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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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人細鬼大,一名十二歲女童疑早前與男友偷嘗禁果,昨午一時許,在天水圍天瑞路住所,因行為有異,廿一歲胞姊見狀查問,有人將事件和盤托出,指曾與男友在對方屯門的住所發生性關係。胞姊聞言大怒,決定報警追究。
警員登門調查之後,召救護車將女童送院檢驗,案件列為與年齡在十三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案,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正在找尋涉案的男友調查。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十三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
警員登門調查之後,召救護車將女童送院檢驗,案件列為與年齡在十三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案,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正在找尋涉案的男友調查。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十三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