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一家四口昨晨趁假期享受天倫樂,前往將軍澳中心麥當勞用膳時,年僅5歲幼女疑「坐唔定」及扭計,狠心父親竟將她抱起後鬆開手,女童墮地撼傷頭,嚎啕大哭,食客不值父親所為報警將他拘捕,幸女童傷勢無礙,暫列虐兒案處理。
食客不值喝止報警
被捕父親39歲姓陳,受傷幼女5歲,左額撞傷。昨晨11時許,陳趁假期偕同齡姓羅妻子及兩名女兒出外遊玩,出發前於將軍澳中心麥當勞用膳。其間,羅婦前往櫃枱購餐,幼女則不停扭計走來走去「坐唔定」,陳喝止不果,將幼女抱起制止,但盛怒之下竟然鬆開手,女兒即時墮地撞傷。
在場42歲男食客不值陳所為,立即喝止及報警。警方調查後將陳拘捕,幼女由母親抱着卧擔架床送院,年約7歲大女則由救護員手拖入院,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已接手跟進。
食客不值喝止報警
被捕父親39歲姓陳,受傷幼女5歲,左額撞傷。昨晨11時許,陳趁假期偕同齡姓羅妻子及兩名女兒出外遊玩,出發前於將軍澳中心麥當勞用膳。其間,羅婦前往櫃枱購餐,幼女則不停扭計走來走去「坐唔定」,陳喝止不果,將幼女抱起制止,但盛怒之下竟然鬆開手,女兒即時墮地撞傷。
在場42歲男食客不值陳所為,立即喝止及報警。警方調查後將陳拘捕,幼女由母親抱着卧擔架床送院,年約7歲大女則由救護員手拖入院,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已接手跟進。
標題:與妻爭執 躁父抱女摔地 為管教口角 遷怒「不聽話」幼女
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將軍澳中心昨發生懷疑「抱起後鬆手」讓女兒墮地的虐兒案。一名男子與妻子在快餐店內疑因管教子女問題爭吵,遷怒「不聽話」的5歲幼女,將其抱起後突然鬆手,女童即墮地受傷,附近顧客見狀報警。警員到場經調查暫列虐兒案處理,拘捕涉案父親,及將女童送院治理。
女童撞傷額 無大礙
受傷女童姓陳,5歲,墮地時前額撞傷,幸傷勢不嚴重,清醒由母親陪同送院,治理後未有大礙;其39歲父親涉嫌虐兒,由警員拘捕帶署扣查,案件交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8隊跟進。
夫喝妻:唔識教仔的話 養狗好過
現場為將軍澳唐德街9號將軍澳中心商場麥當勞快餐店。據快餐店對面一間金行職員表示,事發前曾聽到快餐店內傳出男女激烈爭吵聲,身形魁梧的父親曾大喝﹕「(你)唔識教仔的話,養狗好過啦……」女方則大聲反駁﹕「收聲呀!」
幼女墮地嚎哭 顧客報警拘捕
消息稱,事發昨上午約11時,陳家四口到上址商場麥當勞光顧,但疑因人多,夫婦各與一名女兒分坐兩用餐,其間疑5歲幼女頑皮不聽話觸怒父母,父母更因管教問題爭吵,其間父親一怒抱起幼女後,突然鬆開雙手,導致幼女墮地撞傷前額嚎哭,有看不過眼顧客報警。雖然現場消息未有透露該父親將女童由多高摔下,但有急症室醫生指出,抱起小童鬆手讓其墮地,離地雖不高但也非常危險,隨時可以致命(見另稿)。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父母若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不足16歲的兒童或少年人,最高可監禁10年。而一旦兒童被虐至死,父母更可被裁定犯誤殺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早前內地亦發生「摔嬰」命案,本月2日一對夫婦帶同4月大女兒出門自駕遊,詎料途經汝陽縣新大橋時夫婦爭吵,丈夫一怒將女嬰從橋上扔入河中,女嬰被撈起證實死亡。另本年7月23日晚,北京市大興區兩名駕車男子疑不滿推嬰兒車女子擋道,其中一人落車打傷女子及將嬰兒車內女童用力摔落地致重傷,女童送院延至3日後不治。兇手於10月初被法院判處死刑,現正上訴中。
女童撞傷額 無大礙
受傷女童姓陳,5歲,墮地時前額撞傷,幸傷勢不嚴重,清醒由母親陪同送院,治理後未有大礙;其39歲父親涉嫌虐兒,由警員拘捕帶署扣查,案件交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8隊跟進。
夫喝妻:唔識教仔的話 養狗好過
現場為將軍澳唐德街9號將軍澳中心商場麥當勞快餐店。據快餐店對面一間金行職員表示,事發前曾聽到快餐店內傳出男女激烈爭吵聲,身形魁梧的父親曾大喝﹕「(你)唔識教仔的話,養狗好過啦……」女方則大聲反駁﹕「收聲呀!」
幼女墮地嚎哭 顧客報警拘捕
消息稱,事發昨上午約11時,陳家四口到上址商場麥當勞光顧,但疑因人多,夫婦各與一名女兒分坐兩用餐,其間疑5歲幼女頑皮不聽話觸怒父母,父母更因管教問題爭吵,其間父親一怒抱起幼女後,突然鬆開雙手,導致幼女墮地撞傷前額嚎哭,有看不過眼顧客報警。雖然現場消息未有透露該父親將女童由多高摔下,但有急症室醫生指出,抱起小童鬆手讓其墮地,離地雖不高但也非常危險,隨時可以致命(見另稿)。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父母若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不足16歲的兒童或少年人,最高可監禁10年。而一旦兒童被虐至死,父母更可被裁定犯誤殺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早前內地亦發生「摔嬰」命案,本月2日一對夫婦帶同4月大女兒出門自駕遊,詎料途經汝陽縣新大橋時夫婦爭吵,丈夫一怒將女嬰從橋上扔入河中,女嬰被撈起證實死亡。另本年7月23日晚,北京市大興區兩名駕車男子疑不滿推嬰兒車女子擋道,其中一人落車打傷女子及將嬰兒車內女童用力摔落地致重傷,女童送院延至3日後不治。兇手於10月初被法院判處死刑,現正上訴中。
標題:小童不懂保護要害 墮下可致命
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對於有家長以抱起女兒擲地作懲罰,醫生強調這種行為非常危險,因幼童「防險意識」薄弱及「頭重腳輕」,墮下時不懂自我保護,容易頭先地,隨時可以致命。
急症室專科醫生彭繼茂說,幼童身體頭重腳輕,下墮時可能「頭下腳上」,一旦頭先地,可能引致頸骨受傷或折斷、頭骨受損及腦部受創積血等嚴重問題,傷勢視乎墮下高度、地面硬度等環境因素。
彭醫生又提醒,幼童的「防險意識」薄弱,不像成年人有強烈「自我保護」意識會用手撐地或保護要害,減輕撞地時的創傷,故家長絕對不應以此方法懲罰孩子。
急症室專科醫生彭繼茂說,幼童身體頭重腳輕,下墮時可能「頭下腳上」,一旦頭先地,可能引致頸骨受傷或折斷、頭骨受損及腦部受創積血等嚴重問題,傷勢視乎墮下高度、地面硬度等環境因素。
彭醫生又提醒,幼童的「防險意識」薄弱,不像成年人有強烈「自我保護」意識會用手撐地或保護要害,減輕撞地時的創傷,故家長絕對不應以此方法懲罰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