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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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內地男童因父親在工業意外中去世,母親再婚不欲照顧,頓失依靠,其港人姑姐遂於今年五月將男童由湖北帶到深圳,再安排持禁區紙的中年女子,陪同未有旅遊證件的男童經沙頭角中英街進入香港,由姑姐在港接回。不過,男童其後在姑姐住所外流連時,被巡邏警員發現,揭發事件。姑姐昨在粉嶺法院承認控罪,還押候判。
現年四十歲的姓方女被告,承認一項協助非法入境者來港罪。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婚,為家庭主婦,育有一子一女。辯方形容本案與一般偷渡案不同,被告因愛錫姪兒才出此下策,但承認有預謀犯案,望裁判官考慮案情特殊,重犯機會極低,勿判處即時監禁。
官指沒理由不判監
不過,裁判官表明,法庭不可向公眾發放錯誤訊息,令他們誤解收養兒童後,便可讓兒童非法入境,無理由不判處被告監禁,裁判官索取背景報告候判。
案件編號:FLCC 5085/2016
現年四十歲的姓方女被告,承認一項協助非法入境者來港罪。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婚,為家庭主婦,育有一子一女。辯方形容本案與一般偷渡案不同,被告因愛錫姪兒才出此下策,但承認有預謀犯案,望裁判官考慮案情特殊,重犯機會極低,勿判處即時監禁。
官指沒理由不判監
不過,裁判官表明,法庭不可向公眾發放錯誤訊息,令他們誤解收養兒童後,便可讓兒童非法入境,無理由不判處被告監禁,裁判官索取背景報告候判。
案件編號:FLCC 50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