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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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非禮和做淫媒案底的中年漢涉藉詞介紹fb兼職,引誘16歲新婚媽媽上其劏房家,不理對方正值經期將她強姦,陪審團昨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名成立。法官指案件有頗多加刑因素,如事主年輕、被告用介紹散工網頁作掩護來物色犯案對象、無用安全套等,押後至下月31日判刑,等候索取事主心理評估報告,其間被告還柙。
曾做淫媒判監
被告洪岩松(42歲,圖)案發時為食肆兼職中介,早年因做網上淫媒招攬援交女被捕,2012年認罪判監兩年;當年他求情指靠賣藍牙耳機賺取第一桶金,惟金融海嘯後破產,輾轉與胞姊做援交中介。洪亦於20年前曾犯非禮案。
案發於去年5月19日,事主X新婚4個月,女兒3個月大。X指洪不理她正值月事將她強姦;X認曾幫洪手淫,因覺得是唯一脫身方法。庭上曾播放錄音短訊,X告訴友人被洪「搞」,形容洪「好樣衰」。洪則稱與X兩情相悅下性交,X銷魂地叫床,性交前X曾像《鐵達尼號》主角般依偎他;又猜測X或誤會是性交易,收不足錢故誣告他。
案件編號:HCCC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