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0 - 鬱結母攬稚子女燒炭

標題:鬱結母攬稚子女燒炭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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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向母發「死亡短訊」,攬子女燒炭險一鑊熟。一名八十後女子,早前與母親疑因家事爭吵後鬱結難解,昨午用手機向母親發短訊透露死念,並附上一張炭盆照片,母親即時趕赴女兒在東涌逸東邨寓所,並通知保安員報警。警方及消防接報趕至,破門赫見女事主與五個月大兒子及兩歲女兒同臥床上,床邊有盆炭,幸三母子均清醒,送院治理後無礙。

女兒兩歲 子僅5個月大
企圖自殺女子姓黃(卅一歲),與兩歲女兒及五個月大兒子,同住逸東(二)邨滿逸樓一單位。據街坊指出,黃婦還有一名讀小學四年級的長女,跟姓劉(五十五歲)外婆居於同邨。消息透露,黃婦早前與母親疑因家事問題爭吵,事後有人難以釋懷致心情低落。

發送炭盆照片 清醒送院
至昨午一時許,黃婦用手機向母親發出短訊透露輕生念頭,同時還附上一張炭盆的照片,其母閱畢大驚,擔心愛女及外孫安危,即時趕赴女兒寓所了解。惟劉到埗後拍門無人回應,心感不妙下,遂通知保安員代為報警求助。

警方與消防員接報趕至,用工具破門進入單位後,赫見黃婦與一對子女躺在床上,床邊放有一盆炭,當時三人仍清醒,黃婦報稱不適,其子女無受傷,隨即由救護車送往北大嶼山醫院治理。至昨午五時許,三母子再分乘兩部救護車,轉送葵涌及瑪嘉烈醫院,期間一名男親友及一名醫護人員,分別抱着女童和男嬰轉院,三人經治理及檢查後情況穩定。警方在場未檢獲遺書,經初步調查後,案件暫列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指出「燒炭好危險」,因會影響小朋友健康甚至死亡,今次該對小姊弟平安無事,屬不幸中之大幸。何表示,任何人均無權剝奪他人性命,成人更加有責任保護小朋友,何況稚子無辜,不應因一時意氣傷害他們。她建議若父母情緒受困或「勞氣」時,應第一時間找一個信任的人代為照顧子女,待事情處理好及情緒平復後才接回子女,切勿與子女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