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7 - 拖鞋色魔狎兩男童 威逼咬鞋脫褲

標題:拖鞋色魔狎兩男童 威逼咬鞋脫褲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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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非禮兒童而入獄的送貨工人,又以「拖鞋色魔」身份犯案。他於旺角大角嘴一帶向3名幼童埋手,藉詞要替其中兩男童補鞋,帶他們到公園和大廈僻靜處施虐,隨身拿出多對童裝拖鞋,命令男生咬着,又叫男生將手套進拖鞋,然後用尼龍繩綑綁,喝令男生脫褲,大力抓其下體,並將凌辱過程拍照。工人昨認罪,雖辯方求情指暴力及反感程度不算最高,但法官明言判阻嚇刑罰。
記者︰歐陽聯發

據了解,已婚並育有一名3歲兒子的被告劉志輝(36歲)犯案用的拖鞋有男裝女裝,有款式時髦的女裝鞋,有些鞋鞋頭有卡通人物和骷髏圖案。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6罪,其父親及妻子到庭旁聽,父親在求情信指被告孝順,妻子則稱被告是「好爸爸、好老公」。

官稱將判阻嚇刑罰

涉案三名小孩分別是8歲男童X、9歲男童Y及10歲女童Z。控方表示,兩男童現生活正常,惟女童一家已搬遷,無法評估其創傷程度。法官指案情非常嚴重,將判刑延至下月10日,替被告索取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其間須還柙,並明言會判阻嚇刑罰。

控方透露被告有1項普通襲擊及3項非禮案底,於2014年10月才出獄。案情透露,被告於2015年6月又再作案,Y早上參加散學禮後回家,途中遇到被告,被告稱Y的鞋爛了並提出到附近公園替他修鞋。到達公園後,被告即脫下拖鞋要Y咬着,並命令Y除褲。Y照做後,被告便用手機拍下Y只穿內褲咬着拖鞋的相,數分鐘後才放走Y。

去年10月Z補完習回家,被告上前擋路和搭訕,向Z展示手機內收藏的多張拖鞋相片,問Z覺得可不可愛。Z敷衍附和,被告猛拉Z的手,拖她到公園一個沒有裝閉路電視的入口,扯着Z的頭髮,喝令她脫鞋,最終Z作勢大哭,被告方寸大亂便讓她回家。

同月18日,被告再到旺角找獵物,重施故技訛稱修鞋,強扯X到一幢大廈內凌辱。被告首先拿出一對拖鞋,喝令X雙手套進去,再用尼龍繩綑綁雙手。被告再拿出另一對拖鞋叫X咬着,然後被告逼X除褲,大力抓X下體,導致瘀傷。整個凌辱過程期間,被告多次用手機拍照,但他意猶未盡,再拉X到樓下公園,再拿出5對拖鞋,重複手段。X受盡虐待始獲放行,立即告訴家人報警。警方翌日見被告在街上形迹可疑,搜身發現兩對童裝拖鞋。被告警誡下承認貪玩犯案,並稱隨身帶拖鞋是方便在公廁自瀆。

案件編號:DCCC1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