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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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維護法紀為目標的香港警察,被指親手放生3名小偷。有葵涌廣場「格仔舖」店員向《蘋果》投訴,月初數名少女在店內高買,全程被閉路電視拍下,警員到場後卻與少女出外「密斟」,之後立即「放生」;店員翌日再到警署報案,另一警員卻拒絕在口供紙上記錄警察放人的經過。有議員指警方做法不可接受,質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
店員陳小姐(化名)指,本月7日晚上約9時,有5名少女走入店內,少女走後,陳小姐發現數條水晶手鏈不翼而飛,價值約300元,她翻看閉路電視,看到其中2名少女高買,其餘3人幫忙遮掩,於是報警。2名軍裝警員其後到場了解,重看閉路電視,此時陳發現其中1名小偷還在附近,把她帶到店內。2名警員帶小偷到店外「密斟」約10分鐘,其後聯同另外2名涉事少女返回店內。
叫賠償百多元了事
此時較資深的警員A表示,在3名少女身上搜不到贓物,稱「咁樣告唔入喎」,又替少女辯護指她們可能一時忘記付錢。陳不同意放人,但A只叫該3名少女「夾錢」將身上僅有的190元交給陳,又向陳打眼色暗示息事寧人。翌日,陳小姐再到葵涌警署報案,但報案室的警員竟將她轉介給A及其2名上司,3名警察一直拖延沒有落口供。約半小時後,另一名刑事調查隊(CID)警察終替她落口供,但表明不會記錄A放人一事,原因是只是她「一面之詞」。
陳對事件極度不滿,「警察咁樣包庇小偷,只會令佢哋越來越大膽,令到更多人受害,我覺得好無助」。她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質疑CID探員有心包庇同袍,「佢唔落口供(警察放人一事),其實係妨礙司法公正㗎」。
警方回應指,當晚警員到場初步調查後,相信案件不涉及刑事成份,列作「誤會」,表示於本月22日及24日拘捕兩名14歲女童,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店員陳小姐(化名)指,本月7日晚上約9時,有5名少女走入店內,少女走後,陳小姐發現數條水晶手鏈不翼而飛,價值約300元,她翻看閉路電視,看到其中2名少女高買,其餘3人幫忙遮掩,於是報警。2名軍裝警員其後到場了解,重看閉路電視,此時陳發現其中1名小偷還在附近,把她帶到店內。2名警員帶小偷到店外「密斟」約10分鐘,其後聯同另外2名涉事少女返回店內。
叫賠償百多元了事
此時較資深的警員A表示,在3名少女身上搜不到贓物,稱「咁樣告唔入喎」,又替少女辯護指她們可能一時忘記付錢。陳不同意放人,但A只叫該3名少女「夾錢」將身上僅有的190元交給陳,又向陳打眼色暗示息事寧人。翌日,陳小姐再到葵涌警署報案,但報案室的警員竟將她轉介給A及其2名上司,3名警察一直拖延沒有落口供。約半小時後,另一名刑事調查隊(CID)警察終替她落口供,但表明不會記錄A放人一事,原因是只是她「一面之詞」。
陳對事件極度不滿,「警察咁樣包庇小偷,只會令佢哋越來越大膽,令到更多人受害,我覺得好無助」。她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質疑CID探員有心包庇同袍,「佢唔落口供(警察放人一事),其實係妨礙司法公正㗎」。
警方回應指,當晚警員到場初步調查後,相信案件不涉及刑事成份,列作「誤會」,表示於本月22日及24日拘捕兩名14歲女童,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