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3 - 廉價輔導助親子融入香港 羅湖跨境學童中心獲670萬資助

標題:廉價輔導助親子融入香港 羅湖跨境學童中心獲670萬資助
報章:明報


過去3年跨境學童人數不斷增加,由2009年約8000人急增至去年1.29萬人,增幅超過六成。於深圳羅湖區設跨境學童服務中心的國際社會服務社指出,預計今年9月跨境學童至少增逾三成,已獲馬會資助670萬加強服務,未來3年會聘請本港導師及社工,為跨境學童及家長提供免費或廉價的親子管教、情緒輔導、英語及功課輔導,協助他們融入香港社會。

跨境學童服務中心由中港團體合辦,早於兩年前已開始服務跨境學童,今年再獲賽馬會資助670萬港元,推行為期3年的服務計劃。中心昨舉行啟動禮,營運中心的國際社會服務社服務總監張玉清指出,預料未來數年跨境學童和家長對輔導服務需求有增無減,部分學童先在內地讀幼稚園,再來港升小一,英文和德育水平與本港學生有差距。

涵蓋德育技能 社工提供課後教育

她舉例,有跨境學生到香港學校上課期間,經過羅湖香港海關時亂拋垃圾,而家長亦因繁體字、廣東話等問題,未必懂得教子女做學校功課,所以日後將集中提供有關服務,包括為學生和家長提供德育培訓、技能培訓、情緒輔導等,部分收費課程如英語及功課輔導等,則需約80至600元人民幣,比坊間同類課程便宜一半;另設10名香港社工協助,延續跨境童的課後教育。

曾參加中心服務的跨境學童母親王輝表示,丈夫是中港商人,兒子3年前來港入讀幼稚園高班。她表示,家中一直以普通話溝通,兒子最初來港時,因不諳廣東話而羞於與同學交往,亦甚少於教師溝通,影響學習進度和社交。

後來她安排兒子報讀跨境學童中心的廣東話班和社交班,現就讀小二的兒子已經投入校園生活;她自己亦報讀家長英語班及其他活動,學習繁體字、廣東話等,可為兒子溫習和檢查功課。

20120319 - 5.5%家長獨留子女在家日逾4小時

標題:5.5%家長獨留子女在家日逾4小時
報章:明報


【明報專訊】一項調查顯示,近半受訪小學生家長曾因工作或急事將子女單獨留在家中,有5.5%家長平均每日獨留子女在家超過4小時,對兒童構成危險。

負責調查的香港婦女勞工協會批評,政府早年推出的社區保母計劃只照顧6歲以下兒童,忽略較年長的小學學童需要;同時不少雙職基層家長難負擔託管費,促請政府撥款,為基層學童提供適切託管服務。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在過去3個月,訪問各區共46間小學及819位小學生家長,發現多達48.5%即397名家長曾將子女單獨留家中。在此397人中,73.3%受訪家長平均每天獨留子女在家1小時或以下,獨留1至3小時佔21.2%,其餘5.5%更獨留超過4小時。而在學校長假期時,獨留情況更嚴重,多達17.1%、即68名家長表示子女在長假期每天獨留家中逾4小時。

八成人稱難付託管費

另外,近八成受訪家長表示難以支付昂貴託管費,亦有44.2%人認為託管服務時間未能配合父母的工作時間,子女完成託管後可能仍要獨留家中,等待父母下班。 婦女勞工協會總幹事胡美蓮表示,逾九成受訪家長認為學校是安全地方,故建議政府為小學提供撥款,再由校方外聘大專生或社福機構提供託管服務,相信效果較僅提供資助更佳。



標題:逾四成父母 曾獨留子女在家
報章:東方日報


【本報訊】政府前年推出社區保母計劃,但成效不彰,有調查發現逾四成家長曾獨留子女在家,兩成多人將子女留家一至三小時,半成留家超過四小時以上;一旦遇上長假期,留家超過四小時以上的比例更高逾一成七。近八成家長批評現時託管費用太貴,四成四人指服務時間未能配合,更有三成人直指是託管地點不適合,反映服務未能應付家長需要。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二月,訪問了八百一十九位小學生家長及四十六間小學,結果近四成一家長表示曾獨留子女在家,逾七成人解釋是因工作或有急事,七成三人平均每天把子女留家一小時或以下,但長假期時子女單獨在家的比例,則由平日的逾半成增至一成七。

78%家長指託管費太貴

七成八受訪家長指出,現時託管費用太貴,難以支付;四成四人指託管時間未能配合、三成一人指地點不適合,亦有一成七人指服務名額不足。近九成家長贊成由學校提供課後託管服務、九成七人認為託管單位向低收入家庭提供服務應費用全免或減免、八成半人贊同託管時間有需要延長至晚上八時,亦有九成七人認同政府應向服務單位提供撥款資助。

另外,調查亦發現有八成九受訪學校說,曾經及經常接到家長反映需要課後託管的社區支援,近四成曾提供相關支持,包括自行組織課後功課導修班、自資聘請助理看管、委託其他社福機構協辦功課班,或開放校園給同學留下做功課等,但不少都表示名額及時間有限,支援很少



20120308 - 非牟利團體 財政無王管

標題:非牟利團體 財政無王管
報章:東方日報


慈善組織、非牟利團體濫用機制獲得免稅優惠,但其財務狀況卻不受監管的問題,早已引起社會關注。除了哈羅公學,不少年年賺大錢的私家醫院,亦獲政府以優惠地價甚至免地價批出土地,部分自稱「福利機構」的團體,亦毋須公開披露財政資料,透明度極低。

代表社會福利界的立法會議員張國柱便以「無王管」來形容政府目前對非牟利團體的監管。他說:「這些團體最後只要講係收支平衡,或者支出大過收入,就毋須受到監管。即使有淨收入,如果用來支付管理費、行政費,或者用高薪聘請員工,政府亦無可奈何!」

他指,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訂立《慈善法》,加強監管非牟利團體的內容過於苛刻,有點矯枉過正;中期而言,政府可修改《稅務條例》,要求獲得豁免交稅的團體公開財務資料,方便社會監察;短期措施方面,政府部門亦可透過合約條款,例如明文規定用於行政方面的開支不可超出整體收入的一成半,減低免稅機制被濫用的機會。




標題:貪曾眷顧哈羅醒到盡
報章:東方日報


今年九月開學的貴族學校哈羅香港國際學校(下稱哈羅),大受富豪歡迎,亦備受曾蔭權眷顧。繼當初政府以一千元賤價,未經公開諮詢便批出市值六億元的屯門海景靚地作校舍,以及曾蔭權罕有地出席該校奠基儀式外,透過售賣債券及資本證書已有三億多元入帳的哈羅,近日又獲教育局批准向政府申請二億三千萬元免息貸款,作興建校舍之用。無巧不成話,為哈羅提供營運學校工作的管理公司,其主要成員是邱德根五子邱達強,而邱的姪女邱詠筠期間正與曾蔭權幼子曾慶淳拍拖。而批地之時,曾蔭權的孫女亦正是準備入學之年。

哈羅之所以能踏足香港,曾蔭權確是出了不少力,早於二○○七年其長子曾慶衍的妻子莫蔚淇懷有身孕,即將成為爺爺的曾蔭權,在當年十月的施政報告中,就提出在本港發展國際學校;在其孫女約一歲半準備入學之時,政府○九年八月,未經公開諮詢便批出屯門掃管笏地皮給哈羅建校。當日的批地條款相當優惠,該幅鄰近屯門黃金海岸達四十萬平方呎面積的土地,當時市場估值達六億元,但政府只象徵式收取一千元地價。

雖然哈羅以超筍價租得靚地皮,但入學要求卻屬「貴族價」。哈羅去年招生時,就要求家長先認購六十萬元無利息債券,或三百萬元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可轉讓的資本證書。但去年三月推出後,旋即被搶購一空,可見其受歡迎程度。

售債券資本證已收三億

本報記者日前在該校一帶視察,英式半圓形校舍已漸見雛形,工程進行得如火如荼,相信應可趕及今年九月開課。然而,課仍未開,學校已經要「撲水」,最近哈羅提出向政府申請免息貸款二億三千萬元,分十年攤還,作為興建豪華校舍之用,現時已獲教育局批准,只待立法會拍板。根據哈羅向公司註冊處遞交的帳目文件顯示,截至二○一一年七月,出售債券及資本證書已有三億多元資金,而早前哈羅申請加學費的相關收入仍未於帳目反映。

另外,哈羅國際學校(香港)有限公司雖然屬非牟利團體登記,並獲稅局免稅,但背後還有一間名為哈羅國際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學校營運,公司成員包括邱德根五子邱達強,而政府於○九年批出土地予哈羅時,曾慶淳期間正與邱達強胞弟邱達昌長女邱詠筠拍拖,而一手促成哈羅來港開校的,正正是邱達強。哈羅早年已於曼谷及北京開設哈羅國際學校,同樣是邱達強的哈羅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透過特許經營方式營運,學校除了要向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外,亦需每年向英國哈羅上繳特許經營費用,但相關費用多少,則沒有透露。

引起哄動 但學額未爆滿

哈羅昨晚在灣仔舉行一場資訊日,吸引二百多名家長參加,當中除部分是已繳付按金的哈羅準家長外,還有一批心大心細,尚未決定是否報讀的家長。

現場所見,本地、內地及外籍家長各佔約三分一。場內由兩名曾在英國哈羅公學任教的外籍人士主講,內容主要圍繞學校歷史及校舍資訊,而家長的提問主要環繞校舍附帶的設備,而不是其教學理念。雖然哈羅在香港辦校確引起哄動,不過據了解,哈羅的學額仍未爆滿,招生活動仍在進行中。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該局在土地分配工作中,已詳細考慮每份申請,並徵詢由官方人士及非官方人士組成的校舍分配委員會意見;至於批予哈羅的逾二億元免息貸款,為按既定政策作為促進國際學校體系發展,而該局會於今年上半年把貸款申請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批。




標題:精英主義 製造「教育貧富懸殊」
報章:東方日報


政府早於○七/○八年度施政報告提出要擴展國際學校,以吸引世界不同地方的學生來港就學。不過關注本港教育政策的學者認為,政府引入哈羅公學這類奉行精英主義的貴族學校,只令大富豪、大商家得益,因他們才有能力為子女付超昂貴學費,變相製造「教育的貧富懸殊」。

應以均富原則搞好政策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指出,香港的教育政策混亂、師生比例嚴重不足、教師工作量超標、課程以考試導向為主,才是令海外人才、國際年輕學者對香港卻步的主要原因;若能以均富原則理順香港的教育制度,亦足以吸引人才來港發展。

他指哈羅公學是「貴族、精英、富豪」的混合體,向哈羅提供優惠,只會令人覺得是政府透過政策製造社會矛盾,激發仇富心態,並沒有從根本解決問題。他補充說,即使政府有意擴展國際學校,亦毋須引入這類貴族學校。

20120223 - 定驚米袋蓋鼻 焗死B女

標題:定驚米袋蓋鼻 焗死B女
報章:東方日報


定驚米袋變殺嬰兇器!一名出生剛滿一個月女嬰,昨在藍田住所由母親餵奶後,依傳統方法將半磅重的米袋放在身上讓其安睡,疑她扭動身體令米袋移位蓋着口鼻,兩小時後由母親發現時,已窒息昏迷,面呈紫色,急送院搶救後不治。母親傷心欲絕,哭成淚人,警方正調查是否涉及疏忽照顧。

疑被米袋焗死女嬰上月廿一日出生,昨日剛滿月,尚未領出世紙及取名,其母親姓林(卅三歲),父親約四十歲。夫婦已有一名六歲大兒子,一家四口與外傭居住康雅苑麗雅閣一單位。

半磅重壓身 發現時面紫

昨午二時許,林婦親自為女兒餵奶後,將她放回睡房的床上睡覺,並依照傳統方法將一個一呎乘七吋、載有約半磅白米的布袋放在其胸上,好讓她定驚及容易入睡,其後出客廳照顧兒子。

至下午四時許,林婦入睡房察看女兒睡覺情況,赫見其口鼻被米袋壓着,急忙上前將米袋取起。只見女兒面色已發紫,毫無反應,慌忙致電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時,即時為女嬰急救,再急送醫院搶救,情況一度好轉,送入嬰兒深切治療部進一步治療。

林婦通知丈夫到達醫院,偕兒子在病房外等候消息,期間夫婦憂心忡忡,不停哭泣。未幾醫護人員走出,告知女嬰已不治,各人驚聞噩耗,非常傷心,林婦激動擁着兒子大哭,一名女親友更哭道:「你做咩放佢喺床頭呀?」警方初步調查,推測女嬰獨自在房睡覺時,疑因米袋過大,加上她扭動身體,米袋移動蓋着其面部,口鼻無法呼吸導致窒息昏迷,惟真正死因有待剖驗。警方亦會調查有否涉及疏忽照顧,由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至晚上邀請女嬰的父親到警署助查。

米袋尺寸大小無標準

父母根據傳統方法將白米炒過後,放入自家縫製的布袋內,將其放在初生嬰兒胸前,據說可收「壓驚」之效,令嬰兒較易入睡及不會驚醒。兒科專科醫生張傑稱,很多人未見過真正的米袋,只靠道聽途說和憑空想像,自行製作米袋,容易造成悲劇,「米袋尺寸、白米分量,全部都無標準,意外中嘅米袋好明顯係太大,會焗親嬰兒。」

他指所謂米袋,其實是一個細小的長方形布袋,只有極小量白米,使用時應將白米移至布袋的兩端作固定之用,無米的中間位置輕輕壓着嬰兒身體上。不過,他認為用米袋壓着嬰兒始終有潛在危險,建議家長改用毛巾,將之摺成長條形蓋在嬰兒腹部,同樣可令嬰兒有安全感。



標題:蓋半磅重米袋「定驚」 1月大女嬰窒息死
報章:明報


中國傳統習俗以為可讓嬰兒定驚的「米袋」變成殺人「兇器」。藍田康雅苑昨日發生涉及「米袋」引致嬰兒窒息死亡家居意外,一名33歲母親疑將一個自製的半磅重米袋放在初生女嬰身上作定驚之用,詎料女嬰睡覺時,米袋向上移至遮蓋面部引致窒息,母親發現時她已昏迷,女嬰由救護車送院搶救後不治。
睡覺時上移面部
猝死女嬰1個月大,昨午2時被發現時已經昏迷,呼吸微弱,由姓林母親陪同送聯合醫院,經搶救後不治,死因有待剖屍確定。事後警員到場調查,不排除米袋移位蓋女嬰面部引致窒息,初步無可疑。不過,由於案情罕見,故由觀塘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事件暫列「有人昏迷送院死亡」案處理。
中國傳統習俗,如果初生嬰兒常夜睡不寧或容易驚醒大哭,有父母會把米放入自製的小布袋,造成「米袋」,並於嬰兒睡覺時放在其胸口上,以給嬰兒「安全感」及「定驚」。不過,有西醫指米袋定驚之說全無根據,對嬰兒有害無益(見另稿)。
女兒常深夜大哭 母誤信傳說
女嬰與父母及7歲兄長同住藍田康雅苑,家中聘有一名外籍女傭。據悉近日疑女嬰經常深夜驚醒大哭,母親為使女兒酣睡,聽到長輩米袋定驚之說,遂自製一個約1呎長、6吋闊、半磅重的米袋給女嬰睡覺之用。

消息稱,昨午約1時許,當時林婦抱女嬰餵奶及哄睡後,將女嬰放回嬰兒上蓋被,及加放米袋,然後離開房間。及至下午252分,林婦再到房間查看女嬰時,赫然發現部分米袋蓋女兒面部,女兒已經面色發灰及昏迷,大驚報警。事後警員到場調查,檢走米袋等證物,並將女嬰家人及傭工帶署協助調查。



標題:米袋定驚無稽 嬰兒常哭或有疾病
報章:明報


家庭醫生關嘉美表示,中國傳統習俗以米袋蓋嬰兒身上有定驚效果之說,不單是一個謬誤,更隨時對嬰兒造成危險,一旦「米袋」過重,會令嬰兒呼吸困難,嚴重或會導致窒息。此外,嬰兒蓋「米袋」定驚之說全無科學依據;而嬰兒經常嚎哭或出現嚴重顫抖,很可能是身體出現問題,應盡快往兒科醫生求診。
關嘉美提醒家長,初生嬰兒非常柔弱,沒有自救或求救能力,絕不應與大人同或使用成人被鋪,過往也不時發生嬰兒睡成人意外事件。
她建議家長,選購嬰兒上用品必須符合安全規格,如特別「疏氣」的嬰兒被,那麼即使不慎蓋過嬰兒面部,也不會即時引致窒息。



20120210 - 內地購買 嬰兒床邊冒煙 暖爐焚宅 女傭火海救婆孫

標題:內地購買 嬰兒床邊冒煙 暖爐焚宅 女傭火海救婆孫
報章:蘋果日報


觀塘平成里一住戶,昨中午寒冷天氣下在房間開電暖爐給半歲男嬰取暖安睡,但暖爐疑拖板電線短路燒着引起火警,火勢迅速蔓延男嬰被困火海。幸好外籍女傭及時發現,冒險入房將少主抱救出廳,帶同男嬰外婆逃出屋外。火警於 10多分鐘後被救熄,兩婆孫與女傭有驚無險並無受傷。記者:文兆麟

現場為平成里 8號超群大廈 4樓一單位,面積逾千呎三房兩廳,女戶主姓趙( 68歲),僱有一名外籍女傭照料及打理家居,女兒已婚另居別處,間中將半歲兒子帶返超群大廈娘家交母親照顧。據男嬰姓陳母親稱,出事電暖爐為國產牌子,家人於農曆年前從內地購置帶返港,其間電暖爐曾多次使用,並沒出現問題。

開暖爐免少主着凉

事發昨中午 12時,女戶主與外孫及女傭在家,當時天文台發出寒冷天氣警告,觀塘區氣溫僅 13℃。消息稱,由於天氣寒冷,女戶主擔心在房間睡覺的外孫着凉,指示外傭開着放在房間的電暖爐給外孫取暖。女傭將暖爐插蘇插在拖板,開啟暖爐後,留下少主在房間嬰兒床上安睡。

其間,女傭發現少主房間有煙冒出,走往查看,赫見房內電暖爐近拖板位置着火,並波及旁邊雜物,大驚馬上衝入房間,將睡在嬰兒床上的少主抱起跑出房外,帶同女戶主一起逃出屋外。火勢蔓延迅速,整個房間陷於火海,滾滾濃煙不停從窗口冒出湧向樓上,鄰居發覺該單位起火紛紛報警。

房嚴重焚毀廳熏黑

消防員接報到場向火場射水救火,於 10多分鐘後將火救熄,但起火的房間遭嚴重焚毀,電暖爐更被燒至面目全非,混雜在燒爛的雜物中,客廳亦被熏黑及水浸。

火警中無人受傷,疏散約 70名住客,其中 10多人逃上天台暫避。消防員進入火場調查,相信是電暖爐電線短路引起火警,火警並無可疑。上月 25日,深水埗大南街一單位住戶開電暖爐取暖期間,亦疑因電線短路起火,幸戶主及時發現撲熄。



標題:嬰兒房「雜嘜」暖爐火 醒目外傭抱嬰拖老婦逃生
報章:明報


近日寒冷天氣再臨,不少家庭要開動電暖爐取暖,觀塘一個住宅單位的BB房中,一個運作中的電暖爐昨午突然冒煙起火,幸機警女傭及時發現,立即把半歲嬰兒抱在懷中,並叩門通知在另一房間的老僱主,「扶老攜幼」與其他街坊一同走火警,3人幸平安無事,事件中亦無人受傷。

早前自內地購入

現場為觀塘平成里8號超群大廈4樓某室。據了解,引起火警的暖管式電暖爐是戶主於農曆新年前於內地購入,為「雜嘜」牌子,過去數周曾多次使用,一直未有異樣,詎料昨午突然冒煙起火。記者在現場觀察良久,才發現暖爐已在大火中幾乎燒成灰燼,剩下部分銅線支架,已沒法辨認其牌子和型號。

火警後全屋被濃煙熏黑,地面浸了約3吋積水,不少木地板整片浮起,至於首先起火的嬰兒睡房已付諸一炬,所有玻璃窗被大火高溫燒至破裂;記者事後到場欲了解詳情,惟事主一家上下忙於在屋內善後,婉拒記者查詢。

冒煙後火燒屋

事發於昨午12時許,天文台正發出寒冷天氣警告。消息指出,事發前外傭正陪同年僅半歲嬰孩在睡房休息,其間屋內突然傳出「味」,外傭查看氣味來源時,驚見房中的電暖爐冒煙並瞬間火自焚;外傭大驚下仍臨危不亂,立即把嬰兒緊抱懷中,叩門通知在屋內另一房間的嬰兒外祖母,3人與大廈其他住客沿後樓梯一同疏散至安全位置。

消防接獲火警報告後迅速趕赴現場,出動了一隊煙帽隊和一條喉灌救,約20分鐘後將火救熄,70名居民疏散到安全地方,其間一名婆婆吸入濃煙,毋須送院,事件中亦無人受傷。



20120209 - 推分娩住宿發雙非財 網民怒斥「女青年會賣港賺人仔」

標題:推分娩住宿發雙非財 網民怒斥「女青年會賣港賺人仔」
報章:東方日報


雙非孕婦湧港產子激發港人不滿情緒,正當港府高調打擊無牌接待雙非孕婦的「月子公寓」之際,每年獲政府逾億元資助的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轄下四間酒店竟恃着鄰近醫院的優勢,「攞正牌」推出「分娩住宿套餐」服務,更以簡體字作宣傳,擺明招攬內地孕婦入住。事件被網民揭發後全城嘩然,斥責該會「賣港賺人仔」,「將香港納稅人嘅錢服務內地孕婦,挑戰港人底線」。女青年會眼見群情洶湧,昨午即時叫停有關服務。

四酒店近醫院佔優勢

基督教女青年會轄下有四間酒店,分別位於中區半山、九龍塘及何文田,全部鄰近公立或私家醫院,酒店均提供住宿或月租服務式住宅服務。

有網民昨在討論區揭發,四間酒店均有推廣「分娩住宿套餐」,網頁廣告全用簡體字,列明房間收費價格及套餐內容,而預訂四月、十月及十一月的套餐服務則需另收附加費。

其中位於何文田文福道的女青柏顏露斯酒店,鄰近廣華醫院,高級客房一周費用為七千元,月租為二萬二千五百元,孕婦可獲贈嬰兒護理日用品及免費供應嬰兒床服務,另設額外收費服務,包括每小時收費一百元的初生嬰兒保母服務,或預訂薑飯、薑醋等的產後特別調理補身膳食的服務。

據酒店營業部職員稱,享用「分娩住宿套餐」服務的孕婦在預訂或入住時均毋須出示預約分娩證明,「我哋唔會知道佢有無證明或者有無預約床位呢啲問題,只要個客係入到境,有入境證明,唔係非法偷渡,同埋有預約而我哋又有房,咁咪可以畀佢入住囉!」

政府資助1.7億辦社福

據了解,位於半山麥當勞道的女青園景軒及何文田文福道的女青柏顏露斯兩間酒店,均由政府免費撥地興建,亦是受《旅館業條例》規管的持牌旅館,而半山般咸道的女青大廈及又一村海棠路的女青雅舍,其酒店服務以月租形式為主,不受該條例規管。

女青年會屬受政府資助的非政府機構,轄下服務包括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青少年及長者服務等,本財政年度獲社會福利署資助款項達一億七千多萬元,佔會收入逾五成。社署發言人稱,有關款項只資助其社會福利有關服務,酒店服務不屬資助範圍。

女青年會回應指,酒店多年前已對孕婦住客提供嬰兒、孕婦食譜等服務,至○八年酒店管理層注意到孕婦顧客數量增加,遂推出「分娩住宿套餐」以作宣傳推廣,至今共有約八十人使用,除香港外亦包括中國內地、澳洲、美國、歐洲等地旅客使用。

知衰即叫停服務套餐

該會強調,並無與任何醫療機構或協助內地人來港分娩機構合作或向其推廣有關套餐服務,過往四年只透過網頁宣傳;因注意到近日社會輿論對孕婦來港分娩的關注,該會為免公眾產生誤會,轄下酒店已停止提供有關套餐服務。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指,女青年會做法「踩界」,令人聯想有關服務專為雙非孕婦而設。




標題:300呎套房月租1.8萬
報章:東方日報


本報記者昨日在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叫停分娩住宿套餐服務前,藉詞替內地親友來港產子張羅住宿安排,成功直擊該會轄下酒店招客過程,證實孕婦住客毋須提供任何醫生證明文件或醫院預約證明書,只須口述預產期即可預訂服務。

免費借嬰兒床

記者昨午前往位於九龍塘又一村的「女青雅舍」放蛇,酒店大堂內並無張貼套餐的宣傳海報,記者其後表示有內地親戚即將來港產子,夫婦均為內地人,預產期為今年六月中,並已在私家醫院預訂床位分娩,期望預訂分娩住宿套餐予親戚留港待產及養胎,女職員聞言即展示一張房租清單,並建議記者租用面積較大、附廚房的標準套房,以便親友造訪及放置嬰兒床。

另一男職員其後帶記者參觀兩款標準套房,月租分別為一萬八千五百元起及兩萬零八百元起,前者面積約有三百平方呎,內附雙人床、獨立洗手間及梳化茶几等;後者面積約五百平方呎,提供兩張單人床及飯枱等。該男職員稱,如需保母或親戚留宿,前者要收取每晚兩百多元加床費,後者則可自行添置床褥,不另收費,「不過頭先第一間睇嗰間房已經有人租,你最好盡快訂啦!」

記者進一步查詢套餐詳情時,男職員多次澄清套餐與一般住宿服務無異,包含本地電話、上網服務及執房服務等,但酒店可因應住客要求,免費借出嬰兒床。至於傳單標榜的補身膳食服務,實質是房間點餐服務,住客須另行收費。他又說:「如果孕婦生得要入院,酒店淨係會call車(電召救護車),唔會提供其他服務o架!」

本報記者其後再分別前往另外三間女青轄下酒店查詢,各店職員均表示已取消套餐服務,其中位於何文田的「女青柏顏露斯」職員態度惡劣稱,「無啦!尋日仲有,今日無啦!」職員又說:「依家得番日租,但無廚房o架喎!每晚七百七十蚊,又一村就仲有月租!」




標題:號召抵制下周六賣旗
報章:東方日報


基督教女青年會轄下酒店推出分娩住宿套餐,變相鼓吹雙非孕婦來港產子,事件勢將危及女青年會日後的籌款活動。大批網民昨在各討論區留言怒斥該會賣港,儘管女青年會即時叫停服務,但網民們堅拒收貨,要求該會高層十日內公開交代事件,並向全港市民道歉,否則下周六(十八日)勢必發起抵制女青年會的賣旗籌款活動。

擺明挑戰港人底線

網民喪鬧女青的貼子昨熱爆本港多個討論區,連帶女青facebook官方群組亦慘遭網民圍剿,「賣港」、「港奸」之聲不絕,估計留言數目過萬。不少網民怒斥女青利用簡體字宣傳分娩套餐,擺明吸引雙非孕婦來港產子,挑戰港人底線,「仲以為佢係非牟利機構,原來出賣香港人嘅!無恥!」

網民「乳豬仔」則慨嘆說,「用港人捐獻及政府資助賣港兼賺人仔……三家茶禮食晒,香港婦女真係可憐!」

網民「等待未來」更發現,女青下周六將舉行九龍區賣旗籌款活動,號召網民發動抵制賣旗行動,「你(女青)有酒店,有內地孕婦自己搵來住,我無聲出。但你依家擺明係引佢哋來港產子,咁多外快賺仲要賣旗籌款?」呼籲網民當日客氣地向義工講出永不幫襯的理由。大批網民對此表示支持,更有女青義工揚言會參與抵制行動。

20120209 - 19慈善機構推街頭月捐守則

標題:19慈善機構推街頭月捐守則
報章:東方日報


針對本港沒有單一法例規管慈善組織,令街頭充斥非法籌款活動,十九個慈善機構早前組成聯席,昨公布全港首個街頭月捐招募的《實務守則》,希望為業界提供專業指引,令市民重拾對街頭月捐的信心。不過,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批評,政府遲遲未就《慈善法》立法,要業界自行制訂《實務守則》,是本末倒置,要求當局盡快立法,以填補法律上的空白地帶。

設立投訴機制

由十九間慈善機構組成的「街頭月捐聯席」,經過一年半的商議,終在昨日公布《實務守則》。該守則涵蓋八項指引,包括對月捐招募員的指引、對慈善機構的要求及公眾如何識別月捐者招募員的身份等。守則又規定,招募員的報酬不可與籌募額掛鈎,但准許慈善機構聘用外判公司及保留獎金機制等。同時,聯席就街頭月捐設立投訴機制,如發現有機構多次違反守則或屢勸不改,將要求有關機構退席。市民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762438或瀏覽聯席的網頁
http://www.wisegiving.org.hk/tc/face2face.aspx

聯席主席蘇婉嫻表示,街頭月捐與一般的賣旗、賣獎券籌款不同,捐贈者毋須直接付現金捐款,是一種高效益及穩定的捐款來源。不過,近年有不法之徒用近似慈善機構的名字四處招搖撞騙,令市民的捐款意欲大減,連帶影響慈善團體舉辦的街頭月捐活動,故聯席希望透過守則,令市民對月捐重拾信心。




標題:19機構自我規管街頭募捐 組聯席 訂守則
報章:明報


慈善法尚未落實,現時慈善團體在街頭籌募每月捐款並無規管,本港19間慈善機構自發組成「街頭月捐聯席」,並制定實務守則,希望透過自我規管,提高街頭月捐的認受性,吸引公眾捐款。

參與聯席的19間機構,包括社聯、紅十字會、樂施會、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等(見表),其中17間機構曾作街頭月捐。聯席主席蘇婉嫻認為,由於此類籌款方式在街頭上並無直接錢銀交易,捐款人只需填表授權銀行每月轉帳到捐款戶口,過去有人渾水摸魚以相似機構名字誤導市民捐款,令公眾對街頭月捐存疑,希望透過組織聯席和實務守則,提高街頭月捐認受及問責。

八大指引 禁誤導強迫

實務守則主要分成八大指引,包括慈善機構的定義、要求機構培訓籌募員工、向捐款者籌款時不可作誤導及強迫行為,在籌款時要清楚展示慈善機構名稱及標誌、代理籌款機構名稱、查詢電話和工作證。守則亦要求保障捐款者個人私隱,慈善機構計算代理籌款機構的外判服務費和計算籌募員工薪酬時,不得與善款掛鈎。

屢違規會被除名

蘇婉嫻指出,如公眾投訴參與機構違規,聯席5人委員會將調查,直接向有關機構了解,如機構屢勸不改,最嚴重會被聯席除名。她認為,現時政府對街頭月捐規管存在空白地帶,促請當局加強監管。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認為,業界自發聯席可加強自律,政府亦應整合對街頭籌款規管,盡快制訂慈善法。

20120208 - 七歲姊餵食 四月B女骾死

標題:七歲姊餵食 四月B女骾死
報章:東方日報


四個月女嬰疑遭固體食物活活骾死。慘劇發生在長沙灣海麗邨,女嬰昨晨被母發現昏迷住所床上,急忙報警,惜女嬰送院後證實不治,警方調查後,不排除有人獨留女嬰與其七歲胞姊在家,胞姊見妹妹哭泣,以為她肚餓,女嬰遭人餵食固體食物,不幸引致窒息死亡。警方以涉嫌虐待或忽略照顧將死者母親及其同居男友拘捕,女嬰死因有待剖屍檢驗。

猝死女嬰姓陳,與胞姊、姓鍾(廿七歲)母親及鍾婦的姓周(卅一歲)男友同住海瑞樓一單位,鍾婦的七歲女兒視周為父親,以「嗲哋」稱呼。

抱女奔落樓等候白車

消息稱,昨晨十一時許,鍾婦發現睡在床上的四個月大女兒面青唇白,陷入昏迷,呼喚不醒,大驚通知同在單位內的周,周獲悉致電報警求助。鍾婦並抱起幼女跑落樓下等候救護車。救護員到場,見女嬰呼吸脈搏停頓,立即施救及將她急送明愛醫院救治,鍾婦帶同七歲女兒陪同送院,周留在住所等候警員到場。

鍾婦陪同幼女抵院後,在登記處辦理手續時,驚聞幼女不治後,傷心不已。警員在案發的單位進行初步調查後,載周同往醫院,周回應記者查問事件時,只表示「我都唔知道!」事後他進入急症室,將鍾的長女帶到一角安慰。

鍾婦事後向警員表示,事發時與幼女在住所睡覺,睡醒時發現幼女昏迷,通知同在單位內的周報警。惟警方調查後,疑有人留下七歲及四個月大兩女兒在家釀成慘劇,警方其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將鍾婦與周一併拘捕帶署調查,七歲女兒則由女親友接走照顧。鍾婦與周帶署調查後,獲准保釋候查。警方初步認為事件無可疑。

背有瘀痕疑曾被虐待

有消息稱,七歲姊姊當時在住所吃零食時,見妹妹睡醒哭泣,以為她肚餓,有人將手上的食物餵她,疑引致窒息昏迷。其後有人回家才發覺報警。有街坊更指女嬰是鍾婦「執番嚟養」,不排除鍾婦領養女嬰。案件現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包括驗屍確定女嬰死因。醫生經初步檢驗女嬰屍體,發現女嬰背部有一個指頭般大的瘀痕,不排除瘀傷是虐待或針筒刺傷造成,告知警方展開跟進。



標題:四月大不宜吃固體食物
報章:東方日報


誤入氣管致窒息

兒科醫生馮宜亮稱,嬰兒至少四個多月或以上才可以開始進食固體食物,初時只能餵以糊仔等半固體類,倘被餵食餅乾等固體食物,隨時骾喉或誤入氣管,導致窒息死亡。

他表示,遺留年幼兒童及更細的嬰兒在家,是非常危險,就算七歲小童,因仍未懂事,隨時向嬰兒餵以固體食物,就算是餵奶,亦有可能因手勢不正確而出意外。

另外,還有多種危機,包括幼童可能因為免嬰兒哭泣,用被鋪冚頭,又或攬抱失手等,而幼童本身亦可能發生意外。事實上,獨留兒童屬違法行為。



20120203 - 七月大男嬰 俯睡窒息亡

標題:七月大男嬰 俯睡窒息亡
報章:東方日報


男嬰睡夢中自行轉身俯睡導致一睡不起!一名七個月大男嬰前晚在屯門寓所由母親餵奶及掃風後,被放回嬰兒床上仰睡,期間自行轉身俯睡,惟父母無察覺,至昨凌晨始被廿七歲父親發現俯伏床上,面無血色,送院搶救後終告不治。警方經調查後不排除嬰兒反瞓導致窒息,惟死因有待剖驗。

猝死嬰兒姓陳,為家中孻子,一家四口同住湖翠路邁亞美海灣第三座一單位。據悉,父母為方便照顧,將主人房窗台位置改裝成嬰兒床,與兒子同房。前晚十時半,男嬰在母親餵奶掃風後,被放回嬰兒床上安寢。至昨晨零時許,父親查看兒子睡覺情況時發現兒子面部向下俯伏床上,陷於昏迷,他立刻將兒子抱起,發現兒子已臉色蒼白,急忙致電報警。救護員趕抵,當場為男嬰急救,再將他送院搶救,惜告不治,警方調查後相信事件無可疑。父母親驚聞噩耗,傷心欲絕。

父母應注意嬰兒轉身

兒科醫生謝鴻興表示,嬰兒以仰睡為佳,因俯睡容易壓住嘴鼻影響呼吸,但嬰兒最早可於三個月大自行轉身,故父母應萬分小心,一旦發現嬰兒俯睡,應立即將他反轉,亦不要購買太過柔軟的床鋪及枕頭給嬰兒使用,因為嘴鼻壓向太過柔軟及透氣功能差的物件上,容易出現窒息的危機。他又提醒父母餵奶後一定要為嬰兒掃風,直至聽到嘔氣聲為止,否則睡覺時嘔奶,可堵塞氣管窒息致死。



20120131 - 慈善機構借貸受質疑

標題:慈善機構借貸受質疑
報章:東方日報


監察本港慈善團體表現的民間網站「明施慎選」(iDonate)最近揭發,香港拯溺總會於○九年度先向關連機構香港拯溺基金借出近四百五十萬元,讓基金可向該兩間機構的一名共同董事購入商業單位,其後再以月租三萬多元租回有關單位作為會址。而另一慈善機構「理想教育」則將近九成盈利借予一名董事私人控制的公司,有私相授受之嫌。拯溺總會回應已就有關貸款作出申報,理想教育則未有回應。

拯溺總會及理想教育均是按《稅務條例》第八十八條註冊,為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明施慎選」翻查拯溺總會及拯溺基金○九及一○年的財務報告,發現總會○九年度以年利率五厘向基金借出近四百五十萬元,其後基金以約七百萬元購入軒尼詩道一商業大廈單位後,再租予總會作為會址。根據土地註冊處紀錄,該單位原由總會及基金的董事黃學堯透過公司持有。

「少收息有冇人咁笨?」

「明施慎選」創辦人溫澤君質疑,基金主要收入來自租金,而該物業則是基金主要資產,總會卻出資三分之二款項幫基金買樓,「收嘅利息仲少過畀基金嘅租,有冇人咁笨?」拯溺總會回應指,總會與基金是財政獨立,而總會雖獲政府資助,但不足應付營運開支及需要,亦沒有足夠資金置業,故基金購置辦事處並以市價租金長期租予總會使用,強調當中無涉及任何利益輸送或稅項問題,有關決定經執行委員會同意。

「理想教育」涉私相授受

而另一慈善機構理想教育○八年的財務報告亦顯示,機構將二百三十多萬元盈利逾九成,即約二百二十多萬元,借予其中一名董事黃婉虹控制的私人公司,但報告沒有列明該筆貸款有任何抵押及還款年期等條款。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理想教育兩名董事分別為吳烈輝及黃婉虹,理想教育透過電郵回覆指已將有關情況通知吳烈輝,但現未有回應。

稅務局資料顯示,上個財政年度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共有六千七百多個,但亦有一百零三個被撤銷免稅資格。




標題:慈善機構246萬借主席妻 監察網站質疑轉移盈利
報章:明報


《慈善法》仍在討論階段,一直監察慈善機構運作的網站「明施慎選」近日發現,註冊慈善機構「理想教育機構」於2008年把透過課程收費及贊助所得盈利,借予機構董事(亦為創辦人兼主席的妻子)操控的另一公司,涉及246萬元,有轉移慈善利益之嫌。由於理想教育只向公司註冊處交代截至2008年度的帳目,外界無法得悉該筆貸款是否已清還。

記者登門 主席拒回應

本報記者較早前致電及電郵身兼機構創辦人、主席和導師的吳烈輝,更登門造訪,吳烈輝都一律不回應。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認為,理想教育借貸予其他董事擁有的機構,做法不妥,但現行法例無法規管慈善機構借貸。他認為政府應完善行政措施,監管慈善機構籌款方法、要求公開帳目和列舉獲借貸公司的詳細資料等。

張國柱促政府完善行政措施

理想教育於2007年註冊為慈善機構,據其網頁指出,機構主要推廣體驗蛻變的「少年夢」課程,透過體驗式環節助青年建立積極人生觀。網頁指吳烈輝在50歲時放棄外資銀行高薪厚職,自資500萬成立理想創建基金,推廣青年成長課程,一個3天課程連食宿收費4800元人民幣。

2007年註冊 辦青年成長課程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理想教育只有兩名董事,分別為吳烈輝和黃婉虹,兩人申報的住址相同,其住所和辦公室大樓保安指兩人為夫妻。

據該機構的2008年度核數報告,截至2008年12月,機構累積營運盈餘有284萬元,在2006至2007年共有50萬元盈餘,2008年全年盈餘升至234萬元。不過,機構在2007及2008年,共向董事黃婉虹操控的另一私人公司「Life Dynamic(International) Limited」,累積借出246.5萬元,相當累積營餘的87%,借貸年利息為5%,並無指定還款期,亦無抵押。加上其他折舊和營運收入等,總計理想教育現時的銀行現金結餘只有54萬元。理想教育只公開截至2008年度的帳目,外界無法得悉該筆貸款是否已清還。

揭發理想教育帳目不清的監管慈善機構網站「明施慎選」,創辦人溫澤君認為理想教育註冊為慈善機構,令人聯想到機構是否借慈善之名開班避稅,賺錢後轉移盈利。她表示,現時慈善機構毋須公開帳目,「明施慎選」希望籌集資金,盡快建立完整的慈善機構數據庫,方便市民監察慈善機構。

稅務局:定期覆查團體帳目

稅務局發言人表示,不能提供個別個案的資料,但一般而言,若不涉及成員之間分攤入息及財產,慈善團體為促進其慈善目的而借貸,未必會影響其免稅資格。稅務局會定期覆查慈善團體帳目及年報。




標題:方敏生倡整合部門專責監管
報章:明報


慈善機構財政缺乏透明度,社會服務聯會行政總裁兼法改會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成員方敏生接受本報訪問時透露,委員會至今收到數百份意見書,市民對於要求慈善機構增加透明度有明顯意向。她認為政府應在立法前盡快推出行政措施,規管及監察慈善組織運作。委員會期望今年中把諮詢意見的報告書交予法改會大會討論。

市民盼慈善機構增透明

方敏生表示,小組委員會秘書處正整理有關意見書,初步審視,市民普遍認同應規管公眾籌款、慈善機構發牌批核,並應設公開系統讓公眾查閱慈善機構資料。但她指出,因立法需時,慈善機構本身應主動披露資料,除了立法,政府應先透過行政措施解決部分問題。

她舉例,現時由不同政府部門監管慈善團體,單是售賣獎券,已牽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影視處、食物及衛生局食環署、勞工及福利局社署,認為應整合後由一個政府部門如社署負責。她代表的社聯亦建議設中央慈善組織名冊,作政府部門日後審批公開籌款活動的依據。

認同擴闊慈善定義

現時並無慈善組織發牌單位,機構登記為社團或法團後,可按《稅務條例》第88條登記及獲豁免繳稅,即被視為慈善機構。方敏生建議優化免稅條例,包括稅務局加緊核查有關機構、要求機構公開披露年度工作及財務報告等。至於《慈善法》諮詢文件未將人權納入慈善定義,惹來爭議,方敏生認同慈善定義可再擴闊。

按照進度,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期望年中交法改會大會討論及審批,提出法律改革建議,之後會再交政府及立法會討論。




標題:6788免稅慈善機構 網上可查
報章:明報


慈善法仍未通過,政府只能透過《稅務條例》第88條規管申請免稅的慈善機構,市民亦可在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tax/ach.htm#s88),翻查已登記的慈善機構名單。稅務局一般參照奉行普通法的法院判決案例,處理慈善機構的申請。據過往案例,慈善用途包括救助貧困、促進教育、推廣宗教及其他。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共有6788個慈善團體獲稅務局豁免繳稅。

20120130 - 潔廁啫喱當糖食 三幼童中毒

標題:潔廁啫喱當糖食 三幼童中毒
報章:東方日報


近年新興的潔廁啫喱,唧一唧即如一朵花形的啫喱糖,黏在廁盆內,更發出陣陣芳香,竟成為兒童口中「美食」。公立醫院過去三個月接獲三宗兩歲以下幼童,誤將潔廁啫喱「當糖食」引致中毒個案。有剛學行幼兒在浴室內,以為坐廁內有一粒顏色鮮艷的啫喱糖,遂伸手挖出取食,之後腸胃不適,需送院治理。有兒科醫生警告,幼兒誤服潔廁啫喱後除腸胃不適外,或恐「骾親」致呼吸困難。專家提醒家長,要小心放置家居清潔產品。

香港中毒諮詢中心近三個月,接獲三名幼童誤服潔廁啫喱送往公院治理個案,涉事幼童介乎九個月至廿二個月大。中心總監劉飛龍推測,幼童在浴室坐廁出水位置看到潔廁啫喱,無論是顏色、氣味及形狀皆與食用啫喱相似,遂「當糖食」放入口。有家長即時發現後,立刻取出潔廁啫喱,但有幼童已吞下部分啫喱。尚幸三名幼兒服用分量不多,且毒性不高,全部病情輕微,無出現脫水情況,送往急症室吊鹽水治理及觀察後,已即日出院。

可致嘔吐 嚴重者會脫水

潔廁啫喱成分與市面其他清潔劑無異,主要是經常使用的活性界面劑及香精,用作防污及增加坐廁香味。中毒諮詢中心副顧問醫生陳耀祥補充,潔廁啫喱毒性不高,兒童雖不致中毒死亡,但誤服小量或引致腸胃不適。因化學物劑刺激腸胃,可致嘔吐、胃痛、腹瀉等不適;若病情嚴重或會造成脫水。治療方法通常以支援性質為主,按病情處方藥物紓緩中毒後徵狀。

勿扣喉催吐 應盡快求醫

中文大學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表示,幼兒誤服潔廁啫喱,更擔心或「吞錯位」阻塞氣道,出現呼吸困難,部分殘餘物可能進入肺部,引致急性肺炎。他提醒家長,一旦發現幼兒誤服潔廁產品,切勿強行「扣喉」,部分產品有揮發性化學物或酸性成分,嘔吐過程可灼傷食道、口腔,應立即求醫。

潔廁啫喱的包裝說明有提示家長將產品置於幼童無法取得處,若誤服勿催吐,須帶同清潔劑的包裝求醫。劉飛龍提醒家長,小心放置家居清潔產品,以及向幼童解釋產品作用,以及不能進食。他又呼籲生產商在產品設計上多作考慮,避免幼童誤服。 中心去年錄得三千九百五十四宗中毒個案,當中死亡和嚴重個案分別佔卅八宗和一百八十八宗,較前年下跌百分之五及一成一,劉飛龍估計與救護員為中毒病人在送院前使用活性碳解毒有關。非蓄意中毒個案如誤服清潔劑、過量藥物等,佔整體逾兩成半,即一千一百五十四宗。



20120130 - 街頭籌款違規不絕

標題:街頭籌款違規不絕
報章:東方日報



街頭籌款活動愈來愈多,社會福利署去年八月實施六項行政措施以加強監管在公眾地方籌款活動,包括限制募捐範圍及規定籌款人員佩戴證件等。社署至上月底共接獲十二宗投訴,大部分是募捐範圍超出規定,該署已告誡或提醒有關機構。至於法律改革委員會就《慈善法》發表的諮詢文件已於去年十月底諮詢期屆滿,當局接獲逾二百五十份意見書,正研究有關意見。

影響日後審批

社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八月起實施有關加強監管公眾地方慈善籌款活動措施,截至去年十二月中,共接獲十二宗涉嫌違反新措施的投訴,其中九宗以流動方式募捐的範圍,涉嫌超越當局規定只限於捐款收集箱周邊十米內;另有兩宗涉及籌款人員涉嫌未有佩戴名牌,及一宗長者籌款人員於活動期間懷疑未有得到足夠照顧。

發言人表示,十二宗涉嫌違規投訴涉及多間不同機構,社署已向機構跟進並告誡或提醒,若機構在過去曾經違反許可證內所列的條件,包括新設六項行政措施,可能影響其日後申請許可證的審批。

另外,法律改革委員會慈善組織小組去年六月中發表規管慈善組織諮詢文件,建議設立慈善事務委員會專責註冊慈善團體及審批籌款活動申請,有關諮詢期於去年十月底屆滿,當局共接獲逾二百五十份意見書並正研究中。

20120109 - 壓死滿月嬰 母泣血懺悔 B女,媽媽錯了!

標題:壓死滿月嬰 母泣血懺悔 B女,媽媽錯了!
報章:東方日報


「B女,媽媽對唔住你!」葵涌邨元旦日壓死「坎坷B」的媽媽,坦言自己因父母離異及誤交損友染上毒癮,但女兒令她立志重新做人,豈料天意弄人,她搬回娘家暫住時,因不慣母女同床而導致女兒被電氈灼傷及壓死,可憐精靈可愛的大眼B女只在世上活過短短一個月。喪女媽媽前日在愛女「頭七」時懺悔:「我唔係好媽媽!係我錯!但想你在天之靈知道,你係媽媽嘅掌上明珠,我好愛你!」

剛滿月後不幸被母親壓死的綽嵐,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出生,跟隨卅二歲的母親姓鄧,她遺傳母親的一對大眼睛與美人胚子,猶如「餅印」。未婚產女的鄧婦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憶述,上月女兒滿月前一日,其患癌母親在葵涌邨家中燒炭,雖然她趕抵及時將母親送院,惟母親卻患上情緒病需留院。鄧母對此深感愧疚,決定搬返娘家「三代同堂」。

藏吸毒工具被捕 下月報到

豈料,上周日早上七時許,她在母親寓所餵綽嵐飲奶及掃風後,將她放於床上睡。至十時許,她坐於床邊撫摸愛女時不慎入睡,一小時後驚醒,已赫見綽嵐被自己壓着伏於床上,右邊面發紫及被電氈灼傷,送院搶救後終告不治,在元旦日結束坎坷短暫一生。

鄧母坦言,綽嵐出生後母女於友人家暫住,她自己一直習慣向左側睡,愛女則睡在一張獨立小床,惟她日前搬回母親寓所後,家中僅有一張三呎單人床,由於該床左邊靠牆,她恐女兒碌落床,遂將她放在左邊,以防發生意外,結果自己卻不慎入睡時向左轉,壓死女兒。而她當日亦因藏有吸食毒品工具被捕,下月需返警署報到。

為「掌上明珠」決改過 惜元旦釀大錯

前日綽嵐「頭七」,鄧母獨自在寓所樓下拜祭,坦言至今無法接受事實,提及事件不時哽咽,深感愧對女兒。她坦言自小父母離異,自己雖跟隨母親生活,惟關係欠佳,中學時又誤交損友染上毒癮,又曾鎅手自殘,一直居無定所,更曾因販毒而留案底。去年她與同染惡習的男友分手,卻發現已珠胎暗結,只好搬往友人寓所暫住安胎。

她稱最初曾萌生墮胎念頭,但自從第一次照超聲波後,親睹骨肉的手手腳腳時,便決心把她生下來及為女戒毒。鄧懷孕多月從未吸毒,惟因突接獲前男友因藏毒及販毒被捕的消息,一時心亂如麻再次吸毒,結果導致綽嵐出生時僅五磅,身體瘦弱,令她懊悔不已,不斷自責和認錯:「我唔係好媽媽,係我錯!」

世上沒有不愛錫子女的媽媽,鄧婦雖然惡習難改,但對綽嵐百般呵護,她坦言:「我已經畀最好嘅嘢佢!」換片、餵奶、洗澡均自己親力親為,向來玩樂至上的她推卻所有除夕約會,只為與愛女共度首個元旦,豈料竟變成女兒人生唯一一個元旦。她翻看母女合照時聲淚俱下說:「我唔想畀人誤會我虐待個女,其實我好愛好錫佢!」經歷切膚之痛的她向在天上的女兒承諾,絕不會再吸毒及好好做人,亦希望自己可作為反面教材,警惕世人。



標題:電氈灼傷惹殺女疑雲
報章:東方日報


小生命猝然離世,悲痛的母親一度被懷疑是殺女兇手。由於愛女面上有被電氈灼傷過的痕迹,警方一度認為案件有可疑,交由重案組跟進,最終證實女嬰之死純屬意外,鄧婦激動下一度在醫院向警員咆哮:「你哋以為我殺咗佢咩?佢係我辛辛苦苦生落嚟o架﹗」專家則提醒家長需留意電氈的安全性及溫度,更要切忌與嬰孩同床而睡。

家長須留意安全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稱,家長將嬰孩放在電氈上取暖雖無不妥,惟市面上的電氈琳瑯滿目,必須注意其安全性及溫度,成年人若認為適中溫暖的溫度,相對嬰孩的幼嫩肌膚來說,可能已是溫度過高,隨時會灼傷。

她提醒家長切忌與嬰孩同床而睡,若家長稍一不慎將嬰孩壓着,嬰孩不懂轉身或推開,分分鐘便抱憾終生。



20111107 - 男嬰猝死熟睡母控疏忽照顧

標題:男嬰猝死 熟睡母控疏忽照顧
報章:蘋果日報


長沙灣永康街一間套房昨發生嬰兒猝死慘劇,一名出生僅一個月男嬰,由母親餵奶後放在床上小睡,卻一睡不起,並在 8小時後被睡醒的母親發現昏迷不醒,送往明愛醫院搶救證實不治。母親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警方拘捕,今次是過去一個多月來第三宗嬰兒離奇猝死事件。

猝死男嬰一個月大,無表面傷痕被發現時身上已有屍斑,相信已死去一段時間,警方初步懷疑男嬰夢中嘔奶阻塞呼吸,或被同睡母親壓住,但沒被察覺致窒息喪命,真正死因有待剖驗確定。

飲奶後放床上出事

現場為長沙灣永康街 50號 B唐樓一個套房單位,昨晨 10時許,男嬰由姓柯( 26歲)母親餵奶後,被母親放在床上小睡,準備兩、三個鐘後再餵他食奶,其後,母親疑覺睏倦上床睡着,直至下午 4時她才睡醒,其間沒聽聞男嬰睡醒肚餓哭叫聲。

柯婦睡醒查看睡在床上的兒子時,發現兒子昏迷不醒無反應,大驚報警求助,但她因擔心兒子安危,在救護員到場前,已自行抱住兒子奔往 60多米外的明愛醫院急症室求救。醫護人員立即替男嬰急救,但發現他已死去,柯婦驚聞愛兒死去。由於男嬰身有屍斑,估計已死去多小時,警方認為有可疑,懷疑有人疏忽照顧兒子造成,交由深水埗刑事調查隊調查。



20111018 - 一歲男嬰被家犬咬傷頭頸

標題:一歲男嬰被家犬咬傷頭頸
報章:蘋果日報


元朗公庵路村屋 1歲大男嬰,昨晨在家中疑逗玩一隻唐狗時,唐狗突發狂性,張口噬咬男嬰,導致他額頭和頸部受傷,主人喝止狗隻鬆口,男嬰獲送院治理。有訓練犬隻的專家表示,未經訓練的狗隻不宜與嬰兒玩耍。

現場為公庵路黃泥墩村一單位,住有男女戶主和一名約 1歲男嬰,還有其他家庭成員,家中並飼養一隻唐狗。

昨晨 10時許,男嬰母親在家中做家務,嬰孩則在大廳爬行,並逗玩飼養的唐狗。懷疑唐狗突露出攻擊行為,張開大口咬落男嬰的額頭和頸部,男嬰受驚叫喊,男嬰母親發現情況即大聲喝止狗隻,牠鬆口後男嬰逃過一劫。

狗未受訓 不能與嬰玩耍

男嬰額部留下幾個狗牙的洞印,淌有血迹,頸部亦遺下紅印,家人報案後,將他送院治理,受傷嬰孩由母親抱着送院,母親並不時拍背安慰才不再哭。

香港犬隻訓練學院創辦人張松照透露,狗隻其實有狼群領袖的本能,當狗面對嬰兒會當自己是領袖,若對嬰兒不滿便會用口咬發出訓示訊息,所以未經訓練狗隻不能和嬰兒嬉戲。他說平時主人帶家犬散步,亦同時攜帶嬰兒放狗,向家犬發指令時嬰兒依在狗主旁,讓家犬認識到嬰兒也是牠的主人,不能欺負小主人。



20111014 - 15月嬰家中撼穿頭

標題:15月嬰家中撼穿頭
報章:星島日報


牛池灣豐盛街一私人屋苑單位,昨下午五時許發生家居意外,一名十五個月大男嬰在家意外撞傷頭部,傷口不斷淌血,登時嚎啕大哭,家人睹狀連忙報警求助,救護員聞訊到場,立即為男嬰止血及包紮,再送往聯合醫院治理,警方經調查相信事件純屬意外。

20111008 - 飲奶後母同睡 男嬰猝死

標題:飲奶後母同睡 男嬰猝死
報章:東方日報


四個月大男嬰昨在元朗村屋寓所飲奶後,與母親同在房間睡覺,惟五小時後被外婆發現陷入昏迷,救護員將他急送入院,惜證實死亡,警方懷疑男嬰嘔奶引致窒息死亡。今次是五日內第二宗同類慘劇。

外婆探訪始發現昏迷

男嬰姓梁,與家人同住元朗大棠水蕉新村一村屋單位,消息稱,昨晨約十一時,男嬰由家人餵奶後,放在房間的嬰兒床上睡覺,而他的姓林母親(廿五歲)亦在同一間房內床上休息,至下午四時許,外婆登門探訪,當時,男嬰母親仍未為意,到外婆前往嬰兒床邊看外孫時,才赫見他昏迷報警,救護員到場見男嬰全無氣息,立刻施救及急送醫院,惜證實不治。男嬰的母親得悉噩耗後,傷心不已。警方初步調查後,認為案件無可疑,死因有待剖驗。

嬰兒疑嘔奶窒息死亡,過去不時發生,最近一宗發生在本周一,一名兩個月大女嬰,在粉嶺祥華邨住所飲奶後入睡,其後發現她昏迷,救護員趕抵證實她已不治。今年二月二日,一名剛滿月的初生女嬰,在九龍城一單位嘔奶後昏迷,送院不治。

兒科醫生馮宜亮表示,六個月以下的嬰兒因不懂轉身,飲奶後平躺仰睡遇上嘔奶時,奶水便會流入氣管,引至窒息,應該抱住「打棟企」一小時。嬰兒完全懂轉身前,仍應進行餵奶後的掃風,讓奶水落入小腸後才讓嬰兒睡,而睡姿也應以側臥為主,一旦嘔奶也不致嗆喉窒息。



20111004 - 兩月女嬰嘔奶窒息亡 飲奶後獨睡 父揭發報警

標題:兩月女嬰嘔奶窒息亡 飲奶後獨睡 父揭發報警
報章:兩月女嬰嘔奶窒息亡 飲奶後獨睡 父揭發報警


粉嶺祥華邨昨發生嬰兒猝死慘劇,一名出生僅兩個月的女嬰,飲奶後被置於牀上,但父親其後發現她全無知覺,立即報警。惟救護到場時發現女嬰已明顯死亡,毋須送院。現場消息稱,死者曾經嘔奶,懷疑未有人及時發現下窒息致命,警方調查後,初步相信案件無可疑,死因有待剖屍確定,暫未有人被捕。

猝死女嬰姓鄭,僅兩個月大,與家人居於粉嶺祥華邨祥頌樓一單位。現場消息稱,女嬰昨晨由家人餵奶,其後放在房中睡牀休息。至早上11時半,鄭父查看女兒情况,赫見她身有奶漬,已無反應,大驚下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後,證實女嬰已無呼吸脈搏且身體冰冷,已無生命迹象,交由警方調查。

疑吸奶入肺致命

大批警員趕到案發單位蒐證,據悉女嬰曾經無人看守下獨處,不排除期間突然嘔奶,因無人及時清理而吸入肺部窒息致命。 探員在屋內檢走兩個奶樽,其中一樽仍有奶,另帶走一張粉紅被褥,又把鄭父帶署協助調查,但暫未拘捕任何人。 兒科專科醫生謝鴻興表示,兩個月大的女嬰沒有能力起臥站立,若無人扶着只能躺臥,一旦嘔奶,便可能吸入氣管而窒息。因此,嬰兒飲奶後必須「掃風」,即把喝進肚內的空氣掃出,減少嘔奶風險。他提醒家長,兒童在1歲前沒能力自行飲奶,故家長必須小心餵哺,時刻小心照顧,免生悲劇。

醫生:須掃風 時刻照顧

本年2月,一名個半月大女嬰在土瓜灣鵬程街住宅內懷疑嘔奶嗆喉窒息致死,由姨母抱往醫院後證實不治。至今年3月,只有78日大的女嬰在新蒲崗景福街一單位飲奶後睡覺,但其後被母親發現全無氣息,送院不治。



20110915 - 劏房嬰壓斃 母與男友涉虐兒 同有濫藥案底

標題:劏房嬰壓斃 母與男友涉虐兒 同有濫藥案底
報章:明報


警方重案組探員介入調查佐敦廟街劏房4個月大男嬰遭壓斃案。曾與男嬰同牀的母親及其男友涉嫌虐兒被捕,警方今天會為男嬰進行剖屍確定死因。案件揭露出「劏房育嬰」危機處處,社工強調「無論居所多狹小,成年人也不應與嬰兒同牀」。
連同前日案件,過去3個月已有2名居於劏房的初生嬰兒被同牀的成年人壓斃,而兩宗案件的成年人均涉嫌濫藥,加上居住環境惡劣,令人質疑是否適合照顧嬰兒。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直言:「濫藥的成年人連自己都照顧唔到自己,點期望可以湊好BB?」
環境太差 社署有權接管
司徒漢明指出,若父母的居住環境、精神狀况或體力不適合照顧嬰兒,社署基於兒童利益下,是有權介入接管;若成年人自忖未能讓孩子安全生活,亦可向社工求助。他強調,悲劇的主因不是空間問題,更大因素是父母危機意識不足,「就算家中大小都好,若愛惜孩子,站在他們角度去想,怎樣都能找到安全空間」。他建議劏房父母,可應盡量嘗試找出地方擺放嬰兒籃或被鋪,讓嬰兒獨自睡覺。如果真的無法騰出空間,可向社署求助,盼能搬進中轉房屋或臨時房屋。
前晚壓斃嬰兒的案發地點為廟街263號一個劏房單位,涉案男女包括25歲姓曾母親及其35歲姓胡男友,兩人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名被通宵扣查。
消息稱,男嬰生於問題家庭,親生父母是同居情侶,早前生父在法國涉及毒品案判監,母親隨即結新歡同居,但她與男友同有濫藥案底,暫未能確定案發前有否濫藥。男女疑犯昨凌晨先後被押到醫員及劏房調查,又在屋內檢走牀單及被鋪等大堆證物。
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梁偉權表示,劏房問題已由舊大廈蔓延至彌敦道一些中價樓宇,主要原因是租金可觀兼不愁沒有租客。惟劏房衍生出大廈安全、治安及生活環境等問題,望政府能及早立法規管。

20110914 - 廟街男嬰窒息亡 父母被捕

標題:廟街男嬰窒息亡 父母被捕
報章:明報


一名男嬰昨晚在佐敦家中昏迷,送院後死亡,男童父母涉疏忽照顧兒童被捕。
昨晚約10時,居於佐敦廟街一個劏房單位的一對父母,欲為嬰兒餵奶之際,赫然發現嬰兒面色發灰全無反應,懷疑一同睡覺時不小心被壓至窒息昏迷,大驚報警求助,惟男嬰由救護車送伊利沙伯醫院,延至約11時不治。
事後警員通宵封鎖現場調查,25歲母親及35歲父親涉疏忽照顧兒童被捕。

20110911 - 上網支援計劃玩殘貧戶

標題:上網支援計劃玩殘貧戶
報章:東方日報


耗資二點二億元公帑的「上網學習支援計劃」,推出前已是非多多,政府被指透過政治施壓偏幫某個入標機構,到計劃正式推出後,又被指申請手續繁複,申請人須經過七重程序才可取得廉價電腦和相關支援服務,交表和上課地點又遠離申請人居所,令本身領取綜援、平日坐一程車亦要「諗過度過」的申請人,須花錢轉兩程車上課。執行機構承諾部分安排出錯,會立即改善及酌情豁免部分程序。

為期五年的「上網學習支援計劃」今年七月十四日正式展開,對象是領取綜援或上網津貼的全日制中小學生及他們的家庭,換言之,大部分申請人都是經濟拮据,生活捉襟見肘。計劃分別由兩個機構分區推行,其中香港西部地區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以「有機上網」品牌負責。

居於荃灣梨木樹邨的婷婷今年十五歲,與年近七十歲的外祖母靠綜援生活,欲透過計劃取得廉價電腦作學習用途。

她首先獲編排到鄰近一社區中心出席簡介會及領取申請表,但遞交申請表、交還銀行存款收據及領取電腦,卻要到離家甚遠、須轉兩程車才到達的海濱花園綜合服務中心,而且要分開三次進行。她抱怨:「搭一次車都計住計住,依家仲要搭三、四次車,真係好困難!」

憂取消資格沒收電腦

另外,職員又向婷婷稱,必須出席兩次工作坊和一次講座,否則會被取消資格,但又一直未能提供課程的具體日期和時間,擔心若未克出席,新電腦會被沒收:「我真係好擔心,依家功課咁忙、又要補課,去唔到咪冇咗部電腦?」

「有機上網」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錯誤,稱之所以安排當事人到位於海濱花園的社區中心交表,全因該中心與申請人的住所均在荃灣,職員誤會該中心和申請人居所距離最近,會從速改善。發言人又澄清,若申請人有充分理由未能出席工作坊和講座,機構會酌情處理。

政府及機構應諗多步

協助婷婷跟進事件的新界社團聯會社區統籌呂迪明批評,職員誤解地理位置,加上說法前後不一,令申請人無所適從,產生不必要的憂慮:「其實只要從用家角度出發,好多問題都唔會出現。低收入家庭搭多程車都有困難,外人點會知咁多吖,真係有心為低下階層服務的話,希望政府同機構都諗多步、行多步。」

20110910 - 摺枱夾死兩歲童

標題:摺枱夾死兩歲童
報章:東方日報


男童慘被摺枱夾死﹗將軍澳一名兩歲大男童,昨午在家中趁母親如廁時,在客廳將摺枱當作玩具,豈料,摺枱突然縮起,夾住男童胸部,待母親發現時,男童已陷入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疑胸骨爆裂致死。作為未婚媽媽的男童母親聞死訊後在醫院呼天搶地,致電兒子父親哭訴﹕「BB死咗啦!你快啲返嚟啦!」由於案情嚴重,案件交由觀塘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被摺枱夾死的男童姓黎,據悉,他與母親、外婆一家三口,居住尚德邨尚美樓一個不足二百呎單人至三人單位,母親未婚產子。由於黎出生後,家居環境變得擠迫,她們最近已獲房署批准調遷,惟搬遷在即,卻傳來噩耗。昨午三時許,剛巧男童外婆外出,只有兩母子留在家中,惟母親照顧兒子期間,母親突感人有三急入廁所「解決」,遂讓黎自行在客廳地上玩耍。
期間,懷疑黎誤將摺枱當玩具,「捐」入一張兩呎乘兩呎大的兒童摺枱玩耍時,疑不慎觸碰摺枱枱腳,導致摺枱縮起,將他的胸部夾在中間,由於摺枱摺合的動力十分強勁,足以壓碎男童胸骨,懷疑男童因而被壓斷胸骨,導致氣胸窒息,動彈不得。其後,母親如廁完畢後步出客廳,驚見兒子被夾在摺枱中,已告昏迷不醒,隨即致電報警。
母呼天搶地 激動暈倒
救護員迅速趕至,並將男童送院急救,惟經過三十分鐘搶救後,男童終告不治。一直陪伴送院的母親得悉男童死訊後,一度情緒激動,在醫院呼天搶地,並曾經一度暈倒。其後,她安靜下來,走到醫院走廊致電男童父親:「BB死咗啦!你快啲返嚟啦!」多名女親友事後趕赴醫院聞訊均哭成淚人,而男童父親亦到醫院,與男童母親相擁而哭。
重案組探員事後到男童寓所調查,並檢走該張兒童摺枱返署調查,並向死者母親錄取口供。
摺枱曾被指是家居陷阱之王,早年曾有多名兒童被夾斃。根據消費者委員會資料顯示,早在八四至八九年期間,曾有八宗兒童因為摺枱致死個案,年齡介乎三至九歲,他們一般是摺枱翻倒後,被枱腳夾至窒息而死。兒童被摺枱夾後,一般很難掙脫,愈是掙扎,枱腳愈是收緊,小朋友的處境便愈危險,獲救的機會亦愈小。



標題:摺枱夾死兩歲童
報章:東方日報


家居陷阱再奪一童性命,專家呼籲家長注意家居安全,尤其是留意可摺疊夾住兒童的家具,以避免悲劇發生。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指出,兒童的胸骨十分脆弱,如不慎被重力襲擊,便會破裂,相信今次意外中的男童,可能因胸骨破裂致死,他提醒家長,不要小看「細細張」兒童摺枱的威力,一旦兒童被摺枱夾着,就好比用「硬鉗」夾開蟹鉗一樣,殺傷力驚人。
馮續稱,當兒童被摺枱夾胸後,首當其衝,最受傷害是胸骨破裂,碎骨會在體內刺穿肺部,令肺部收縮,繼而有大量空氣進入體內肺與肌肉之間,造成氣胸情況,肺部無法運作,小朋友隨時窒息身亡,他更以「神仙難救」形容小朋友出現氣胸情況。
「生之喜悅」教布置家居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則稱,家居陷阱多不勝數,枱角、摺枱及利器擺放等陷阱,均可能引致奪命家居意外,並指擁有小朋友的家庭,不可以以一般家庭的思維來作布置。她又指,該會已成立「生之喜悅」小組,目的是透過義工,由母親懷孕,以致誕下嬰兒後家居的布置,義工們都會給予準父母意見及改善,例如向家長講解摺枱的危險性。



標題:近年兒童奪命家居意外
報章:東方日報


2011-6-27 油塘一名8個月大女嬰,在家中被揭發跌落睡床,頭部着地重創,送院搶救後不治
2010-11-24 天水圍一名4歲男童,在16樓寓所攀高把玩窗邊圓形晾衫架,失足墮樓死亡
2009-9-23 油麻地一名14個月大巴基斯坦籍女嬰,爬上床邊僅一呎半高的窗口玩耍,因窗花未有上鎖,失足由7樓墮下死亡
2009-3-24 大嶼山愉景灣一名18個月大英籍男童,在遊艇上獨自玩耍,期間疑遭窗簾繩勒頸昏迷,送院後不治
2002-2-03 青衣灝景灣一名5歲男童,在家中看電視時抽出地櫃抽屜,再攀爬企圖拿取電視機頂上物件時,地櫃連電視機翻倒將他壓死
2001-4-24 粉嶺一村屋一名14個月大男嬰,獨自在嬰兒床上把玩窗簾繩時被繩勒頸窒息,送院後身亡

20110823 - 追擊「小強」 累妻兒吸殺蟲水送院

標題:追擊「小強」 累妻兒吸殺蟲水送院
報章:東方日報


追殺「小強」險殺妻兒!一名男子昨凌晨在屯門寓所發現單位有曱甴出沒,立即噴射殺蟲水殺滅曱甴,惟曱甴左閃右避,男子邊追邊噴,疑噴射過量,導致在家中的廿九歲妻子及三歲兒子吸入過量殺蟲水不適,雙雙送院。專家提醒市民殺蟲水具毒性,使用前應留意說明及確保空氣流通。
現場為屯門市廣場第一期四座一單位,男戶主姓方(卅七歲),與姓何妻子及兒子同住。昨凌晨一時許,方在住所內發現有曱甴出沒,擔心影響家居衞生,立即取來殺蟲水噴殺曱甴,惟曱甴四處亂走,方一直尾隨噴殺蟲水,詎料,殺蟲水氣味太過濃烈,導致其妻子及兒子感到喉乾及頭暈不適,需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立即打開屋內的窗門通風,並將母子送院。其中何婦送院時需戴上氧氣罩協助呼吸,其子則由一名女親友抱同送院檢驗。
毒性不能小覷
香港害蟲控制從業員協會會長梁廣源指出,雖然殺蟲劑不能置人於死地,但始終帶有小量毒性,故不能掉以輕心,若需在室內大量使用,最好在無人時才進行,因為若市民對化學劑敏感,或本身患有哮喘病,接觸濃度過高的化學劑後,輕則出現皮膚紅腫敏感、流鼻水、打噴嚏、咳嗽,嚴重則可能導致抽筋,甚至心跳加速,所以不能小覷其殺傷力。
梁建議,若需要使用殺蟲劑時,必須購買已在本港註冊的商品,留意標籤及確定空氣流通,否則除會對人體有害,也可能在接觸電源後導致爆炸。他又建議市民可使用藥餌來消滅曱甴害蟲,因為藥餌可以吸引曱甴進食,若其返回巢穴死亡,其他曱甴在進食其屍首時,亦會同樣中毒死亡。

20110812 - facebook兒童不宜

標題:facebook兒童不宜
報章:明報


全民皆facebook(面書,下稱fb),這個社交平台現時在全球已有超過7億用戶,佔據很多人的生活:邀請朋友、更新自己的動向、分享相片、按「讚好」、加入群組等行為,已成為不少人的習慣。然而,近日英國牛津大學教授格林菲爾德提出,fb創造出虛榮新一代,用戶自我迷戀、注意力短暫等等。各位爸媽需要讓子女遠離fb嗎?

根據CheckFacebook.com的資料,香港有近380萬個fb帳戶,其中13至17歲的用戶佔約13%,即約49萬人。問身邊的家長、小朋友,更有不少未滿13歲的小朋友開設帳戶(fb要求用戶必須年滿13歲)。有父母視之為洪水猛獸,盡量拖延讓小朋友成為fb一族;有父母卻甚至幫未夠年齡的小朋友登記,大家究竟應如何面對fb巨浪?

教孩子別add陌生人

晴希﹕觸動輔導中心總監兼家長動力會長程翠雲的女兒晴希,今年11歲,準備升小六,開設fb帳戶已有兩年多。媽媽程翠雲本身有過千個fb朋友,而晴希亦有超過500個,包括家人、同學、親戚、合唱團的朋友、媽咪朋友等。

程翠雲、鄧藹霖和余國健都讚好!

程翠雲﹕我替女兒開fb時,已提醒晴希不要加入不認識的朋友,並保障自己的資料。「我沒質疑女兒的朋友名單,因為我認識她大部分的朋友,甚至有很多是共同朋友。我教她開facebook,權威在我手,她不會抗拒我成為她的朋友。之後,我讓她自行管理帳戶,不會干涉,盡量避免留言,亦很少讚好。就算有時候,她跟朋友用奇怪符號留言,我不知道她說什麼,也不會過問。」

鄧藹霖﹕兩名分別22及14歲的兒子都玩fb,但我自己堅拒開戶,「我不接受將自己所有事都公諸於世,但亦不反對他們玩。不過,我已講明不准add陌生人,因此雖然我沒有玩,但仍知道他們的friend list裏有哪些人。」

余國健﹕育有三名6歲至12歲子女的心靈階梯培訓總監余國健,一家人都有fb帳戶,「我覺得無必要視它為洪水猛獸,小朋友想開戶多出於好奇,是身分象徵而已。爸媽愈是阻止,他們就愈想玩,既然避不了,我會教他們什麼人應該add,什麼人不應該add,當作是社交訓練。」

電腦放客廳 免沉迷玩遊戲

Brian﹕15歲加入facebook初期的時候,會玩facebook內附設的各種小遊戲,但自言沒有沉迷,後來更索性不玩:「有一次看到新聞報道指出,玩facebook遊戲有機會外泄個人資料,令我更加不想玩。」

余國健讚好!

余國健﹕將電腦放在客廳,跟子女協議每日的使用時間,防止他們日玩夜玩。電腦放在公開的地方,「出事」機會低一點,而太暴力或刺激的遊戲都不可以玩。我限制他們只可玩15至30分鐘,他們會很珍惜這少許的時間,應該不會弄出大麻煩吧。此外,他們的手提電話沒有上網功能,以免他們沉迷。

兒女公開留言 多提點少干涉

詠斯﹕11歲詠斯的fb帳戶,由媽媽為她開設,她大多用來跟同學傾功課,好像有次跟同學組隊參加歌唱比賽,大家就在fb討論選哪首歌。詠斯的同學會在Wall上聊天、談八卦、分享自己開心與擔憂事,相對地她較少留言。詠斯媽媽還會邀請她的同學加入fb,看到同學擔心考試,又會留言鼓勵她們。

Brian﹕跟朋友談天時,會避免開設群組談天,「知道開群組要設定很多事情,很繁複,不及直接在chat room或pm(私人短訊)來得方便及有私隱。另外,在Wall上公開談,有時候不想所有朋友看到,需要逐一揀選隱藏對象,很麻煩。」

鄧藹霖、余國健和程翠雲都讚好!

鄧藹霖﹕為尊重兒子私穩,我從沒意圖或企圖偷看他們說什麼、玩什麼。但我最緊張他們在網上亂說話,所以經常跟他們說即使多討厭某同學,都不可在網上討論或群起「唱衰」,禁絕這種網上欺凌行為。我知道學校都有嚴密監察,亦曾聽過有類似事件發生。

余國健﹕據我所知,現時不少人事顧問都會檢查應徵者的facebook了解其背景。在網絡世界,中傷別人太容易了,青年人愛開群組講秘密,但我覺得其他人總有方法看得到,所以我特別提醒子女要對自己的說話負責。同時,家人要跟子女保持溝通,就不會只向朋友說心事。

程翠雲﹕家長應避免過分插手子女的社交,「若子女願意邀請父母加入facebook,子女跟朋友對話時,爸媽不宜在facebook內給意見,製造尷尬。他們會不喜歡,甚至用各種方法阻止父母查看facebook,會『unfriend』、block(隱藏)、加入黑名單,或是開新account,父母失去藉公開社交平台了解子女的機會。如果看到子女的facebook有不妥的地方,可以在互聯網外談。」

分享相片要三思

Brian﹕曾有兩個fb帳戶,3年前開始玩fb時,我加入相識的朋友、同學,人數大約三四十人,我會分享一些個人生活照、風景照、食物照等,並設定只有朋友才有權限看到照片與留言。但後來得知有朋友將照片四處傳閱,為免再次出現這情,決定刪除舊帳戶。「用了另一個電郵開account,今次揀選的朋友很謹慎,只邀請相熟的同學及親戚加入(朋友名單),人數在10個之內。」

鄧藹霖讚好!

鄧藹霖﹕我知道兒子會upload相片,他們的圈子就是這樣,喜歡跟人分享。他說有時在網上post了一句joke,有朋友like,已經好開心,我就經常跟他說,玩facebook「just for fun」。雖然現在他們沒有拍拖,但我已叫他們要做gentlemen,即使日後與別人分手,亦不要亂放相片上網,愛對方就不要中傷她。此外,我都很怕自己的資料外泄,有些人真的很「豬」,什麼都放上網,所以我一直沒有開帳戶,我可能是地球上最後一個沒有facebook的人呢!

檢查子女行蹤反效果

Ah Bo(16歲)﹕我好憎媽媽用facebook check我,她真的試過看到我在facebook打卡,知道我在旺角後,專登搭車找我,那時朋友都在場,令我覺得很「」。我覺得用facebook就好像被監視一樣,所以曾在朋友名單內刪除所有親戚,最近才重新加入。

余國健讚好!

余國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為子女總會想到很多藉口不報告行蹤,如電話沒電、網絡接收不到等,所以爸媽用這方法去check子女行蹤並非最佳做法。太嚴苛的規條可能會有反效果,雙方應建立互信,自由和信任是按平日的表現成正比,爸媽要讓子女明白他們要先學會自我節制,才可享有自由的道理。




標題:專家建議﹕家長學玩fb 增進子女感情
報章:明報


程翠雲說﹕「我覺得fb這類社交平台,家長不用將之惡魔化,擔心子女認識到壞人、不懂得保護私隱。與其擔憂,倒不如嘗試認識它。最討厭子女玩fb的家長,往往是不太懂用電腦、沒有fb帳戶的,他們未經了解便阻止子女用fb。我反而認為,家長應嘗試了解,甚至幫子女開account。」她更分享如何借用社交平台,與女兒聯繫感情。「我的工作桌跟女兒的書並排,她用電腦時,我在旁邊同樣用電腦,我們常用msn、facebook的chat room聊天。有時候,明明我就在身邊,她會hi我,向我說一些很sweet的說話,例如問我吃水果嗎?叫我早些睡覺等。她亦會跟我分享一些有趣事,我便將頭伸向她的電腦旁。」

朋友愈多 私隱易泄

香港青年協會網站總監魏遠強(Ken)指出,很多小朋友「鬥」facebook:「有些小用家愛鬥多朋友,在朋友名單內add一些不認識的人,令社交網絡擴闊了;部分除了鬥朋友數目外,更會以加入不同國籍的朋友為榮;甚至有一些game,朋友愈多,愈容易過關升level,或誘使他們邀請更多陌生人成為朋友。」Ken指出,年輕人最常在朋友的名單中找「朋友」,但用家實際上其實不了解朋友的朋友;再者,有些人認為拒絕別人會感到不好意思,會不拒絕任何邀請。「當網絡愈擴大,用戶放的資料、相片便會公開予更多人。facebook不止是一傳,十傳百,而是一傳過千,影響極大。」




標題:玩得精明保私隱
報章:明報


.跟子女分享有關facebook的新聞,藉此警惕保護私隱的重要,並留意社交平台陷阱
.不時檢視朋友名單,有需要可將他人從朋友名單中移除(unfriend)
.facebook不時增設功能,用家應該定期不時查看「個人設定」,重新檢視
.朋友在Wall上留言查問一些較私隱的問題,如電話等,不要貪方便在Wall上回覆,應該以私人短訊回覆
.設定資料「只是朋友」(only friends)才可看到,「朋友的朋友」(friends of friends)也不宜
.搜尋器如Google很多時會搜尋到facebook的群組網頁,不要忽略群組的設定,宜設定為特定朋友才能觀看

資料來源﹕香港青年協會網站總監魏遠強

20110808 - 一堆衫險焗死半歲B

標題:一堆衫險焗死半歲B
報章:東方日報


旺角又發生嬰兒家居意外,一名六個月大內地男嬰,昨午與父母同床睡覺期間,疑轉身時碌落地,剛巧跌入擺放床邊一個洗衣籃內,「淹沒」衣衫堆中,頭部被蓋住致窒息昏迷,父母驚醒發現時,他已無呼吸無脈搏,送院搶救後雖恢復心跳,但情況危殆。警方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男嬰父母,案件交刑事調查隊跟進。
命危男嬰姓陳,父親四十四歲,母親為廿九歲姓吳內地婦,母子均持雙程證來港,一家三口同住廣東道宏華大廈一單位。據悉,該居所由男嬰祖父購買,多年前讓予兒子居住。
父扎醒揭發悲劇
現場消息指,昨午十二時許,陳父見兒子在大床香甜入睡,而他與妻子亦有睡意,但恐吵醒兒子,故未有將他放回嬰兒床,一家三口遂同床而睡。另外,由於恐防父母「爛瞓」壓住兒子出事,為安全計又將男嬰放在床的一邊,兩人則睡在另一邊。期間,陳嬰懷疑轉身時,恰巧轉至床邊,因大床無安裝圍欄,經幾番轉身後,男嬰碌跌落床,剛巧跌落放於床邊的一個洗衣籃。
由於籃內堆滿待洗衣物,陳嬰墮籃後即「淹沒」在衣衫堆中,頭部疑遭衣衫掩蓋,導致窒息陷入昏迷。陳父在矇矓間「扎醒」不見兒子在床邊,立刻起床看個究竟,赫然見他躺在洗衣籃內,面青唇白毫無反應,心知不妙即時抱起兒子及報警。
一度無呼吸脈搏
據悉,陳父因心急將兒子送院,報警後即抱着兒子走落街,等候救護車到場。救護員趕至發現陳嬰無呼吸無脈搏,當場脫去其上衣,輕按其胸口替其急救,然後再抱住他送院搶救。陳的父母陪同兒子送院時一直憂心忡忡,在救護車互相擁抱。
陳嬰經醫生施行急救後,慢慢恢復心跳,惟依然陷於昏迷,被送入兒童深切治療病房留醫,現時情況危殆。陳母在醫院等候期間,因擔心兒子病情,忍不住流淚。
警員帶陳父返住所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將其拘捕,案件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標題:專家:嬰兒不可與成人同床瞓
報章:東方日報


為人父母應該痛錫寶寶,不要令他們受到傷害。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表示,任何父母生下兒女,都會祈盼他們得到最好的照顧,為人父母也會痛錫及保護寶寶。奈何有初為父母者,因一時粗心大意忽略家居安全,可能對寶寶造成終身難以磨滅的傷害。
何愛珠續稱,防止虐待兒童會有「生之喜悅」計劃,對象是首次為人父母的家庭,主要透過已為媽媽的義工,教導他們如何避免家居意外。義工會指出家居環境中潛在的危險黑點,照顧寶寶時做到眼不離身才最安全,初為人父母者千萬留意。
另外,兒科專科醫生謝鴻興表示,嬰兒不可與成人同睡一床,早已講到街知巷聞,但依然有父母犯錯,危害兒女性命,確實令人感到傷感。三個月大嬰兒已可反側轉身,若果將其放在沒有圍欄的大床睡覺,除非大人一直守候在旁邊。否則,只要稍為有小小疏忽,嬰兒隨時會跌落床,造成身體傷害。
謝醫生又指,父母可能以為將嬰兒擺放中間,兩邊都有人睇住就不會出事,這想法絕對錯誤,假如大人爛瞓,只要稍為不慎一個轉身,即會將嬰兒壓在身下,幼小的嬰兒如承受大人壓力,可能會搞出人命。因此,嬰兒最好放在有圍欄的BB床上睡覺。

20110717 - 三歲女誤撼床角抽搐昏迷

標題:三歲女誤撼床角抽搐昏迷
報章:東方日報


紅磡發生家居意外,女童(圖)頭撼床角受傷一度全身抽搐雙眼反白昏迷。昨晨九時許,姓紀(三歲)女童,在紅磡崇潔街崇禮樓寓所玩耍,期間,她在床邊跑跳時,疑失平衡跌倒,頭撼床角受傷,雖然無流血,惟神色呆滯,其父母見狀急忙將她抱往附近診所求醫。
豈料女童突全身抽搐,雙眼反白陷昏迷,紀父母嚇到手足無措,急忙報警求救,救護員到場檢驗時,女童已漸甦醒,但仍需送院進行腦部檢驗。

20110715 - 東部八區上網學習支援啟動

標題:東部八區上網學習支援啟動
報章:星島日報


為期五年的「上網學習支援計畫」昨起全面接受申請,由互聯網專業協會(iProA)及香港小童群益會合作,推出的「上網樂與腦」計畫,將協助香港東部八個地區十五萬戶低收入家庭,低價購買電腦及上網服務,其中最便宜的計畫,扣除每年一千三百元的政府網上津貼,未來三年每月只需付十元七角,即可得到一部筆記型電腦及寬頻上網服務。

繼上月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推出服務本港西邊地區的「有機上網」計畫,由iProA與小童群益會合作服務本港東邊地區的「上網樂與腦」計畫昨亦正式公布詳情。服務範圍在本港東邊八個地區,即九龍城、黃大仙、觀塘、西貢、沙田、大埔、北區及港島東,並由有線、和記、3及電訊盈科四家網絡商,提供家居及流動寬頻上網,桌上電腦、手提電腦及筆記型電腦則有Acer、Lenovo及Dell共六款,切合不同受惠家庭需要。

身兼信息共融基金會及iProA會長的鄧淑明表示,「透過優格相宜和支援全面的電腦及上網服務,基層學童能真正從網上學習得益,不會輸在起跑綫上,進而走上脫貧之路」。合資格的申請者,在每年一千四百二十八元的三年合約基本組合,扣除政府每年一千三百元網上津貼,只需付一百二十八元(平均每月只需十元七角),便可購得一部Acer筆記型電腦連6M家居寬頻,更享有課程培訓、維修及技術支援等服務。

獲政府資助一億元

香港小童群益會總幹事羅淑君說,這項為期五年的計畫得到政府一億元資助,主要用作八個服務地區設立「童學站」,為家長學童上網學習提供不同程度的培訓課程及熱綫查詢服務。她又指,計畫每隔半年需向政府提交財政報告,中央行政費亦規定不可超過一千一百萬,承諾營運開支一年後向公眾詳細交代。

小童群益會督導主任黃貴有指出,計畫招聘義工雖不設上限,但強調過程經嚴格篩選,會視乎家長要求及評估需要才決定是否讓義工上門。

20110621 - 塌200磅吊櫃壓女嬰 奇蹟輕傷 購入10年 未鑲爆炸螺絲

標題:塌200磅吊櫃壓女嬰 奇蹟輕傷 購入10年 未鑲爆炸螺絲
報章:明報


天水圍發生驚險家居意外,一對母女在雙人牀睡覺時,牀尾一個10年前安裝、重逾200磅的巨型吊櫃突然塌下,母親腳部輕傷,1歲半大的女兒躺在塌下來的吊櫃下被困,險遭壓死。母親立即求救,鄰居77歲老伯奮力托起吊櫃,協助救出女嬰。其父事後頻呼﹕「簡直是奇蹟!」
現場為天水圍天瑞邨瑞豐樓18樓一單位。險遭吊櫃壓死的1歲半女嬰,僅頭部和背部有輕微傷痕,送院檢驗後留醫觀察,並無大礙。其34歲姓黃母親腳部輕傷,送院治理後無恙。
9顆普通螺絲嵌牀尾牆上
跌下的吊櫃高約5呎、闊約3呎、深約1.5呎,鑲嵌在睡房雙人牀牀尾的牆壁上,櫃內主要放置衣物,估計重量逾200磅。吊櫃約在10年前購入,由家俬公司負責安裝。現場所見,吊櫃以9顆普通螺絲配上膠塞鑲在牆身。專家認為,吊櫃應以爆炸螺絲鑲嵌(見另稿)。
香港理工大學機械工程系工程師盧覺強指出,若女嬰遭塌下吊櫃擊中,至少承受200至300磅撞擊力,根本必死無疑。他估計,牀上可能有物件微微托起吊櫃,令吊櫃與牀褥之間留有少許虛位,加上女嬰身形細小,可能未有被吊櫃直撞壓住,幸保一命。
昨早約9時,黃婦與女嬰在睡房一張雙人牀睡覺,牀尾對上的吊櫃突然塌下,壓毁下方一列木架,整個木櫃向前壓下。母親腳部被砸傷,女嬰則躺在吊櫃之下,動彈不得。
母求助鄰居救出
黃婦奮力掙脫拔出被壓住的雙腳,發現愛女被困,立即嘗試抬起吊櫃救出愛女,惟因吊櫃太重而不成功。黃婦見愛女似遭吊櫃壓住,嚇至眼淚直流,苦無辦法下衝出家門向鄰居吳伯求救,吳伯奮力托起吊櫃,由黃婦把女兒救出。女嬰壓在櫃下約1至2分鐘,被救出時疑因一度窒息而臉色變紫,幸女嬰未幾已放聲大哭,臉色漸復正常,送院檢驗後證實僅受輕傷。
疑一度窒息 救出臉色變紫
女嬰父親陳先生表示,事發時他正在工作,接到妻子求救電話指女兒被吊櫃壓住,嚇得魂飛魄散,立即代妻致電報警,並駕車全速趕返家中了解,「都唔知當時架車開到幾快」,直至看到愛女無恙才鬆一口氣。
陳先生事後頻呼愛女大難不死絕對是奇蹟,醫生亦對女嬰僅受輕傷嘖嘖稱奇。陳先生說,女兒戴着的玉手鐲在意外後斷開兩截,認為是玉鐲助女兒擋了一劫。
他續說,恐妻子事後有心理陰影,會丟棄肇事吊櫃,以後亦不敢再在家中安裝吊櫃。

20110620 - 男嬰遭玩具插傷喉

標題:男嬰遭玩具插傷喉
報章:星島日報


一名十四個月大姓黎男童,昨晚九時許,在土瓜灣農圃道家中玩玩具時,疑一時不慎,遭玩具插傷喉嚨,男童痛極哭叫,驚動三十三歲姓陳母親報警求助,其後由家人陪同送院敷治,事主僅受輕微損傷,經治理後已無礙。

20110617 - 女童疑吞硬幣入院

標題:女童疑吞硬幣入院
報章:蘋果日報


尖沙嘴金馬倫道一對南亞裔夫婦,懷疑其 1歲女兒吞下兩元硬幣,慌忙致電報警。昨凌晨 1時許,據男戶主稱,較早前看見女兒拿着兩元硬幣把玩,一轉眼卻不見了硬幣。女兒神情呆滯,喉嚨似乎卡住硬物,懷疑誤吞硬幣。
過往不時有小童吞服異物,一般都可以與糞便一起排出體外;但若在出現嘔血、腹痛、發燒或排黑色稀便,便要到急症室求診。

20110613 - 同床BB壓死母被捕

標題:同床BB壓死母被捕
報章:東方日報


新蒲崗發生初生嬰兒疑被壓死慘劇,一名剛滿月的獨生男嬰,昨晚與母親同床睡覺時,疑遭「爛瞓」母親壓住窒息昏迷,直至父親返家才揭發,男嬰送院後證實不治。警方今晨在現場單位內檢獲兩個「冰」壺,以涉嫌藏有吸毒工具將男嬰母親拘捕,正進一步調查男嬰死因。
慘死男嬰許浩政,於上月七日出生,是許家的第一胎,與父母同住爵祿街一唐樓單位,母親姓黎(廿一歲),據悉是新移民。消息稱,昨晚八時許,許父(五十二歲)返家發覺妻子與兒子同床而睡,睡得極熟,初時不以為意,還恐怕吵醒他們,但不久因為想看看新生兒子的可愛樣子,於是趨前看一看,赫見兒子疑被妻子壓住,妻子仍在熟睡,懵然不知,馬上拍醒妻子,只見兒子已陷入昏迷,面色發紫,百般呼喚亦無反應,於是報警。
父情緒崩潰 重案組徹查
救護員接報趕至現場,發現男嬰已無氣息,心跳脈搏停頓,於是為他施以心外壓急救,及用氧氣罩協助其呼吸,急送入伊利沙伯醫院救治,惜搶救後證實不治。父親陪同兒子送院時,擔心得哭起來,得悉噩耗後,一度情緒激動。
男嬰母親則留在寓所接受警員查問,警員其後將她帶署作進一步問話。探員今晨到事發單位調查,檢獲兩個「冰」壺,將男嬰母親拘捕,目前正進一步調查事發原因及男嬰死因,案件交黃大仙重案組一隊接手。
嬰兒應獨睡 切勿被蓋頭
家庭醫生關嘉美表示,家人切忌與年齡不足兩歲的嬰兒同床睡覺,即使所睡的床是很大的雙人床亦不適合,因為成年人仍有機會因爛瞓「轉嚟轉去」,不慎壓住嬰兒,由於嬰兒太小,萬一意外被壓住,根本無能力掙扎呼救,故應將嬰兒獨立安置在嬰兒床上,就算沒有嬰兒床,亦寧願將嬰兒放入嬰兒籃內置於地上,以防慘劇發生。
另外,有醫護界人士亦提醒家長應選用輕巧嬰兒被,為嬰兒保暖,又勿將被蓋過頭,及勿讓嬰兒穿太多衣服睡覺;嬰兒床的床欄設於安全高度,以防嬰兒爬過床欄墮地受傷。此外,嬰兒床與牆壁或家具間切勿有空隙,以防嬰兒「攝」入罅隙或墮地造成意外;而床邊勿放置或懸掛繩索,以防嬰兒被意外勒着造成窒息。



標題:疏忽照顧可被控誤殺
報章:東方日報


本港以往亦曾發生多宗嬰兒與家人同睡時疑被壓住窒息死亡事件。法律人士指出,一般來說涉案者可能因疏忽照顧幼兒而需負上法律責任,隨時可被控以誤殺或殺嬰罪。
可判終身監禁
「如果BB未夠一歲,法律上只可以用殺嬰罪,唔係謀殺罪。」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除殺嬰罪外,案中涉案者亦可能會被法庭以誤殺罪起訴,兩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不過,法庭在判案時,會考慮涉案者的抗辯理由,例如是否完全無心、並非因疏忽而致、有否顧及當時環境等,法官根據各種求情理由,而決定判罰輕重。
陸偉雄指出,如涉案者能夠證明在入睡時,嬰兒並不在身邊,而是有人趁其睡着時將嬰兒放在其身邊,則有機會洗脫罪名;但如涉案者在睡着前已知道嬰兒在自己身邊,則可能被視為疏忽照顧,或需負上法律責任。




標題:同床睡 媽媽壓死 BB
報章:蘋果日報


新蒲崗昨晚揭發懷疑母親壓死初生嬰孩慘劇, 52歲父親回家發現剛滿月兒子遭同床而睡母親壓住,立刻救出兒子,當時男嬰已窒息呼吸停頓,嘴唇及全身發紫,父親即報警求救。救護員趕至將男嬰送院,不幸證實死亡。
遭壓死男嬰許浩政,上月 7日出生,剛滿一個月零五日,生前與父母住在新蒲崗爵祿街一單位,據知其母是新移民,她事後得悉兒子被自己壓死,內疚得激動嚎哭,事後帶署助查。

20110609 - 社聯下月推學生上網支援

標題:社聯下月推學生上網支援
報章:星島日報


近日引發「欽點中標」政治風波的「學生上網學習支援計畫」,中標機構之一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表示,下月將在全港十個地區推出計畫,為逾九萬個低收入綜援學童家庭提供上網支援,正與多個互聯網供應商、軟件商、電腦商斟洽最後定價;社聯承認計畫分拆由兩個機構分區推行,令他們向供應商爭取更低收費,較預期困難,但不希望計畫因而受阻。

備受爭議的「學生上網學習支援計畫」即將面世,政府上年度預算案已預留二億二千萬元,為全港三十萬個低收入及綜援家庭、共四十一萬名學童買電腦及提供上網,為期五年,分別由互聯網專業協會(iProA)與小童群益會合組的「信息共融基金會」,以及社會服務聯會中標,將為各區家庭展開上網支援。

十機構各負責一區

社聯行政總裁方敏生昨指出,社聯會負責全港西邊共十個地區的學童家庭上網服務,包括天水圍、元朗、屯門、葵涌、荃灣、中西區、離島、油尖旺、深水埗及長沙灣,並已委託十家社福機構各負責一區支援,料下月中可開展計畫。

社聯已將計畫命名為「有機上網計畫」,特別成立一全新公司推行,由曾經參加港台《窮富翁大作戰》的資訊科技商會電子學習聯盟召集人黃岳永擔任公司行政總裁。計畫下,社聯為領綜援、學生資助的中小學生家庭,安排多款上網月費優惠及不同級數電腦,幾乎全數由政府資助。

月費組合另設升級收費,家庭只須額外付費,便可選擇某類較新型號電腦,有關額外收費不排除只需十多元,社聯仍與多個互聯網供應商、電腦供應商、軟件商等斟洽定價,電腦屬一手或二手等,仍有待最後落實。社聯亦傾向由學校揀選低收入家庭,再轉介到社福機構申請,計畫另一重點是為學生及家庭培訓,本月二十八日及二十九日公布詳情。

蘇錦樑:不會查葛輝指控

審批計畫的前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葛輝近日揭露計畫具政治任務,引發「欽點中標」政治風波。方敏生揚言,不希望事件令學童上網支援受拖累;但對計畫「一拆二」由兩個機構推行,則令社聯向互聯網供應商爭取更低收費,比預期困難。另外,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局局長蘇錦樑昨重申,葛輝指控無中生有,政府絕無政治干預上網學習支援計畫遴選,政府不會調查此事。




標題:微軟助社福界「衝上雲端」
報章:星島日報


社福界已隨大勢衝上雲端年代,微軟香港正協助社福界建立雲端平台管理義工名單資料,預料雲端科技可為社福機構節省五成資訊系統管理開支,下一步會將雲端系統擴至服務使用者的系統管理。

義工名單存入雲端

微軟香港近年助社福界開拓雲端科技,微軟香港總經理楊思毅指,現有五至六家社福機構獲微軟提供雲端運算,機構毋須再添置伺服器、管理系統等,大幅節省五成開支,對於細規模社福機構提升效率、減省成本情況更顯著。

微軟正協助每家機構將義工名單,全數儲存於微軟雲端上的數據中心,楊思毅指雲端數據中心的儲存容量大兼有足夠網絡保安,機構及義工可輕易管理名單資料,下一步望可擴至服務使用者的系統管理,微軟只向社福機構收取正價的百分之五費用。

社團:節省一百萬元

社聯資訊科技資源中心總監馮一柱贊同,社福機構有需要用雲端強化管理系統,他說曾有賑災機構在四川地震一役,突收到很多網上捐款,但因伺服器不足致網站大塞車,結果令善長流失。

受惠機構國際十字路會技術總監高貿勤指,自使用雲端,為處理人力資源、財務、物資分配等工作,節省了約一百萬元,更節省了三成的處理物資時間。

20110521 - 3歲女發燒 母餵麻黃素藥不治

標題:3歲女發燒 母餵麻黃素藥不治
報章:明報


3歲女童因咳嗽抽筋前往聯合醫院求診,經1日治療後出院,惟其母稍後自行安排她服食含麻黃素等藥物,女童即時虛脫被送往急症室,6小時後死亡。死因庭昨對案件展開聆訊,藥理學專家報告指麻黃素等藥物過量,是導致女童死亡的原因。
出院後服私醫藥休克
聯合醫院兒科醫生作供,女童廖凱盈(3歲)病歷紀錄顯示,她於2009年11月17日因咳嗽、聲沙、面色變黑及抽筋,被送往聯合醫院。醫生得知女童曾於送院前一日到私家醫生求診獲發藥物,又曾服食中藥。醫生診斷女童上呼吸聲帶感染及發燒抽筋,遂向她配方藥物。1日後,女童已退燒,症狀減輕,獲配方3日藥物後離院。
然而,廖母同日安排她服食早前在私家醫生獲得的藥物,當中包含麻黃素。廖母發現女童服藥15分鐘後即虛脫,遂立即召救護車,將她送往聯合醫院急症室。急症室醫生發現女童心跳停頓,立即替她進行心肺復蘇,並注射強心針及抗生素,女童回復心跳,惟6小時後,她脈搏微弱,醫生再度替她進行3次心肺復蘇,惟她心跳、呼吸停頓,最終半小時後、即晚上6時50分,宣告女童死亡。
報告指服過量麻黃素致死
廖母表示,曾帶女童到私家醫生陳灼華治療感冒,醫生3次配方含麻黃素藥物給女童服食,首兩次均沒問題。聯合醫院法醫表示,去年2月5日替女童解剖,發現她喉至氣管均有急性流感病毒,確定女童是由於支氣管炎及副流感病毒致死。惟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表示,藥理學專家報告指女童服用過量麻黃素等藥物,是導致她死亡的原因。法醫坦承她未知是否屬實,又稱女童支氣管炎症達嚴重程度。聆訊下周一續。




標題:女童咳嗽亡 血含麻黃素
報章:星島


三歲女童連續兩天發燒咳嗽,先後到私家醫生診所求醫和聯合醫院 急症室留醫,惟出院半小時,健康急轉直下,送院搶救近七小時返魂乏術,死因庭昨展開聆訊。死因裁判官引述專家報告指,女童血液內含麻黃素,或與其死有關,女法醫對此說法卻未予肯定。
聯合醫院兒科陳醫生作供稱,三歲女童廖凱盈因發燒咳嗽和呼吸急促,前年十一月十七日凌晨進入聯合醫院急症室,從女童母親得知,她一日前曾到私家醫生診所求診和服中藥,當時出現抽搐、面色變黑和雙眼反白,送院時清醒,有「犬吠式」咳嗽、喘鳴聲和聲帶腫脹,估計是受副流感病毒感染而引致「獅哮症」。
女童翌日早上退燒、胃口轉佳、沒有喘鳴聲,表現活躍,醫生診斷其無礙後,上午十一時四十五分准其出院,半小時後女童虛脫再度入院,抵急症室時心臟停頓,經心肺復甦術、輸入強心藥和抗生素,延至傍晚近七時死亡。
據女童母親供詞指,女童出院時,醫生稱她可繼續服食私家醫生處方藥物,故她選了其中三款藥物餵女兒。化驗報告指,女童血液含可代因和麻黃素,而麻黃素一般出現於咳藥水中。案件今續。案件編號:死因聆訊一一九二──二○○九。

20110504 - 打翻熱粥燙傷女嬰

標題:打翻熱粥燙傷女嬰
報章:蘋果日報


九龍城發生熱粥燙傷幼嬰家居意外,昨中午 12時許,一名 8個月大女嬰在家中打翻一碗滾熱白粥,熱粥淋下當場燙傷女嬰身體三成皮膚,痛得她哇哇大哭。家中一名女親友見狀,抱女嬰乘車趕去附近的太子道西的聖德肋撒醫院求醫。
由於該私家醫院不設急症服務,加上醫生發現女嬰傷勢嚴重,院方決定代召救護車將女嬰轉送伊利沙伯醫院,經急症室醫生初步檢查發現女嬰近三成皮膚燙傷,再將女嬰轉送沙田威爾斯醫院燒傷中心留醫治療。

20110503 - 七歲童遭滾湯灼傷下體

標題:七歲童遭滾湯灼傷下體
報章:東方日報


荃灣發生家居意外。一名約七歲男童,昨午一時許,在大窩口邨富國樓的寓所用膳期間,不慎將一碗滾湯打翻,滾湯更淋向他身上,男童腹部、下體及雙腿被燙傷,其母見狀大驚,立即致電報警求助,救護車接報趕至,救護員為男童敷治後,急送醫院治療。
男童母親陪同兒子送院時,因擔心愛兒傷勢,憂心忡忡。

20110418 - 熱蛋碌面驅風寒 女嬰灼傷

標題:熱蛋碌面驅風寒 女嬰灼傷
報章:蘋果日報


藍田一個公屋單位昨中午發生罕見意外。一對夫婦見 9個半月大女兒身體不適,疑她體內有風寒,以「古法」用熱雞蛋為她碌身體治療,結果弄致女兒面部 15%灼傷,報警召救護車將她送院。有家庭醫生表示,用熱雞蛋為嬰兒驅風實匪夷所思,家長發現年幼子女不適應立即找醫生診斷。
醫生稱不適應求診
被灼傷女嬰 9個半月大,與 30餘歲雙親同住啟田邨一單位。現場消息稱,近日女嬰時常哭叫,男女戶主懷疑女兒受驚及體內受風寒,夫婦疑聽過有長者稱可用剛煮熟的雞蛋剝殼及去蛋黃後,用蛋白碌身體的古法可驅風寒。
昨中午 12時許,夫婦見女兒又無故哭泣,遂以熱雞蛋為女兒驅風寒,以手巾包着剛煮熟的雞蛋白,由頭至腳碌遍女兒全身。其間他們發現女兒手面及身體有紅痕,才驚覺可能灼傷女兒,遂報警召救護車將女兒送院,經醫生診治後,證實女嬰手及身體的紅痕為出疹,並非燙傷,但面部卻有 15%被灼傷,至於會否毀容,要留院治療觀察後確定。
家庭醫生關嘉美表示,用熱雞蛋為嬰兒驅風寒聞所未聞,實在匪夷所思;她呼籲家長發現年幼子女身體不適,應看醫生求診。



標題:「碌雞蛋」驅風燙傷女嬰臉
報章:星島


民間偏方險令女嬰毀容!一對大意夫婦,疑錯用民間偏方,昨中午在藍田啟田村寓所,以熱雞蛋為九個月大女兒「碌雞蛋」驅風,結果女嬰幼嫩臉部慘被燙傷,須召救護車到場送往聯合醫院 ,要留院治理。有中醫師稱未聞碌雞蛋能驅風,民間相傳碌熱雞蛋只有助去瘀。
記者:黃清開 徐裕民
家人用熱雞蛋替九個月大女嬰碌臉驅風,慘被燙傷臉部送院留醫。受傷女嬰與父母(均三十多歲)居於藍田啟田村,她送院治理,醫生發現約有百分之十五皮膚燙傷,須要留院接受進一步治理。
幼嫩皮膚遍現紅痕
事發昨中午十二時許,女嬰父母疑錯用民間偏坊,以煮熟的雞蛋剝殼後替女兒碌臉,圖作驅風。其後發現女嬰臉部通紅,手部及身體亦一片紅痕,疑碌雞蛋時遭燙傷,馬上報警求助,召救護車將女兒送院治療。經醫護人員檢視後,相信手及身的紅痕屬於敏感,只臉部燙傷。
中醫師張慰慈表示,民間相傳碌雞蛋有助去瘀,但溫度不能過高,卻未聽聞碌雞蛋可以驅風,希望市民切勿胡亂相信一些民間偏方,自行醫病而對身體構成不良影響,甚至加重病情。
張醫師續稱,中醫指受外來風邪引起的病屬於外風,如傷風感冒等病;而因情變動造成的爆血管及中風 等病,則屬內風。而嬰兒飲奶後掃風,則不列作風病,只是協助嬰兒把吸入的空氣吐出,避免睡覺嘔奶堵塞呼吸道。
相傳碌雞蛋可散瘀
據悉,民間相傳碌雞蛋散瘀原理,透過熱力令患處血液循環加快,從而加快血管吸收瘀血及消腫,其他熱敷方法亦能收同樣之效。而熱敷應該在瘀傷發生二十四至四十八小時,待腫痛穩定後再施行,因為在瘀傷早期皮下血管凝血未完全形成,馬上進行熱敷或按摩,血液循環會讓本來的瘀血擴大致患處更腫,所以應該避免即時進行熱敷。

20110417 - 四歲男童誤飲消毒劑

標題:四歲男童誤飲消毒劑
報章:東方日報


秀茂坪發生兒童家居意外,昨午一時許,一名四歲姓林男童,趁母親(二十四歲)忙於做家務時,他走入浴室嬉戲,並好奇取起一樽消毒劑把玩,期間,他扭開樽蓋時,不慎將消毒劑打翻,而且濺落其手及嘴部,其母發覺趕入浴室時,恐怕兒子吞下消毒劑,於是報警求助,將他送院檢驗。

20110415 - 咳水當汽水 五歲童送院

標題:咳水當汽水 五歲童送院
報章:東方日報


男童咳藥水當汽水飲!昨晨八時許,荃灣一名五歲男童在家嬉戲時,趁母親忙於做家務,懷疑取來一樽咳藥水當汽水,一飲而盡,其母隨後發現咳藥水樽空無一滴,頓覺可疑,向兒子詢問才知出事,急將兒子送往一間私家醫院後,再召救護車將兒子轉送仁濟醫院治療。
家庭醫生關嘉美表示,咳藥水含有可待因,過量服用影響到中樞神經,壓抑呼吸致昏迷,嚴重者可傷害肝功能,她呼籲家長應把藥物放好,最好置於高處及鎖實,切勿胡亂擺放。

20110413 - 家中玩耍撼頭 中日混血童命危

標題:家中玩耍撼頭 中日混血童命危
報章:明報


粉嶺昨日發生家居意外。一名中日混血男童,昨午被家人發現在華明村寓所意外跌倒,頭部受傷昏迷,由母親陪同由救護車送往上水北區醫院搶救,再轉送沙田威爾斯醫院留醫,情况危殆。
持日本旅遊證件到港
現場消息稱,受傷2歲男童是中日混血兒,持日本旅遊證件來港,暫未知是否因近日的日本核危機而來。昨中午12時許,男童姓李母親(30歲)發現兒子昏迷在粉嶺華明村禮明樓寓所地上,懷疑他在玩耍期間,不慎意外跌倒,頭部撞向硬物受傷,事後更一度嘔吐大作,李婦大驚手足無措,立即報警求助。
救護員接報到場,即場為昏迷男童急救,清理嘔吐物疏通呼吸道。救護員其後替男童戴上頸箍及護頭軟墊固定傷勢,由救護車送往上水北區醫院搶救,初步治理後再轉送沙田威爾斯醫院。
據悉在轉院途中,男童情况突然惡化,救護車需緊急停在途經的大埔那打素醫院,經治療轉趨穩定後,才繼續轉往沙田威爾斯醫院留醫。

20110314 - 女嬰猝死案揭三大疑點

標題:女嬰猝死案揭三大疑點
報章:東方日報


新蒲崗女嬰猝死案,警方發現案中疑點重重,家人聲稱在女嬰入睡六小時後才揭發她出事,惟初步驗屍發現屍體已呈屍斑,不排除女嬰被揭發出事前已經死亡,且有人事發後未有即時報警,反而先致電親友,令案情撲朔迷離,父母被帶署助查,重案組正調查內情。
女嬰姓程,兩個半月大,與廿八歲父親及廿六歲姓尹母親,同住景福街一唐樓單位,據悉,有人疑染不良嗜好。家人報稱女嬰於前日中午十二時許,由母親抱入睡房睡覺,並用棉被蓋暖;至傍晚六時許,女嬰父母赫然發現女兒昏迷不醒,臉色發紫,報警求助,惟女嬰送院不治。
女嬰身體無明顯傷痕,警方初步相信女嬰窒息致死,惟深入追查,卻發現案中出現三大疑點。當探員與法醫官往醫院初步檢查女嬰屍體時,發現已呈屍斑,估計死去一段時間,與警方接獲報案聲稱出事的時間不脗合。
入睡後六小時始發現
此外,女嬰入睡六小時後才被發現出事,探員認為在該段長時間內,無人入房視察女嬰情況,或是否肚餓需餵奶,似乎不合常理;又警方查悉有人於發現女嬰出事後,未有即時報警,反而先行致電親友,令探員大惑不解。
昨凌晨一時許,探員重返現場單位調查蒐證,檢走一批證物,包括女嬰父母的手機,以翻查兩人通話紀錄,而女嬰父母被帶署助查。警方暫未能確定死因是否有可疑,法醫官今日會進行剖屍,案件未正式分類,交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跟進,未有人被捕。




標題:與母午睡初生嬰猝死
報章:蘋果日報


一名年輕母親,昨午在新蒲崗住所為兩個多月大女嬰餵奶後,與女兒同眠,其後發現女兒昏迷不醒,大驚報警將女兒送院,惜送院後返魂乏術。警員調查後初步認為女嬰猝死無可疑,稍後有待剖驗屍體後確定死因。
猝死女嬰姓程,出生 78日,與 26歲姓溫母親及姓程父親,居於景福街 75至 77號一幢舊樓一單位套房。現場消息稱,昨中午女事主為女兒餵奶後,母女一同睡覺,至昨晚 6時許,女事主起床時,驚見女兒拍叫無反應報警,救護員到場將女嬰送院後證實死亡。警員調查未發現女嬰有表面傷痕及被焗至窒息痕迹,案件初步無可疑。

20110307 - 「關愛」擬加碼十億助新移民

標題:「關愛」擬加碼十億助新移民
報章:星島日報


政府派錢六千元,居港未滿七年的新移民未能受惠。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宣布,考慮透過加碼注資「關愛基金」,以援助有經濟需要的新移民,稍後會與政務司司長研究細節。據悉,該筆款項涉及約十億元,但未必每名新移民都可以受惠。關愛基金秘書處發言人表示歡迎財爺注資,認為可幫助到未能受惠於財政預算案派錢措施,而有經濟需要的新來港人士。記者:楊耀登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在港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中表示,早前注資六千元入強積金的建議得不到社會的熱烈回應,他承認強積金不是一個藏富於民的理想平台,因此他建議向十八歲或以上本港永久居民直接派發六千元,有關詳情會盡快公布,而政府的傾向是讓市民可按意圖提取現金,但政府亦會提供類似利息的經濟誘因,去鼓勵市民儲蓄。

至於居港未滿七年,未能受惠於政府派錢六千元的新移民,曾俊華表示會透過關愛基金去幫助他們,「例如內地持單程來港人士,如需要財政援助將另有安排,關愛基金會是合適平台接觸到這批人,我會與政務司司長研究細節,並為此額外注資關愛基金。」

研復建居居退休保障

曾俊華又指,會研究復建居屋、全民退休保障和縮窄貧富差距等重要民生議題;對於財政預算案公布了一星期便作出重大修改,他表示:「人們經常這樣說,『政治一星期都嫌長』。過去一星期,為大家有份參與的人士,提供了寶貴和積極的學習經驗,建立共識。」

政府消息人士指,若以向每名新移民派錢六千元計算,援助本港共三十萬名新移民便需十八億元,但並非每名新移民都需要援助,因此政府打算注資十億元入關愛基金協助有經濟需要的新移民,但細節仍待商討。關愛基金秘書處發言人指,歡迎財政司司長注資,認為可對未能受惠六千元的新移民提供協助。

首批項目可望六月推出

關愛基金執行委員會主席羅致光表示,已知悉財爺額外注資關愛基金,但現階段未有任何細節,他表示現時轄下四個小組委員會已有三個舉行了兩次會議,估計能於本月底向執行委員會提交建議,若一切順利,有關建議將於四月中提交督導委員會審批,五月初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首批項目有望最快六月初推行。

負責處理援助新移民和少數族裔的關愛基金民政小組委員會主席陳振彬則歡迎財爺注資,認為是「資源多了,做事更加好」。他表示,委員會初步打算資助新移民或少數族裔進修,或購買必需品,他會盡快再召開會議,針對財爺注資再深化資助項目內容。

不過,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委員張國柱則認為,財爺注資目的與關愛基金宗旨有距離,「非永久居民都有貢獻香港,不能夠以貢獻多和貢獻少就指他們有分別。」他認為有需要先釐清財爺注資目的,不排除最後把這問題交回政府處理。

近百新移民抗議受歧視

此外,有近百名新移民昨到政府總部示威,抗議政府派錢六千元措施是歧視新移民。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發言人胡美蓮批評,措施造成社會分化,「財爺只是將個波推給關愛基金,找一些藉口來推搪我們。」她認為,由關愛基金援助新移民會涉及大量行政成本,申請資格又諸多限制,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人人派錢六千元;內地來港家居婦女互助組發言人何依愛則希望,關愛基金能資助新移民家庭子女的課外活動費和租金。

20110228 - 10歲機癡暈倒 阿嫲手足無措

標題:10歲機癡暈倒 阿嫲手足無措
報章:東方日報


十歲小「機迷」打機打到暈。黃大仙一名男童,昨晨在家中打機度周日,但疑連續玩了個多小時後,突不支昏倒,祖母大驚,慌忙通知正上班的媳婦趕返家,陪同兒子送院,幸他經急救後甦醒。男童早前在學校曾有暈倒紀錄,病因未明,仍在等待檢查報告。

該名男童姓羅,乳名「豪仔」,身形肥胖,與父母、祖母及三歲妹妹住黃大仙上邨昭善樓一單位。昨晨,豪仔父母離家上班,留下小兄妹及祖母在家,豪仔因周日毋須上學,上網打機玩樂。

至中午十二時許,豪仔疑已連續打機個多小時,突然大叫:「阿嫲,我好頭暈呀!」其祖母當時正在廚房準備午膳,聽見孫仔叫喊聲,走出客廳查看究竟,赫見豪仔臉色蒼白,報稱身體不適。祖母連忙通知兒子夫婦,羅母(三十四歲)聞訊從公司趕返住所,驚見兒子暈倒失去知覺,立刻報警。救護員趕抵,幸豪仔經急救後甦醒,由母親陪同送院治理。

豪仔祖母表示,孫仔平日喜歡上網,放學後就打機兩小時;而孫仔早前在學校也曾暈過,往求醫及檢查身體,目前檢查報告尚未完成,故不知他患甚麼病。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表示,打機期間昏迷的可能性有二,一是受電子遊戲動畫閃爍影響,引致腦癇症發作;另一則是因沉迷打機而廢寢忘餐,營養不良導致血糖偏低而暈倒。這兩個可能性中,以腦癇症機會較大,需進行腦掃描查明病因。他又稱,凡事適可而止,不宜過於沉迷網絡世界,不但影響健康,更會影響到學業及社交。

沉迷3D遊戲更易出事

遊戲機潮流歷久不衰,隨着3D動畫的發展,3D遊戲成為機迷新寵,近期N3DS手提遊戲機大受歡迎。由於N3DS採用裸眼設計,毋須佩戴3D眼鏡都能玩立體遊戲,而如果玩賽車或玩畫面移動速度高的3D遊戲時,最好玩十分鐘就休息一會,否則極易頭暈。

20110209 - 稚童墮洗衣機當衫洗險死

標題:稚童墮洗衣機當衫洗險死
報章:星島日報


葵涌發生兒童家居意外,一名十六個月大巴裔男童,昨午疑一時好奇,借助擺放洗衣機旁的一籃待洗衣物作墊腳,攀高打開正在運作的洗衣機頂蓋時,卻整個人倒豎葱式插入機內滾筒,遭攪動約大半分鐘,幸被母親及時救出,但情況嚴重。

十六個月大的巴裔男童,昨午在葵涌寓所自行攀高,意外倒豎葱式插入正在轉動的洗衣機滾筒內受傷。該名男童ALI額頭撞瘀,由母親抱送院時仍然清醒,院方為他作X光檢查及腦掃描檢查,以了解有否骨折及腦震盪,目前情況嚴重。

母聞異響及時救出

現場為石蔭村仁石樓二十一樓一單位,居住一家六口的巴裔家庭,男戶主約三十歲,任職護衞員,其妻ASHRAF(二十六歲)為家庭主婦,兩人育有三女一子,其中女兒五至十一歲,就讀區內小學,而兒子ALI只有十六個月大,留在家中由母親照顧。

昨午二時許,ALI與母同在家中,母親在廚房開動一部高約一米的揭蓋式洗衣機清洗衣物,然後走回廳中做家務。

據悉,身高約六十公分的ALI當時在屋內四處走動,趁母親不為意,自行走入廚房,疑聽到洗衣機聲音,在好奇心驅使下,以機旁一籃約高三十五公分待洗衣 物作墊腳攀高,揭開洗衣機頂蓋探頭機內查看,卻突失重心,整個人如倒豎葱般頭下腳上直插入滾筒,更跟隨衣物一起轉動約大半分鐘。

廳中童母聽到廚房傳來異響,連忙走入查看,發現兒子身處洗衣機內,只露出雙腳,大驚下將兒子拉出,當時男童仍然清醒,惟受驚哭泣。救護員接報趕至,將男童送往瑪嘉烈醫院 急救,並轉入兒童深切治療部留醫。童母擔心兒子安危不斷哭泣,須前來醫院的親友安慰。警方派員前往單位調查及拍照存檔,並向女事主進行調查,將案列作意外受傷案處理。

機電工程署昨午派員跟進事件,並檢查出事洗衣機,在有需要時會跟進。該署發言人稱,根據現行安全標準,頂揭式洗衣機須附加聯鎖裝置,當頂蓋打開時會停止運作。


標題:倒插洗衣機 男童好轉
報章:東方日報


一歲半大巴基斯坦裔男童倒插洗衣機滾筒險死事件,受傷男童仍然留醫,情況已好轉,有社福機構正設法向家人提供援助。
香港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少數族裔服務隊,昨日派員到石蔭邨出事家庭探訪,但無人在家。服務隊主管盧啟聰指,對意外非常關注,因未能聯絡事主家庭,已透過同鄉協助聯繫,以提供包括經濟等支援及協助。他又指向醫務社工了解,受傷男童的情況已好轉。

意外發生於前日,該巴裔男童爬上洗衣機,俯身入內把玩轉動中的滾筒,突失重心插入滾筒,被攪動一分鐘,幸母親及時將他拉出,惟周身撞瘀,頸椎及脊椎移位,急送醫院救治。

20110207 - 礦泉水樽載電油 幼童誤飲險死

標題:礦泉水樽載電油 幼童誤飲險死
報章:蘋果日報


【本報訊】 5歲以下兒童是意外中毒的高危一族。香港中毒諮詢中心去年接獲的中毒個案中,約 27%意外中毒者小於 5歲。其中一名 21個月大幼童飲了父親背囊內的白電油,險些喪命。專家表示, 1歲半至 3歲幼童識行識走,最常胡亂吞下藥物或有毒物品中毒。

父放背囊 被兒取出

上述 21個月大年幼男童的父親,工作是清理街招,背囊內有一樽以礦泉水樽盛載的白電油。事發當日,他放工回家,隨手放下背囊便睡覺,幼童從背囊取出白電油喝了一口,不久便嘔吐、嘔血、呼吸困難及患肺炎,在醫院 深切治療 部留醫 4天始康復。另一名 3歲男童誤飲母親手袋內的山埃水,腦部嚴重受損,一個月後死亡。今年亦有一名小童飲了家人的天拿水,幸無大礙。

香港中毒諮詢中心副總監謝萬里表示,市民應將危險品留在工作地方,不應帶回家;不應將危險品放在飲品樽內,令小童誤以為是飲品;更不應將危險品隨便放在袋內,因「細路仔好鍾意摷背囊,睇吓有冇嘢食」。誤服天拿水等危險品,後果較服消毒劑更嚴重,如白電油可引致急性中毒,影響中樞神經、心臟及血壓,隨時致命。

意外中毒最多是誤吞家居清潔劑、消毒劑或洗頭水等非藥物( 73%);其次是西藥( 22%),如小童誤服成人的藥或成人誤服家人的藥;接着是中成藥( 2.3%)

諮詢中心副顧問醫生 陳志強表示,每年有 5%中毒個案即約 250人可接受活性碳治療 ,該中心正與消防處合作由救護員提供院前解毒服務。曾有一名男子飲下一支殺蟲水自殺,半小時內獲救護員提供活性碳解毒,終於獲救。



20110202 - 土瓜灣女嬰猝死

標題:土瓜灣女嬰猝死
報章:明報


土瓜灣一名女嬰凌晨飲奶後,突然昏迷,送院後證實死亡。

該名剛滿月的女嬰凌晨約3時,在鵬程街一個住宅單位內昏迷,送院後證實死亡。負責照顧女嬰的女子表示,女嬰飲奶後,突然暈倒,她立即報警。



標題:女嬰嘔奶嗆喉窒息亡 非婚生可憐女 竟是父母婚外情結晶品
報章:蘋果日報


一名出世僅七周的女嬰,其內地母親由於要返回內地辦理證件,將她委託給同鄉姊妹照顧,女嬰昨日凌晨在土瓜灣住所被餵奶後入睡,懷疑熟睡中嘔奶嗆喉窒息,送院急救終告不治。事件揭發女嬰身世可憐,是父母各自發展婚外情的結晶品,警方調查後相信是負責照料女嬰的同鄉姊妹欠缺育兒經驗,以致釀成今次無法彌補的悲劇。記者:黎志偉、張培生

猝死女嬰黃玉婷,去年 12月 17日才在浸會醫院出世,至今僅七周大。婷婷爸爸( 43歲)是香港人,在大嶼山東涌一間酒樓當經理;姓胡媽媽( 37歲)則是內地人,持七日期限的雙程證來港照顧女兒,因此每星期都要往返深圳一次辦理續證手續,一般是即日來回。

據悉,婷婷父母至今不是合法夫妻,兩人各自有家室及育有子女,但都因為婚姻不如意,兩年前相識後便一拍即合,至去年底誕下女兒。

昨日凌晨事發時,婷婷母親身在深圳,她接獲消息後漏夜趕回香港,但母女已是陰陽永隔。婷母哭得肝腸寸斷,她表示本周一(上月 31日)如常返回深圳續證,並順道多留幾天探望在內地居住的 11歲兒子。

婷母又謂,婷婷爸爸因為上班關係無暇照顧女兒,她於是將婷婷交託 27歲姓劉的同鄉姊妹照料,劉女同樣是持雙程證來港,她受託照顧婷婷後,因為擔心一人無法應付,於是又將婷婷抱到土瓜灣鵬程街 11號另一名同鄉夫婦家中暫住,以便照應。

熟睡中女嬰面色發紫

事發於昨凌晨 3時 50分,劉女發現熟睡中的婷婷面色發紫,推之不醒,連忙報警求救,其間劉女非常焦急,抱着婷婷落樓等候救護車;救護員趕至立即替婷婷急救,惟送院延至 4時 35分終告不治。據稱,婷婷出事前剛飲完奶入睡,警方初步懷疑她入睡後嘔奶致嗆喉窒息,惟真正死因仍有待剖屍確定,警方事後在現場撿走一些嬰兒物品。

兒科醫生韓錦倫指初生嬰兒猝死的原因很多,例如嘔奶嗆喉、呼吸道受細菌或病毒感染、新陳代謝病症,或是隱性心臟病等。醫生建議家長在嬰兒飲奶後要「掃風」,避免嬰兒反胃嘔奶阻塞呼吸道造成嗆喉。此外家長替嬰兒穿着過多衣服或蓋厚被,也有可能令嬰兒呼吸困難。



20110123 - 男童肛探斷水銀針 水銀留體內 醫生:中毒死亡機會不高

標題:男童肛探斷水銀針 水銀留體內 醫生:中毒死亡機會不高
報章:蘋果日報


一名住屯門大興邨的 7歲男童,昨午疑感身體不適,其母親以水銀探熱針為他進行肛探,其間探熱針玻璃柱與水銀球斷開,水銀球留在男童肛門內,母親見狀大驚下致電報案,將男童送 院處理。有醫生指情況罕見,不排除有人誤以口探的探熱針進行肛探,又或男童感不適掙扎導致意外,建議家長可選擇較安全的電子探熱針測量體溫。 記者:江寶龍

意外現場為大興邨興泰樓一單位。昨午 2時許,姓黃 7歲男童與母親在家中,其間男童感到不適,其 30餘歲母親即取出一支水銀探熱針,着兒子脫下褲子進行肛探。

其間探熱針玻璃柱與水銀球間位置突然斷開,黃童感到有異告訴母親,黃母即取出探熱針查看,結果發現探熱針僅剩下玻璃柱,水銀球仍留在兒子肛門內,大驚下報警。

醫院等 20分鐘母大發脾氣

救護員接報到場後,安慰黃童並替他再探體溫,證實沒有發燒,隨即將男童送院。黃母對意外憂心忡忡,陪同兒子往屯門醫院時向在場記者破口大罵,又向分流站的 醫護人員大發脾氣,不滿兒子等了 20分鐘仍未有人施救。稍後有醫生到來,用窺探器檢查黃童的肛門受損情況,並設法取走留在肛門中的水銀球。

不排除用錯口探式探熱針

水銀探熱針可分肛探及口探兩種,其中 肛探式的水銀球較短而粗,至於口探式的水銀球較幼而長。家庭醫生關嘉美指出,肛探式水銀探熱針和口探式的探熱針完全不能調亂使用,肛探式主要對象是嬰兒和 幼童,設計上要結構堅固,水銀球在兒童肛門內斷開的情況甚少見,反而是整支探熱針滑出肛外跌爛的情況較普遍。

關嘉美不排除有人將口探式水銀探熱針放入兒童肛門內使用,又或男童感不適拚命掙扎時,意外屈斷水銀球。她說,難以理解 7歲男童仍採用肛探式水銀探熱針,此年紀的兒童很大力,一旦感到不適掙扎很麻煩,家長可選擇較安全的電子探熱針。 至於水銀留在肛門內,中毒死亡的機會不高,反而是玻璃柱的玻璃碎留在肛門內會割傷黏膜,醫生要設法將殘留物取出,例如使用瀉藥協助兒童將殘留物排出體外。



20101127 - Divided we fail

標題:Divided we fail
報章:Dr. Raees Baig, Manager of Centre for Social Impact, HKCSS (SCMP)


Our government says that it wants a fair and harmonious society in Hong Kong, including the elimination of race discrimination. Most of us would agree that equal opportunity and recognition of personal talent and effort not only improve social stability but help this city achieve its full economic potential as well. These are fine principles. But how are we doing in practice?

Racial harmony is more than just celebrating festivals of different racial groups or eating ethnic food. It is about whether people of different racial groups can enjoy equal opportunities in all aspects of life. After years of debate, the Race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RDO) took effect in mid-2009 and according to the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 there were 39 complaints for investigation in the first eight months of the law.

Feedback from 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s suggests that discriminatory practices have not gone down since enactment of the RDO. What is most troubling, perhaps, is that discriminatory practices are still found in government policy, especially in education and the recruitment of civil servants.

This is a major concern. Education for the individual in a knowledge-based society is the key to securing a decent job and livelihood. From the community’s perspective, it is an essential investment in human capital and social development. However, ethnic minority children are being marginalised in our education system. Non-Chinese speaking (NCS) students in public schools are either being segregated in designated schools or have to struggle in mainstream subsidized schools without sufficient support for learning Chinese. They are further excluded from higher education by Chinese literacy requirements – a barrier many are unable to fulfil.

The Education Bureau allocates special annual grants of HK$300,000-600,000 to 28 designated ethnic minority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Yet there is no monitoring mechanism on how the schools spend the grant; indeed, the definition of “designated school” is vague. In 2008, 19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with more than 30 ethnic minority students each were still not classified as designated schools. That amounts to thousands of NCS students left without support.

Teachers of NCS students face a serious lack of suitable Chinese textbooks, and the current Chinese language curriculum is unsuitable for NCS students. The Government has lobbied local universities to recognise the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 (GCSE) Chinese language results for admissions purposes, which is easier tha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HKDSE) Examination. Unfortunately, the GCSE Chinese language examination is not widely accepted; prior to this year, the application fee was five times higher than for the HKDSE, made it unaffordable for many ethnic minority families. As a result, the university admission rate for NCS students is below 3%, compared with 15-18% for their Chinese counterparts. In 2010, the Government finally agreed to adjust the application fee for GCSE on par the HKDSE level for those eligible candidates, it is hoped that more students could be benefited from the adjustment.

Education is a basic right of every young person and a crucial means to upward social mobility; a barrier to education is a form of discrimination. For NCS students to reach higher education and get better jobs, NCS students need a more dedicated Chinese language curriculum that is recognisable by the general public. We need a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 policy.

Where civil service jobs are concerned, Chines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have been made to ugher since the days leading up to 1997. The Government says this is crucial because of increasing Chinese language usage in both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mmunications. It is unclear how much these requirement are really needed; although they vary according to seniority of the post, some Chinese requirement applies to all posts regardless of work nature and duties. The effect has been to greatly reduce the chances of ethnic minorities entering the civil service.

According to the RDO, indirect discrimination may occur when a job requirement posted has put a certain racial group at a disadvantage. By imposing a universal language requirement without taking into account specific circumstances for each job, the Government may indeed have committed indirect discrimination and violated the spirit of the RDO. The Government should abide by its own laws anyway. As Hong Kong’s largest employer, it should also set an example to the private sector in creating a more inclusive employment environment.

A growing “Chineseness” in our society after the handover has placed certain ethnic groups at a disadvantage. The increasing use of Chinese language in both the Government and the private sector has had the effect of barring ethnic minorities from education and job opportunities. It has also made it harder for them to access information and participate in political discussion. To create a fair and harmonious society, the government needs to make it an inclusive one.


「寫情寫理」捕捉社會點滴,讓關心香港的人 -- 無論從事社會服務或其他界別的 -- 有更多反思和討論。歡迎讀者將閱後感透過電郵ഀ 7;我們分享。

20101115 - 走火炭籌款 14人燒傷 聯合國在港首辦 多財經界參加

標題:走火炭籌款 14人燒傷 聯合國在港首辦 多財經界參加
報章:明報


聯合國難民署昨日在大埔一間活動中心,舉辦走火炭籌款活動發生罕見意外。34名參加者走過已被燒過的木炭後,有14人腳底感到痛楚或出現水疱,駐場醫生檢驗後決定召救護車,將傷者送院,全部腳底輕微燒傷。據悉,參與活動者大多為財經界人士。

受傷的8男6女,年齡由10多歲至30餘歲,全部腳底輕微燒傷,其中11人由救護車送大埔那打素醫院 治理,另外3人則自行往仁安醫院或浸會醫院求醫。其中腳掌燒傷送院的參加者關先生說,他事前已預計到可能會受傷,「估不到會有這麼多人燒傷」。關說,平時不可能體驗到這類挑戰,笑稱只是小燒傷,並無大礙。

現場為大埔嘉里白鷺湖互動自然中心,是次活動由聯合國難民署舉辦,名為「燃點心火:火上行2010,體驗生命的『無限可能』」,為籌款活動,參加者 要赤腳步過已被燒過的木炭,藉此克服心中的恐懼。活動由昨午4時開始至晚上9時,參加者須捐出至少2500元。活動由聯合證券有限公司贊助,著名對冲基金 經理錢志健亦以Ride 4 Hope名義協助籌劃。

主辦﹕有醫護在場戒備

聯合國難民署籌款部負責人林國才表示,火上行活動有34人參加,包括外籍人士。他指過往其他組織亦曾舉辦過類似的走火炭活動,但聯合國難民署是首次在香港舉辦。林強調,現場有醫護人員戒備,並有一名曾在美國受訓、專長籌辦走火炭活動的人員在場監督。主辦機構事前已向參加者講解活動詳情及風險,參加者亦簽了意向書。

昨午約4時,參加者先在室內參與一個關於人生目標的分享講座,至6時許參加者就到中心的空地,準備體驗赤腳踩火炭。主辦單位首先在空地上用木條搭建 一個約半米高的三角錐體,然後點火將木條燒成木炭,待火焰完全熄滅後,將仍然火紅的木炭鋪成一條約3米長、1.5米闊的路。林國才說,走畢全程需時約5 秒。

炭路3米長 走畢需5秒

之後所有參加者逐一走過火炭路,據悉部分人不止走過一次。其後有參加者稱腳底感到痛楚,並起水疱,其他參加者亦陸續稱感到痛楚。經駐場醫生即場治理後,醫生為安全計召救護車到場,將傷者送院治理,消防車其後到場向木炭射水。

醫生﹕或留疤損趾活動力

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說,赤腳踩炭可造成的燒傷程度,視乎炭的溫度、接觸時間及腳掌表皮角質層的厚度。他說,腳掌的表皮角質層較身體其他部分厚,但厚度因人而異,如經常跑步或站立的人,腳掌角質層會較厚。

史泰祖解釋,表皮的角質層是已死的細胞,並無神經線,若熱力傳到底下的真皮,傷者則會感到痛楚,造成創傷並會起水疱,可能會造成感染及留下永久疤痕。他補充,若傷及腳掌的神經線及筋腱,可能會永久影響腳趾的活動能力。

20101107 - 女子玩遊戲跌倒 向救世軍索價百萬

標題:女子玩遊戲跌倒 向救世軍索價百萬
報章:明報


一女子聲稱參與救世軍舉辦的遊戲中途,意外跌倒及遭一塊板擊中受傷,前日入稟高院指救世軍於事件中疏忽,要求對方賠償逾100萬元。

指救世軍疏忽 致跌倒遭板擊中

原訴人譯音名字為鄭婉霞,於荃灣石圍角村居住。她由律師代表入稟高院指出,去年10月30日於灣仔救世軍街6號救世軍教育及發展中心內,參加一個由答辯人「救世軍大將」舉辦的遊戲,意外跌 倒及遭一塊板擊中而受傷,事件中答辯人有疏忽,因此有責任賠償。「救世軍大將」(The General Of Salvation Army)為救世軍在港的法團正式名稱。

本報記者昨日造訪鄭婉霞,她年約20多歲,她表示事件已交律師處理,未有透露意外詳情。救世軍一方只表示,當日教育及發展中心正進行一項訓練活動。

20100614 - 近八萬青少沉淪網毒

標題:近八萬青少沉淪網毒
報章:東方日報


香港青年協會調查顯示,一成一受訪青少年上網成癮,推算全港多達七萬七千名青少年病態上網。青協呼籲家長,別以關掉電源等方法強行阻止子女上網,否則弄巧反拙。有青少年曾拿刀威脅、通宵用鐵錘敲牆、擲電腦屏幕等暴力方法與父母抗爭,青協勸喻父母與子女理性溝通。

青協訪問約四千八百人,一半是家長,一半是十至十七歲青少年。調查詢問青少年二十項上網習慣的問題,包括會否因上網而不外出、減少睡眠時間等。結果顯示,一成一受訪青少年在十項或以上問題中回答「經常」,屬上網成癮;百分之三回答十五項或以上,達高度上網成癮。三成二受訪家長卻不了解子女上網情況,逾半家長以為子女上網做功課,其實不足四成受訪青少年上網為找資料做功課。

被阻上網 擲電話洩憤

「家人收埋電線,我就儲錢買番,諗番起大家都好傻。」廿四歲的周建諾,中二至中五時沉迷網上遊戲,「遊戲入面建立一個國家,好有滿足感」。高峰期一天上網十六小時,他為此與家人吵架,擲電話洩憤。父母取走電線杜絕他上網,他寧願不吃飯也要儲錢買新電線。會考期間仍終日上網,結果會考六分,英文不合格。父親與他平心靜氣傾談,他終於改過,「父母可以跟仔女耐心慢慢傾,為上網而關係決裂不值。」目前他每天上網一小時,並找到電腦教學工作。

青協智Net家庭支援中心項目主任吳錦娟昨表示,接獲家長求助個案中,九成與子女沉迷上網有關,當中小五至中三學生情況嚴重,有青少年曾長期上網至臉部抽筋、暈倒等。她稱,若父母採取高壓手段,如拔上網線,只會適得其反。有求助個案中,青少年與家人推撞,結果報警;又有青少年通宵用鐵錘敲牆抗議,要求家人歸還上網線,令家人無法安枕。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黃於唱表示,家長應親自上網,了解子女上網情況,甚至親子分享上網樂趣,政府亦應加強家長的互聯網教育。

梁太唸中四的兒子沉迷上網至不願上學,最後輟學,每天上網十五小時。梁太曾強行關機,結果演變成母子推撞。梁太決定學習上網,改以軟手法與兒子溝通,親子關係終有改善。



標題:如何處理子女沉迷上網
報章:東方日報



一、學習使用互聯網,與子女分享上網樂趣
二、為子女訂定上網時間表,雙方協商,甚至可以有獎勵計劃
三、以關懷角度出發,了解子女過度上網的背後原因,加強溝通

不宜
一、使用專制手法,強行關機或自行拔走上網線
二、操之過急,以打罵方法恐嚇子女不要上網
三、對子女上網的情況、背後原因等不聞不問
資料來源:青協

20100607 - 網絡遇欺凌 中學生啞忍

標題:網絡遇欺凌 中學生啞忍
報章:都市日報


年紀愈大,愈怯於求助。有調查發現,超過半數中學生遇到「網絡欺凌」時,選擇不理會及不向外求助,相反受訪小學生卻懂得積極正視欺凌問題,作出舉報及求助。

基督教協基會社會服務部訪問了2,629名中小學生,結果發現,約11%受訪者曾被別人「網絡欺凌」,即遭別人以互聯網、內聯網、數碼技術或流動電話,折磨、威脅、煩擾或羞辱而引致尷尬。

在面對被別人網絡欺凌時,57.4%受訪中學生會選擇不作理會或不作回應,相反,63%的小學生會採取舉報有關欺凌行為,或建議受害人去求助等積極的面對方法,反映中學生於網上的守望相助精神較為低落。

網絡欺凌見怪不怪

當自己遇到網絡欺凌時,只有45%中學生會向外求助,遠低於小學生的73%。53%小學生會選擇向家人求助,遠較中學生的26%為高。調查亦指出,有56.8%受訪中學生及43%小學生認為網絡欺凌是見怪不怪、求助是沒有作用、及希望大事化小而選擇不去求助。

負責調查的協調主任黃秀華表示,結果反映中學生面對網絡欺凌的求助意識不高,有可能因為他們認為網絡欺凌無法解決,亦反映青少年對成人能夠協助他們面對網絡欺凌缺乏信心。

協基會建議家長應主動了解青少年的網上世界及趨勢,引導子女建立正面的互聯網使用態度,學校應加入網上道德及公民教育。另外,該會要求熱門網站在網頁中,增加正視網絡欺凌的提醒字句,及增加舉報不當行為的按鈕。

20100225 - 課後學習津貼加碼至400元

標題:課後學習津貼加碼至400元
報章:星島日報


為加強對清貧學生的課後支援,財政預算案昨公布將現行「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畫」的經常撥款,由七千五百萬元增加至一億七千五百萬元,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每名合資格的學生津貼,由每年二百元增至四百元,希望措施可為學生提供更多藝術、體育等不同學習體驗。有校長對措施表示歡迎,認為可增加學生到海外交流等學習機會;但亦有校長指即使撥款增加,對清貧學生支援仍不足。

現時教育局設有「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畫」,分校本津貼及區本計畫津貼兩部分,機構及學校可為合資格的清貧學生申請津貼,提升學生的學習效能及增加參與課堂以外的學習機會。

政府消息稱,在一億七千五百萬元的撥款中,區本計畫津貼佔一億零八百萬元,約五萬名學生受惠;校本津貼則有約十六萬名學生受惠,消息指措施並非為擴大受惠學生而設,因此每名學生的津貼額將由每年二百元加至四百元。

一直有參與「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畫」的深水埗區廠商會中學,在本學年獲逾五萬元撥款為學生提供課後支援,校長麥耀光指該校約有三成二學生屬合資格的清貧學生,故增加撥款對校內學生有很大幫助。

油尖旺區鮮魚行學校校長梁紀昌則表示雖然增加撥款計畫,但對清貧學生的支援仍不足。

20100225 - 資助學童上網 30萬戶受惠

標題:資助學童上網 30萬戶受惠
報章:星島日報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在教育範疇提出多項新猷,包括增設基層學童上網津貼、重推大學配對基金、向語文基金提供額外注資,以及增撥私大用地等,涉及新增開支近二十八億元。在津貼基層學童上網費方面,新財政年度會撥款五億元,提供每年一千三百元或六百五十元的上網津貼,以及透過非牟利機構提供配套服務,預計三十萬戶家庭受惠。

資助的低收入家庭,政府則按入息審查結果提供全額一千三百元或半額六百五十元的上網津貼。消息指,預計有三十萬戶家庭受惠,當中十五萬戶獲全額津貼,其中八萬戶屬綜援家庭,當局亦會每年調整上網津貼的金額。

預算案亦建議透過非牟利機構,與互聯網供應商及社福機構合作,為基層家庭提供廉價的上網服務及電腦設備,亦提供家長教育、技術支援等一站式配套服務,將邀請有興趣機構提交意向書。政府為整項計畫預留五億元,當中二億八千萬元為低收入家庭學童提供上網津貼,另外二億二千萬元則作日後承辦一站式配套服務機構的起動基金。

據了解,當局傾向由社會企業或機構成立公司集體訂購電腦,以批發價出售給受惠家庭,並提供免息分期付款優惠。當局將優先考慮有電腦租售或互聯網服務等營運經驗、以及曾與政府合作的社福機構承辦,最快於一一/一二學年正式運作。

政府消息指出,全港現有九成二的基層家庭有使用互聯網,其餘百分之八則因資金不足、欠缺電腦或家長認知不足等原因而沒有上網。由於上網津貼並非實報實銷,當局亦不希望限制家長選擇,因此不會審查津貼是否用作上網用途。

對於政府計畫透過非牟利團體成立公司,為基層家庭提供廉價的上網服務等一站式配套服務,社福機構普遍歡迎有關建議。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和香港青年協會均表示有意承辦,社聯資訊科技資源中心總發展主任李振培稱,過往曾與商業機構合作提供電腦回收及寬頻捐贈等服務,但最終須待當局公布詳情再作研究;而青協網站總監魏遠強指一般低收入家庭的家長缺乏電腦方面知識,通過計畫提供家庭教育,讓他們教導子女正確上網的態度,有助學生廣泛認識互聯網。

互聯網專業協會會長鄧淑明亦歡迎有關建議,認為可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廉價的上網服務及電腦設備,同時為業界提供廉價電腦及服務的誘因。



標題:津貼40萬學童上網 上限1300元
報章:明報


財政預算案建議,在2010學年為綜援家庭及合資格領取學生資助的中、小學生提供上網津貼,一年最多1300元,即每月約有108元上網費津貼,估計全港約40萬名學童受惠。政府稍後會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意向書,為低收入家庭提供價錢相宜的網絡供應。

針對領綜援學生資助學童

財政司長曾俊華表示,已為以上兩項措施預留5億元作起動資金,綜援家庭學童一年可獲1300元津貼,而合資格領取學生資助的中、小學生,則按入息審查提供上網津貼,半額津貼每年650元,全額津貼每年為1300元。

消息指出,受惠的30萬家庭、40萬個學童,92%已有上網。據了解,政府曾考慮上網津貼或導致學生或其父母不良使用網絡的問題,但後來傾向認為上網學習已對學生不可或缺,不提供津貼只會迫使這些家庭節縮其他開支,影響生活質素。

政府又希望,透過非牟利機構與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社區機構合作,負責提供「一站式服務」,除可保證網絡供應價錢相宜、低收入家庭可分期付款購買電腦,亦讓家長獲知上網知識及技巧。政府日後會適度調整每學年的上網津貼。

一站式服務 買電腦教上網

失業的單親媽媽莫太,屬無力支付上網費的家庭,就讀4年級的兒子要網上學習,便得到社區中心和其他人「爭電腦用」,對於政府每年津貼1300元上網費,她認為金額太少,她說﹕「之前曾經問過電訊商,我們住深水埗唐樓,每月約要200元上網費,津貼額只夠一半,另一半要靠節衣縮食。」

香港互聯網專業協會主席鄧淑明認同措施方向正確,但批評津貼只是杯水車薪,負責機構如要提供有質素的服務,將面對相當大挑戰。香港寬頻發言人稱,對計劃「深感興趣,定必積極參與」。電訊盈科發言人表示,要再看計劃細節才決定是否參與。

20100210 - 一成受訪學生網上抨擊他人

標題:一成受訪學生網上抨擊他人
報章:一成受訪學生網上抨擊他人


網絡世界提供自由發表意見平台,部分人卻以人身攻擊的網上留言為樂,部分青年更在社交網站開設群組,嘲笑和揶揄同儕甚至教師。防止虐待兒童會調查發現,約三成受訪中小學生曾把別人相片上載互聯網,約8.5%人更曾在網上留言攻擊他人。該會促政府增撥資源助學童了解網絡法例,保護承受網絡欺凌的受害者。

防止虐待兒童會昨日趁「國際互聯網安全日」,公布兒童及青少年使用互聯網的問卷調查,該會本月街頭問卷,訪問170名4至18歲的兒童和青少年,逾九成受訪者表示有上網習慣,五成每天上網兩小時或以上。

調查發現,約28.7%受訪者曾把別人的相片上載於互聯網,另有8.5%人曾張貼抨擊他人的信息,約兩成人曾發放錯誤及誤導資料。

facebook設群組嘲笑教師

本報記者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所見,一些由年輕人開設的群組涉網絡欺凌行為,如有學生因不滿教師的課堂表現,上課時偷拍老師,然後設立群組大肆批評,吸引近200名同學加入,集體留言揶揄和嘲笑。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建議增撥社區資源,訓練義工到社區不同家庭,幫助父母認識互聯網,並加強青少年及成年人的網上安全知識和技巧,了解互聯網法例。

20100128 - 慈善團體免稅 生意須符宗旨

標題:慈善團體免稅 生意須符宗旨
報章:明報


聖公會始料不及當年賣地收益原來要納稅。有會計師指出,慈善團體日後若不想繳稅,所涉生意必須符合團體目標宗旨,而且還需向稅局交齊文件,證明所有收益用於慈善用途,以免大失預算。

與教會目標相差遠難免稅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陳茂波指出,聖公會即使能證明賣地的收益全用於慈善用途,但該次交易與教會目標相距太遠,相信也不會獲稅局同意豁免繳稅:「例如戒毒中心開餐廳,幫助戒毒成功的青少年重投社會,餐廳營商原因便符合團體目標。如果聖公會用地皮建樓後,部分物業自用,都有可能說服稅務局,指起樓是供教會辦公,從而宣揚宗教理念,或者會獲豁免評稅。」

宜保留文件證慈善用途

陳茂波指出,曾為慈善團體到稅務局申請註冊,知道稅務局確實關注團體的興辦目標:「如果目標寫得太廣闊含混,稅局會要求修改,可見稅局在評定需否繳稅時,重團體經營的項目與其目標是否配合。」

稅務學會理事王銳強稱,所有慈善團體與公司一樣,均有責任保管7年之內的會計文件,證明從商時的收益及支出,以及是否確實把所有利益均用作慈善用途。他舉例,有團體捐輸八成收益,餘下兩成用作維修團體的建築物,假如有關建築物的維修同樣是含慈善目的,如教堂擴建,則有可能獲稅局考慮為用於慈善用途內。他指出,其實現時不少慈善團體都很清楚自己的角色,會依循《稅務條例》確保收入不用交稅。

20100127 - 男嬰打「四合一針」後猝死

標題:男嬰打「四合一針」後猝死
報章:星島日報


疫苗驚魂不斷!沙田 美田村一名僅四個月大男嬰,前日接種第二劑四合一及肺炎球菌疫苗後,晚上出現發燒,與父母同床睡覺,至昨清晨全身冰冷,送院證實死亡。衞生署表示,個案已轉交死因裁判官調查,強調沒有證據顯示該兩種疫苗引致突然死亡。據了解,經醫生檢查後,懷疑男嬰因反瞓俯臥焗死。

不幸夭折男嬰姓謝,四個月大,其母李X雯,二十四歲,由內地來港未足七年,嬰兒父親是內地居民,該對母子與外祖父母同住美田村美樂樓一單位。

  警方消息稱,該男嬰前日由父母陪同,到沙田一母嬰健康院,接受「兒童防疫注射計畫」的混合針防疫注射,醫生告知有嬰兒打針後有反應,會輕微發燒,處方退燒藥給謝母,讓她在有需要時給男嬰服用退燒。

  衞署稱與打針無關

  男嬰回家後晚上發燒,母親餵他服食退燒藥,為方面照顧與兒子同睡,一家三口擠在一張床上。據稱,該對父母擔心兒子情況,凌晨三時曾起床看兒子,見他無異樣,於是安心睡覺。

  昨凌晨五時二十三分,男嬰父母醒來,檢查兒子時發覺他俯臥而睡,全身冰冷已無反應,大驚報警,陪同兒子送威爾斯親王醫院 ,男嬰延至早上六時十七分不治。男嬰是第一胎,父母及外祖父母聞噩耗,傷心欲絕。

  衞生署指,正調查一宗涉及一名四個月大男嬰於昨晨死亡的個案,男嬰在前天早上,於沙田瀝源母嬰健康院接種第二劑的白喉、破傷風、無細胞型百日咳及滅活小兒麻痹混合疫苗和肺炎球菌結合疫苗,個案已轉交死因裁判官調查。署方指,沒有證據顯示該兩種疫苗會引致突然死亡,市民毋須過慮。

  中大醫學院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表示,現時兒童注射的四合一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十分安全,約一百萬劑中只有一劑會引起嚴重副作用,如發燒、紅腫、嬰兒哭個不停、抽筋,甚至呼吸困難,但相信男嬰死亡與疫苗無關,解剖檢驗可調查會否由其他因素引致腦炎猝死。

  據了解,醫生發現男嬰面部有受重力壓過痕迹,疑他半夜反瞓轉身俯臥而睡,口鼻被壓不能呼吸,不排除因俯臥窒息死亡。

  香港醫學會 副會長兼兒科專科醫生陳以誠表示,嬰兒與父母同眠,父母有機會在睡夢中誤將身體壓向嬰兒,令其胸部受壓;又或被鋪過重,緊壓嬰兒胸部導致無法呼吸。



20100127 - 三歲女童疑服藥過量

標題:三歲女童疑服藥過量
報章:蘋果日報


彩虹邨綠晶樓昨晨 11時許,發生女童誤服藥物家居意外, 3歲大姓陳患病女童被父母發現懷疑過量服食了八粒氣管敏感藥丸,立刻報警。救護員將女童連同藥袋送院交醫生檢查。現場所見女童送院時清醒,經檢查後並無大礙。

屯門醫院急症科顧問醫生馮顯達稱,氣管敏感藥有舒張氣管,減輕氣管抽搐功效,但服用過量嚴重可影響心臟功能及神經系統,嚴重可致心跳紊亂,心律不正而死或窒息死亡。他補充,若病者是懷疑剛服用,醫生會處方含活性碳藥物吸收服下的過多藥物。他建議家長要將藥物存放於兒童觸摸不到地方,以策安全。



20100127 - 6歲童街頭流連 母控虐兒

標題:6歲童街頭流連 母控虐兒
報章:明報


尖沙嘴 發生一宗疏忽照顧兒童事件。昨零時許,一名6歲外籍男童Bolily被途人發現在彌敦道及德成街交界獨自徘徊,途人恐其與家人失散迷路,遂將他帶到附近尖沙嘴警署求助。警員向男童了解後,聯絡其44歲母親Sri,最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的罪名將她拘捕,正調查她將兒子遺在街上原因。男童稍後由一名男親友抱著陪同送院檢驗

20100121 - 兒童院變豪宅 聖公會被追1.8億稅

標題:兒童院變豪宅 聖公會被追1.8億稅
報章:明報


香港聖公會1990年代與地產商長實合作,以換地方式將大埔滘聖基道兒童院地皮發展住宅樓盤鹿茵山莊,從中獲利至少4.5億元。稅務局指聖公會的行為等同做生意,徵收利得稅逾1.8億元,聖公會不服上訴高院,自稱作為宗教團體,所有收入均作慈善用途,政府不應徵稅。法官押後宣判。

位於大埔公路大埔滘的鹿茵山莊由長實發展,98年開售時創下每呎萬元的「天價」。屋苑前身為聖基道兒童院,至94年結束,聖公會改於各區成立24個兒童之家。

與長實合作 至少獲利4.5億

聖公會93年與長實合作,由教會申請換地,長實則向政府支付7億元補地價,再向教會提供3億元後,正式發展鹿茵山莊。完工後當中約三分之一單位、即120個住宅及100個車位給予聖公會出售或自用;其餘單位售出後,雙方再五五分帳,聖公會獲保證可得益至少1.5億元。

稅務局指聖公會自89年起將名下資產轉作商業用途,故向教會徵收98至05年度共逾1.8億元利得稅。惟聖公會認為本身是宗教團體,所有進帳均為慈善用途,毋須納稅。

聖公會︰所有進帳作慈善

代表納稅人香港聖公會基金及香港聖公會管業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梁定邦指出,聖公會不算參與商業活動,因教會只是將地皮出售,沒有參與發展;而且聖公會目的清晰,只是為宣揚宗教及傳福音,收入自是慈善用途。

他又指出,70年代聖公會已欲發展地皮,89年曾向城規會遞交發展圖則,但直至93年才與長實簽下合作協議,因此稅務局不應以89年作為聖公會將地皮當為商業發展的分水嶺。

代表稅務局的資深大律師吳嘉輝回應,教會、基金及管業委員會作為3個獨立機構,不應共享一個團體目的,事實上教會未能向稅局清楚解釋成立目的及所謂「慈善用途」的意思。他舉例,有教會籌錢只為宣傳教會,這就不算慈善用途。他指鹿茵山莊的交易無法與宣揚福音或慈善連上直接關係,不如中華基督教青年會(YMCA)般,選擇營運餐廳業務,將經營收益與慈善直接掛鈎。



標題:兒童院變豪宅 聖公會被追1.8億稅
報章:星島日報


聖公會於九三年將丟空多年聖公會聖基道兒童院的大埔地皮交予長實(001)發展,並搖身一變成為豪宅鹿茵山莊,聖公會從中獲得至少四億五千萬元,另加一百二十個鹿茵山莊單位。稅務局認為聖公會經營發展樓盤的業務,徵收七年來合共一億八千萬元利得稅,惟聖公會強調所得資金全撥慈善用途,昨日提出上訴,案件押後判決。

堅稱資金作慈善提上訴

聖公會就大埔一地皮收益被徵收一億八千萬利得稅,早前不服昨日於高院提出上訴。鹿茵山莊位於大埔市鎮地段一三五號,由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附屬的望德高有限公司發展,屬區內頂級豪宅,九八年推出時創下當時每方呎萬元的天價。

該地皮原本由香港聖公會管業委員會及香港聖公會基金(下稱「聖公會」)持有,聖公會一九三五年在涉案地皮創辨收容孤兒的聖基道孤兒院,及至八十年代孤兒院搬遷後,曾考慮改建成退休神職人員宿舍,惟計畫其後擱置;至一九八九年,聖公會聘請律師及建築師作研究,翌年成功申請將地皮改成住宅用地。

與長實合作 獲最少4.5億

一九九三年,聖公會與發展商長實簽署聯營協議,由長實補地價逾七億元後發展樓盤,負責出地皮的聖公會則獲三億元上期,並獲分配一百二十個即約三分一的鹿茵山莊單位,餘下單位出售後的利潤則由聖公會和長實攤分,但金額不少於一億五千萬元。

稅局認為聖公會透過發展樓盤經營賺取利潤的業務,向聖公會徵收九八/九九至○四/○五年度的利得稅,聖公會不服稅務上訴委員會裁決,上訴至高院。

原審稅務上訴委員會認為,聖公會八九年聘專家的舉動屬於參與經營發展樓盤,但代表聖公會的資深大律師梁定邦昨指出,聖公會當時僅是探索空置地皮用途的可能性,研究如何將地皮轉化成現金,從沒有發展樓盤的意圖。

經營獲利須付利得稅

聖公會又指,興建鹿茵山莊的地皮歸長實所有,聖公會安排退休神職人員入住所得的鹿茵山莊單位,至於利潤則全數投放在本港慈善服務,因此毋須支付利得稅。但稅務局局長指出,聖公會是次將不值錢的農地改變成用作牟利的高尚住宅,與聖公會宣揚福音的明確目標毫無關係,屬於經營賺取利潤的業務,因此須支付利得稅。

20100121 - 獨留兒童在家 暫不立法禁止

標題:獨留兒童在家 暫不立法禁止
報章:明報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出,政府暫時無意特別為禁止獨留兒童在家立法,擔心一旦立法,家長會為逃避法律責任而可能要求兒童在家門外等候或到商場和街上流連,反而未必能達到保護兒童免受傷害的良好意願,執行亦有困難。

張建宗強調,現行《侵害人身罪條例》或有關疏忽照顧童的法例,不論兒童所處的地點為何,針對的是有關行為是否對兒童構成傷害、涉案人士是否有照顧責任、他們是否有意圖疏忽照顧該兒童,以及是否知悉其行為可能會對該兒童構成傷害等,反而更能有效地保障兒童安全。

當局曾參考英國、加拿大等海外司法區的做法,有關處理疏忽照顧兒童的刑事條文,大致與上述《侵害人身罪條例》的條文相類同,亦沒有將獨留兒童在家這行為單獨列為刑事罪行。

20100112 - 墮樓死亡兒童多獨留家中

標題:墮樓死亡兒童多獨留家中
報章:明報


檢討兒童死亡個案先導計劃檢討委員會指出,06年墮樓死亡的兒童中,大部分事發時被獨留家中。

檢討委員會今日發表首份報告,檢討06年向死因庭呈報的107宗兒童死亡個案。在死於非自然因素的個案中,兒童死於意外的個案最多,有20宗,其次是自殺,有14宗。

檢討委員會指出,在發生意外導致兒童死亡的案件中,最多是交通意外,有11宗。但值得注意的是,有5名兒童意外從高處墮下身亡,其中4宗意外在有關兒童的家中發生,而當中3名兒童事發時被獨留在家。檢討委員會就此類個案作出了4項建議,包括教育家長為子女選擇可靠的保母,並與之保持清楚及良好的溝通,以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至於在14宗死於自殺的個案中,所有兒童均在青少年階段,其中13名從高處躍下喪命。檢討委員會作出了11項建議,以預防青少年自殺,包括教育公眾鼓勵有自殺意念者及其親友向專業人士求助,及不應在該些專業人員面前掩飾當事人的自殺意念。

「先導計劃」於2008年2月開展工作,獨立的檢討委員會共有由社署署長委任的14名委員及4名增任委員,他們來自不同界別,包括醫務、社福、心理學、法律、教育、商業、學院及家長。檢討委員會現正檢討發生於2007年內的兒童死亡個案,並將於今年底發表其最後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