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男童車上流鼻血 途人報警
案發今年1月7日早上,保母車司機曾淑儀(45歲)及保母彭錦珍(60歲)負責接載學生到跑馬地一間幼稚園上學,並於上午約8時50分抵達。她們聲稱當時已檢查車廂,確認所有學生均已下車,其後便把保母車泊到附近咪表位並離去。
同日早上約9時15分,兩名途人行經保母車附近,發現4歲事主獨留車上無人照顧,更不斷流淚及流鼻血,立刻報警。警員到場了解事件後拘捕兩名被告,她們警誡下承認因一時疏忽,才把事主留在車上。
事主父親寫信稱原諒被告
控方庭上透露,事主父親早前曾寫信給控方,表示已原諒兩名被告。主任裁判官錢禮稱兩被告應感幸運,獲控方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事主亦幸好沒有大礙。
【案件編號:ESCC1127/15】
標題:車上獨留幼園童司機保母簽守行為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四歲幼稚園中班男童年初乘保母車上學,疑因睡着未落車,遭獨留在車上二十五分鐘。男童發現被遺下後大哭,並撞上車窗扶手欄杆而流鼻血,途人發現報警。女司機及保母事後被控虐兒。兩名被告昨獲准守行為。控方指,男童父親早前去信律政司,稱已原諒涉案二人。裁判官着兩人以後照顧小朋友時要加倍小心。
事發於一月七日早上,讀幼稚園中班的男童乘坐保母車上學,車抵位於跑馬地的幼稚園時,保母彭錦珍(六十歲)未有檢查清楚便先行下車。女司機曾淑儀(四十五歲)將保母車停泊在跑馬地雲地利道後離去,獨留男童在車上。二十五分鐘後,兩名途人經過,驚見男童在保母車上流着鼻血大哭。
男童其後向警方表示當日發現獨自一個留在車上,大驚下撞向車窗的扶手欄杆而流鼻血。
警方同日拘捕保母和司機,警誡下二人承認疏忽照顧兒童。控方昨在在東區裁判法院指出,男童父親曾去信律政司,表示已原諒二人,故經考慮後決定撤銷控罪,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事件。兩名被告須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並各繳交五百元堂費。
裁判官坦言兩被告應覺幸運,獲控方同意簽守行為,幸男童無大礙,着二人照顧小朋友時加倍小心。
據了解,男童所就讀幼稚園案發前在接送學童方面的安排是:學童上車後將接送卡交予保母,而抵校落車後,保母要逐一按人頭填寫點名簿。
學童遭獨留在保母車上事件屢見不鮮,去年五月,三歲幼稚園低班學童從鴨脷洲住所,乘保母車往北角的幼稚園上學,卻因睡着沒下車,被困一個多小時才被尋回;一○年十月,四歲男童乘保母車到馬鞍山上學,途中睡着被留車上,受困半小時後拍打車窗,驚動途人獲救。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一二七--二○一五
事發於一月七日早上,讀幼稚園中班的男童乘坐保母車上學,車抵位於跑馬地的幼稚園時,保母彭錦珍(六十歲)未有檢查清楚便先行下車。女司機曾淑儀(四十五歲)將保母車停泊在跑馬地雲地利道後離去,獨留男童在車上。二十五分鐘後,兩名途人經過,驚見男童在保母車上流着鼻血大哭。
男童其後向警方表示當日發現獨自一個留在車上,大驚下撞向車窗的扶手欄杆而流鼻血。
警方同日拘捕保母和司機,警誡下二人承認疏忽照顧兒童。控方昨在在東區裁判法院指出,男童父親曾去信律政司,表示已原諒二人,故經考慮後決定撤銷控罪,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事件。兩名被告須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並各繳交五百元堂費。
裁判官坦言兩被告應覺幸運,獲控方同意簽守行為,幸男童無大礙,着二人照顧小朋友時加倍小心。
據了解,男童所就讀幼稚園案發前在接送學童方面的安排是:學童上車後將接送卡交予保母,而抵校落車後,保母要逐一按人頭填寫點名簿。
學童遭獨留在保母車上事件屢見不鮮,去年五月,三歲幼稚園低班學童從鴨脷洲住所,乘保母車往北角的幼稚園上學,卻因睡着沒下車,被困一個多小時才被尋回;一○年十月,四歲男童乘保母車到馬鞍山上學,途中睡着被留車上,受困半小時後拍打車窗,驚動途人獲救。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一二七--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