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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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愉景灣愉景廣場保安員,去年三月見一名十一歲頑童與友人在廣場內亂扔「小心地滑」的黃色指示牌,疑因難忍怒火,其中兩名保安涉嫌對頑童執行「私刑」,捉男童到公廁外黑暗的走廊位置毆打五分鐘,另一名保安則涉嫌把風。頑童驗傷後證實肋骨觸痛及後頸擦傷,三名保安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審訊。
無案底的三名保安員,依次為杜亞保(三十七歲)、曾憲群(二十二歲)及蘇潤豪(三十八歲),均否認控罪。控罪指他們去年三月廿一日在愉景灣廣場一個公廁走廊,襲擊十一歲男童。杜亞保警誡下稱,沒有毆打男童,只是扶起他。
庭上播放兩段男童錄影會面,男童稱一向喜歡被保安追逐,案發時與數朋友玩弄指示牌達兩句鐘,休息時保安追趕而至,男童稱走避不及,被保安捉去公廁外毆打。
兩名保安分別捉起男童後頸,又迎面拳打男童氣門位置約五至六次,二人一邊說粗口,一邊要男童道歉。男童稱當時不斷說「對不起!對不起!」而且「烏低身」雙手抱頭保護自己。
男童續稱,另一名保安負責把風,袖手旁觀,讓他任人魚肉,又向他表示「你再搞搞震,我就捉你去東涌打」。其後保安離去,男童痛至不能行走,被外籍路人發現及報警。男童稱當時不太害怕,但後來因疼痛而流下少許眼淚。
錄影會面中,男童向女警承認自己「係好頑皮、行為不正確,但保安也太衝動」,又指事件發生後約一星期在東涌警署認人手續,只認出兩名疑犯。
現讀中一的男童昨接受控方盤問,以視像形式作供稱,當日被保安摑臉,保安的長指甲𠝹傷他臉部而留下傷痕。案件明續審,將由男童的涉事朋友以英語作供,男童父親也作供。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五五九五--二○一五。
無案底的三名保安員,依次為杜亞保(三十七歲)、曾憲群(二十二歲)及蘇潤豪(三十八歲),均否認控罪。控罪指他們去年三月廿一日在愉景灣廣場一個公廁走廊,襲擊十一歲男童。杜亞保警誡下稱,沒有毆打男童,只是扶起他。
庭上播放兩段男童錄影會面,男童稱一向喜歡被保安追逐,案發時與數朋友玩弄指示牌達兩句鐘,休息時保安追趕而至,男童稱走避不及,被保安捉去公廁外毆打。
兩名保安分別捉起男童後頸,又迎面拳打男童氣門位置約五至六次,二人一邊說粗口,一邊要男童道歉。男童稱當時不斷說「對不起!對不起!」而且「烏低身」雙手抱頭保護自己。
男童續稱,另一名保安負責把風,袖手旁觀,讓他任人魚肉,又向他表示「你再搞搞震,我就捉你去東涌打」。其後保安離去,男童痛至不能行走,被外籍路人發現及報警。男童稱當時不太害怕,但後來因疼痛而流下少許眼淚。
錄影會面中,男童向女警承認自己「係好頑皮、行為不正確,但保安也太衝動」,又指事件發生後約一星期在東涌警署認人手續,只認出兩名疑犯。
現讀中一的男童昨接受控方盤問,以視像形式作供稱,當日被保安摑臉,保安的長指甲𠝹傷他臉部而留下傷痕。案件明續審,將由男童的涉事朋友以英語作供,男童父親也作供。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五五九五--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