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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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教育事務委會員就幼稚園教師薪酬架構聽取團體意見。教育局提出訂立建議薪酬範圍,認為比強制薪級表更具彈性,但有出席會議的團體不滿建議,質疑沒有約束力。
教育局副局長楊潤雄表示,明白有教師希望可設立一個薪級表,但當局認為強制性薪級表,只跟年資釐定教師薪酬,相比之下,為幼稚園教師提供薪酬範圍更具彈性。他說,幼稚園可因應員工的資歷、教學經驗,包括現職幼稚園及其他幼稚園的經驗、表現、教學經驗與職責、所受培訓等等,靈活釐定員工的薪酬。
不過,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長馮偉華表示,這個彈性是大家最怕的彈性,因為這個彈性沒有計算老師的年資、學歷及轉校時的保障,這個彈性於過去10年學券制下已受盡苦楚,彈性變成老師人工的「海鮮價」,他轉校就由起點做起。
幼師薪酬關注組召集人蔡若蓮亦指出,現時只訂立幼師薪酬範圍欠缺約束力,無法保障幼師在轉工時年資得到合理計算,難以理解政府為何拒絕重設薪級表。
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副主席劉燕琼就批評,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向教育局反映意見,但不明白為何到今日只答應將起薪點定在1.8萬元,質疑這個參考表沒有約束力,如何確保幼師薪酬不會長期徘徊在低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