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清潔工人到內地求岳父代說好話,盼離家出走半年的內地妻子回心轉意,他竟將6歲女兒獨留在家,社工家訪揭發屋內滿佈垃圾,上身赤裸的女童輕微發燒。現與妻子和好如初的他承認虐兒罪,裁判官昨多次拍枱斥責他「離晒譜」及質問他「有冇腦」,「搵得老婆返嚟,個女死咗點算」,最終判他感化12個月。
記者:戴國輝
姓黃被告(39歲)娶內地女子為妻,妻子持單程證來港,但約半年前失去聯絡。社署去年10月26日收到轉介信,指被告與女兒同住,社工兩日後到被告筲箕灣住所家訪,發現女童上半身赤裸,僅穿短褲,衞生狀況惡劣,住所滿佈垃圾,遂將她送院,發現她輕微發燒。被告同日晚回港,入境處證實他當日離境約兩小時。事主已出院,現由社署監管,暫住保良局。
「搵得老婆,個女死咗點算」
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溫紹明在當值律師求情前已斥被告「離晒譜」,直指閱畢案情撮要想撕掉它,質問被告「點做得出」。辯方指被告與妻子和好如初,妻子現身法庭支持,並證明被告從沒責打女兒。辯方希望判感化令,令被告能改善夫婦關係及與女兒相處技巧。
辯方指被告很痛錫女兒,裁判官回應「好難相信」,並開始拍枱指摘被告:「你有冇腦?智商有問題?……搵老婆搵到可以撇低個女幾日,以為個女係天才?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佢得6歲!唔係16歲!你點忍心咁對佢?」溫官續稱:「搵得老婆返嚟,個女死咗點算?小朋友爬窗跌死,有冇聽過?」被告不斷點頭回應,溫官繼續斥責他:「你老婆有手有腳可以再走,下次走遠啲,你拋低個女一個禮拜?搵老婆大晒?你識唔識分輕重?」
溫官警告被告若再將女兒獨留在家,會判他入獄,「畀個女入保良局,佢可以有衫着,有人照顧,好過畀你!」他指被告妻子同樣有責任:「你走之前睇睇被告有冇能力照顧個女,告埋你都得!」溫官最終判被告感化12個月,又叮囑被告夫婦如果再有問題,須向感化主任求助。
案件編號:ESCC3589/15
記者:戴國輝
姓黃被告(39歲)娶內地女子為妻,妻子持單程證來港,但約半年前失去聯絡。社署去年10月26日收到轉介信,指被告與女兒同住,社工兩日後到被告筲箕灣住所家訪,發現女童上半身赤裸,僅穿短褲,衞生狀況惡劣,住所滿佈垃圾,遂將她送院,發現她輕微發燒。被告同日晚回港,入境處證實他當日離境約兩小時。事主已出院,現由社署監管,暫住保良局。
「搵得老婆,個女死咗點算」
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溫紹明在當值律師求情前已斥被告「離晒譜」,直指閱畢案情撮要想撕掉它,質問被告「點做得出」。辯方指被告與妻子和好如初,妻子現身法庭支持,並證明被告從沒責打女兒。辯方希望判感化令,令被告能改善夫婦關係及與女兒相處技巧。
辯方指被告很痛錫女兒,裁判官回應「好難相信」,並開始拍枱指摘被告:「你有冇腦?智商有問題?……搵老婆搵到可以撇低個女幾日,以為個女係天才?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佢得6歲!唔係16歲!你點忍心咁對佢?」溫官續稱:「搵得老婆返嚟,個女死咗點算?小朋友爬窗跌死,有冇聽過?」被告不斷點頭回應,溫官繼續斥責他:「你老婆有手有腳可以再走,下次走遠啲,你拋低個女一個禮拜?搵老婆大晒?你識唔識分輕重?」
溫官警告被告若再將女兒獨留在家,會判他入獄,「畀個女入保良局,佢可以有衫着,有人照顧,好過畀你!」他指被告妻子同樣有責任:「你走之前睇睇被告有冇能力照顧個女,告埋你都得!」溫官最終判被告感化12個月,又叮囑被告夫婦如果再有問題,須向感化主任求助。
案件編號:ESCC3589/15
標題:為尋妻獨留6歲女 官拍枱罵無業漢
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無業漢今年10月獨留6歲幼女在家,稱因要回內地找岳父,希望岳父助他勸妻子回家;社工同日家訪,發現被告女兒上身赤裸、輕微發燒。無業漢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昨被判1年感化。裁判官溫紹明在庭上拍枱大罵被告,斥他「離晒大譜、點做得出」,「你智商有問題?你個女天才嚟㗎?」警告被告若重犯將判監處理,又警告在場的被告妻子,指她也有責任,離家前應考慮女兒情况。
夫婦和好如初 判感化1年
辯方求情稱,被告(39歲)愛惜女兒、從未打過她,自己不懂做家務,又不懂處理女兒,離家是因為約了岳父在深圳見面,協助他勸妻子回家,他得悉事件後已立即趕回港,現已深感後悔,明白案件嚴重;被告願意接受感化、心理及精神治療,太太亦已返家,兩人和好如初。
溫官聞言質疑被告並非愛惜女兒,「離晒譜,見到案情我都想搣爛佢」,斥被告事前沒考慮清楚後果,「你智商有問題?你個女天才嚟㗎?照顧到自己一日三餐㗎?」又稱稍有不慎,女兒可能已墮樓身亡,「老婆走得一次,唔走得第二次?搵到老婆返嚟個女死咗喺屋企點啊?」
官:老婆走得一次 唔走得第二次?
被告聞言低頭稱已知錯,溫官續說父母本應愛惜子女,為他們發聲,但被告女兒被虐,只能由法庭為她發聲,大罵被告的原因是知道現只可判處感化,若被告重犯將可能判他監禁、將女兒交由保良局照顧。溫官又警告在場的被告妻子,離家前應考慮女兒的情况,「鬧交隨便鬧,唔好害到佢(女兒),下次告埋你都得」。
斥離家妻未考慮女兒 「下次告埋你」
根據案情,社署今年10月26日收到轉介信,指被告是單親父親,與女童同住,社工兩日後上門家訪,發現只有女童一人在家,而且上半身赤裸、十分骯髒;家中則一片凌亂、衛生惡劣,遂帶女童到醫院檢查,發現女童輕微發燒,無業漢同日傍晚趕到醫院,其後被捕。控方翻查出入境紀錄,發現被告案發當日下午2時出境,約4時回港。
【案件編號:ESCC3589/15】
夫婦和好如初 判感化1年
辯方求情稱,被告(39歲)愛惜女兒、從未打過她,自己不懂做家務,又不懂處理女兒,離家是因為約了岳父在深圳見面,協助他勸妻子回家,他得悉事件後已立即趕回港,現已深感後悔,明白案件嚴重;被告願意接受感化、心理及精神治療,太太亦已返家,兩人和好如初。
溫官聞言質疑被告並非愛惜女兒,「離晒譜,見到案情我都想搣爛佢」,斥被告事前沒考慮清楚後果,「你智商有問題?你個女天才嚟㗎?照顧到自己一日三餐㗎?」又稱稍有不慎,女兒可能已墮樓身亡,「老婆走得一次,唔走得第二次?搵到老婆返嚟個女死咗喺屋企點啊?」
官:老婆走得一次 唔走得第二次?
被告聞言低頭稱已知錯,溫官續說父母本應愛惜子女,為他們發聲,但被告女兒被虐,只能由法庭為她發聲,大罵被告的原因是知道現只可判處感化,若被告重犯將可能判他監禁、將女兒交由保良局照顧。溫官又警告在場的被告妻子,離家前應考慮女兒的情况,「鬧交隨便鬧,唔好害到佢(女兒),下次告埋你都得」。
斥離家妻未考慮女兒 「下次告埋你」
根據案情,社署今年10月26日收到轉介信,指被告是單親父親,與女童同住,社工兩日後上門家訪,發現只有女童一人在家,而且上半身赤裸、十分骯髒;家中則一片凌亂、衛生惡劣,遂帶女童到醫院檢查,發現女童輕微發燒,無業漢同日傍晚趕到醫院,其後被捕。控方翻查出入境紀錄,發現被告案發當日下午2時出境,約4時回港。
【案件編號:ESCC35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