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1 - 17歲女前日誕嬰 收藏坐廁後  母洗廁所赫見膠袋嬰屍

標題:17歲女前日誕嬰 收藏坐廁後 母洗廁所赫見膠袋嬰屍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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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揭發膠袋藏初生嬰屍案,一名17歲少女前日在家中廁所誕下女嬰後,將嬰兒放入白色膠袋藏於坐廁後,向母親訛稱身體不適送院留醫。其母至昨午清潔廁所赫見「膠袋嬰屍」通知丈夫報警,警方列發現嬰兒屍體處理,暫無人被捕,至於女嬰死亡原因,有待法醫官剖屍確定。今次是一個月內第二宗少女將初生嬰藏於膠袋命案。
記者:張家豪 譚健文

涉「膠袋嬰屍」的17歲女事主姓鄧,與家人同住天恒邨恒運樓一個單位,她報稱任職髮型師。消息指出,女事主早前與男友人發生性關係後懷孕,一直瞞着家人,因為她一直穿鬆身衣服,故近日懷孕滿37周,腹部隆起將要誕嬰,家人仍不察覺。
用生果刀切斷臍帶
前日清晨5時,少女感到腹痛進入廁所後,未幾即誕下女嬰,她見狀手足無措,立即用一把長15厘米生果刀將臍帶切斷後,連同胎盤放入一個白色膠袋內。她恐家人發現,將膠袋暫時放在坐廁後地面收藏。
消息稱,當時鄧母見女兒入廁所久未步出拍門查問,由於少女剛誕嬰滿地鮮血,恐被家人發現,遂訛稱是肚痛,母親以為女兒月經失調不適,召救護車將她送院,鄧女留醫治理;其後父母清理廁所地上血迹,但未即時發現膠袋女嬰。
至昨中午12時許,鄧母進入廁所,見坐廁後仍有少許血迹及有一個白色膠袋,清理時赫見袋內有一名連胎盤及臍帶初生女嬰,但已無反應,通知48歲姓鄧丈夫及報警。救護員到場證實女嬰已經死亡,警員認為事態嚴重封鎖現場,元朗重案組探員接手到場調查,懷疑事件與鄧女有關,探員到醫院向她查問,有人將誕嬰及藏嬰經過和盤托出。

疑着鬆身衫遮肚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婦女懷孕12周後腹部才會明顯隆起(俗稱見肚),37周或以後嬰兒出生便算足月;不排除事件中少女體胖及穿鬆身衣服而未被人發現懷孕。而家中廁所環境衞生欠佳,初生嬰易受細菌感染,以及胎水積肺部窒息或因低溫等致命;母親誕嬰後會大量出血,若流血不止及傷口發炎,未能及時處理會有性命危險。
靳醫生又稱,未婚少女一時性好奇下與人發生性行為,若不欲懷孕,可服事後避孕丸;一旦意外懷孕,亦可以在懷孕24周前進行墮胎手術;若上述兩個方法均錯過,待嬰兒誕下後若無能力撫養,可向保良局或母親的抉擇求助,不要羞於啟齒而傷害無辜生命。
上月26日凌晨,一名15歲女中學生,在秀茂坪寶達邨家中廁所誕下女嬰後,將女嬰放入膠袋收藏,同日中午其父親揭發報警,但女嬰送院後已窒息死亡。警方調查後以涉嫌殺嬰將女生拘捕及追查經手人。


標題:少女誕B塞袋 藏屍兩日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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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少女家中產女,膠袋藏「B屍」兩日揭悲劇。十七歲「洗頭妹」疑珠胎暗結後,隱瞞家人八個月,三日前胎動在天水圍住所廁所誕下女兒,有人疑不知所措,以生果刀自行割臍帶,再將女嬰連胎盤及臍帶塞入膠袋,藏於坐廁後,其父親雖發現血漬,但誤以為愛女經期到不適,將她送院留醫。昨午父親才發現家中藏屍報警,警方將案列作發現嬰兒屍體處理,至於嬰兒死亡原因,則有待剖驗確定,重案組接手跟進。

產子少女姓鄧,與父母同住天恒邨一單位。消息稱,鄧女已經輟學,在髮型屋任洗頭工作。她身形嬌小,有一名親密男友,雙方曾發生性關係。今年中鄧女發現懷有身孕,更害怕被家人責罵,因此不敢將懷孕消息告知任何人。雖然腹部愈來愈大,但她用盡方法掩飾,疑家人又不以為意,一真未有揭發她懷孕。

父以為女兒來經不適送院
至上周四,鄧女懷孕八個月後,終胎動肚痛生產,當時家中亦無人,她又無向任何人求助,終在廁所誕下女兒,並自行用一把十五公分長生果刀割斷臍帶。有人疑產子後受驚過度,不知如何處理嬰兒,慌忙將其連同胎盤及臍帶,塞入膠袋擺放在坐廁後面的去水口位置,再若無其事回房間休息。

翌日凌晨,鄧父(四十八歲)在廁所見到一柄生果刀及有血漬,一度以為女兒尋死,遂向其追問。鄧女因身體無傷痕,對有血漬一事又支吾以對,並表示肚痛不適,父親見她虛弱不堪,誤以為她來月經不適,遂將其送往屯門醫院求診後,醫生安排她留醫檢驗。

違法處置屍體可判監兩年
昨日中午十二時許,鄧父發現廁所坐廁後有一個膠袋,感可疑拿起打開察看,驚見一具血淋淋的嬰屍,立刻報警求助。警方到場調查後,並派員到屯門醫院,向留醫的鄧女了解,並要求醫生檢驗其身體,以確定她是否曾經產子。昨午五時許,仵工將嬰屍移送殮房,探員檢走生果刀及其他證物,元朗警區重案組跟進。案件列發現嬰兒屍體,女嬰死因有待驗屍確定。

根據《侵犯人身罪條例》第四十八條,任何人意圖隱瞞嬰兒出生的事實,而以任何方式處置其屍體,不論該嬰兒在出生之前、之時或之後死亡,該人均屬犯罪,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監兩年。



標題:嬰屍揭少女家中產子 「肚痛流血」送院 翌日發現連胎盤屍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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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昨揭發本港一個月內第二宗少女產子後懷疑殺嬰事件。17歲少女前日凌晨疑在天恆邨家中廁所誕下一名女嬰後,把嬰兒放進膠袋收藏馬桶後。少女其後因下體流血及肚痛呼喊,母親查看後見女兒手拿生果刀,一度以為她自殺,其後把少女送院治理。至昨早,少女的父母發現藏着女嬰的膠袋,大驚報警,惟女嬰已死去約一天,警方列作發現嬰兒屍體案,將驗屍以確定其死因,案件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一隊正跟進。

一月內兩宗少女疑殺初生嬰
猝死女嬰的母親為17歲少女,與父母居於天水圍天恆邨恆運樓一單位,她昨日仍在屯門醫院留院觀察。消息指出,少女體形纖瘦,於髮型屋工作,早前疑與人珠胎暗結,懷孕8個月後誕下女嬰,父母對其懷孕全不知情。警方昨日到醫院調查,少女不願提供資料,警方正追查誰是經手人。法醫昨日為女嬰屍體作初步驗屍,初步相信死去逾一天,暫未能確定是出生時夭折還是被放進膠袋後窒息致死,死因有待進一步化驗。
事件於前日凌晨發生,少女躲在廁所良久未出,其後呼喊稱肚痛,其母入內了解,發現少女下體流血,廁所地面有血漬,少女當時手持一把15厘米長生果刀。其母一度以為少女自殺,但檢查後證實除下體流血,其身體沒有傷口,遂把血迹抹掉,並把少女送往屯門醫院治理。

嬰屍放馬桶後 死因有待化驗
至昨早11時許,少女的母親在住所廁所馬桶後發現一個白色膠袋,打開一看竟是一個血淋淋女嬰,大驚通知丈夫查看,夫婦決定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後,發現女嬰仍連着胎盤及臍帶,身體僵硬面無血色,當場證實死亡,立即召法醫到場,並封鎖單位蒐證。重案組探員在屋內檢走一批證物,並召仵工把嬰兒舁送殮房,以便進一步調查內情。
律師黃國桐指出,殺嬰罪最高刑罰判監為10年,非法處理屍體最高判刑為2年,而17歲雖未成年,但年齡不可以成為求情理由,因法律上10歲或以上已需負刑責,但警方若要控告少女殺嬰罪,必須能夠舉證嬰兒出生後在能夠生存的情况下被蓄意殺死,否則可能屬非法處理屍體,
或因不懂照顧導致嬰兒死亡。
秀茂坪寶達邨上月26日亦揭發懷疑殺嬰案,一名15歲少女早在家中廁所內誕下一名女嬰後,把嬰兒放在多層膠袋內收藏,半天後其父驚悉女兒曾在家中產子,遂帶她及女嬰赴院,惟女嬰其後不治,少女涉嫌殺嬰罪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