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指僱主疏忽照顧 為免付代通知金誣告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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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3名子女的婦人受薪替人照顧一歲女嬰,但女嬰母親多次發現女兒背脊、大腿有瘀傷,遂報警指保母虐兒。涉案保母否認指控昨受審,她反指女嬰母親不大注意女兒狀況,連女兒發燒也沒發現,又讓女嬰服過期藥水;更指女嬰母多次拖糧,為了避免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賠償而誣衊她虐兒。裁判官押後至下月8日裁決。
被告邱玉明(34歲)否認一項故意對所看管兒童虐待罪,控罪指她於去年5月8日至13日間虐待涉案的一歲女嬰。
女嬰的28歲母親稱在一個親子活動認識被告,去年2月以月薪6,200元聘請她照顧案發時一歲的女兒。她指女兒周日晚至周五會住在被告葵盛東邨的家。
懷疑被告變賣尿片奶粉
她憶述,去年3月首次發現女兒兩邊大腿內側有瘀傷及紅痕,但沒理會;翌月15日,她接女兒回家開生日會,發現女兒背脊「有好大撻瘀痕」,約3至4厘米,大腿內側亦有瘀傷,被告解釋是女兒「擒BB床時整到」。她與家人商討後決定辭退被告;又指懷疑被告儲下女兒的尿片和奶粉後變賣。
5月8日周日,母親將女兒交給被告,同時表示要辭退被告,着她只需照顧女嬰至該周五。被告認為應有一個月通知期,但她不同意,雙方因而有口頭爭執。5天後,她和丈夫接走女兒,即發現女兒背脊有8至9厘米瘀傷,頭頂紅腫。她指被告否認虐待其女兒,於是報警。醫療報告顯示,女嬰背部傷勢是由「挫傷、毆打及虐待」所致,頭頂的紅腫可能是癬。
被告自辯時稱,5月8日接過女嬰,兩天後替女嬰洗澡時始發現其背脊瘀傷,由於女嬰母曾說過不要妨礙她工作,故沒即時通知她。辯方盤問女嬰母時質疑她照顧女兒時也有疏忽,包括不察覺女兒發燒;一年前從診所取得的藥水仍給女兒食。母親承認試過沒留意女兒發燒,但她曾任職助護,知道藥水開封後3年仍可服用。
被告邱玉明(34歲)否認一項故意對所看管兒童虐待罪,控罪指她於去年5月8日至13日間虐待涉案的一歲女嬰。
女嬰的28歲母親稱在一個親子活動認識被告,去年2月以月薪6,200元聘請她照顧案發時一歲的女兒。她指女兒周日晚至周五會住在被告葵盛東邨的家。
懷疑被告變賣尿片奶粉
她憶述,去年3月首次發現女兒兩邊大腿內側有瘀傷及紅痕,但沒理會;翌月15日,她接女兒回家開生日會,發現女兒背脊「有好大撻瘀痕」,約3至4厘米,大腿內側亦有瘀傷,被告解釋是女兒「擒BB床時整到」。她與家人商討後決定辭退被告;又指懷疑被告儲下女兒的尿片和奶粉後變賣。
5月8日周日,母親將女兒交給被告,同時表示要辭退被告,着她只需照顧女嬰至該周五。被告認為應有一個月通知期,但她不同意,雙方因而有口頭爭執。5天後,她和丈夫接走女兒,即發現女兒背脊有8至9厘米瘀傷,頭頂紅腫。她指被告否認虐待其女兒,於是報警。醫療報告顯示,女嬰背部傷勢是由「挫傷、毆打及虐待」所致,頭頂的紅腫可能是癬。
被告自辯時稱,5月8日接過女嬰,兩天後替女嬰洗澡時始發現其背脊瘀傷,由於女嬰母曾說過不要妨礙她工作,故沒即時通知她。辯方盤問女嬰母時質疑她照顧女兒時也有疏忽,包括不察覺女兒發燒;一年前從診所取得的藥水仍給女兒食。母親承認試過沒留意女兒發燒,但她曾任職助護,知道藥水開封後3年仍可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