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 涉羅湖棄聽障兒 躁父返港即被捕

標題:涉羅湖棄聽障兒 躁父返港即被捕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星島日報報道)土瓜灣有一對夫婦前晚攜同三歲兒子,取道羅湖管制站回內地度中秋,惟兩人過關前因小故爭執,疑棄下兒子不顧各自離去,導致男童流浪關口被發現送院,童父昨驚聞兒子無人照顧,返港報案時被捕,童母因不知兒子下落亦報警,險釀上月「餓死B」慘劇。

  狠心父母吵鬧,在羅湖關口棄下稚兒,四十八歲姓劉父親其後被捕。據悉,劉報稱地盤工人,與雙程證妻及三歲兒子同住土瓜灣區,該男童疑聽覺有問題,須戴助聽器,劉涉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惹官非,帶署進一步調查。

  消息稱,前晚八時十五分,劉偕妻與兒子經羅湖管制站回內地慶祝中秋,惟兩夫婦在離境大堂前一家免稅品店門外,因小故發生爭執,童母拂袖離開,劉亦疑棄下兒子及嬰兒車,自行過關,有職員發現男童被遺棄通知保安報案,由警方送院檢驗。

  昨晨九時,劉從新聞中得知兒子在免稅店外徘徊,其後由警方接走,立即回港到警署報案被捕,他向警方報稱一直以為兒子在車內,曾聯絡妻子照顧兒子,差不多時間,劉妻亦向警方報案指不知兒子下落。

  另外,本周一晚(十七日),三十歲烏干達女子JESSIE,偕一歲子到油麻地文苑街文英樓,探望三十三歲好友,其後將兒子暫交好友照顧,多日來未見現身,友人致電手機無法聯絡,至昨晨十時四十五分報警求助,男童無表面傷,被送院檢查,警方列作遺棄兒童。

  上月二十三日,落馬洲一間村屋發生駭人聽聞的「餓死B」慘劇,四十歲與二十歲新手爸媽涉口角後各自離港,疑令三個月大「B女」監生餓死,女嬰母親案發兩日後回家發現女兒出事,事後被控一項虐兒罪,其夫至今仍未回港。

  根據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任何人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該兒童或少年人,或導致、促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監禁十年,如循簡易程序定罪,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