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6 - 法庭:針拮11歲女 母或判囚

標題:法庭:針拮11歲女 母或判囚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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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母親不滿十一歲女兒功課做得差,遂用針拮其右肩及手指關節作為「教訓」,女兒難忍痛楚大哭,驚動鄰居報警。女兒事後需留院十天,接受社工會面時,再爆出三年前已遭母親用類近手法虐待。

官明言做好心理準備
被捕母親昨於觀塘法院承認虐兒及普通襲擊兩罪,裁判官在庭上閱覽女兒傷勢的照片後,見事主除了兩隻拇指「無事」外,其餘手指的關節位均布滿針孔;官明言案情非常嚴重,「一針一針加埋隨時廿、卅針」,有機會判她入獄,現准她保釋候判。

報稱家庭主婦的被告趙惠敏(四十一歲),被控在一二年某日及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將軍澳寶明苑家中分別故意虐待及襲擊其女兒。裁判官先索取其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將案押後至三月廿二日判刑,並明言有機會將她判囚,着她做好心理準備。

案情指,被告過往已不滿女兒成績差及講大話,曾要對方寫道歉信。辯方昨透露,被告○一年由內地來港,並強調她與其丈夫並無分居或離婚,被告另育有一名五歲女兒。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一時衝動,用錯方法教導女兒。

案件編號:KTCC 20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