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31 - 男童非自願 父可判終身監禁

標題:男童非自願 父可判終身監禁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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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子燒炭自殺男子獲救,5歲兒子亦幸無大礙,警方事後以涉嫌企圖謀殺拘捕涉事男子。大律師陸偉雄(圖)認為,事件中的男童因在非自願情況下,被父親以燒炭形式企圖終結生命,已是一種謀殺行為,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

協同自殺最高囚14年

陸解釋,本港過去曾發生夫妻或情侶企圖自殺獲救事件,當事人因願意雙雙共赴黃泉,並非強迫另一方同死,一般被控以《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協同自殺的刑責,最高判監14年。但今次情況不同,男童疑是被當作陪葬品,並非自願燒炭自殺,所以已經觸犯企圖謀殺罪行。

2016年9月3日,34歲貨車司機因妻子提出離婚,在大受打擊下抱着3個月大兒子開煤氣企圖同歸於盡,幸妻子及時返家阻止。司機承認企圖謀殺罪,法官重申父母無權決定子女的生死,判事主監禁4年。

2010年11月15日,73歲母親擔心百年歸老後,無人照顧一對患有精神病的兒子,在灣仔寓所燒炭自殺獲救,警方懷疑3人在清醒狀態下同意一起自殺,遂以「協同自殺」罪名拘捕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