」遊行,赤足走向特首辦,手持象徵「孩子」的一雙又一雙鞋子,靜默「哀」行。他們促政府盡快檢討教育制度及成立跨部門小組,解決學童自殺問題。

防止學生自殺民間聯席(防殺聯)及家長聯盟昨舉辦遊行,開始前大會張開巨型黑布,上面註明2015年8月2日至今年10月12日合共74名學童的自殺日期,並呼籲參與者脫下鞋子置於黑布上。防殺聯指,每一對鞋子均象徵「被遺忘的孩子(鞋子)」,望喚起公眾對學童自殺的關注。遊行人士默哀後遊行,在大會逐一宣讀74名學生自殺日期間,赤足由立法會步行至特首辦,要求政府回應上述訴求;惟特首林鄭月娥及特首辦職員均未現身接信。

「有份畀功課」教師內疚

參與赤足遊行、任職教師的孔先生指,現行教育制度單一,中學文憑試(DSE)令學生學習壓力大。每逢有學童自殺,他作為教師都深感內疚,「會覺得自己好似劊子手。因為我有份畀功課、要佢哋溫書,但唔畀又怕趕唔上教學進度」。

家長王太則指,兩年前就讀幼兒班的女兒已需執筆寫字,「我係過咗兩個月先知囡囡因為寫唔到,有壓力而唔開心」,指香港教育制度重成績,令不少學校均催谷學生,令學生壓力倍增。

防殺聯代表、情緒病「過來人」張秀賢指出,成立政府跨部門小組有助解決「小學社工常規化」等牽涉多個部門的行政問題,有助各政府部門更有效溝通協作,合力解決學童自殺問題;他批評,政府去年針對問題推出的所有措施、項目撥款均無成效,又指政府也曾成立跨部門小組推行校園禁毒,「政府唔係做唔到(跨部門),只係唔做」,要求政府堂堂正正交代。

家長聯盟代表湯頌儀則指,政府早前落實向每間學校撥款20萬元舉辦推廣精神健康的「好心情@學校」計劃,惟她引述局方數據稱,現時僅有四成學校獲批資助,促政府盡快撥款,讓學校可按校情,舉辦如休整日等有助學童減壓的活動。

20171022 - 涉非禮女生 港男脫罪

標題: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一港男疑有孌校服癖,專門在北區一帶非禮女學生。一名休班消防員途經時見港男「出手」捉住女學生小腿,當場將他擒獲。初級法院法官於宣判時指庭審中足以證實港男曾兩次觸摸被害人的小腿,但該行為程度未達「重要性慾行為」,故裁定被告兩項性脅迫罪不成立。

性脅迫罪不成立

男被告姓馮×潼,三十八歲,香港人,持外地僱員識別證,在澳門某地盤任職繪圖員。案情指,前年十二月,一名女學生途經花地瑪堂區時被一港男非禮,事後造成心理陰影,常害怕對方會再出現,之後不時在筷子基附近看到賤男身影,令她提高防備心。直至去年二月,事主於上學途中在首次案發地點附近再遇上該名色魔,被對方用手鍊住女生左腳小腿,案發時剛好有一名休班消防員經過,成功將被告擒獲。

法官於宣判時指,被害人清楚講述案發經過,表示經常見到馮某所以認出其是第一次作案者,但馮某只兩次觸碰她小腿一下,沒有觸摸大腿。消防局的證人表示馮某有伸手摸了被害人的下方一下,但未能確定位置。

儘管被害人和證人的證言清晰可信,並足以證實被告曾兩次觸碰被害人小腿,但鑑於有關行為未有達至《刑法典》第一五八條所指之「重要性慾行為」,裁定被告的兩項性脅迫罪不成立。

此外,雖然按照已證事實,馮某的行為可構成侮辱罪,但根據《刑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侮辱罪須取決於被害人的自訴。鑑於被害人並未提出自訴,因此,法院沒有正當性繼續相關的刑事程序。

20171022 - 集體遊戲 幼園生提升社交情緒學習

標題:集體遊戲 幼園生提升社交情緒學習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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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有功、戲無益是傳統訓語,但香港大學一項研究卻指,幼稚園兒童透過集體遊戲活動可以提升社交情緒學習,建議以互動遊戲代替電玩或電子產品,將社交發展融合於學習和遊戲當中。

「香港優質教育基金」資助港大教育學院融合與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中心(CAISE),展開「戲有益」幼稚園社交情緒學習計劃 ,在過去一年於五所本地幼稚園實地作遊戲實習,然後觀察兒童在社交技巧上的表現,三百六十七名幼稚園兒童及九十七名家長參與了計劃。

遊戲氹食飯 家長讚有效

研究結果顯示,參與遊戲活動的兒童在遊戲技巧和社交能力有顯著提升,他們遵循規則玩遊戲,不但能夠培養紀律和自律,更可以增強專注力,及將學會的技能應用到日常學習生活中。

張氏夫婦育有一對四歲及六歲的兒女,以往曾絞盡腦汁令小朋友聽話卻功虧一簣,參加計劃後,發現遊戲的方式可令兒女改正,又感快樂。張太更運用在計劃中學會的遊戲模式誘導小朋友吃飯:「我只要一講『大熊大熊,食咗飯未?』小朋友就會食一啖飯」,效果十分顯著。

本次計劃的遊戲教育名譽顧問廖秀卿指出,遊戲是一種溝通語言,對幼兒學習十分重要,而家長的角色亦十分重要,他們可擔當遊戲義工支援學校教師,提升家校合作,又強化親子關係,對兒童社交發展和適應能力有深遠而正面的影響。

20171021 - 非禮少主遭判監 菲傭上訴脫罪獲釋

標題:非禮少主遭判監 菲傭上訴脫罪獲釋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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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籍女傭被指強迫年僅八歲的男少主人與她性交,於去年被區院裁定三項非禮罪成,判監四年半。菲傭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決書指,原審法官陳仲衡裁決時指男事主的陽具是勃起,與男事主的證供不符,因此判菲傭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和判刑,案件毋須重審。

原審指「陽具勃起」 與證供不符
男事主在審訊時供稱,上訴人(現年四十六歲)自二○一一年起,多次脫去他和自己的褲,觸摸他的陽具,再用自己下體壓向他的陽具,他感到曾與上訴人性交。不過,上訴庭指出,原審法官認為男事主的陽具在案發時已勃起,但男事主在警方的錄影會面中卻稱其陽具當時是軟的,原審法官的裁決和男童的證供不符。

另外,控方曾向上訴庭表示,即使男童的陽具沒有勃起和沒有與上訴人性交,但上訴人在案發時的行為仍屬非禮。惟上訴庭指出,原審法官並非基於控方在上訴庭的說法裁定上訴人罪成,而是認為男童的陽具勃起和曾與上訴人進行性交,才判上訴人罪成,因此撤銷上訴人的定罪和判刑。

案件編號:CACC 111/2017

20171021 - 涉衰11案 事主求復合不遂誣告

標題:涉衰11案 事主求復合不遂誣告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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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廿幾卅次」性經驗的14歲女生與網上結識的18歲運輸工人拍拖約一個月,其間涉性交至少兩次,分手後女生發現染性病。運輸工被控非法性交,昨在西九法院續審。他自辯時承認對X的身體有興趣,但未想過與X發生性關係,且將工作賺錢放在首位。他質疑事主求復合不遂懷恨在心,砌詞誣告他。

懷疑事主做援交

被告張嘉祥(圖)指去年聖誕從網上認識X,數日後拍拖。X從沒透露年齡,他以為約16歲。他們除夕夜遊長洲後,事主聲稱歸家,翌日懺悔透露去了飲酒,更與人上床。他聞訊哭泣,翌日找不到X,覺被玩弄決定分手,而X求復合失敗故憎恨他。張稱拍拖前有朋友提醒他X或做過援交,但他沒問朋友如何得知,X否認但他半信半疑。他見X常搭的士上學,懷疑錢來自援交,X向他聲稱零用錢加做兼職月入達萬元。X昨以視像作供,解釋零用錢加工錢有幾千元,否認援交,亦否認醉酒出軌或憎恨張。

控方控告張3項非法性交罪,其中一罪只靠張自行招認。辯方昨指警方揑造供詞,一名女警作供時否認。裁判官認為未能肯定供詞準確,拒接納呈堂,故張一項罪名表證不成立。餘下兩罪11月9日裁決。

案件編號:WKCC4344/17

20171021 - 原審忽略男童供稱無勃起 與少主性交判囚 菲傭上訴撤罪

標題:原審忽略男童供稱無勃起
與少主性交判囚 菲傭上訴撤罪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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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中性打扮的46歲菲傭被指多次在警察僱主家中,脫下8歲僱主兒子的褲撫摸其陽具,再女上男下強行性交。事後她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囚4年半。她不服定罪提上訴,上訴方指男童審訊時稱陽具無勃起,惟原審法官卻裁定男童有勃起並與被告性交。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忽略了男童的供詞不可能發生,裁決確實出錯,故縱有不願,亦要判被告上訴得直,控罪撤銷。

案中被告於去年4月在區域法院因3項非禮罪成立,被判入獄4年半,現已服刑一年半。上訴庭指,控方於上訴聆訊時表明無意重審,故不作重審命令。

上訴庭:應考慮有機會誣告

上訴方指原審法官陳仲衡忽略了X證供有潛在不可能之處,即原審時X聲稱自己下體在未有變硬的情況下與被告性交,而且X當時躺在床上,而被告則以雙腿合併的站立姿態與X性交。上訴庭同意X的說法不可能,但原審法官未有處理此問題,僅解釋X或因年幼而對勃起一事感困惑,相信X的陽具當時有勃起,但正確做法應是先檢視X的證供有否任何內在不可能性,及會否影響X證供可信性,遂裁定原審法官判決出錯。

上訴庭又指主控官未有好好協助法庭,認為主控官應詢問X如何可在被告雙腿合併的情況之下性交,及X有否勃起等,但控方僅將以上責任留給法庭處理,做法並不理想。上訴庭又指,X作供時已13歲,相信他有能力分辨陽具有否勃起。
上訴庭補充,所有法官均應小心考慮案中事主或有機會誣陷被告,就算審訊時未能提供任何原因為何事主要誣陷被告,法官都不應因此而不相信被告的說法。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以威脅不再照顧X為由,強拉X入房逼他性交。X指幾近每星期,被告都趁家中無人時跟他性交,每次性交時的姿態均一樣。至2015年7月,X才將事件告知母親。被告自辯稱是女同性戀者,自揭從沒試過與男性交歡,惟當時法官卻認為性取向不影響其犯案傾向。

案件編號:CACC111/16

20171020 - 14歲女患性病 前男友涉衰11

標題:14歲女患性病 前男友涉衰11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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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一便有「20幾30次」性經驗的14歲女生,去年聖誕在社交平台認識了18歲的運輸工後成為情侶。維持約一個月的戀情期間,二人涉性交至少兩次,男方每次原本都有戴安全套,但中途脫掉後繼續性交。女生分手後患性病求醫,院方發現未成年的她有性經驗後報警。運輸工否認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昨受審。

事主有數十次性經驗

案發後無業的被告張嘉祥在今年5月被捕,警誡下聲稱與涉案女童發生過3次性交。控罪指他去年12月25日至今年1月間,三度與X性交。X現時15歲。

X在錄影會面中稱,自中一、12歲時便與同級同學拍拖,有數十次性經驗;第二個男朋友在facebook認識,拍拖只一個月,曾在朋友家中性交;被告為第三個男朋友,二人在Instagram相識,X記憶中曾兩次在被告於屯門富泰邨的家中發生性行為。

案件編號:WKCC4344/17

20171020 - 面臨家變 見人幸福 孕婦攬子蹈海 險兩屍三命 認虐兒候懲

標題:面臨家變 見人幸福 孕婦攬子蹈海
險兩屍三命 認虐兒候懲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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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於天水圍的惠州少婦不滿老公情傾二奶,冷待她和3歲幼子,與丈夫爭吵,其後她帶兒子到南丫島沙灘玩耍,看到其他家庭的天倫樂溫馨場面觸景傷情,遂攬子投海企圖輕生。當時她身懷第二胎約5個月,差點一次斷送三條人命,幸而她行到水深及腰處時,望見幼子緊捉住她驚慌哭泣,臨崖勒馬轉念回頭。少婦昨在東區法院承認虐兒罪,保釋候判。 

25歲被告相貌娟好,留有黑色長髮,現懷有8個月身孕。裁判官強調案件嚴重,押後到11月2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感化和背景報告。

被幼子緊抓 臨崖勒馬

裁判官接納被告真心後悔,但擔心被告會再次衝動危害兒子,冀社署研究協助照顧兒子,惟兒子是內地人未知是否可行。至於持雙程證的被告須定期回內地,亦未必能安排接受感化令,若然不能則難免要判監。

案情指今年7月29日,被告與丈夫為金錢和感情爭吵後離家,丈夫報警,8月1日凌晨警方尋獲被告。被告錄口供時透露,爭吵後她帶兒子到南丫島洪聖爺灣泳灘玩耍,見到其他家庭後一時憂鬱,手拖手帶兒子行入海中尋死。兒子感害怕一度跑回沙灘,她攬着兒子重投海中,行至水深及腰時兒子緊抓住她,她才頓覺後悔返回岸上。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有中一教育程度,在內地職業學校認識丈夫。2009年丈夫藉與父母團聚來港定居,2014年二人結婚後,被告來港依靠丈夫同居於天水圍,明年住夠4年便有資格申請單程證。惟二人婚後關係轉差,丈夫不時貶低被告,又不關心兩母子。丈夫做建築工人月入3萬元,只給3千元家用,大部份錢給了內地女友,令被告相當難過。

辯方續指,案發當日爭吵後丈夫離家,被告則帶兒子到南丫島。她見沙灘上的孩子均有父母陪伴,而丈夫本答應陪兒子到沙灘玩卻離去,她觸景傷情下衝動尋死,又想到丈夫不會照顧兒子,愚蠢想到乾脆與兒子一同輕生;幸最終及時回頭去了朋友家暫住。被告現深感後悔,事後獲診斷患上抑鬱,社署社工跟進後情緒已改善。

案件編號:ESCC2364/17

20171020 - 14歲女性病求醫 稱與三任男友性交

標題:14歲女性病求醫 稱與三任男友性交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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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女生因染性病入院,醫院報警後,女生承認在初中3年內,與三任男友性交逾30次,初戀男友更曾在她體內射精。女生透過Instagram認識任運貨工人的年輕男網友,被指三度與該女生性交,他否認控罪,辯方表示女生供詞屬誣衊。

IG認識成情侶

事發今年3月,當時14歲的女生X因感染性病求醫,院方得悉後報警。被告張嘉祥(約19歲)被控3項與未滿16歲少女非法性交罪,指稱他於去年聖誕節至今年1月期間,與X三度非法性交,案件昨日開審。

庭上播放事主X與社工的會面紀錄,X向社工稱,去年平安夜在Instagram結識了被告,兩人「傾傾吓」便成為情侶,當時被告已知她14歲。X稱今年1月兩次到被告家中過夜,及與被告性交,對方兩次均有戴安全套,但他在性交中途脫下安全套,最後在X體外射精。X稱兩人於1月尾分手,數月後被告得知X入院,問她發生什麼事,惟她回覆「關你咩事」。

19歲運貨工指誣衊

X提到,她在12歲讀中一時首次拍拖,初戀男友是同級同學,兩人拍拖逾一年間,曾有「20幾30次」性交,男方從不戴安全套,甚至曾於X來月經數日後,在她體內射精。

X的第二任男友是facebook網友,戀情維持1個月,兩人曾性交一次。

控方解釋,被告曾在警誡下承認與X性交3次,但辯方表示將爭議被告證供自願性及準確性,並會指出X的指控屬誣衊。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4344/17】

20171019 - 街頭棄嬰不治 非洲女被捕

標題:街頭棄嬰不治 非洲女被捕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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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連臍帶的初生女嬰昨晨被人棄置於灣仔街頭,送院證實死亡。警方調查9小時後在附近賓館拘捕一名22歲非洲贊比亞女子,相信她於前晚在賓館房內產子,而女嬰死因則需驗屍確定。

連着臍帶 棄垃圾桶旁
涉嫌殺嬰被捕贊比亞女子(22歲),上月持護照來港,聲稱計劃辦理簽證前往澳洲,她來港後入住軒尼詩道光華大廈一賓館。昨晨7時許,一名女途人經過軒尼詩道與杜老誌道交界,發現垃圾桶旁地下有一名連着臍帶的女嬰,立即報警,救護員到場將女嬰送院,惟已證實不治。

警方事後封鎖現場調查,女嬰當時無穿衣服,僅用毛巾包裹,放在白色發泡膠箱內,棄置在垃圾桶旁。據附近女報販葉女士表示,昨晨有女街坊買報紙時告知她有一具嬰兒屍體在對面街頭,她立即上前查看,見嬰兒仍連着臍帶,「佢(嬰兒)縮埋咁樣,分唔到男女,皮膚係深色,應該唔係中國人。好慘,冇辦法,應該係凌晨先放喺度」。

事後,警方派出警犬到現場協助搜證,又在現場一帶的店舖查看「天眼」;至下午4時許,相信棄嬰疑人居住在離現場約100米的軒尼詩道光華大廈,於是登樓逐家逐戶調查,終在其中一間賓館發現一名贊比亞女子有可疑,經調查後將她拘捕及送院檢查。

據悉女事主前日在賓館房間分娩,當晚有人將女嬰棄於附近一條後巷一個發泡膠箱內;其後清潔工人不知就裏將該發泡膠箱搬到街邊;至昨晨另一清潔工到場清理時,初生女嬰跌出箱外始揭發事件。至於嬰兒是出生前或後夭折則仍待調查。灣仔警區總督察盧志勤表示,暫時未尋獲女嬰的生父,案件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接手。

20171018 - 堂舅涉姦案:家庭會議對質 事主母痛斥被告

標題:堂舅涉姦案:家庭會議對質 事主母痛斥被告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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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後」堂舅父參與家族舉行的泰國之旅期間,涉嫌在酒店房內強姦十五歲堂外甥女而惹上官非一案,控方昨於高院傳召女事主X的母親作供。母親供稱女兒透露遭被告性侵,並解釋因驚慌和認為「嗰時出聲都係死梗」,因此在案發時未有告訴同房其他親友。庭上又讀出事主一家與被告對質的家庭會議對話,母親曾痛斥被告:「你點樣衰,你打飛機出去出邊呀!」

X母供稱,去年二月家族旅行回港後不久,收到X友人的短訊透露事件,她懷疑X遭侵犯,遂查問當時雙眼紅腫的X。X述及在酒店房睡覺時,遭被告(現年廿六歲)摸胸和指插下體,被告之後脫去褲,把陽具插入X下體。X事後「後面濕咗」,到廁所清潔,發現「濕咗」的物質「黐(立)(立)」,X向母親肯定指出,那些不是經血。而同床的表姐被X拍醒後,得知X被「搞」,睡在被告和X之間。

事主情緒不穩 數天後才報警
母親續指,因X情緒不穩,數天後才和X報警。在報警前,母親多番查問X「準備好未」,又鼓勵她「要勇敢企出嚟。」辯方盤問母親時,讀出報警前的家庭會議對話,當中母親曾斥責被告:「你打飛機(自瀆)出去出邊呀」,指被告當時只是自瀆。母親庭上解釋,認為被告有性衝動才侵犯X,遂責備對方「有性衝動,就去打飛機啦」。辯方又指,曾因串謀詐騙罪而被判囚的母親,在案發後數天才報警,是要編作一個天衣無縫的版本,母親否認。

案件編號:HCCC 138/2017

20171018 - 疑產前抑鬱 孕婦墮樓一屍兩命

標題:疑產前抑鬱 孕婦墮樓一屍兩命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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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一名懷孕五個月婦人疑受產前抑鬱症困擾,昨午趁母親為她煮飯,聲稱有事要離家,詎料攀窗躍下,壓毀數輛單車,當場死亡,胎兒亦不保,釀成一屍兩命,其母悲傷欲絕。婦產科醫生指僅約百分之一孕婦患產前抑鬱,輕生事件更為罕見,呼籲孕婦勿因擔心接受藥物治療影響胎兒而諱疾忌醫。

懷孕五個月 近期心情低落
墮樓孕婦姓莊(卅六歲),懷身孕約五個月,與丈夫居於汀角路富善花園第二座,近月心情低落,疑患產前抑鬱症。昨午一時許,莊母(五十六歲)到來為她準備午飯,她突表示有事要離家,母親不以為意,及後發現睡房窗門打開,憑窗望下發現她倒臥單車停泊處,懷疑她墮樓,立即報警。

警員發現莊婦壓着數輛單車,單車損毀,她受重創昏迷,救護員證實已死亡,期間有親人指她懷孕,救護員再作檢查,證實胎兒亦無生命徵狀,及後數名親人趕至了解,傷心不已。警方封鎖現場調查,懷疑事主由住所窗口躍下,無檢獲遺書,尋死原因有待進一步調查。

醫生:孕婦亦可服精神藥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孕婦於懷孕時,賀爾蒙分泌較多,會令情緒較開心及正面,故大約每一百名孕婦只有一人患產前抑鬱,相對於每十人有一人患產後抑鬱為低,故產前抑鬱輕生的事件鮮有聽聞。孕婦會因有懷孕失敗前科、來自單親家庭、婚前懷孕、胎兒有缺陷產生焦慮,又或本身有情緒或精神問題,擔心影響胎兒而停藥,因而患上產前抑鬱,患者會有情緒低落、喜怒無常、無胃口及難以入睡等症狀,如突然向家人交代後事、拒絕與人溝通,更是病況嚴重的徵兆。

由於孕婦需定時接受產檢,醫護較容易察覺,提供適當治理,惟不少患者或家屬誤解,以為孕婦不能服用精神科藥物,因而諱疾忌醫,甚至刻意隱瞞病情。靳醫生指現時產前抑鬱藥物對胎兒影響甚微,而且更可以透過心理或情緒等方式治療,因此建議家人應多陪伴孕婦,避免讓其獨處,亦應多留意其情緒變化,有異樣應及早求醫。

20171018 - 疑遭家傭兜巴星 九龍城5歲仔送院

標題:疑遭家傭兜巴星
九龍城5歲仔送院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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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一名5歲大男童,前晚被返家的母親發現右臉頰紅腫,母親翻查家中閉路電視,揭發愛兒竟遭外傭摑打臉頰,怒不可遏報警求助,警員到場拘捕狠心外傭,並將受傷男童送院檢驗。

現場為九龍城打鼓嶺道39號樓上一單位。前晚10時許,36歲姓范母親返回住所,發現其姓張5歲兒子右臉紅腫,並留有一條長約6厘米的紅痕,於是翻看家中閉路電視,發現前日下午約4時許,34歲菲律賓女傭涉曾掌摑兒子,令兒子留下傷痕,范婦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男童由母親陪同送院治理,警方列虐兒案件處理,經調查後將涉案女傭拘捕帶署調查。

今年7月2日,一個2月大的男嬰由父母帶往屯門醫院求診,經醫護人員檢查後發現男嬰腦出血,懷疑曾被搖晃,男嬰母親其後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懷疑44歲外傭在屯門華都大廈的單位內襲擊男嬰,警方拘捕該女傭涉虐兒。

20171018 - 事主母否認教女揑造指控

標題:事主母否認教女揑造指控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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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舅父強姦案】

15歲少女與親友遊泰期間疑遭26歲已婚堂舅父強姦案,控方昨傳召事主X父母到高院作供。X母承認曾在家族會議狠斥被告「你點樣衰你打飛機,出去出面吖,嗰個我個女嚟㗎」,並向被告母親指「根本同搞咗冇乜分別」。她盤問下承認多年前與丈夫因串謀詐騙被判監兩年,但斬釘截鐵否認教女兒揑造強姦指控。

辯方:唔報警為作故事

X母解釋指X曾稱「陽具唔係全部插入去」,故她才有「根本同搞咗冇乜分別」的說法。辯方不下一次指被告只摸X胸和在她背後自瀆,所謂指插陰道、陰莖插入陰道等行為全是她教X揑造,並謂:「你之所以(案發後)咁多日唔報警,目的係作一個天衣無縫嘅故事」,X母否認。

辯方更向X母指其胞弟上星期曾到庭旁聽,休庭即與她耳語,目的是向她報告辯方盤問過程,好讓她準備作供。X母否認,指胞弟當時向被告怒目而視,她遂提醒胞弟「唔該你好好控制自己情緒」

X母指X向她詳述案發經過時很激動,表現驚慌,她多次問X「點解唔出聲、點解唔反抗」,惟X不斷抖震指「好驚」,她遂不忍追問。法醫報告指X私處沒新創傷,「處女膜肥厚、呈環狀」,但不能斷定最近有否發生性行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38/17

20171018 - 懷胎5月 患產前抑鬱 孕婦跳樓一屍兩命

標題:懷胎5月 患產前抑鬱
孕婦跳樓一屍兩命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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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懷孕5個月的38歲產婦,昨午在大埔富善花園住所墮樓,當場死亡。警方封鎖現場調查,有親友情緒激動,呆坐一旁流淚,需警員在旁安慰。經初步調查後,警方相信女事主患有產前抑鬱症,疑病發尋死,案件無可疑。

現場為大埔汀角路富善花園,女事主姓莊,懷孕約5個月,與家人居住第2座16樓一單位。莊患產前抑鬱,平日由56歲姓龔母親照顧。昨下午1時許,龔在廚房準備午餐,其後入睡房找女兒時,發現窗戶打開,探頭赫見一個人形物體倒卧地下,懷疑愛女墮樓,立即報警。

警方到場發現女事主倒卧屋苑地下露天單位單車停泊處,身體壓住多部單車,頭蓋骨碎裂,當場證實不治。警員用帆布遮蓋遺體,再封鎖現場待親友認屍。

親友痛哭需警安慰

數名男女親友掀開帆布認屍後悲慟莫名,其中一名男親友呆坐路壆抱頭沉思,另一名女親友則流淚不止,須女警在旁安慰。

警方登樓調查後初步相信莊婦從窗門躍下,身體反彈至對面大廈外牆並留下血迹,再直墮地面身亡,不排除因病發萌輕生念頭,案件無可疑。遺體其後由仵工移送殮房,有待法醫確認死因。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產前抑鬱症大多與患者本身患有情緒病或精神病有關,例如其家族有精神病史,又或患者誕下首胎後便患有產後抑鬱,需要用藥物控制病情。由於孕婦懷孕的頭28周,每4周便要進行定期婦科檢查,若孕婦情緒有異,醫護人員很快便會察覺,並會通知家人注意,並按病況進一步轉介精神病或急症科就診。患產後抑鬱症與患產前抑鬱症的媽媽,比例一般是10:1。

靳醫生又指,若發現孕婦失眠、痛哭不止、拒絕再與外界有任何溝通,甚至向家人交代身後事,便是嚴重產前抑鬱的先兆,家人應立刻送往就醫。靳補充,孕婦家人不應諱疾忌醫;又強調並非所有精神科藥物均會影響胎兒,精神科醫生亦可透過情緒輔導或心理治療紓緩產前抑鬱病情。

20171018 - 孕婦疑產前抑鬱墮樓一屍兩命

標題:孕婦疑產前抑鬱墮樓一屍兩命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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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埔一名懷孕五個月的思覺失調婦,疑患上產前抑鬱症,昨日午膳前突向母親訛稱返房休息,卻從睡房越窗墮樓,壓毀多輛單車不治,慘釀一屍兩命,家人傷心欲絕。

女事主姓莊(三十六歲),與丈夫同住汀角路富善花園二座中層單位。消息稱,莊婦一三年發現患上思覺失調,須接受精神科治理,至五個月前得悉懷孕後,顯得非常緊張,疑有產前抑鬱症徵狀,家人已加緊照顧,其五十六歲姓龔母親不時到訪。

昨午一時許,莊母到來弄膳,但莊突向母訛稱返房休息一會,豈料入房後即越窗墮樓,跌墮單車停泊區,壓毀數部單車,當場傷重不治。莊母聞聲揭發,立即報案。死者父母和數名親友在樓下認屍,均十分傷心。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稱,患產前抑鬱症的孕婦,較產後抑鬱症少,比例約一比十,現時有精神科藥物不會影響胎兒,故患者應向精神科醫生如實相告,若須服食精神科藥物治療,便應定時服藥,不能自行判斷停藥。

20171018 - 疑涉殺嬰 22歲外籍女子被捕

標題:疑涉殺嬰 22歲外籍女子被捕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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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連臍帶初生女嬰,今早被發現遭放在灣仔一垃圾桶旁邊(圖),送院後證實不治。警方今晚證實,今日下午拘捕一名22歲外籍女子,涉嫌與相關殺嬰案有關,現正扣查。

初步調查顯示,該名女子是在昨天懷疑於灣仔一賓館誕下女嬰後,將其棄置。警方稍後將安排驗屍,以確定女嬰死因。灣仔警區重案組正跟進調查案件。

20171017 - 猛搖女嬰致骨折 廚師囚兩年

標題:猛搖女嬰致骨折 廚師囚兩年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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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廚師稱因身心疲憊,捉起3個月大女兒不停左右搖晃,希望她停止哭喊。保母發現女嬰有瘀傷,轉告女嬰母親,對方卻漠不關心,遂告知社工。女嬰送院檢查發現多處受傷及骨折、視網膜及腦內出血。涉案廚師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法官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時稱,被告初為人父,不懂照顧嬰兒並非犯案藉口,考慮案情嚴重,判囚兩年。

官:初為人父非藉口

法官判刑時說,即使被告沒有育兒經驗,亦不等於可向女嬰發泄。法官強調,女嬰不懂說話,哭喊是唯一溝通的方法,她或因不適而哭鬧,被告當時理應關心女嬰。

被告早前承認,他曾兩度搖晃女嬰,又稱女嬰肋骨骨折可能是被他大力擁抱所致。法官認為被告用「擁抱」一詞是淡化事件,質疑他若關愛女嬰,絕不會令她受傷。

法官強調,醫生事後為女嬰檢查身體,發現她身上有多處相信是在案發前已造成的傷口,包括會帶來極大痛楚的肋骨骨折。法官指出,被告案發前從未帶女嬰接受治療,令她默默受苦多時。

法官續稱,慶幸女嬰目前已大致康復,沒有永久創傷,惟考慮案情嚴重,女嬰亦已交由其母照顧,故判處被告即時入獄。

【案件編號︰ DCCC119/17】

20171017 - 涉姦少女 堂舅:僅摸胸自瀆

標題:涉姦少女 堂舅:僅摸胸自瀆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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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去年農曆新年假期與數十名家人同遊泰國,回港前一晚,已婚的堂舅父涉嫌非禮及強姦正值月事的她,化驗報告顯示少女褲上沾有堂舅父的精液。事發當晚與事主同牀的表姐昨透露,被告的妻子當時因懷孕,故未有一同前往泰國。辯方昨則質疑事主,被告強姦她的說法純屬她虛構,事主否認。

辯方昨向事主X指稱,被告當晚只有隔着衣服摸X的胸部,及在X背後自瀆,亦未曾解開X的胸圍,質疑X所稱被告強姦她,全屬她虛構,X否認。辯方亦稱,X於事發後多日才報警,是因為其一家要揑造一個說法,以誣告被告,X同樣否認。

表姐:要求調位睡 被告拒絕

事主X的表姐(17歲)供稱,事發當晚X靠近她耳邊問「有冇濕到」,她遂發現X臀部濕了。X向表姐稱遭被告「搞」,表姐意會到是遭被告強姦的意思。表姐稱,因「未遇過𠵱啲事」,故感到不知所措,整個人十分慌亂。

表姐續供稱,當時只好擁着X睡,但被告的手摸向X。她在庭上激動表示「唔可以畀個妹(事主)同佢接觸」,遂藉詞稱「好凍」與X調位,被告曾拒絕,但她發脾氣及強行扯走X。她說因怕遭被告暴力對待,故當晚未有與X逃走求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38/17】

20171017 - 堂舅涉姦案:獲悉事主被搞 表姐瞓中間

標題:堂舅涉姦案:獲悉事主被搞 表姐瞓中間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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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後」堂舅父參與家族舉行的泰國之旅期間,涉嫌強姦十五歲堂外甥女一案,控方昨傳召女事主X的表姐作供。比X年長一歲的表姐供稱,在旅行最後一晚於酒店房內睡着期間,遭X弄醒,X稱遭被告「搞」。當時大驚的表姐不知所措,但為保護X,免遭仍在床上的被告傷害,遂把X拉到床的一邊,她自己則睡X及被告中間。表姐在庭上聲音顫抖表示,當時盼望「快啲到天光,至少嗰一刻唔會傷害到個妹(X)。」

被告妻子懷孕未隨行
現年廿六歲的無業男被告,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屬交替的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現年十七歲的X表姐供稱,去年二月的家族大旅行,已婚的被告因其妻子懷孕,只有被告參與,其妻未有隨行。同月十六日晚上是旅行最後一晚,表姐、X和X胞妹返回酒店房,X的表哥和被告在凌晨時分,先後入她們的房內聊天。表姐先入睡,期間遭X拍醒,X輕聲要求表姐檢查X的屁股位置「有無濕」,X又捉着表姐的手摸X近屁股位置,表姐摸到X的褲「有啲液體」。X則稱遭被告「搞」,表姐當時理解「搞」是強姦,但並不肯定。

被告此時從廁所出來,再上X和表姐的床。表姐因擔心習跆拳道的被告可能使用暴力,不敢帶X到長輩房間求救。

案件編號:HCCC 138/2017

20171017 - 六旬漢涉狎哎吔女婿胞姊母女

標題:六旬漢涉狎哎吔女婿胞姊母女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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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的女兒與男友同居後,他多次造訪「哎吔女婿」之胞姐的家,並疑「賴死」在女方家中留宿。男子後來趁留宿期間先向女方「表白」示愛,並涉嫌向她攬腰和圖強吻她。他行徑嚇煞女方,她遂叫子女不要再讓此人入屋,始揭發女方的十一歲女兒亦疑曾遭他摸胸和強吻非禮。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六十歲男被告被控七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七月至九月,在葵涌兩個單位內一次非禮女事主X(四十三歲),以及六次非禮X的十一歲女兒,即女事主Y。

X昨在庭上供稱,她和胞弟分別住在葵涌某屋邨兩個單位,胞弟同居女友的父親就是被告。單身的被告因曾和胞弟到訪X家,之後,被告自去年八月起每周都會自行到訪X家並留宿,即使X的胞弟及被告女兒幫口規勸,被告始終「趕極唔走」。其中有兩次X因倦極而睡,中途醒來發現子女和被告仍在客廳。

從後攬腰 企圖強吻
至去年九月十九日早上,X的子女上學後,她與被告獨處在家,X感氣氛尷尬,遂稱回房再睡。豈料被告突然從後攬腰,並將X的身體正面轉向自己企圖吻X,X避開,被告則說:「我好鍾意你,我忍唔住喇!」言畢他更將X推落床,嘗試摸及親吻X的身體,X不停掙扎,揚言會將事件告訴被告女兒,被告終肯停手。

兩人返回客廳,被告再摸X的手和大腿,又拒絕離去,並求X不要將事件告訴女兒,X遂訛稱約了社工始能「甩身」送走被告。X當晚得悉Y亦曾遭被告非禮,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DCCC 372/2017

20171017 - 頭皮針治自閉童成效佳

標題:頭皮針治自閉童成效佳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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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閉症是大腦功能發展障礙性疾病,大部分患者在三歲前出現明顯的臨床症狀,惟現時仍未有藥物能有效改善病症。浸會大學一項中醫研究顯示,用頭皮針治療兒童自閉症患者可明顯改善症狀,有病童接受治療後成效顯著,已由特殊學校轉入主流學校學習。

浸大中醫藥學院持續及專業教育部講師尤傳香對六十八名自閉症兒童進行頭皮針治療,就常見的臨床症狀,包括社交障礙、言語遲緩、固執行為、聲音敏感及飲食挑剔各方面評分,再將兒童治療前及針刺三十次後的得分比較。結果發現其中五十一名兒童經治療後,症狀顯著減少;另外十五名兒童的治療被評為有效。研究顯示,總有效率高達九成七。

降語言遲緩症狀38%

龐太的五歲半兒子卓煒,一四年確診自閉症,輾轉求醫下在一五年十月開始接受頭皮針治療。至今兩年,卓煒的行為有明顯改善,今年九月由特殊學校轉入主流學校學習。龐太指卓煒初時只專注於個人世界,不太會說話。接受治療後,做事目標性增強,現時更能以短句回答,治療效果相當顯著。

尤傳香解釋,自閉症共分「原發性」及「倒退性」兩種,前者在出生後一至兩年出現症狀,後者則在出生後兩年發展正常,其後漸漸浮現症狀。根據她的統計分析,頭皮針治療對「原發性自閉症」患者更見成效,病童各項症狀均有下降,其中語言遲緩降三成八,社交障礙下降三成五等。

兩至三歲最好治療期
尤傳香指兩至三歲是兒童腦部發育最快的階段,故在此時接受針刺治理刺激腦部神經細胞,更大機會改善症狀。她強調,自閉症是無法痊愈,只能以治療紓緩病症,令患者思維及行為漸與常人相近。她又指出,頭皮針治療可與其他相關的改善訓練一同進行,雙管齊下,成效更佳。

20171017 - 搖B女致腦出血 父監兩年

標題:搖B女致腦出血 父監兩年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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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團體女保母發現她照顧的3個月大女嬰下體附近有瘀傷,送院證實女嬰肋骨骨折、腦部及視網膜出血,揭發女嬰的父親曾搖嬰。任廚師的父親早前在區院承認虐兒罪,求情稱相信女嬰感到寒冷才大力擁抱令她骨折受傷。法官昨指他無非想淡化事件,案情很嚴重,法庭有責任保護年幼孩童,判他入獄兩年。

報告指有腦萎縮

法官沈小民(圖)判刑時指出,女嬰年僅3個月大,無論她感到冷暖或肚餓,唯一的表達方法就是哭。39歲被告雖初為人父,欠缺照顧嬰孩的經驗,可能會手足無措,令他灰心苦惱,但也不能打女嬰出氣,應耐心照顧她,且沒有證據顯示他曾帶女嬰求診,醫生亦指她的傷亦非是新造成。

沈官續稱,女嬰的創傷報告顯示她有腦萎縮情況,但目前情況穩定,處於正常成長水平。女友決定跟他分手,獨力照顧女嬰。

案情指女保母於去年1月19日發現女嬰傷勢後將她送院,醫生發現她臀部瘀傷、3條肋骨骨折、視網膜出血,認為她曾遭人猛力搖晃,令顱內壓升高,腦部受創;至於她的肋骨骨折,相信是施襲者以手指用力按壓造成,總結她的傷勢是被人多次故意激烈搖晃所致。
案件編號:DCCC119/17

20171017 - 堂舅父強姦案 被告妻案發時懷孕

標題:堂舅父強姦案 被告妻案發時懷孕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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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與親友遊泰期間疑遭26歲堂舅父強姦案,案發時與事主X同床的表姐昨在高院(圖)作供。表姐指當晚收到X求助後不知所措,惟有「攬住X」,發現堂舅父仍摸住X腰部,她一度哽咽指「點都好喇,唔可以畀個妹同佢接觸」,遂強行將X扯向床邊,由她睡在床中央隔開。表姐另指堂舅母因懷孕而沒同遊泰國。

事主表姐得悉後調位

僅較X年長一歲、身形較高大的表姐供稱,X當晚半夜拍醒她,要求她摸其臀部「有冇濕」,並指遭被告「搞」。她稱意會到X被強姦,「我哋兩個都好驚,唔知點算」,此時被告從廁所返回床上躺下,她感到被告摸X腰部,決定分隔兩人。她當時「扮瞓醒,話好凍」,要求本睡在她與被告中間的X靠牆睡,由她隔開兩人,惟被告當時指「唔好」,更捉住X不讓她調位,她遂假裝憤怒指「我都話好凍囉」,並強行將X扯向床邊,兩表姊妹於是相擁而睡。她指當時根本睡不着,「好想快啲天光,至少嗰一刻唔會再傷害到阿妹」,但難敵睡魔。

辯方盤問X時則指被告僅隔衫摸她的胸及在她背後自瀆,從沒發生所謂陰莖插入陰道行為;而X相隔數天才報警,根本就是趁機揑造事實誣衊被告,X皆否認。

案件編號:HCCC138/17

20171017 - 藉詞陪看電視 多次強行留宿  六旬漢狎「女婿」姊兩母女

標題:藉詞陪看電視 多次強行留宿 
六旬漢狎「女婿」姊兩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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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六旬的獨身漢疑看上女兒同居男友的中年胞姐,不時藉詞陪伴女方年幼子女睇電視,強行留宿。他曾遭女方婉拒,但「好厚面皮,趕極都唔走」。某天早上他無故要求女方子女提早上學,並涉趁孤男寡女共處一室非禮女方,又謂:「我好鍾意你,我忍唔住呀,忍咗好耐。」女方當晚向女兒交代受辱一事,女兒聞言哭訴亦曾六度遭她喚作「阿公」的獨身漢非禮。他否認七項非禮罪,昨在區院(圖)受審。

剛於上月年滿60歲的被告,否認於去年7月至9月19日間在葵涌公屋單位內非禮11歲女童Y六次及非禮女子X一次。案發時43歲的X現時單身,為四子女之母,並已為人祖母,但現只照顧女兒Y及9歲兒子。

X昨供稱,一對子女會稱舅父的同居女友為「舅母」,並跟隨舅父母所生的表弟叫被告作「阿公」。X不清楚被告的婚姻狀況,只知他獨身,家住香港仔。

X指被告自去年暑假某日於家庭聚會後成功留宿她家,便不時提出相同要求。X曾婉言拒絕,惟被告自言只是陪X的子女看電視,着X「由得佢哋啦」。

X的胞弟曾勸被告離開,被告女兒更曾因父親強行留宿一事拂袖而去,X的女友人甚至向被告直言X身為單親媽媽,不方便接待男子留宿,惟被告未有理會。

去年9月19日,X指被告着她的子女提早上學,其後尾隨她入房,「無端端捉住我,想搞我」,既攬又吻,並謂:「我好鍾意你,我忍唔住呀,忍咗好耐。」被告繼而推X上床,嘗試掀起她的衣衫。X向被告揚言會告訴胞弟及被告女兒,被告最終停手。
「你諗吓同我一齊幾好呀」

二人稍後同坐廳中梳化,被告對X謂「你諗吓同我一齊幾好呀」,又察看X身上濕疹,其間撫摸X的手腳。X當晚對女兒表示以後不再讓被告進門,並解釋箇中原委;女兒聞言哭訴「阿公都有錫我摸我」。兩母女翌日報警,自此再沒與被告見面。
對於辯方指X向警方錄取的口供與庭上證詞有出入,X指是警員提議不用修改錯處,只需上庭澄清即可;只有中三以下學歷的X又指出,警方替她撰寫的供詞中有很多錯字。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372/17

20171014 - 抱胸前輕搖 給嬰安全感

標題:抱胸前輕搖 給嬰安全感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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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媽媽的子宮來到人間,初生嬰對「新環境」的反應各有不同,新手爸媽若一時間未能掌握,其實可透過幾個簡單動作,例如把嬰兒抱在胸前有節奏地輕搖,可達到即時安撫效果。

嚴重搖晃可損腦細胞
衞生署註冊護士(家庭健康服務)林趣儀說,溫柔說話丶播放輕柔音樂丶把嬰兒用柔軟的毛巾裹緊丶抱在胸前或伏在大人肩上,有節奏地輕搖和來回踱步等都可給予嬰兒安全感。家長不需「一鋪晒冷」使出所有招數,可逐一試探BB的喜惡。

初生嬰頸部軟弱,若受到嚴重搖盪,容易弄傷。家長安撫時動作應保持溫柔輕力,必須用雙手固定嬰兒頭頸和身體。嚴重搖盪和碰撞可引起搖晃嬰兒綜合症,令嬰兒腦和眼底微絲血管破裂,導致腦細胞受損。此外,為免嬰兒平日因未能自如控制頭頸肌肉,入睡後面部朝下造成窒息,毛公仔丶攬枕丶枕頭等鬆軟的床上用品不建議使用。


20171014 - 觀察4啼哭特徵 解讀初生B情緒

標題:觀察4啼哭特徵 解讀初生B情緒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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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嬰初生數個月大情感已非常豐富,有時可愛到不行,下一秒突然吵鬧嚎哭,令家長「無晒符」束手無策;有家長怕縱壞而不理會,放任寶寶哭至筋疲力盡。資深的家庭健康服務護士提醒,嬰兒啼哭是重要的生理提示警號,不容忽視。要解讀小寶寶的喜怒哀樂,家長要學懂觀察四類啼哭特徵。

發聲較低沉 不適或肚餓

啼哭除了是初嬰向父母撒嬌的撒手鐧,亦是表達需要的主要「語言」。衞生署註冊護士(家庭健康服務)林趣儀舉例,當嬰兒肚餓時,哭聲通常較低沉,像沒有力氣般低輕發出「咿咿呀呀」聲音,似在說話卻沒有特定規律。這時啼哭情況較容易處理,家長可按嬰兒吃奶習慣斷定是否肚餓。

她提醒,嬰兒初生首數天吃奶量小,小睡兩、三小時即醒來吃奶,每天餵哺可多達八至十二次。若家長遲遲未理會小公主小王子,可能惹他們不滿,轉以另一種憤怒的嚎哭,用盡力氣大聲哭鬧「發爛渣」。其實,家長只要掌握BB肚餓的早期信號,例如睡醒後吸吮小手丶舔嘴唇丶張嘴覓食等,及時餵奶,即可避免嬰兒頻頻哭鬧。

任何情況下,父母應即時回應嬰兒哭鬧,亦可順藤摸瓜找出潛在危機。最常見是嬰兒嚎哭期間,突然發出拉長而高音的尖叫,卻又突然停頓下來,繼而變成單調的哭聲。這類啼哭可能是寶寶告訴父母感到疼痛不適,例如被蚊子叮丶小腳被東西絆着等。

哭鬧時凸臍帶 宜快求醫

若餵奶後仍哭鬧,更需留意BB有否嘔吐丶拒食丶大便異常等腸胃不適問題,亦可能反映BB對牛奶蛋白敏感。若嬰孩啼哭時臍帶凸起,可能是脫落過程中出現異常,需盡快求醫。

「當然亦有可能找不到原因。對嬰兒來說,扭計亦是需要的一種。」林說最後一類是混合式啼哭,需靠父母耐心觀察。若費盡心思仍對寶寶「點解喊」毫無頭緒,可能是嬰兒感到沉悶或受外來刺激,需要陪伴。有關安撫啼哭寶寶的資訊,可瀏覽http://s.fhs.gov.hk/uq9na

本版與衞生署合作逢周六推出共五集「孕媽媽周記」,提供由產前準備到產後育兒的健康資訊,助準媽媽順利迎接寶寶。

20171014 - 兩學生墮斃 親友殮房認屍

標題:兩學生墮斃 親友殮房認屍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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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學生前日墮斃,親友黯然認屍。前日在大埔廣福邨墮樓的小六男童曾子軒(十一歲),其父母及胞兄在數名親友陪同下,昨晨九時許抵達沙田富山殮房認屍,一行約六人戴上口罩,不發一言,低頭步入殮房,神情哀傷,逗留近一個小時後離去。子軒母親悲慟不已,哭個不停,需要丈夫擁肩安慰

另外,前日在油塘大本型商場天台墮斃的應屆中學文憑試考生麥智宏(十七歲),父母及兄長昨晨到沙田富山殮房認屍,逗留一個多小時離去。其友人帶鮮花、糖果和一袋送給死者的「遲來生日禮物」到墮樓現場悼念,死者親友下午則帶同道士及麥生前所穿的波衫,重返到現場進行招魂儀式,並留下香燭等祭品。

麥智宏曾交疑似遺書予班主任
麥就讀的油塘天主教普照中學校長李劍華指,全校師生均感悲痛,校方向教育局報告事件,局方派兩名教育心理學家到校,又指本周三麥將一個禮物袋及三封信交予班主任,託其翌日交予三位同學,當時因麥表現輕鬆無異樣,班主任基於私隱,也沒有拆閱信件。校方之後發覺事件可疑,決定拆開三封信,由於內容類似遺書,校方主動致電家長,建議家長到校會同班主任及社工前往報警。可惜不幸事件最終發生。

20171014 - 小三生寫漏日期被罰抄100次 網民斥老師離譜:罰抄根本無意思

標題:小三生寫漏日期被罰抄100次 網民斥老師離譜:罰抄根本無意思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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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長在網上群組指,今年剛升小三的子女因英文科作業欠寫日期,所以被老師罰抄日期100次,並上載小朋友的罰抄照片,令網民大怒,紛紛斥教師過份,部分網民認為罰抄無助學生學習。發帖家長指,今早將向教師反映問題。

昨晚有家長在「不願小朋友成為功課奴隸」群組發帖,稱「因為小朋友冇寫日期,老師要罰抄100次」,並上載小朋友的罰抄照片,家長指:「我個仔剛剛三年班」,子女的英文科教師同時是班主任。家長又透露,該教師已不是首次用罰抄教導學生,「上次已經罰抄過!一課抄十次,不單止一個同學」。

網民對小朋友被教師罰有很大迴響,留言稱「罰抄根本無意思」、稱被罰孩子或討厭寫日期,直斥「呢個老師唔識教育心理學!」有很多網民建議家長回校查問教師罰抄原因,亦有網民表明不會讓子女接受無理的罰抄。發帖家長指,今天會向校長、教師反映。

20171014 - 大埔11歲學童昨墮樓亡 家屬傷心認屍

標題:大埔11歲學童昨墮樓亡 家屬傷心認屍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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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昨發生學童墮樓亡案件,就讀保良局田家炳千禧小學的11歲六年級曾姓男生,其多名家屬到殮房認屍,當中曾的父母傷心不已,曾父輕搭妻子肩膊安慰,眾人不發一言離開。

昨早7時許,身穿校服的曾,離開廣福邨廣祐樓寓所後在高處墮下,直墮天井地面,送院不治。據悉,男童最近因父母感情問題而不快,而男童的祖母今年4月在大元邨墮樓身亡,祖孫倆感情深厚,疑曾因受多重打擊萌生死念。

20171014 - B女哭喊遭狂搖致腦出血 父認虐兒稱因身心疲憊 還押候判

標題:B女哭喊遭狂搖致腦出血 父認虐兒稱因身心疲憊 還押候判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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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廚師稱因身心疲憊,捉起3個月大女兒不停左右搖晃,希望她停止哭喊。保母發現女嬰有瘀傷,轉告女嬰母親,對方卻漠不關心,遂告知社工。女嬰送院檢查發現多處受傷及骨折、視網膜及腦內出血。涉案廚師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辯方今求情時指出,女嬰目前情況穩定,廚師明白他並非稱職父親,現已深感後悔。


案件原定今日判刑,法官考慮辯方求情後將案件押至本月16日判刑,其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為人急躁,但沒有暴力傾向,只是不擅於與人溝通,亦不懂得照顧女兒,因而犯案。辯方指出,去年的檢查中發現女嬰有腦萎縮的變化,但女嬰現時情況穩定,亦有定期作身體檢查。

辯方表示,被告現已深感後悔,他明白自己非稱職父親,他今後會努力成為一名好父親,亦承諾不會再犯。辯方續稱,女嬰現時由其母親照顧,雖被告期望與她們一家三口團聚,但女嬰母已表明拒絕與被告同住一屋。

20171014 - 填意見書提學童自殺 小一家長質問校方:為成績逼死他們是我們想見的嗎?

標題:填意見書提學童自殺 小一家長質問校方:為成績逼死他們是我們想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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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連發生學童自殺慘劇,單在昨日已有最少兩名學童離世。有家長在網上分享照片,顯示昨填寫校方「家庭生活調查表」時,特意提及有關問題,並明言女兒從幼稚園升上小一面對的轉變及透支之苦,懇請校方給予孩子時間學習,反問:「為了成績而逼死他們,這真是我們想見到的嗎?」

在有關意見書中,該名家長指女兒以往返幼稚園上課3小時,升小一後上課7小時加上做功課及默書,實際學習時間長達14小時,她指女兒:「體力透支真的超越我的想像。」

家長認為女兒已做得好好,不願女兒變成讀書機器,也不想女兒認為生活是苦的;之後提到昨日有兩名孩子輕生,懇求校方「請給予足夠的時間給我們的小孩學習」,直指「一路苦苦追趕她們學習,只是趕她們入絕路」。

在向校方反映意見最後一段,這名家長質問校方:「為了成績而逼死他們,這真是我們想見到的嗎?」她將有關意見書拍照放上網道:「如果我們家長也不為自己的兒女發聲,又有誰會發聲?」並邀請看後有共鳴的家長支持,勇敢向子女學校發表感受,「代(待)學校知道我們的小孩不要這樣追趕的學習,要有時間的去消化,不要做隻白老鼠,只會追追追」。

有關意見書觸動不少網民分享,有人贊同直指現在小孩學習真的太辛苦,有人稱「自己小孩,自己保護」;有人認為除了校方外,家長亦需自行調節心態,「人有我有,人無我更加要有,什麼贏在起跑線,根本沒有意思。要還自己小朋友一個快樂童年,就要家長自己開始」。

20171013 - 堂舅涉姦案:外甥女被質疑受男友教唆講大話

標題:堂舅涉姦案:外甥女被質疑受男友教唆講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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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後」堂舅父在家族間的泰國大旅行時涉嫌入房強姦十五歲堂外甥女案,女事主X昨於高院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就X與男友講述事件的一番電話短訊紀錄提出質疑。當中男友要X說遭被告強姦時有反抗,疑教她講大話,X強調沒有講大話。辯方又指X在短訊所說:「告佢(被告)唔入,我都唔會畀佢好過」是甚麼意思;X解釋若告不入後,自己的心不會好過,亦有想過自殺令被告後悔。

廿六歲男被告的代表律師盤問現年十七歲事主X時,讀出多段事發後X與男友的手機短訊紀錄,其中說及X遭性侵時,男友指:「你要話我有反抗,但佢捉住我整番低我。」辯方質疑是否想教X講大話,X指當時已回覆男友說:「我唔想講大話!」男友再指:「其實你話『無反抗』都得囉,你話當時好驚,唔知點好。」X在庭上即哭着反駁:「但事實上我真是有反抗喎。」法官遂讓X休息片刻。

辯方續指出,男友之後訊息稱:「就算唔報警都要打佢一鑊啦,點可以當無事發生。」X當時回覆:「我阿媽同咗屋企人講,我阿爸會打,我阿媽話會『毆』斷佢一隻手。」X在庭上則稱不記得母親有否這樣說過。

短訊「人哋問有無性經驗點算」
辯方又引述X短訊指:「咁人哋問我有無性經驗呢?點算?」男友稱:「答無」,X以笑臉符號回應,男友稱:「答有囉,大不了一齊死!」X解釋,她覺得事後一定會有人問她性經驗,但X認為:「我是受害者,點解要被人質疑?」X重申當時並無性經驗,但不知為何男友叫她答有;X亦重申在她角度,自己當時不算拍拖,亦無與「男友」發生性行為。辯方再指,X是否擔心男友會被控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X反稱:「都無做過,點會畀人告?」案件今續。

20171013 - 幼園20童疑染手足口病

標題:幼園20童疑染手足口病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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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開始進入手足口病高峰期,學校爆發個案持續飆升,本周首四天(截至11日)已錄得廿一宗個案,主要集中在幼稚園及幼兒中心。最新一宗爆發個案為沙田救世軍乙明幼兒學校,廿名介乎三至五歲的學童,自上月十日起出現發燒、手腳出疹及口腔潰瘍等病徵。所有人均曾求醫,其中一人入院治療後已出院,全部人情況穩定。

衞生防護中心昨公布,沙田救世軍乙明幼兒學校爆發手足口病,其中一名學童的糞便樣本對腸病毒呈陽性反應,另一學童的呼吸道樣本對鼻病毒及腸病毒呈陽性反應。防護中心已實地視察該校,並進行醫學監察。

踏入九月中個案不斷飆升

手足口病在九月初只錄得零星個案,一踏入九月中,每周爆發個案升至十二至十三宗不等。進入十月情況更嚴峻,單是本周首四天已高達廿一宗,涉及六十九名學童,當中十三宗於幼稚園及幼兒中心發生。防護中心呼籲家長留意幼童個人衞生,與其他幼童緊密接觸後最好清潔雙手,以免病從口入。

20171013 - 一日兩宗學子輕生小六童屋邨躍下亡

標題:一日兩宗學子輕生小六童屋邨躍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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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自殺再敲警鐘,全社會守護生命任重道遠。昨日發生兩宗學生自尋短見悲劇,其中一名十一歲小六男生,其祖母今年四月墮樓亡,父母近期又鬧婚變,加上游泳比賽成績不如理想,懷疑多重打擊和挫折難解心結,一時鑽牛角尖做傻事,昨晨在大埔廣福邨墮樓身亡,其父母悲痛欲絕哭成淚人,師長亦黯然神傷。

祖母自殺 父母婚變
據悉,今年四月,一直照顧子軒的姓李(六十五歲)祖母,疑因病於大元邨躍下身亡,子軒深受打擊。另一方面,子軒父母感情生變,最近鬧離婚,被父母疼錫的子軒疑不忍父母分開,情緒低落。早前子軒參加游泳比賽,但成績未達其賽前預期目標,令他失望沮喪。

昨晨七時許,身穿校服的子軒離開廣福邨廣祐樓寓所,期間被發現由十樓走廊墮樓,倒臥大廈天井地下,保安員發現後報警。街坊黃太當時經過天井,聽到一聲巨響,驚見一名男童伏在地上,她稱被嚇得「心都離埋」,不敢上前查看。救護員接報趕至,將子軒送院搶救,惜返魂乏術。警員憑子軒的校服聯絡到他就讀的小學,校方點名檢查缺席學生,懷疑墮樓者是子軒,於是登門通知家長。子軒母發現兒子的書包仍留在家中,心知不妙,在大埔區議會副主席黃碧嬌陪同下趕赴醫院,驚聞噩耗哭成淚人,丈夫在旁亦抱頭痛哭,長子跪地安慰母親。子軒就讀的小學校長、老師和親友趕到醫院,安慰子軒的父母。

雙親哭崩 「一路好走」

痛失愛兒,子軒父母悲慟心碎,父將個人Facebook頭像轉為黑色,而母親則上載了一張與兒子的黑白合照,寫道:「我最愛嘅細佬,媽咪好愛你,你一路好走。」一字一句皆透露哀傷之情。昨午四時許,一眾親友和道士到現場替子軒進行招魂儀式,子軒兄長手持祭品呼喚弟弟亡魂,父母則相擁痛哭。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對有學生墮樓身亡表示十分難過。該局已派員到校提供支援,而有關學校亦已啟動危機處理小組跟進事件,包括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輔導。該局會繼續與學校緊密聯絡,以提供適切的支援和協助。

20171013 - 15歲女事主:諗過自殺等佢後悔

標題:15歲女事主:諗過自殺等佢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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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與親友遊泰期間疑遭26歲堂舅父強姦案昨在高院續審,事主X在盤問下承認曾向男友人稱「告佢(被告)唔入,我都唔會畀佢好過」。辯方問她此話何解,X哭說:「我有諗過自殺,等佢後悔對我做啲咁嘅嘢。」男友人曾向她說,就算不報警也要毆打被告,她則謂:「我爸會打,我阿媽話要毆斷佢一隻手。」

辯方出示X與男友人的通訊記錄,友人教X:「你要話『我有反抗,但佢捉住整番低我』。」X稱不想說謊,友人則謂:「其實你話冇反抗都得㗎囉,你話你當時好驚唔知點好。」辯方質疑X是受友人唆擺而報警,X哭着否認指:「我真係有反抗!」

「去咗驗埋佢有冇搞過我」

X續問友人被問及性經驗如何作答,友人答「冇」即改口:「答有囉,大不了一齊死。」X回應:「我有諗過話有,之前俾Z,係好仆街,但有乜計!」辯方指兩人曾發生性行為,打算將責任推給Z,否則友人或會被控,X反問:「都冇發生點告?」短訊顯示X並向友人指「我啱啱去咗驗埋佢有冇搞過我」,她解釋有醫生檢驗可確定真的有發生。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38/17

20171013 - 中六生自殺前 託教師向同學交信

標題:中六生自殺前 託教師向同學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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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中六生麥智宏墮樓亡,胞兄表示悲劇發生後,始知其弟智宏近日來有異樣,包括將他心愛物品打包送贈3位同學,前日又撰寫4封書信,交給教師後並請求於昨日轉交給3名同學。

轉贈心愛物品


胞兄稱,智宏較為內向,絕少吐露心事,不清楚他出事的原因。他稱,昨晨弟弟如常出門上學,其後在其房間發現一張字條及留下給家人的3,000元,他致電學校查詢,校方以未響鐘上堂為由未能確定他其弟去向,稍後再回電確定其弟的確無上學。

家人其後報警,胞兄亦於網上尋人,但後來卻收到警方通知死訊。他回想連日發生的事,其實弟弟自殺有迹可尋,弟弟昨早出門時將個人最心愛的物品,如攝影機及背囊包成3份,原來他前天放學時交給教師4封信,一封給教師,並叮囑教師於昨日轉交3名同學,信件內容是交代個人物品送贈同學事宜。

麥兄指智宏交信的行為異常,突然要教師轉遞多個同學,若能早察覺有異,或能及早制止悲劇,他亦承認作為家人對事件亦有很大責任。

20171013 - 學生自殺一日三宗 祖母離世 父母婚變 小六男童跳樓亡

標題:學生自殺一日三宗
祖母離世 父母婚變 小六男童跳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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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天內發生三宗學生自殺事件,其中兩人跳樓亡。本年至今已有20多名學生自殺死亡,情況令人擔憂,有立法會議員及團體促請政府召開「關注學童自殺高峯會」,商討對策解決問題。昨日其中一名自殺者是年僅11歲的小六男生,他疑不堪祖母跳樓自殺及雙親婚變的雙重打擊,昨晨在大埔墮樓身亡;4小時後,一名17歲中六男生亦留下遺書,在油塘大本型商場墮樓慘死。
記者︰徐雲庭 劉永明

首宗墮樓死者姓曾(11歲),與父母及胞兄居住在廣福邨廣祐樓一單位,他在區內間小學就讀六年級。昨晨7時許,他身穿校服如常離家,其間在走廊跨過圍欄飛墮而下,倒卧天井地上。街坊發現報警,由救護車送院治理,證實傷重死亡。

據悉,死者父親從事飲食業,母親為家庭主婦,父母關係近月破裂,正辦理離婚,對他造成困擾。另外在今年4月20日,男童的祖母(65歲)在大元邨疑因病跳樓身亡,男童與祖母一向感情深厚,事件對他打擊甚深。

男童擅長游泳和籃球,讀書成績中等,最近他曾向胞兄透露,月初的游泳比賽中成績未如理想。警方初步調查,不排除他憶念祖母和父母離異,加上其他問題困擾而鑽牛角尖。

兩中六男生 一死一獲救


臨床心理學家葉妙妍表示,男童與祖母感情深厚,他喪失了至親,而且面對父母婚變,難免會令他感到前途迷茫。她認為,有親人曾跳樓自殺,會對小朋友有影響,不排除產生模仿效應。

葉稱,理解男童父母面對親友死亡,仍處於哀傷階段,未必關顧到兒子情緒變化,但小朋友的行為異樣,容易顯露出來,包括容易哭及反常,倘有此問題應加倍留心。

昨日另一自殺身亡的學生麥智宏(17歲),在區內一間中學就讀中六,昨晨11時21分,有人見麥在油塘高超道38號大本型商場天台墮下,倒在路上重傷,途人立即報警,救護員到場替他急救及送院,惟經搶救後終傷重不治,警方其後撿死者留下的遺書,內容透露「生活有壓力,感到生存沒有方向」。

另外,一名穿校服的18歲男生,昨下午4時許被發現在大埔超級城對開林村河行人天橋上,突然跨過圍欄躍下河中,途人見狀立即報警,男生稍後自行游回岸邊,3名熱心巿民手拖手協助救他上岸,衣衫盡濕的男生其後由救護員送院治理。消息指,男生為大埔區內一間中學讀中六,他送院時曾透露因讀書壓力大,一時想不開而跳河。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及防止學生自殺聯席,都認為政府有需要召開關注學童自殺高峯會,商討對策防止悲劇再生。

20171013 - 疑遭堂舅強姦 少女:為何質疑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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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去年農曆新年假期與數十名家人一同暢遊泰國,於回港前一晚,疑遭已婚的堂舅父非禮及強姦,化驗報告指她的褲上沾有堂舅父的精液。辯方昨質疑少女是否曾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少女否認並反駁「根本成件事我係受害人,點解受質疑嘅要係我?」少女亦透露事發後曾想過自殺,讓被告後悔一輩子。

辯方質疑事主有否與他人性交

辯方昨讀出事主X與男友人的部分WhatsApp對話,指X曾問男友人「人哋問我有冇性經驗呢,點答?」男友人起初叫X答「冇」,後來又叫她答「答有囉,大不了一齊死」。事主X解釋她知道報案後一定會被人質問她有否性經驗,她亦指男友人只是說晦氣說話,兩人從未有性關係。

X亦曾在信息中認為自己的行為不夠「避諱」,或會令被告誤會她「無所謂」。她解釋,事發後一直認為自己可以做更多以避免事件發生,「唔使𠵱家咁折磨」。她昨接受盤問時不斷落淚,更曾掩面痛哭,法官一度休庭讓她平復心情。

辯方指X在信息中表示「告佢(被告)唔入我都唔會畀佢好過」,質疑X的意思。X稱,事發後聽到很多閒言閒語,又曾被醫生檢查,及擔心破壞家庭關係,若然無法令被告入罪,她心裏不會好過。她亦透露自己「曾經想過自殺,等佢後悔對我做出啲咁嘅嘢」。

26歲的堂舅父否認一項強姦罪,及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他其間曾欲承認一項非禮交替控罪,不被控方接納。聆訊今續。

20171013 - 4封信交班主任 中六生翌日墮斃 兄質疑校方欠警覺 愧未察弟有異

標題:4封信交班主任 中六生翌日墮斃 兄質疑校方欠警覺 愧未察弟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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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早上5小時內發生兩宗學生墮樓死亡事件,其中一名死者為17歲中六男生,案發前多度顯露尋死的徵兆,疑家人及校方均未察覺,無法阻止悲劇發生。該男生前日放學時,曾交4封信給班主任,請教師於指定時間轉交給同學,至昨早出門上學前,留下字條給父母,最後在油塘一商場天台花園躍下身亡。死者胞兄昨質疑校方欠警覺,他亦對於弟弟離世感到「好慚愧」,因同樣未及時察覺有異。

有研究防止自殺的學者指出,家長及教師如發現學童情緒有異,尤其突然留下信件,應提高警覺並及時關注;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及關注青年自殺的家長組織昨表示,希望政府舉行高峰會關注青年自殺問題(見另稿)。
死者麥智宏為17歲中六生,就讀天主教普照中學,與父母及兄長居於鯉魚門邨。其兄長透露,死者性格文靜,讀書成績一般,但有藝術天分,喜歡畫畫,選修視覺藝術科。

3000元遺家人 「最後心意」

死者昨早8時如常出門上學,家人在其出門後發現屋內留有遺言字條及3000多元,遺書內容提及留下的錢雖然不多,「但你們也拿去用吧,這是我最後的心意」,其母見字大驚,即時致電學校查詢兒子是否缺課。死者兄長昨向本報指出,學校其後回覆證實死者缺課,家人報警,其兄亦在社交媒體上貼出其弟的學生照尋人,其弟於11時許被發現在油塘大本型商場天台墮下,現場遺下一個背囊。
警方將案件列作「有人從高處墮下」,並無可疑。

死者胞兄昨接受本報訪問時透露,弟弟周三(11日)放學後,把4封信件交給女班主任,一封給該班主任,另外3封則給3名相熟同學,請班主任在指定時間轉交。兄長事後得知,其弟在交給同學的信中,對同學說對不起,並提及學業、生活及朋輩壓力等問題。

近日房間獨自書寫

胞兄認為教師警覺性低,指教育工作者有學識,應懂得識別異常事件,他形容弟弟尋死有計劃及有徵兆,若校方「見後生仔無端端交信」能及時反應,或能避免慘劇發生。胞兄亦坦言,近日見弟弟不停在房間獨自書寫、執拾心愛物品等,但未醒覺弟弟行為有異,他在訪問期間多次哽咽,對於弟弟離世感到「好慚愧」。

天主教普照中學昨向家長發特別通告,指有一名學生由高處墮下不幸逝世,全校師生深感惋惜和難過。校方亦啓動危機處理小組,向有需要學生提供情緒支援。本報昨日多次致電校方,惟截稿前未有回覆。

父母情變祖母跳樓 小六生墮亡

另外,一名就讀保良局田家炳千禧小學的11歲六年級曾姓男生,昨早7時許身穿校服離開廣福邨廣祐樓寓所後於高處墮下,直墮天井地面死亡。據了解,男童因父母感情問題而不開心,男童的祖母於今年4月在大元邨墮樓身亡,疑因多重打擊下萌死念。

此外,一名18歲姓麥就讀中六的應屆DSE考生,疑因生活問題不開心,昨午4時許途經大埔超級城對開林村河時突然一躍而下,途人報警,亦有人出言相勸。麥於警方到場前已自行遊回岸邊,由途人協助登岸,其後由救護車送院檢查。警方相信事件無可疑,現場沒檢獲遺書,暫列有人墮河處理。

20171013 - 死者文靜愛創作 前日回家執拾心愛物品

標題:死者文靜愛創作 前日回家執拾心愛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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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天主教普照中學的中六生麥智宏,前日放學時將4封遺書交予老師,昨早留下遺言字條及3000多元後離家,在油塘大本型商場平台墮樓死亡。其胞兄昨晚接受本報訪問稱,胞弟性格文靜,較少表達自己感受,他亦未有察覺異樣,對於胞弟的離世感到「好慚愧」。

胞兄指弟弟麥智宏讀書成績「不太好」,但有藝術天分,喜歡畫畫和製作藝術作品,選修倫理與宗教科,以及視覺藝術科。胞兄又表示,弟弟即將面對中學文憑試,「即使未必好叻,但都對自己有要求」,不排除弟弟因此學業壓力日增。

兄指成績不太好 對自己有要求

胞兄續稱,弟弟前晚沒有回家吃飯,回家後就開始收拾物品,將心愛之物例如新買的相機等放入不同盒子。胞兄當時未有為意,「以為他在整理日常物品」,詎料昨日發生慘劇。

訪問途中,胞兄不時低聲哭泣,並對弟弟離世感到「好慚愧」。死者父母及胞兄昨日忙於奔波醫院及學校,直至傍晚才回到家中,胞兄指父母情緒激動,仍未能接受到頓失幼子的悲劇。

20171012 - 菲傭疑摸3歲女少主下體

標題:菲傭疑摸3歲女少主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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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女疑被摸下體,菲傭涉虐兒被捕。油麻地德成街一住宅單位,前晚十一時許,卅六歲女戶主發覺女兒神情有異不開心,遂細心查問下,她表示早前被「姐姐」撫摸下體,婦人聞言憤然向菲律賓籍女傭質問,並報案調查。

警員到場了解後,女童無表面傷痕,但仍需安排送院檢驗。其後,將涉案菲傭(廿六歲)拘捕,案件暫列為虐待兒童,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據悉,女童與父母同住,女傭來港工作約三個月。

20171012 - 11%幼園學童視力出問題

標題:11%幼園學童視力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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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幼童視力響警號,今天(十二日)是世界視覺日,有機構昨日公布本地幼稚園學童視覺篩查結果,發現一成一學童患有近視、遠視、散光等問題,較去年上升約百分之三。調查機構提醒,小朋友若出現時常揉眼睛、怕光、側起頭看書等行為,可能是視力出了問題,家長不容忽視。機構更發現有女童持續看字不清,至四歲驗眼時才發現已有六百度深遠視。調查機構呼籲,幼童由三歲便應接受視覺篩查,平日亦應記緊「護眼三部曲」,長時間看書應休息、切忌平板電腦及電子遊戲不離手等。

香港盲人輔導會轄下之普通眼科及低視能中心於四月至八月到訪十三間幼稚園,為二千二百名幼稚園學童提供免費到校視覺篩查和教育講座,包括檢查學童的視力、立體視覺、色覺功能、斜視檢查及屈光度數。結果發現,有一成一幼童的屈光度數測試不合格,較去年不合格人數稍微上升,而不合格的幼童則被驗出患有多於一百度近視、多於三百度遠視或多於一百五十度散光。

怕落樓梯 嚴重散光
機構指幼童日常閱讀的書籍以大字體居多,視力要求一般較低,家長難察覺早期的視力問題,即使「近看」視力無異樣,不代表沒有屈光不正的問題,包括近視、遠視或散光等。而且幼童常有視覺功能問題,例如立體視覺功能弱、色盲或色弱、斜視及雙眼度數差距大等,嚴重可引致弱視及妨礙手眼協調發展。

四歲男童穎鋒時常揉眼睛,升讀幼稚園後特別怕光及怕落樓梯,家人原以為上學不適應,至接受視力篩查始知他有嚴重散光,兩眼分別被驗出有一百五十度遠視及三百五十度散光,和一百七十五度遠視及四百度散光。另一名四歲女童思棋則時常看字不清,需側起頭看書,同被驗出右眼有三百五十度遠視及一百五十度散光,而左眼更有六百度深的遠視及五十度散光,戴眼鏡後,兩人情況均有改善。

8歲前矯視黃金期
今年世界視覺日以「Make Vision Count珍惜視力」為主題。香港盲人輔導會提醒家長,幼童由三歲開始便可以進行視覺篩查,如發現子女有不正常的視覺行為,應盡快約見眼科醫生或視光師作初步評估,以免錯過八歲前的矯視黃金期。平日應記緊護眼三部曲,「睇書耐咗要抖抖,切忌平板不離手,及早檢查視力保。」

20171012 - 手足口病趨活躍 3日14個案

標題:手足口病趨活躍 3日14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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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趨活躍,小童慎防中招。衞生防護中心昨表示,手足口病在十月至十二月會出現小型高峰,院舍及學校爆發個案已由九月三日一周錄得三宗,升至十月一日的一周十三宗。截至本周二(10日)的三天內已錄得十四宗個案,涉及四十八人,大部分集中在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和小學。

學校及院舍易傳播疾病
除了手足口病威脅幼童健康,腸病毒71感染方面,今年截至前日錄得四十七宗,當中兩人出現嚴重併發症。去年全年錄得三十八宗,顯示今年個案有所增加。其他一般腸病毒感染,本年至今錄得六宗,去年全年有十一宗。

衞生防護中心指出,學校及院舍幼童容易有密切接觸,令疾病容易傳播,不排除出現更多個案。防護中心呼籲家長帶子女到遊樂場地例如波波池,或與其他兒童有緊密接觸時,要特別注意個人衞生,平日要勤加清潔及消毒雙手,預防感染手足口病及腸病毒。

20171011 - 逼咬拖鞋拍照 狎童漢囚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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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眼中的好丈夫好父親,卻對拖鞋及小童有性偏好,期間他更化身成「拖鞋狂徒」隨身帶備數對拖鞋,在大角咀一帶找男童作性侵目標,先後要兩名男童口咬拖鞋拍照,更乘機狎玩其中一童的下體。「拖鞋狂徒」最終落網,早前認罪,昨於區院被判囚十六個月。

卅六歲被告劉志輝,早前承認非法禁錮、非禮、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煽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普通襲擊等共六罪,案中涉及兩名男童及一名女童,均在十一歲以下。

官稱有預謀 重犯機會高
法官昨判刑指,現今大多數父母均要全職工作,只能讓子女獨自上學放學,而該些小童自我保護能力不高,易受到侵害,法庭需要保護該些兒童。而在本案中,被告在十六個月內分別向三名年幼學童「埋手」,自己則帶備繩索及拖鞋等犯案,以藉口誘騙學童到僻靜處非禮及拍照,顯然有預謀地犯案,加上本案非單一事件,法庭須判以阻嚇式刑罰,猶幸三名學童在事發後,沒有受到負面影響。法官亦引述報告指,被告對拖鞋與小童有性偏好,且重犯機會高,惟報告指被告並沒有任何精神問題。

案件編號:DCCC 199/2017

20171011 - 家族旅行 堂舅父涉姦15歲外甥女

標題:家族旅行 堂舅父涉姦15歲外甥女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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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間在農曆年的大旅行卻疑發生強姦事件,少女要出庭頂證年輕堂舅父。十五歲少女與數十名親戚去年到泰國旅行度新歲,晚上在酒店房間睡覺時,「九十後」的堂舅父凌晨入該房與堂外甥女同床,他疑無視床上還有少女的表姐下,涉嫌將堂外甥女強姦,她當時感到有「黐立立」液體在肛門對上位置,最終表姐要睡在中間隔開二人。少女正躊躇如何開口告知家人時,堂舅父對她說:「點呀,尋晚正唔正呀?」回港後輾轉由她男友將事告知她母親,機警母親亦收起女兒當時穿着的褲帶往報警,最終驗出褲上有堂舅父精液。

現年廿六歲的無業男被告,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屬交替的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他欲改認較輕的非禮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控方先播出女事主X(現已十七歲)當時與警方進行的錄影會面片段,她供稱去年農曆年假期,她與包括被告在內的五十三名親友,到泰國展開七天的家族大旅行。去年二月十六日是旅行最後一天,X與胞妹及表哥表姐在曼谷的酒店同住一房,X妹與表哥同床,X與表姐同床。凌晨三時被告入X房替她們關燈,X以為他已離開。

事主稱案發時感驚慌再睡着
約五分鐘後,正值月事的X感到有人吻她臉及額,她赫然見到被告面向她睡在旁,她遂轉身面向表姐繼續睡,但感到有人摸她胸並解胸圍扣,X感驚慌並稱:「唔好再搞啦」。不過她又感到有人拉低其褲摸她臀及指插她下體,其後更感到有硬物插入她下體,雖感驚慌但再睡着,醒來時發現肛門對上好像濕了,她叫醒表姐確認,當時被告步出洗手間,她則入洗手間抹走黐立立的液體。

被指回港後問「尋晚正唔正呀」
X回床想再睡,被告想攬着她,表姐遂睡在二人中間隔開。被告走後,房內眾人商討,X提及「被告搞她」,但擔心影響長輩間的關係,未有張揚事件,但X曾以電話訊息告訴男友及女友人。X又指,回港後被告在機場曾向她說:「點呀,正唔正呀?尋晚」最終是男友以電話訊息把事件告知X母。

X之後把當時穿過的短褲及內褲交給母親並以膠袋收好,X母報警前,先與被告通電話。其後被告發訊息向X稱:「對唔住,無諗過會對你做出咁嘅事」。X母之後帶X到診所檢驗,但因X正月事,醫生驗不到當晚有否性行為。X又形容她與被告關係一般,過往只曾在家庭聚會見過,「最多」亦只曾在被告結婚時,二人才合照過。控方表示,X母在案發後四日報警,並把衣物交給警方,化驗後發現X褲上有被告精液。

案件編號:HCCC 138/2017

20171011 - 再增兩宗兒童染嚴重腸病毒

標題:再增兩宗兒童染嚴重腸病毒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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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防護中心昨公布兩宗嚴重兒童腸病毒感染個案,涉及三歲男童,以及未滿月只有廿七日大的女嬰,兩人情況穩定。連同此兩宗個案,防護中心今年暫錄得六宗嚴重兒童腸病毒,呼籲市民注意個人和環境衞生。

該名三歲男童自九月十八日起發燒、頭痛、咳嗽、流鼻水、喉嚨痛和上肢無力。他於九月二十六日留醫廣華醫院,化驗糞便樣本證實對腸病毒呈陽性反應,臨床診斷為橫貫性脊髓炎。初步調查顯示,男童沒有外遊,就讀幼稚園亦未發現腸病毒爆發,家人亦沒有出現病徵。

女嬰自本月五日開始發燒和皮膚出疹,同日留醫瑪麗醫院,化驗腦脊液樣本後證實對腸病毒呈陽性反應,臨床診斷為腦膜炎。

女嬰已於本周一(9日)出院。女嬰的母親和三歲兄長最近被診斷手足口病,兩人已求醫並痊愈。

路德會觀塘幼園爆急性腸胃炎
另外,香港路德會觀塘幼稚園爆發急性腸胃炎,有家長指近日多名學生肚瀉、腹痛及屙嘔。

校方指自上周五起,全校共有八名學生因肚瀉等問題請假,部分已痊愈,昨回校上課,校方已加強清潔及消毒校園。衞生防護中心指涉及的五男三女均為四歲,全部情況穩定。該幼稚園指出現腸胃炎症狀的八人分布不同班別,每班約兩三人。告假學生中,有兩三人交回醫生紙診斷為腸胃炎,個別病情較輕學生並無求診。衞生防護中心人員已到幼稚園視察,並建議採取所需的感染控制和預防措施。

20171011 - 10歲表妹發燒 文員乘機非禮

標題:
10歲表妹發燒 文員乘機非禮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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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文員與家人鬧翻後,寄居表親家中,趁10歲表妹發燒休息時,觸摸表妹臀部。表妹被弄醒但繼續裝睡,表哥再伸手入被鋪內摸她大髀及私處。至表妹父親如廁後開鎖出來,他才收手。表哥昨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還柙候懲。

去年到事主家寄住

被告承認今年4月6日在粉嶺一村屋內非禮X。案情指他去年到X家寄住,案發前一晚X發燒及睡在客廳梳化,翌晨6時許她感到有人隔着衣服摸她臀部一、兩分鐘。X睜眼看見被告坐在身旁,倒頭裝睡。隨後被告伸手進她被窩摸她大髀30秒,進而隔着衣物摸她私處一、兩分鐘,在廁所的X父此時開門鎖,被告即停手離開。X在被告上班後將事告訴母親,後再告訴班主任及學校社工揭發事件。

被告受查時否認觸摸X,辯稱是為她蓋被,其間「可能意外碰到」X的下身。裁判官把他還柙至本月31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3588/17

20171011 - 工人狎女友12歲女囚14月

標題:工人狎女友12歲女囚14月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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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次非禮前科的建築工人,與同居女友的12歲女兒獨處將軍澳住所,藉詞為受傷的她按摩及搔癢而四度摸乳非禮,更試過將她的內褲褪至腳跟,幾近全裸下由她的腰向上摸至乳房。工人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4項非禮罪,雖獲女事主寫求情信讚賞他是負責任父親,裁判官仍認為須判阻嚇性刑罰,昨判他入獄14個月。

辯方昨為30歲被告求情時稱,心理創傷報告指事主無後遺症,被告無孌童癖,重犯機會中等,他認罪令事主毋須出庭,被扣押期間反省過錯,案件不涉暴力及恐嚇,望能輕判。裁判官指被告有兩個同類前科,年僅14歲便跟蹤成年女性至後巷非禮她,推她的頭撼牆,被判入更生中心;另一次則是他20多歲時,非禮16歲女性友人而被判監5個月。本案發生於今年4至5月期間,被告接連非禮女友的女兒,須判阻嚇性刑罰以反映社會對其行為的厭惡。

案件編號:KTCC1206/17

20171011 - 15歲女外遊時疑遭堂舅父強姦 被告事後問︰噚晚正唔正

標題:15歲女外遊時疑遭堂舅父強姦
被告事後問︰噚晚正唔正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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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去年農曆新年期間與父母及親戚一行53人到泰國旅行,其已婚年輕堂舅父涉趁她熟睡時對她上下其手,更罔顧身旁另一熟睡的外甥女,將她強姦,並在她內褲遺下「黐立立」液體。少女翌日向朋輩投訴遭堂舅父「用J搞」,父母知悉後報警。堂舅父被控強姦等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少女指被告翌日輕鬆問她:「點呀,噚晚正唔正呀?」
記者:楊思雅

現年26歲的被告被控強姦、與16歲以下少女非法性交的交替性控罪及非禮三罪,被告只承認非禮。控方播放事主X的錄影會面紀錄,她指家族感情要好,案發當晚她、胞妹、表姐及表哥在同一酒店房玩耍,被告則不請自來,她「覺得佢好煩」。X指與被告關係一般,僅在對方結婚「上頭」時與他合照。

X指出,睡夢間感到有人錫她,睜眼驚覺被告睡在身旁,對方更從後解開她胸圍撫摸她胸部,「打圈咁摸」。她當時疲倦,向被告說「妖,唔好再搞喇」,再熟睡。惟被告變本加厲再次吵醒她,拉低她的短褲摸臀,用手指插入她陰道。X其後感到「一樣硬嘅嘢喺我pat pat位置磨擦,上下郁動」,該硬物後來「夾硬放入去(陰道)」,過程大約15秒。X指腦海一片空白,「好想過咗呢啲時間」,遂逼自己再睡。

當X再醒來時,發現屁股有「黐立立」的黏液,即叫醒同床的表姐稱遭被告「搞」,正值經期的她指黏液是透明的、暖暖的,並非經血。X清潔後躺回原位,即使表姐當時抱住她,被告仍繼續非禮她,直至表姐藉故睡在兩人中間才收手。

事主褲驗出被告精液

控方指X翌日向同房表哥談及此事,表哥一度問:「會唔會俾人整蠱?」被告稍後曾單獨問X:「點呀,噚晚正唔正呀?」X當晚向友人哭訴,猶豫應否告知家人,怕破壞親戚間關係,最終男友人向X母揭發事件。X母即吩咐X將案發所穿的內衣褲交她保管,並打算報警,惟家人勸「諗清楚先」,X母遂聯同長輩致電質問被告,並開家族會議。

被告否認強姦,但私下向X發短訊指「對唔住,冇諗過對你做出啲咁嘅事」,X母數天後報警。警方在X褲子上驗出被告精液。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38/17

20171011 - 狎3童 拖鞋色魔囚16個月

標題:
狎3童 拖鞋色魔囚16個月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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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非禮兒童甚至逼男童飲尿的送貨工人,出獄不足一年又化身「拖鞋色魔」,先後向兩男一女童埋手,其中兩男童被誘騙至僻靜處施虐,迫令男童咬拖鞋和將手套進入鞋,再綑綁和命令他們脫褲,加以侵犯拍照收藏。工人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報告指他對兒童及兒童穿拖鞋有性迷戀,重犯機會高,惟法官昨指3名事主未受心理創傷,被告的行為亦非最嚴重一類,判他監禁16個月。

報告指性上癮

已婚並育有3歲兒子的被告劉志輝(36歲)早前承認非法禁錮、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6罪。法官判刑時稱,香港現時大多數父母都要全職上班,留下孩子獨自上學,他們自我保護能力低,法庭須加以保護,案中3童案發時均在獨自返家途中。

法官續稱,被告於16個月內3次向11歲以下兒童埋手,每次帶備𠝹刀、拖鞋和繩索,可見他有預謀犯案;法官引述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因抑壓變成性上癮,雖沒精神病,但對拖鞋和兒童穿着拖鞋有性迷戀,重犯機會高,法官認為須判阻嚇性刑罰。但法官指考慮到被告對3名兒童所作的行為非最嚴重一種,對3人未造成心理創傷,且雙方互不相識,不涉違反誠信,決定將他判囚16個月。

被告曾4度入獄,2004年已有非禮前科。本案3名受害小童分別為8歲男童X、9歲男童Y及10歲女童Z,全為小學生。案發於2015年6月至去年10月。被告除向男童施虐,亦曾向Z搭訕,強拉其手臂,幸Z假裝大哭,終令被告放行。

案件編號:DCCC199/17

20171011 - 女嬰染腸病毒併發腦膜炎

標題:女嬰染腸病毒併發腦膜炎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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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手足口病情況上升,衞生防護中心公佈兩宗新增腸病毒感染個案。其中一名受感染27日大女嬰併發腦膜炎,本月初發燒及皮膚出疹,一度留醫瑪麗醫院,已出院,其母及3歲哥哥也有手足口病,已痊癒。另一染病3歲男童上月出現發燒、咳嗽及上肢無力症狀,同月26日入廣華醫院,併發橫貫性脊髓炎仍留醫,現情況穩定,其就讀學校無爆發。今年截至本月9日累積4宗嚴重兒童腸病毒個案,去年及前年分別11及8宗。

此外,牛頭角的路德會觀塘幼稚園正爆發急性腸胃炎。本報接獲家長爆料指,上周起有K2學童出現腸胃炎,昨約10人請病假,不滿校方隱瞞及質疑學校飯盒出問題。防護中心派員視察,指有8名4歲學童上周五起嘔吐及腹瀉,7人曾求醫,全部情況穩定,暫無證據顯示與食物有關。該校葉小姐指校方已加強消毒,並向食物供應商跟進飯盒情況。

兒科專科醫生劉成志指,腸病毒可經口糞傳播,應避免與患者同枱食飯及不要接觸水泡患處。上述3歲男童的橫貫性脊髓炎,屬較少見併發症,反映脊髓神經受病毒入侵,嚴重可影響走路及大小便功能。



20171011 - 堂舅父遊泰涉姦少女 精液沾事主褲

標題:堂舅父遊泰涉姦少女 精液沾事主褲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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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去年農曆新年假期與數十名家人一同暢遊泰國,於回港前一晚,已婚的堂舅父涉非禮及強姦正值月事的她。少女稱揈開堂舅父後,感到背後「黐黐」,化驗報告指少女褲上沾有堂舅父的精液。少女昨供稱,堂舅父事後曾以輕鬆的態度問她「點呀,正唔正呀?」,事件遭揭發後以WhatsApp向她道歉。

稱被告問「正唔正呀?」 後短訊道歉

26歲的堂舅父否認一項強姦罪,及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他昨欲承認一項非禮交替控罪,不被控方接納。他被控於去年2月17日在泰國曼谷Mode Sathorn Hotel強姦事主X,或於同日在同一地點與15歲少女X非法性交,或非禮X。

X於警方的會面紀錄中供稱,去年2月,她與一行53人的家人一同到泰國旅行。回港前一晚,X與胞妹及表兄姊同在房間內休息和玩遊戲,於翌日凌晨3時,被告突然不請自來。

後來,X與同牀的表姐準備休息,被告關上房燈及坐在牀邊,她以為被告會離開房間。惟X睡着不久後,感到有人吻她,她張開眼才發現被告沒有離開。X憶述遭被告解開胸圍、摸胸及指插陰道,她曾反抗表示「唔好再搞啦」,但被告沒有理會。

案發時表姐同房

不久後,X感到被告將陽具插進其陰道內郁動約15秒。她形容當時好害怕,「第一次發生,好想快啲過咗去」。

事後她曾睡着,但感到臀部濕了,她將事件告知表姐,並發現臀上有一大片「黐黐」及溫暖的液體,用紙巾清潔了兩次才感到乾淨。其後,被告欲再擁着X,X感驚慌便腳踢表姐,表姐心知不妙,提出與X調位睡覺。直至早上被告才離開房間。

數十親戚隨行 怕傷感情未公開

翌日,X曾與胞妹及表兄透露事件,眾人均感驚訝,但怕破壞家人感情,故未有告訴家人。X的男友人感事態嚴重,遂將事件告知X父母。X父母本已決定即時報警,惟其他親友阻止,及舉行了家庭會議。

其間,被告曾發WhatsApp予X道歉,指「對唔住呀,冇諗過會對你做啲咁嘅事」。X母親曾帶X到診所檢查,惟因X經期未過,醫生只能診斷X曾發生未完成的性行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38/17】

20171011 - 逼咬拖鞋拍照 狎童工人囚16月

標題:逼咬拖鞋拍照 狎童工人囚16月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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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為方便在公廁自瀆而隨身攜帶多對拖鞋的送貨工人,於前年及去年兩度向小學男生藉詞補鞋,要求兩男生口咬拖鞋讓他拍照,他更觸摸其中一人的下體拍照。送貨工人亦曾向一名女童展示拖鞋照,問她是否覺得可愛,又要求她除鞋,女童其後逃脫。工人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等6罪,法官昨斥責他為滿足性癖好而犯案,重犯機率高,判監16個月。

官:有小童無人照顧 需法庭保護

被告劉志輝(36歲)早前承認非禮、非法禁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6罪。法官判刑時表示,現時有不少全職工作的家長,不少小童會被放任不管,下課後獨自一人,他們容易成為犯人目標,法庭需要保護這些兒童。

法官表示,心理及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沒任何精神問題,但指他對男童及穿上拖鞋的男童有性方面的着迷。

官斥為滿足性癖好 重犯機率高

法官稱,被告在長達16個月期間三度帶備拖鞋及繩等工具犯案,而3名事主均不足11歲,認為他是有預謀地犯案。惟法官亦表示,被告沒有向事主施加嚴重暴力,他拍攝事主私人部位時亦沒有作出更多侵犯行為,認為本案案情並非最嚴重的一種。

法官續稱,被告不認識各事主,案件不涉違反誠信,事後各事主亦沒有任何心理創傷。惟法官強調,被告在壓抑之下利用小童泄慾,斥他為滿足性癖好犯案,報告亦顯示其重犯機率高,判監16個月。

城大犯罪學教授黃成榮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以一般來說,有罪犯可能受其成長經歷、家庭背景、環境因素等影響,以致對特定的物品產生情意結,例如拖鞋、絲襪等,見到這些物品時會產生興奮及溫暖感覺。

黃成榮說,若腦部的前額葉天生有瑕疵,其行為思想及控制性衝動的能力亦有可能受影響,以致犯案。這些罪犯需要接受行為治療,逐步改善問題。

【案件編號:DCCC199/17】

20171010 - 幼稚園雜費高昂 屯門晶晶7230元

標題:幼稚園雜費高昂 屯門晶晶7230元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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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年《幼稚園概覽》昨更新,披露幼稚園去年收取的雜費水平,部分學校收費不菲,有參加幼稚園學券計畫,以及今年起參加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畫的晶晶幼稚園(屯門校),索取七千二百三十元的雜費,書簿支出佔三千五百元,主要因學校選用較昂費的英語教材。宣道會上書房中英文幼稚園去年收取二千六百元的茶點費,校方解釋費用涵蓋生日會及節日慶祝會的食物費用。

  教育局昨發布《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概覽一七/一八學年》網上版,涵蓋全港約一千零三十所幼稚園本學年的學費,亦披露學校一六學年的雜費價目,六個收費項目包括夏季及冬季校服、書包、茶點、課本、練習簿或作業。

  本報統計多個地區的幼稚園雜費,比對各校的雜費水平。據《概覽》顯示,部分學校「沒有直接代辦」個別項目,令雜費水平差異甚大,收費較高昂的學校,每年索價逾四千元。

  其中晶晶幼稚園(屯門校)每年收七千二百三十元雜費,課本、作業及練習簿合計佔三千五百元;同一機構轄下的晶晶中英文幼稚園(洪水橋分校),其雜費亦達五千七百多元,其中課本佔二千四百元,該校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各分校沿用同一教材,校方為學生訂購外國出版書籍、遊戲學習教材,用於英文教學,學習英語發音,「主要是英文書拉高了收費。」

  香港浸信會聯會耀興幼稚園的雜費介乎四千三百多元至近五千元,當中課本、練習簿、作業收取約二千元至二千六百多元。校長余婉霞解釋,學校以實報實銷形式為學生購入課本,包括主題書、音樂教材套,學校不會強逼學生購買,他們可選擇用舊書。她又指,在免費幼教下,本年度的半日制課程毋須收費,而且教師今年起設計繪本,以校本教材代替部分主題書,減輕家長書簿負擔。

  部分幼稚園去年的茶點費高於二千元,宣道會上書房中英文幼稚園茶點費達二千六百元,校長張錦芳稱,茶點費用不只涵蓋日常茶點,亦包括每兩月一次的生日會,中秋節、聖誕節、復活節等不同節日的慶祝會,「金額看似很高,但其實已支付了十多次活動的食物費用。」大埔商會幼稚園上學年的茶點費用,介乎一千四百多元至二千八百八十元,校方解釋茶點包括麵包、蛋糕、熱食及鮮奶,認為難與其他學校比較,又強調價格與去年相同。

  聖馬可堂白普理幼稚園去年的茶點費高達二千七百元,今年下調至一千六百元,校長梁玉心解釋,每日的學生茶點由一名校工準備,以往將該人手成本計算入茶點費,不過今個學年起,將此成本轉移到學費,故有空間縮減茶點費。

  教育局指,已提醒參加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幼稚園,政府的資助應足以支付與教學和營運的所有開支,向家長售賣的教育用品或收費服務,如課本、練習簿、校服、書包及茶點等,應盡量減至最少。

  此外,教育局二月推出《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不少參與免費幼教的幼稚園都在概覽列明會遵照指引,不要求幼兒班兒童執筆寫字;亦不要求兒童做機械式的抄寫或操練式的計算練習。



20171010 - 42幼園獲准超收報名及註冊費

標題:42幼園獲准超收報名及註冊費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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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規定幼稚園報名費上限為四十元,但現有三十六間幼稚園獲准超收核准上限的報名費,金額由五十元至三千七百元不等,其中南區德瑞國際學校(GERMAN SWISS INTERNATIONAL SCHOOL)獲准收取報名費三千七百元,超出上限九十一倍。另有六間幼稚園獲准超收核准上限註冊費,最高達二萬五千元。

德瑞國際報名費近四千元
申訴專員公署去年底發表主動調查報告,炮轟教育局對幼稚園報名費沒有具體審批標準,而且過程鬆散。根據最新的《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概覽》,除了德瑞國際學校獲准收取三千七百元報名費,西貢區香港學堂國際學校的報名費要收三千元。

至於註冊費,教育局規定,半日制班級收費上限為九百七十元,全日制則為一千五百七十元,但現時共有六間幼稚園獲批准收取超越核准上限的註冊費,註冊費介乎一千二百元至二萬五千元。

灣仔區幼園註冊費2.5萬
其中,位於灣仔區的LYC'EE FRANCAIS INTERNATIONAL(FRENCH INTERNATIONAL SCHOOL),除了獲准收取報名費二千八百元,全日班級的註冊費更獲准收取高達二萬五千元。哈羅香港國際學校的報名費及全日班級註冊費同樣超出上限,分別獲准收費一千五百元及約一萬四千元。

教育局指,會審視幼稚園提供的理據和資料嚴謹審批。有關批核有效為期三年,幼稚園如需繼續收取超逾核准上限的報名費,須再次向局方申請,並提交相關理據和資料,所有報名費的盈餘只可用於收生用途。

20171010 - 幼園雜費年索逾7000元

標題:幼園雜費年索逾7000元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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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幼稚園教育計劃本學年起落實,惟部分參加免費幼教計劃的幼稚園,上學年仍收取驚人雜費,個別索價每年逾七千元!教育局昨發布「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概覽2017/18學年」網上版,揭示有參加免費幼教的屯門區幼稚園,上學年雜費高達七千二百三十元,其中三千五百元屬課本、練習簿或作業費;另有個別沒有參加免費幼教的幼稚園,每年單是書簿費已高達近六千元,書簿費遠高於一般中小學課本。

《概覽》涵蓋全港現時約一千零三十間幼稚園的資料,包括一七/一八學年核准學費、學生人數、報名費、註冊費,以及一六/一七學年學校主要代辦項目即雜費的參考價目等,顯示不少參加免費幼教計劃的幼稚園,一六/一七學年的夏季校服、冬季校服、書包、茶點、課本,以及練習簿或作業六項雜費,動輒多達二千多元,部分超過四千元。

其中參加免費幼教計劃的晶晶幼稚園(屯門校),一六/一七學年雜費高達七千二百三十元,其中三千五百元屬課本、練習簿或作業費、茶點費佔二千四百二十元。本報曾致電該校查詢,惟截稿前未獲回應。

專人處理食物 茶點費2700元
此外,位於東區的宣道會上書房中英文幼稚園,一六/一七學年雜費為五千四百元,其中茶點費二千六百元,冬季及夏季校服費一千二百四十元,練習簿或作業費亦需一千二百八十元。該校校長張錦芳回覆本報稱,茶點費當中有三分之二屬生日會、節日慶祝會等費用,校服因訂購量不多故成本高,加上該校自設教材,故印刷等製作成本亦高。

單是茶點費,部分幼稚園每年索價逾二千元。其中九龍城區聖馬可堂白普理幼稚園一六/一七學年茶點費為二千七百元,該校校長梁玉心解釋,以往有聘請專人處理食物,包括切水果、批水果皮、煮食等,今年七月發現茶點費有盈餘已退回予家長,由於本學年獲政府資助,故最新的茶點費已大幅減至一千六百元。

校服費亦不菲 逾2000元

另一邊廂,沒有參加免費計劃的幼稚園,部分只在雜費欄目中標示「沒有直接代辦」,便沒有列出收費,部分的雜費則相當高昂。其中,灣仔區玫瑰崗幼稚園,一六/一七學年雜費高達六千四百一十五元至七千四百八十一元,單是課本、練習簿或作業費已高達五千二百八十元至五千九百九十六元。本報曾致電該校查詢,惟至截稿前未能聯絡上。

另外,英藝幼稚園多間分校的冬季校服每套一千四百元,夏季校服則索價七百五十元,即單是校服費已需二千一百五十元。該校校長謝綺媚解釋,冬季校服包括絨裙或絨褲、運動服、羊毛外套、絨校褸等,她說家長可自由決定是否選購絨校褸。

20171009 - 團體促多投放資源助基層青少

標題:團體促多投放資源助基層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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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發展配對基金主席陳龔偉瑩昨表示,政府在兒童發展基金總共注資了六億元,但基層青少年佔全港青少年約四分之一,他們的視野及接觸面都欠缺,認為當局要再投放多些資源,才足以幫助他們。基金副主席蔡元雲說,目前的教育制度下,如果青年無把握面對文憑試,在學期間會失去目標方向,已經注定失敗,認為應該要改變,減少他們的挫敗感,讓青年人知道,除了入讀大學,他們未來能走的路仍然很寬闊。

20171008 - 兒童多盪鞦韆 不再害怕樓梯

標題:兒童多盪鞦韆 不再害怕樓梯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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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科技普及,不少父母與子女外出時,常以平板電腦、智能手機等「電子奶嘴」安撫小孩情緒。物理治療師鍾晞浚認為,這樣是扼殺小朋友的活動空間,令他們缺乏探索的機會。他表示,遊樂場的每項設施都可以促進幼童發展,例如小朋友多盪鞦韆,可改善小朋友害怕上、落樓梯的問題。

攀爬架改善手腳不協調
香港義工組織「Mission Until Dawn」發起人鍾晞浚指,不少發展遲緩的兒童均缺乏外界刺激,遊樂場設施可促進他們身心發展,例如害怕上、落樓梯的兒童未必因腳部不夠力,多盪鞦韆可訓練他們的平衡和感官統合,有助改善問題。至於攀爬架則可以訓練小朋友的上肢力量和手腳協調能力,因此他為菲律賓貧困地區建設兒童遊樂場時,亦堅持設置鞦韆。

他續指,家長常利用平板電腦、智能手機安撫子女情緒,避免他們「四圍走」,又怕遊樂場「污糟」、怕小孩弄傷,甚少帶他們到遊樂場玩,其實變相減少兒童娛樂的選擇。他認為,本港遊樂場設施「退步咗」,相較以往舊式屋邨的鐵滑梯、毛毛蟲攀爬架,現時的遊樂場雖提升保護,但對小朋友而言卻少了一份挑戰和刺激。

20171008 - 6歲遭父虐打變問題兒童 單親媽媽感激學校代身教

標題:6歲遭父虐打變問題兒童
單親媽媽感激學校代身教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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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東灣莫羅瑞華學校計劃遷校屯門,卻遭該區校長反對指「擺個炸彈喺度」,反映社會對有情緒問題和學習障礙的學生存有標籤。群育學校家長阿貞見證兒子由問題兒童變成充滿目標的陽光少年,認為學校比主流學校有更多包容,更加理解孩子的需要。她希望外界可以重新認識:「入讀這間學校的學生不一定等如壞孩子,我覺得他們入到這裡是好事,起碼有老師看顧、教導孩子。雖然未知他們成材與否,起碼可以過正常生活。」

阿貞和許多單親媽媽一樣,母兼父職背起家庭經濟重擔,還要抽時間照顧兒子。兒子子朗升上小一開始已非常頑皮反叛,更被老師和學校放棄。直到10年前,子朗由主流學校轉讀屬於群育學校的東灣莫羅瑞華學校,展開著重紀律訓練和多元活動的寄宿生活,漸漸重拾自信,今天可以成為一個演員。阿貞感激學校猶如「緩衝區」一樣,既舒緩了單親家庭的壓力,讓孩子得到適切照顧。她鼓勵有需要的家長不妨向社工求助,及時糾正家庭及管教問題,還孩子一個愉快的童年。

她形容子朗從前是「超級曳」:獎牌、洗衣粉、甚至洗衣機蓋通通扔到街上,讓她既生氣又束手無策。後來,她終於找到答案:「他頑皮是想大人去關注他,關心他的情況。」回想到孩子當日內心不安和痛苦無從宣洩,「時至今天,我仍覺得虧欠孩子,虧欠他沒有正常的家庭。」

當年阿貞離婚後,兒子的撫養權落在前夫手上,不料兒子竟成為他發洩虐打的對象,更不讓兩母子聯絡,讓她時常過著心驚膽顫的日子:「因為爸爸心情壞就打他,我整夜都會抱著電話。」有次,爸爸喝醉酒後竟然把麻將檯踢向子朗,撞到他內出血,迫得只有3年級的兒子離家出走兼報警。之後阿貞決心多辛苦也要養育兒子,更一天打兩份工:早上去餐廳工作,晚上去賣魚。

2007年子朗由社署「中央統籌轉介系統」安排到全港7間群育學校之一的東灣莫羅瑞華學校就讀4年級。群育學校屬於政府津貼的特殊學校類別,現時分別由5間辦學團體舉辦,專門為有情緒、行為問題的學生提供適當教育和輔導,目標是讓孩子可以重返主流學校。

開初阿貞不了解學校性質,十分擔心:「見到裡面的小朋友也嚇一跳,好像難民營的感覺。」加上學校遠在大嶼山,鄰近石壁監獄,孩子要行為良好才可以在週末踏出離島回家,讓她很憂慮:「我很記得第一次入去,掉轉頭邊走邊流淚,不知下次何時可以再見兒子。我是否做錯了?」

讓媽媽意想不到的是,兒子成長路上缺乏的元素竟逐步被學校填補。宿舍導師教紀律,孩子學摺被、學打理自己,老師跟進孩子的學習進度,又鼓勵參與課外活動,例如踢足球、戲劇,及音樂班等,讓孩子建立自信。阿貞:「我發覺學校能理解孩子需要甚麼,知道他的頑皮可以轉為運動方面,甚至因運動奪獎,一直看著他轉變。」子朗更找到許多同樣遇上成長困難的同伴,漸漸不再介懷自己身世,讓媽媽很安慰:「他整個人變得很開朗,不會像從前有許多鬱結在心中。他的朋友圈子擴闊了,變得很喜歡和我分享。」

見到兒子陽光自信的新一面,阿貞反思過去的教子方法,正正欠缺了給大家溝通和理解的空間:「有次我罵他,他反抗很大,明白到他已長大,我們不能再用打鬧方式」現在兩母子的感情變得更深厚,有如親密朋友一樣談天說地,甚至相約逛街。她感激在最困難時間得到學校幫忙:「幸好遇上一班肯接受這些孩子的老師教育他們,否則都不知他今日會怎樣。」她鼓勵有需要的父母可以放下成見,向社工尋求援助:「入讀群育學校,是給孩子機會學好。為何你們做父母的,不能給個機會呢?」

群育學校究竟有何辦法,可以教好一班不同背景、不同問題的學生?下集我們和大家發掘一下。

20171008 - 學童調查:愈感父母愛 學習健康愈好

標題:學童調查:愈感父母愛 學習健康愈好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常聽到「贏在起跑線」,但起跑後繼續走的動力或許更重要。據一項「愛與家庭和學童成長的關係」調查報告指出,學童愈能感受到父母愛與支持,其自觀學習表現、情緒健康及希望感愈好。有心理學家認為,家長掌握教養之道後,其子女在行為、情緒及社交亦有所進步。

  父母的愛和教養方式對子女影響深遠。香港明愛家庭服務小學學生輔導服務於今年二月至五月期間,進行「明白愛-愛與家庭和學童成長的關係」調查,以自評問卷形式,收集涉十六所學校、共九百九十四位小三及小四學生的有效問卷回應。

  調查結果顯示,受訪學童傾向感受父母有較高的愛與支持,以總分二十四分計,整體平均分為十七點三四分。另外,逾九成學童自覺學習表現中等或以上,及情緒健康在正常範圍內,而超過八成學童的希望感在量表中間分數或以上。

  明愛家庭服務教育心理學家任春華表示,根據分析顯示,學童自評的「父母愛與支持度」與「學童自觀學習表現」及「希望感」有正向關係,即自覺父母較愛自己的學童,傾向有較好的自觀學習表現及較高的希望感。而學童自評的「父母愛與支持度」與「情緒困擾」則有負向關係,即自覺父母較愛自己的學童,有較少情緒困擾。

  任春華補充,家長在接受家長教育及掌握教養之道後,與子女的關係將有所改善,其子女在行為、情緒和社交方面亦有進步,這些都指向「父母愛和支持」與學童成長質素的潛在關係。她建議,辦學團體可考慮在學校內推行有實證支持的家長教育課程。

  明愛家庭服務督導主任黎丹麗希望,調查結果可成為學童的抗體及強心針,令學校和家長對他們有多一份了解,預防不幸事件發生。她指出,明愛將積極在校舉辦不同活動接觸學童,推廣正向心理,又會發展支援家長工作,並推行遊戲治療,讓學童在遊戲中表達其情緒及遇到的困難。

  佐敦谷聖若瑟天主教小學校長林堅漢留意到,家長並非不愛孩子,而是不懂表達。他舉例,自己曾探訪患有嚴重濕疹的學生家庭,其父母因不懂處理病情,感到無助,該學童亦因病情嚴重影響情緒,學校其後得到理工護理學院及聯合醫院幫忙,並尋求專業人士意見,令學童病情與情緒得以改善。他相信如學校未有介入,學童家庭情況將趨惡劣。

20171007 - 日玩逾兩句鐘75%港童沉溺電子奶嘴

標題:日玩逾兩句鐘75%港童沉溺電子奶嘴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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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產品愈來愈普及,甚至有家長以「電子奶嘴」安撫年幼的子女。香港大學(港大)李嘉誠醫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研究發現,近七成半香港兒童每日使用電子產品超過兩小時,時間遠高於美國及北京。負責研究的專家指過度及不當使用電子產品,對兒童行為、學業成績及生理健康均有負面影響,甚至有理由懷疑會增加患過度活躍症風險。

港大綜合近年各項追蹤研究,指出電子產品影響兒童健康。其中一六年進行全港性研究,找來逾七千五百名小一至小三學生,訪問他們使用電子產品的習慣,發現百分之七十四點八受訪兒童每日看電視、打機及上網多於兩小時,遠高於美國的兩成及北京的四成。受訪兒童花約一半課餘時間使用電子產品,假期更平均每日花上七小時,主要用於玩電子遊戲(百分之三十六點九)和看電視(百分之三十六點二),僅兩成人用來學習。

日玩句鐘 中文數學較低分

電子產品害處多。港大一一年曾追蹤六百多名幼稚園學童,在學童幼稚園高班(五歲)時收集他們看電視和打機時間的數據。四年後發現,學童看電視和打機時間愈長,出現超重及過度活躍等問題的機會愈大,例如五歲時每日看一小時電視,到九歲後超重機會增加一成九;五歲時每日玩一小時電子遊戲,九歲時數學、中文測試分數均下降。醉心電視和打機,戶外活動時間自然大大減少。研究透過學校體適能計劃在同期搜集逾十三萬名學生的數據分析,發現港學童的柔韌度、肌肉力量及心肺能力均較內地、新加坡及歐洲兒童差。

減少運動量 打擊探知能力
香港大學醫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表示,兒童與家長互動下使用電子產品對學習有益,但家長將電子產品當作「奶嘴」來安撫幼兒,有機會打擊他們的探知能力,又認為過度使用電子產品會大大減少運動量。他舉例,看電視會間接增加進食高熱量食物的機會,因為不少人會以薯片、汽水及爆谷「送電視」,期間久坐不動,隨時體重超標。

葉柏強指過去有研究顯示睡前用手機有機會被藍光影響腦部分泌褪黑色素,令睡眠質素欠佳;亦有研究指兒童三至六歲期間過度用電子產品,會影響腦部負責自我控制的腦前葉發育,有理由懷疑同時會增加過度活躍的風險。

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名譽導師黃慶生指過去港大研究發現,運動導師盡早糾正學童的運動習慣,他們的體能、精神健康及抗逆境能力均可顯著改善。他又建議家長在子女使用電子產品時提供指引,並與子女訂立運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