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0 - 幼園亂收報名費 超上限92.5倍

標題:幼園亂收報名費 超上限92.5倍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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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揭發,截至今年十月有三十六所幼稚園收取超出四十元上限的報名費,費用介乎五十至三千七百元,即最貴一所收費是上限的九十二點五倍,又有收取過千元報名費的幼稚園報稱以過十萬元租用收生場地,以及七十萬元設立網上系統,並在已錄得過百萬元盈餘下,仍獲准加價。公署斥負責審批的教育局審批過程鬆散粗疏,未能確定申請超收報名費是否合理,或有否牟利成分,把關不力。

  按教育局規定,幼稚園可向報讀生的家長收取報名費,上限為四十元,若園方欲收取超過四十元的報名費,須事先向局方申請,獲批後毋須再逐年申請。

  截至今年十月,全港有三十六所幼稚園獲得批准收取超限報名費,當中三十所是國際幼稚園,報名費介乎三百至三千七百元;餘下的六所是本地幼稚園,報名費則為九十元或以下;合共十七所幼稚園收取一千元或以上報名費。

  翻查教育局《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概覽2016/2017》,收取三千七百元報名費的是南區的德瑞國際學校,收費相當於上限的九十二點五倍。位於西貢的香港學堂國際學校、南區的新加坡國際學校的報名費達三千元,大埔區康樂園國際學校亦索價二千八百元。中西區港灣學校也要二千五百元,加拿大國際學校的報名費則為二千三百五十元。位於九龍塘名校區的兩所國際學校,美國國際學校和香港澳洲國際學校的報名費各需一千五百元。屯門貴族學校哈羅香港國際學校亦收取一千五百元報名費。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教育局的審批不但沒有具體的標準,而且過程鬆散,處事粗疏,未有嚴格審查報名費有否巧立名目的牟利成分,沒有為家長做好把關工作。

  報告指出,教育局審批超限報名費申請時,並無既定的具體審批準則,以致不同職員在審批申請時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有十七所幼稚園向該局提出申請時,列明每個項目的開支,但其餘十九所獲批的幼稚園只籠統列出處理入學申請的流程及相關人手安排,該局卻未有要求這些幼稚園提供每個項目的開支,便批准申請。

  報告亦舉例指,有收取過千元報名費的幼稚園,將教職員的薪酬成本計算入收生開支成本內,造成雙重計算;另有一所同樣收取過千元名費的幼稚園,報稱以逾十萬元租用場地作收生之用,但該幼稚園的校舍總樓面面積有過萬平方米,設施齊全;又把設立網上報名系統的七十萬元一次性開支視為收生經常性開支,結果幼稚園報名費在錄得過百萬元盈餘下,仍獲准加價。

  此外,有三所國際幼稚園在未獲教育局批准前收取超限報名費,該三所幼稚園其後向該局提交申請,但審批期間教育局並無調查這些幼稚園是否仍收取超限報名費,亦沒要求幼稚園退還多收的款項。

  申訴專員公署敦促教育局盡快制訂具體審批指引,要求幼稚園清楚說明每項預算開支的詳情事並提供實質證據,嚴正處理及跟進有關幼稚園虛報開支項目的投訴,若申請的預算案已顯示園方將會從收取報名費獲得盈餘,或有值得商榷的開支項目,應向校方提出質疑甚或予以拒絕等。

  教育局回覆指,會認真研究如何跟進各項建議,檢視現行做法,加強監管措施,包括盡快完成制定更具體的內部工作指引,要求幼稚園提高收取報名費的透明度及嚴格跟進違規收費的幼稚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