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8 - 搖晃 拋落床 掌摑 搣面 誤殺初生兒 母囚8年

標題:搖晃 拋落床 掌摑 搣面
誤殺初生兒 母囚8年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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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31歲母親聲稱難忍不足3個月大兒子哭聲,將他抱起搖晃、拋落床、掌摑和搣面,導致兒子死於受虐性腦傷,除腦出血外,死時身上有16處瘀痕。狠母經審訊後被陪審團裁定誤殺罪成,法官昨判刑時透露她患有適應障礙和抑鬱,智商雖較常人低,但能分辨是非對錯。法官強調作為父母,有道德及法律上的責任要保護子女,任何懲罰也不能令小生命死而復生,最後判她入獄8年。
已還柙3星期的被告梁笑芳聞判一刻雙眼通紅。其胞姊早前於裁決當天透露,被告擔憂要坐監,故連日受審均愁眉苦臉。本月初被告在高院被裁定前年8月25日誤殺兒子李汶軒罪成。

官非一時受激怒而犯案
辯方求情形容事件是一宗悲劇,被告十分後悔,該罪責將伴隨她一生;又謂被告絕非一名有暴力傾向人士,犯案只是一時衝動,心理報告顯示她有情緒問題,受情緒不穩困擾,而這正正是該悲劇的觸發點。辯方指,案發當日是被告主動致電救護車求助。
法官杜麗冰指警方當日下午5時45分始接獲求助,惟庭上證據顯示,被告早於3時45分已發現兒子不適,即使她曾為兒子進行10分鐘心外壓急救,但「當中發生甚麼事、為何沒及時致電救護車,仍是一個謎團」。杜官嘆指若及早致電,或可救回男嬰。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每次聽到兒子哭聲便感煩躁,會毆打及搖晃兒子,其胞姊透露被告不喜歡兒子,每星期襲擊兒子一至兩次。報告透露被告智商較一般人低,但能明辨是非對錯,知悉行為的後果,醫生診斷她患有適應障礙及抑鬱,重犯機會中等,建議接受心理治療。
杜官謂父母有道德及法律上的責任要保護子女,這點毋庸置疑,她表示處理該類判刑絕非易事,任何懲罰也不能令小生命死而復生。雖然被告過往沒刑事紀錄、對事件感後悔及自責,但這些均非有力的求情理由,男嬰身體有多處瘀傷、腦部出血,可見被告的襲擊行為不止一次,亦非一時受激怒而犯案,男嬰是受多於一次的傷害,考慮所有情況後認為8年監禁是合適。
男嬰李汶軒於前年5月28日出生,離世時未足3個月。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在事發前一個月開始打仔,主要是因感兒子喊聲嘈吵,「唔鍾意佢」,故抱起他猛力搖晃並掉在床上,再掌摑和搣面,她稱「真係控制唔到先郁手打汶軒」。法醫證供指男嬰全身包括在兩邊面、右邊嘴角及雙腿,共有16處瘀傷,死因是受虐性腦傷。
案件編號:HCCC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