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7 - 託兒所疑罰3歲失禁女童企走廊 家長不滿職員無幫忙換褲 偕社工報警

標題:託兒所疑罰3歲失禁女童企走廊 家長不滿職員無幫忙換褲 偕社工報警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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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託管於深水埗富昌邨一間幼兒中心的3歲女童,本月中失禁便溺於褲內,職員未有即時幫忙換褲,並通知家長接回,其母聲稱到中心時發現女兒下身黏滿污物,被「罰企」於課室走廊外,她非常不滿,向中心投訴後未獲滿意答覆,前晚再聯同社工到深水埗警署報案。社署回應正了解事件,並會作出跟進。

涉事女童3歲,與父母居住深水埗區。其母親張女士透露,因曾患有產後抑鬱,女兒出世後由社署轉介託兒所照顧,直至滿3歲後,新學年將升讀幼稚園,才交回她照顧,惟她近月撞傷腰骨,需定期覆診,丈夫亦要打工養家,女兒需要暫託服務,經社工協助下數月前獲轉介區內一間幼兒中心託管,並獲得資助,每小時收費由22元減至2元。
張女生聲稱,本月12日早上10時,把女兒交到幼兒中心,至下午1時25分,她收到中心電話指女兒失禁便溺於紙尿褲內,至下午約2時,她趕到上址,見到女兒站在課室外走廊,腳下踏着一張報紙,女兒見到她即捉住雙手不放,且神情慌張,她未有向職員細問,替女兒更換衫褲後便帶走返家休息。

事後在門外模擬罰企情況
她又稱,當時進入課室內,見到一名主任及3名女工,並沒有其他小朋友在場,而每次她帶女兒到中心託管,亦會將一套後備衫褲交予職員方便替換,不明白在人手充裕的情況下,任由其女便溺後既不換褲,更要她站於課室外走廊,形同懲罰失禁行為。翌日她向中心負責人投訴,並向區議員求助,該中心負責人事後解釋職員當時不知有後備衫褲,張不滿回覆,亦拒絕再使用託兒服務。
張女士表示,女兒事後曾在夢中驚醒,帶到幼兒中心門口時更嚷着要離開,懷疑失禁被罰企對她產生心理陰影,經向深水埗互助幼兒服務關注組註冊社工李炯投訴,並在網上公開事件,前晚更到深水埗警署報案,警方暫列雜項調查跟進。李炯則稱會協助到防止虐待兒童會投訴。

《蘋果》昨早抵該幼兒中心查詢,職員拒絕回應事件。但至昨午5時許,該中心透過fb發聲明,指網上瘋傳3歲小朋友被罰站報紙上的照片與事實不符,包括涉事女童並無罰站於中心門外,事發一刻的衣服亦與照片內不符,稱是有別有用心的人刻意擺佈3歲小朋友拍攝失實照片。中心解釋,當日職員因小朋友便溺通知家長屬正常程序,但為職員未認真找尋到可更替的衣物而倉卒勞煩家長而作出程序上檢討。不過該聲明並沒有回應兩大重點:第一,女童是否有被罰站過,只是強調「無罰站於中心門外」;其二是女童失禁後,職員曾否為她清潔善後過,聲明亦沒有交代。

張女士則解釋,因為上周四(24日)與社工欲到中心交涉時被拒進內,她於是叫女兒站在門外模擬當日被罰站的動作照,其後更將相片上載互聯網並公開事件,她重申事發時確見女兒身處課室外走廊,並且站於報紙上,但上載的照片未有註明是模擬照片,亦無說明,才引起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