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9 - 陳以誠涉累BB截指 男嬰母:佢見手指黑呆咗

標題:陳以誠涉累BB截指
男嬰母:佢見手指黑呆咗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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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就著名兒科醫生、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於2009年治療一名手指骨裂傷男嬰時,涉因疏忽導致男嬰終需切除右手無名指一節指頭繼續進行聆訊,男嬰母親羅太林寶儀(譯音)昨日作供。她指曾要求陳拆開紗布了解兒子手指情況,但陳指「唔好搞佢,否則傷口爆開」,至第三次覆診時,陳拆開繃帶後,「見到(手指)黑咗時,陳以誠呆咗」。

羅太在聆訊中指,在2009年8月10日,當時14個月大的兒子右手無名指被鐵閘弄傷,首關節「劏到流好多血」,當時她先帶兒子到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求醫,醫院準備為男嬰作全身麻醉和為傷口縫針,等候期間丈夫提出找陳以誠,了解有否其他護理方法。她和丈夫隨後決定由陳接手,並轉往浸信會醫院。

羅太指,陳以誠當晚7時到達病房,並帶男嬰到治療室用皮膚黏合劑dermabond作傷口縫合及包紮。兩日後再做多次黏合,兩次她和家人都在外等候,未有觀看包紮過程。男嬰於8月13日出院。

男嬰其後在15日和18日覆診,其中她和丈夫在第二次覆診時,曾要求拆開繃帶了解手指情況,但陳稱「唔好搞佢,否則傷口爆開就前功盡廢」。到8月21日,她帶男嬰再到陳的診所覆診。她憶述陳以誠拆開繃帶後,「見到(手指)黑咗時,陳以誠呆咗」,之後就通知護士入房,再到同層另一醫生會診,最後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求醫。

辯方大律師盤問羅太時,多次質疑她過往憶述事件過程有出入,包括羅太最初的投訴信,指男嬰在浸會醫院時「日日有洗傷口」,其後供詞卻否認。羅太解釋,寫信時僅粗略書寫,但陳與男嬰多天步出治療室後都無提到洗傷口,又指陳稱「唔好搞個傷口」。辯方則指,此話只是陳對父母的囑咐,不代表陳沒有處理傷口。

辯方亦在聆訊中指出,男嬰父親在民事索償案中,曾被法官批評證供不合理,所以今次醫委會聆訊,男童家人就只由羅太一人作供。但控方表示安排由誰作證是秘書處決定,又指辯方提問證人涉與律師交流過程,有可能違反法律保密原則,辯方則稱他有權就被告醫生利益,質疑證人證供可信性。

聆訊今日繼續,羅太將繼續作供,控方亦會傳召專家證人骨科醫生林迪基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