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4 - 婦人遺3周大兒子在圖書館 外出食飯購物 判住院令2個月

標題:婦人遺3周大兒子在圖書館 外出食飯購物 判住院令2個月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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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婦涉於前年11月,在旺角花園街公共圖書館遺棄其親生的3周大男嬰。婦人離開後2小時再致電圖書館,折返時當場被捕,她在警誡下稱在館內委託一名陌生的10歲女童照顧男嬰,以便她外出吃飯及購物。婦人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住院令2個月。

身形嬌小的被告關燕儀(44歲)今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故意遺棄罪。控方透露被告沒有案底,並聲稱沒患精神病,涉事男嬰在案發後已入住屯門的寄養家庭。辯方則補充稱,社會福利報告指男嬰現有社工跟進,求情稱被告想盡快獲釋,以替其另外3名孩子準備升學事宜。

案情指出,前年11月19日,花園街公共圖書館管理員發現一個籃子被遺於館內的多媒體室,籃內有一名嬰兒,遂報警處理。職員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於早上抵達圖書館,將男嬰連同1條毛巾、2個奶瓶、4件嬰兒衫放在藍子內,被告隨後離去。

約2小時後,管理員收到自稱是嬰兒的母親來電,警員着被告折返並在圖書館門前將她拘捕。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她着一名陌生的10歲女童照顧男嬰,以便她離開去吃飯及到土瓜灣購物,直至她想起男嬰可能沒人理會,才致電圖書館。

被告又稱,男嬰的父親日間任保安員工作,夜間帶男嬰回他的牛頭角住所,惟被告從不知實際住址。被告表示她沒有精神病,及無意遺棄男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