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3 - 偷拍繼女洗澡 店東判囚

標題:偷拍繼女洗澡 店東判囚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賣航拍機的五旬店東兩度趁妻不在家,偷拍11歲繼女如廁及洗澡。他在維修顧客航拍機時將載有偷拍片段的記憶卡遺留機內,顧客發現報警。他早前在法院承認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法官昨指被告夫婦雖向事主隱瞞不令她受創,但被告行為可恥,判他入獄6個月。
辯方呈上由被告妻子、前妻及親友撰寫的求情信,指52歲被告愛家人真心對待事主,只因一時糊塗犯案。辯方指事主不知被偷拍,經常問被告去向,擔心長遠對事主有影響,求判緩刑。
裁判官判刑時指,不同意妻子稱被告犯案是無心之失,被告明顯有計劃犯案,事主從4歲起便與被告同住,可想像她視被告如生父,被告身為繼父侵犯事主私隱,須判阻嚇性刑罰。被告去年10月兩度犯案,今年4月被捕。他在警誡下稱「她是我的女兒,我拍她有甚麼問題」,又稱相信妻子會同意他偷拍。
案件編號:FLCC4296/16

標題:法庭:偷拍繼女沖涼 店東囚6月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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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營航拍機生意的中年單車店男東主,去年十月兩度在住所偷拍十一歲繼女洗澡及如廁,但他把偷拍用的記憶卡放入客人給他維修的航拍機作測試,之後忘記取回,結果客人看到影片後報警揭發事件,店東被捕時竟反問警員:「佢係我個女,我拍佢有乜問題?」店東早前承認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昨日在粉嶺法院被判監禁六個月,裁判官斥他侵犯繼女私隱,行為可恥。

辯方昨日替現年五十二歲的被告求情時透露,女事主現仍未得知自己被偷拍一事,因此未受到直接傷害,而被告還押期間,事主都有查問被告的下落。辯方又指,被告現任妻子(即事主母親)因本案而感到不快,但亦稱讚被告愛錫事主,現任妻子至今仍支持被告。辯方指被告因一時糊塗犯案,現已吸取教訓,望判處緩刑。

兩任妻子均代求情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被告前妻和現任妻子的求情信,其中前妻指被告太緊張事主,現任妻子則認為被告是無心之失。不過,裁判官並不認同以上說法,認為現任妻子應務實處理問題。裁判官續指,事主與被告同住多年,已視被告為父親,被告竟有計劃和預謀地偷拍事主,更拍到其私處,嚴重違反誠信,並侵犯事主的私隱,行為可恥。

案件編號:FLCC 429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