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6 - 教師涉堂上揭裙狎女童

標題:教師涉堂上揭裙狎女童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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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男教師被指於去年兩度於課堂上非禮7歲女童,包括從女童背後伸手揭開校裙觸摸私處,及用下體觸碰女童背部,女童後來將事告訴父親。男教師昨在粉嶺法院受審,庭上播放女童錄影口供,女童指雖看不見教師下體,但感覺到被橢圓形、「似寶石」般的物體觸碰背部。
記者:勞東來

被告黃承任(26歲)被指於去年2月1日至5月18日期間某兩日,在屯門一間小學的課室非禮7歲女童X。該校一名女教師作供指,黃由去年1月底開始支援學習表現較差的學生,X是學生之一。控方案情指兩次案發皆在課堂上。
X在錄影中憶述首次案發時,黃行近其身後,單手穿過她腰間揭開校裙,用5隻手指觸摸其私處,但不知維持了多久。X先指黃伸手入其內褲觸摸,但後來稱不肯定。X又稱被摸時專注於做工作紙,沒有目睹黃的動作,但感到憤怒。

事主疑遭下體頂背指「似寶石」
至於第二次,X指黃在她身後用陽具觸碰她背脊下半部,雖沒有親眼看到,但感受到「橢圓形、好似一嚿寶石咁」。錄口供的女警追問X能否分辨被陽具抑或手指觸碰,X回答不能,並稱「唔知」為何認為是陽具。X後來將事告訴爸爸及報警。黃於5月19日被捕。
X接受辯方盤問時確認,黃有伸手入她的內褲。辯方跟着指X被摸時身穿襪褲,X先是同意,但被問到何為襪褲時,卻稱不知道,最終聽律師形容後再同意有穿襪褲。辯方又質疑可能是X鄰座男同學摸X,X先指無可能,但隨即又承認有機會。辯方續指黃無用陽具觸碰X,X出乎意料同意。X起初不理解其口供自相矛盾,經控方多番澄清問題後,才說黃確實有用陽具觸碰她。
另外,X在錄影中雖指忘記案發日子,但接受盤問時指首案發生於年初八。辯方後來向出任證人的女教師確認,年初八為校內便服日。案件表證成立,今續審。
案件編號:FLCC55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