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 性侵孤兒院兩孤女判囚8年 前社工出獄索在囚期間津貼

標題:性侵孤兒院兩孤女判囚8年 前社工出獄索在囚期間津貼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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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社工李國華早年藉於雲南創辦孤兒院而屢次淫辱院內兩名未成年孤女,於2010年底被裁定強姦非禮共5罪罪成,判囚8年。李去年4月刑滿出獄,昨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社署革職的決定,追回年假及代通知金等,而入獄前一直領取傷殘津貼的他,更向社署追討在囚期間的傷殘津貼。

申請人李國華(55歲)親自撰寫申請書向高院提出兩項司法覆核申請,首個申請針對社署署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要求推翻局方於2015年3月31日頒下的追溯懲罰處分的革職決定,並討回他被定罪前因停職而累積的年假、停職10個月被扣起的一半薪酬、代通知金及公積金等。
李另外的申請則挑戰社署署長,要求署長發放2010年12月至2016年4月他在囚期間的傷殘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