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六旬漢的女兒與男友同居後,他多次造訪「哎吔女婿」之胞姐的家,並疑「賴死」在女方家中留宿。男子後來趁留宿期間先向女方「表白」示愛,並涉嫌向她攬腰和圖強吻她。他行徑嚇煞女方,她遂叫子女不要再讓此人入屋,始揭發女方的十一歲女兒亦疑曾遭他摸胸和強吻非禮。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六十歲男被告被控七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七月至九月,在葵涌兩個單位內一次非禮女事主X(四十三歲),以及六次非禮X的十一歲女兒,即女事主Y。
X昨在庭上供稱,她和胞弟分別住在葵涌某屋邨兩個單位,胞弟同居女友的父親就是被告。單身的被告因曾和胞弟到訪X家,之後,被告自去年八月起每周都會自行到訪X家並留宿,即使X的胞弟及被告女兒幫口規勸,被告始終「趕極唔走」。其中有兩次X因倦極而睡,中途醒來發現子女和被告仍在客廳。
從後攬腰 企圖強吻
至去年九月十九日早上,X的子女上學後,她與被告獨處在家,X感氣氛尷尬,遂稱回房再睡。豈料被告突然從後攬腰,並將X的身體正面轉向自己企圖吻X,X避開,被告則說:「我好鍾意你,我忍唔住喇!」言畢他更將X推落床,嘗試摸及親吻X的身體,X不停掙扎,揚言會將事件告訴被告女兒,被告終肯停手。
兩人返回客廳,被告再摸X的手和大腿,又拒絕離去,並求X不要將事件告訴女兒,X遂訛稱約了社工始能「甩身」送走被告。X當晚得悉Y亦曾遭被告非禮,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DCCC 372/2017
六十歲男被告被控七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七月至九月,在葵涌兩個單位內一次非禮女事主X(四十三歲),以及六次非禮X的十一歲女兒,即女事主Y。
X昨在庭上供稱,她和胞弟分別住在葵涌某屋邨兩個單位,胞弟同居女友的父親就是被告。單身的被告因曾和胞弟到訪X家,之後,被告自去年八月起每周都會自行到訪X家並留宿,即使X的胞弟及被告女兒幫口規勸,被告始終「趕極唔走」。其中有兩次X因倦極而睡,中途醒來發現子女和被告仍在客廳。
從後攬腰 企圖強吻
至去年九月十九日早上,X的子女上學後,她與被告獨處在家,X感氣氛尷尬,遂稱回房再睡。豈料被告突然從後攬腰,並將X的身體正面轉向自己企圖吻X,X避開,被告則說:「我好鍾意你,我忍唔住喇!」言畢他更將X推落床,嘗試摸及親吻X的身體,X不停掙扎,揚言會將事件告訴被告女兒,被告終肯停手。
兩人返回客廳,被告再摸X的手和大腿,又拒絕離去,並求X不要將事件告訴女兒,X遂訛稱約了社工始能「甩身」送走被告。X當晚得悉Y亦曾遭被告非禮,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DCCC 37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