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5 - 「變天才」學習班 律師指或違商品例 家長花7萬批無用 記憶學總會:該生少上課 願按要求退款

標題:「變天才」學習班 律師指或違商品例 家長花7萬批無用 記憶學總會:該生少上課 願按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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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由「記憶女王」李玉娟創辦的香港記憶學總會,聲稱能利用李研發的天才學習法,將普通學生變成天才、令中小學生一天最少可學習達50至500個生字。但有花近7萬元為初小兒子報讀3年期課程的家長稱,兒子已上課一年半,課程對提升其記憶力及學習成績「一點幫助都沒有」,要求退還最少一半款項。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該會的聲稱有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見另文)。
明報記者 蔡瑤 岑詠欣 黃津琪
聲稱一天最少學50至500生字
該會董事林建東書面回應稱,該學生上課頻率低,未完成記憶及英語學習方法部分,故暫未能進入下一階段學習,對他未能達至目標成效感遺憾,但因該學生只完成課程的一部分,故同意按家長要求退款。林沒回應該會聲稱是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及其聲稱的學習成效有何科學根據,稱該會自2006年成立至今,一直致力研究及提升多元化的有效學習方法,並先後獲多間大中小學及政府部門邀請作講座或授課,多年來協助了眾多學員提升學習能力及學習成績。
創辦人「記憶女王」 曾破世界紀錄
李玉娟在2007年把調亂了次序的380多件物件重新排序,打破世界紀錄。記憶學總會在宣傳小冊子聲稱,李經過5年,研發出一套「必勝的極速學習法」。該會宣傳品稱,學員可1星期讀20本書、5秒掌握文章主旨,又稱學好英語只需一年等。

本報記者早前以家長身分出席該會課程簡介會,課程顧問黎先生播放多段李玉娟參加記憶法奪獎及接受傳媒訪問的片段,亦列舉多個該會學生在記憶賽事和學術上表現超卓的例子。其中一段影片中,李稱港生由小三至中五都要學英文時態,「因為教育署(現為教育局)覺得大家好蠢,不過,事實係學咗八九年都可以唔識」,她續稱:「我喺美國一個中學生,一個鐘學晒12種時態,好明白同記得,有方法就好快學識。點解教署唔用?我唔知喎,你自己問佢!」她補充,只要同時用左右腦,利用創意及聯想,看文字會變成開心、搞笑、有趣的事。
家長:減少上課因該會縮短開放
記者向黎查詢如何可如小冊子宣稱般一天記50至500個生字,黎稱「我自己一日練3個鐘串生字方法,一般一日記三四十個字,學識咗(方法),學咗嘅生字會成為長期記憶」,他說自己是李玉娟的學生,該會導師均由她教導記憶法,並通過她設立的考核,至於李有何認可資格,黎表示「我無問」。
余太早前向本報表示,年多前為當時讀小二的兒子報讀該會天才班,希望他學習記憶法後讀書輕鬆點,估計他已上課逾400小時,但課程對他沒幫助,惟她兩度要求退款不果。其子向記者表示,每次上課會花40分鐘至逾1小時看影片學記憶法,如記App的串法時,記住螞蟻(Ant)及紙張(Paper)的影像,之後由導師指導做記憶練習及英文閱讀理解。他最不喜歡的是每次要串逾10個英文生字,「之後沒怎麼用這些字,就忘了」,平日也因感麻煩,不會運用記憶法。他稱不想再參加記憶班,「寧願回家温習」。林建東說,余每月平均上課6天,遠低於每月12天的正常水平;余太則稱,是因為該會縮短開放時間及頻換教師,始減少上課時間。
另家長花12萬:都是死記
另一家長陳太(化名)花了約12萬元為兩名孩子報讀課程,她稱孩子起初記憶力提升,但後來感成效不大,「都是死記」,惟她不擬追討學費,「當在澳門輸了」。該會稱由於該家長拒透露身分,未能回應。
學者:稱記憶法令人變天才「離譜」
港大中文教育研究中心名譽總監謝錫金及香港心理學會註冊臨牀心理學家潘麥瑞雯分別表示,不否定記憶法對學習有幫助,但效果因人而異。潘太說,量度智商的4項範疇中,記憶力僅與其中一項範疇有較大關連,聲稱能令普通學生變天才是「離譜」。謝說學習要有系統、重視理解和運用,單靠背誦是「零碎」,不是很符合教學原理。
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品說明」就某服務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就該服務的任何部分作出的直接或間接的顯示,包括對用途的適用性、強度、性能、效能、效益或風險。商戶如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能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惟每宗個案的情况皆有其獨特性,要根據調查結果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不宜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