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昨日(31日)發表第三份預防兒童死亡事故報告,檢討在一二年及一三年發生共二百零六宗兒童死亡個案,當中廿宗為自殺,多與學業有關,有十四名自殺兒童曾以不同方式透露死念,但往往被身邊人當「講笑」而忽略。委員會建議家長、學校及朋輩應多留意自殺警號,如子女無故不想上學並有暴躁等特徵,切勿掉以輕心,應適時援助有自殺風險念頭的兒童。
兩年20宗輕生 最細11歲
是次檢討涵蓋死於自然(一百卅一宗)及非自然(七十五宗)的十八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因素。報告顯示,在死於非自然因素個案中,最多兒童死於意外(廿八宗),其次是自殺(廿宗)及遇襲致死(八宗)。廿宗自殺兒童年齡介於十一歲至十七歲,當中十八名為學生。至於自殺原因,最多為學業原因(九宗),其次分別為憂慮未來(七宗)及家庭原因(七宗)。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自殺個案A組召集人鄧麗華指,廿宗學童自殺個案內有十四人曾以不同方式透露死念,包括宣之於口、在社交網站上或聊天工具上預報死念、留下遺書或有暴力行為等。有個案曾多次向朋輩及家人表達尋死念頭,但被身邊人以為「講笑」而忽略。鄧建議應提高家長、學校及朋輩洞悉自殺警號的能力,適時援助有自殺風險念頭的兒童。
另外,報告中有十一宗死亡個案是成年人跟嬰兒同床而睡有關,有初生嬰兒被卡在床空隙窒息死亡。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主席許宗盛重申,成年人與嬰兒同床而睡有致命風險,提醒照顧者應提高兒童睡眠安全意識,切勿與嬰兒同床而睡。
兩年20宗輕生 最細11歲
是次檢討涵蓋死於自然(一百卅一宗)及非自然(七十五宗)的十八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因素。報告顯示,在死於非自然因素個案中,最多兒童死於意外(廿八宗),其次是自殺(廿宗)及遇襲致死(八宗)。廿宗自殺兒童年齡介於十一歲至十七歲,當中十八名為學生。至於自殺原因,最多為學業原因(九宗),其次分別為憂慮未來(七宗)及家庭原因(七宗)。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自殺個案A組召集人鄧麗華指,廿宗學童自殺個案內有十四人曾以不同方式透露死念,包括宣之於口、在社交網站上或聊天工具上預報死念、留下遺書或有暴力行為等。有個案曾多次向朋輩及家人表達尋死念頭,但被身邊人以為「講笑」而忽略。鄧建議應提高家長、學校及朋輩洞悉自殺警號的能力,適時援助有自殺風險念頭的兒童。
另外,報告中有十一宗死亡個案是成年人跟嬰兒同床而睡有關,有初生嬰兒被卡在床空隙窒息死亡。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主席許宗盛重申,成年人與嬰兒同床而睡有致命風險,提醒照顧者應提高兒童睡眠安全意識,切勿與嬰兒同床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