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 不添飯只准添菜 小學鼓勵食得健康

標題:不添飯只准添菜 小學鼓勵食得健康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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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衛生署推動在學校午膳減鹽,但有小學生反映有時飯菜太淡,不會全部吃掉,萬一飯盒「太難吃」會不吃午飯,寧願捱餓到放學。為鼓勵學生食得健康,小學要各出其謀,有學校不會為學生添飯,只准添菜,另有學校以「午膳爸媽」監察學生飯盒的菜肉比例。

學生:飯盒蔬菜汁太稠 吃到想嘔

學校飯盒未必能討好學生,升小三學生Bobo的學校光顧減鹽午膳供應商,她表示下周將開學,擔心又要吃難吃飯盒。她平日在家會吃菜,但她稱,學校飯盒的蔬菜無甚味道,有時只會吃一半,「那些汁也很難吃,很稠,有腐竹、豆腐、青瓜、蘿蔔,會混在一起」,曾吃到想嘔,唯有不吃午餐,多喝點水。該校小食部沒賣薯片,她會在小息買火腿蛋三文治,或吃媽媽給她放在書包的餅,盡量吃飽一點。

註冊營養師楊慧珍指出,午膳供應商未必善於控制營養,或一下子大減鹽,令學童覺得食物無味而失去興趣。她建議逐步減鹽油糖,讓學童慢慢適應,另可覓學童為飯盒試味,了解其喜好再調節餐單。

觀塘官立小學校長謝寶珠指出,為鼓勵學生多吃蔬菜,學校會為吃不飽的學生添菜,而非添飯。她說,有學生看到朋友添菜,也會跟着加入,漸漸在校內形成風氣。

家長義工按衛署標準監察飯盒

聖公會聖雅各小學校長張勇邦表示,該校家長義工會化身「午膳爸媽」,監察學生的飯盒是否符合衛生署指引,即穀物、蔬菜和肉類比例3:2:1,連家長為學生準備的午膳都會監察。他又指出,學校會建議家長平常不要帶學生到「重口味」的快餐店,認為「口味可調節,習慣成自然」,不希望學生因習慣了家中濃味食物,而不吃校內飯盒。

20180830 - 兒童之家13歲男孩涉性侵12歲智障童

標題:兒童之家13歲男孩涉性侵12歲智障童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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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位於柴灣的東華三院一間兒童之家發生懷疑性侵案。據悉,一名13歲男童涉曾性侵院舍內一名12歲輕度智障男童。東華三院昨回覆表示,負責的社工知悉事件後已通知有關父母或監護人及社署,以及報警,院方已作安排,防止涉事兒童直接接觸。

警方回應指出,上周五(24日)柴灣警署接獲一名社工報案,指一名男童懷疑在柴灣一院舍被另一男童非禮,案件暫列「非禮」,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至昨晚暫無人被捕。

月中曾打鬥 社工上周跟進揭發

東華三院指出,涉事兩名兒童8月12日曾打鬥,其中一人入院,兩人情緒穩定後,社工於8月23日跟進爭執緣由時,得悉疑似性侵事件,即通知父母或監護人及社署,於8月24日報警。

據悉,警方在8月12日曾接獲涉及打鬥致12歲男童臉部抓傷的襲擊報案,並拘捕13歲男童;留院的12歲受傷男童其後不願出院,家人感可疑,社工介入揭發男童疑遭人摸下體及口交,警方派出臨牀心理學家為疑遭非禮男童作錄影會晤。

社署回應指出,社署及涉事兒童之家社工在23日知悉懷疑性侵事件,已報警處理,營運該兒童之家的非政府機構得悉事件後已向社署提交事故報告。社署指出,現時個案社工正跟進有關兒童及其家人的福利需要。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若兒童之家揭發懷疑性侵案,必須向警方及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舉報,盡早保護兒童;兒童之家日後須分開兩名涉事兒童,安排入住不同院舍。他指出,事態嚴重,社署應密切跟進受害兒童的需要,提供照顧、情緒及心理支援等。

兒童之家服務對象年齡為4至18歲,包括因家庭問題而暫未獲適當照顧的兒童,例如家人患病或入獄、兒童遭虐待等,也包括學習遲緩或有智力問題的兒童。涉事兒童之家現有8個宿位,一般為4男4女。

20180830 - 【教育要聞】小學午餐鈉含量減 四成膳食纖維不足

標題:【教育要聞】小學午餐鈉含量減 四成膳食纖維不足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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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學童在校進食的午餐飯盒,一直被指含鈉量高,衞生署去年推行「學校午膳減鹽計畫」,目標是每年減鈉百分之五,至二〇二七年每飯盒降至少於五百毫克鈉。今年初在全港小學隨機抽取午膳樣本,發現飯盒的平均鈉含量減幅已達今年目標,而選擇減鈉午膳的廚餘亦沒有增加。另外,十二家參與計畫的午膳供應商,在新學年會提供逾一千二百個餐款供學校選擇。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與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於今年初,在全港學校以隨機抽樣方式,向二十六所學校,同日收集一百個午膳飯盒進行分析,分別檢測午餐的熱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質、脂肪、反式脂肪、鈉、糖及膳食纖維的攝入量。結果顯示,飯盒鈉含量減幅最為顯著,每飯盒平均鈉含量由一三年的九百五十一毫克,減至八百一十八毫克,減幅達一成四,飯盒的平均鈉含量減幅已達今年目標。

  衞生署助理署長(健康促進)馮宇琪稱,鈉是維持人體機能正常運作必要元素,但攝入過量有機會患上高血壓。她續稱,減鈉涉及學生口味的轉變,須循序漸進降低,目標是到二〇二七年,每飯盒降至少於五百毫克鈉。調查亦顯示,選擇減鈉午膳的學校,廚餘與非減鈉午膳學校相若,沒有特別增加。

  她稱,雖不少午膳樣本中的營養成分合乎初小學生攝取值,然而在飯盒樣本中發現,八成六蛋白質攝取量高於十三點三毫克平均標準,達致二十一點六毫克,當中非素菜飯盒蛋白質含量更超出標準攝入量一點八倍;結果又顯示,飯盒樣本中膳食纖維平均含量為五點一克,高於標準攝入量四克,但四成樣本顯示,膳食纖維含量仍較攝入量低。

  馮宇琪指出,蛋白質為促進生長和發育的主要營養素,不過攝取過量會導致熱量過剩,增加肝臟和腎臟的排出尿酸和尿素負擔,甚至會引致肥胖;膳食纖維不足則會增加患大腸癌風險。她建議,小學及飯盒供應商應遵行學校午膳指引中食物類別比例,即穀物類、蔬菜和肉類的比例是3:2:1。

  衞生署稱,十二家參與「學校午膳減鹽計畫」的午膳供應商,新學年會提供逾一千二百個餐款供學校選擇。有參與計畫的學校午膳供應商活力午餐發言人稱,新學年會在飯盒中再減少百分之五的鈉含量,亦會減少飯盒中的醬料。

  觀塘官立小學校長謝寶珠稱,校方在午膳期間會特意安排午膳監察小組,檢查學生飯盒食物的比例能否達到學校午膳指引,又會鼓勵學生每天帶一至兩份水果回校,讓他們多攝取膳食纖維。

20180830 - 東華兒童之家爆醜聞 13歲疑涉性侵12歲

標題:東華兒童之家爆醜聞 13歲疑涉性侵12歲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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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東華三院樂賢兒童之家爆出性侵醜聞!據了解,一名輕度智障的十二歲男童,疑遭另一名十三歲男童性侵,被逼進行口交行為,下體亦遭到侵犯,早前面部曾被打受傷送院。警方表示,案件已暫列「非禮」,暫未有人被捕。東華三院表示,院方現已防止涉事兒童再有直接的接觸機會,涉事犯案的兒童沒有同類先例,該院過去八個月亦無收到有關疑似性侵事件的舉報。

  東華三院樂賢兒童之家位於柴灣樂民道,消息指,一名十三歲的男童涉嫌在本月十一日,在兒童之家性侵一名十二歲輕度智障男童,進行口交及侵犯下體等行為,翌日更抓傷該名院友的臉部,受害人須送院治理,警方當時把案件列作「襲擊」處理。據悉,受害男童上周出院時,不願回到兒童之家,家長發現男童反應有異,經社工介入後始揭發事件。據悉警方已轉介虐兒組介入,臨牀心理學家將會協助有關男童錄取口供。

  東華三院傍晚回覆指,負責社工知悉事件後已即時通知有關父母及監護人,院方已作適時安排,防止涉事的兒童再有直接的接觸機會,並密切留意兩名兒童的狀況。據東華三院現時紀錄,該名十三歲涉事兒童沒有同類先例,過去八個月亦沒有收到有關疑似性侵事件的舉報。

  社署回覆指,署方及涉事兒童之家的社工上周四知悉有關懷疑性侵犯事件,已報警處理,東華三院得悉事件後,已向社署提交事故報告;現時個案社工正跟進有關兒童及家人的福利需要。警方表示,柴灣警署於上周五接獲一名社工報案,案件暫列「非禮」,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東華三院網站資料顯示,東華轄下有十一間兒童之家,分布於柴灣、油塘、慈雲山,服務對象主要為四至十八歲、因家庭問題而暫未能獲得適當照顧者的在學學生,每名入住兒童均有獨立牀鋪、衣櫥、書桌及上鎖的儲物地方,住宿及膳食費用全免。宿舍內有八個宿位,兼收一名輕度弱智兒童。

  是次並非兒童之家發生性侵的首例。去年一名七歲女童入住兒童之家期間,疑兩度遭一名九歲男童強逼口交及脫光衣服,涉案男童懷疑同時性侵另一名男童。該女童家長事後炮轟兒童之家員工沒有作即時跟進,一周後始獲悉。

20180830 - 東華兒童之家疑男男性侵

標題:東華兒童之家疑男男性侵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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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三院兒童之家疑爆出男男性侵醜聞!本報獲悉,位於柴灣的東華三院樂賢兒童之家,一名十三歲男童涉嫌自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八月期間,三度性侵一名十二歲輕度智障男童,包括進行口交及肛交,有職員曾就事件向上層匯報,但沒有作任何跟進。東華三院回覆時證實收到懷疑性侵事件,指負責社工知悉事件後已即時通知涉事兒童的父母及監護人,亦已告知社會福利署及報警處理,警方正積極調查事件,又指已作出安排,防止涉事兒童再有直接接觸機會。社署指上周四(23日)知悉事件及在其後收到事故報告。

本報日前收到消息,涉事的樂賢兒童之家住有四男四女,包括一名輕度智障的男童。據悉,院內一名十三歲智力正常的男童分別於去年十二月、今年六月及本月,在兒童之家房間及廁所內性侵輕度智障的男院友,包括肛交及口交。而受害人首次被性侵時曾向職員求助,但不獲任何回應,職員亦未有分隔兩名男童,更未有向社會福利署匯報。至本月中,該名十三歲男童疑重施故技,受害人因其臉部被「打到流晒血」而送往醫院留醫。

院方:過去8個月無收舉報
據了解,十三歲男童背景複雜,他入住兒童之家約六年,經常在宿舍惹事生非,又對職員說粗言穢語,在學校內經常與他人打架等。

記者曾分別到兒童之家及辦事處查詢,兒童之家外重門深鎖,職員指宿舍不對外開放,着記者向東華三院查問,未有回應是否有發生相關事件或是否有兒童求助。本報就事件向東華三院查詢,該院僅證實得悉兩名兒童間疑似發生性侵事件,又指涉事兒童並無同類前科,過去八個月亦無收到有關舉報。

社署指,於上周四知悉有關懷疑性侵事件,警方正在處理,涉事兒童之家在得悉發生懷疑性侵犯事件後,已按機制在三個工作日內向社署提交事故報告,現時個案社工正跟進有關兒童及其家人的福利需要,又指如懷疑事件涉及刑事罪行,個案須轉介警方跟進。

社署:已通知家人及報警
警方發言人表示,柴灣警署於本月廿四日接獲一名社工報案,指懷疑一名男童在一院舍被另一名男童非禮,案件暫列「非禮」,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社署資料顯示,一七/一八年度,證實在兒童之家發生的性侵犯個案有兩宗,當中並不包括東華三院轄下的兒童之家這一宗。東華三院官方網頁顯示,該院轄下十一間兒童之家分布於柴灣、油塘及慈雲山,主要為四至十八歲、因家庭問題而暫未能獲得適當照顧的在學學生提供服務,每名兒童均有獨立床舖、衣櫥、書桌及上鎖的儲物地方,住宿及膳食費用全免。宿舍內有八個宿位,兼收一名輕度智障兒童。

記者何青霞、梁銘姿

20180829 - 【教育要聞】教局派小四課本 助非華語生學中文

標題:【教育要聞】教局派小四課本 助非華語生學中文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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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為支援非華語學生更有系統地學習中文,教育局去年推出首套非華語生使用的小三中文課本,供全港小學免費試用。由於前線教師反應不俗,教育局在新學期將繼續派發約一萬套小四中文課本。負責發展這套教材的大學學者指,課本配合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學習架構)的「小步子」設計,着重學生「聽」和「說」能力,並認為有效的學中文方式,應從字義學起。記者 李咏潼

  本港於一七/一八學年共有約九千六百名非華語生,在公營或直資小學就讀,另外分別約五千三百名和九千四百名非華語生,就讀幼稚園和中學。由於非華語生人數少,一般出版商不會特意出版合適的中文課本,坊間缺乏相應教材。

  關注非華語生中文學與教的香港大學教育學院中文研究中心教授謝錫金,早年獲教育局邀請為小三小四階段非華語生,配合學習架構設計中文科教材,去年已率先推出小三四冊教材套。

  謝錫金坦言,以中文作第二語言的學生,學中文比母語是中文的學生困難,故課本單元首重「聽」和「說」,然後才到「寫」和「讀」,和一般中文教材單元比重不同。他解釋指,學習語文不外乎從「形」、「音」、「義」入手,如台灣教中文是注音符號學起,是學「形」;古時教學生背誦《三字經》、《千字文》,背完了才解釋意義,是學「音」,「但較有效的學中文方式,應該是從字義學起。」

  他續稱,這套課本着重「意義學習」(Meaningful learning),「舉例教『餐廳』這個詞,帶學生去一次,吃過之後再教怎麼寫,勝過用一整堂課來解釋字義。」謝錫金又補充指,這一教學方式,對於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亦適用。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教育統籌委員會及策劃)陳慕顏表示,第二階段的小四課本亦已完稿付印,約一萬套課本在九月開學便可向全港派發。另外亦有一套由理工大學協助研發的中文教材,將於明年向小學派發。「這些主要派發予有取錄非華語生的小學,小量予特殊學校,有需要的中學也可以向我們索取。」

  另外,現時教育局向取錄八名或以上非華語生的幼稚園,每年提供與一名幼師全年薪酬相若的額外津貼。陳慕顏指,一七/一八學年資助額約三十六萬元,新學年津貼額將按幼師薪酬調整而增至約三十八萬元。

  非華語生在不同學習階段學中文所面對的困難都不同,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學習架構)以八階「學習成果」,描述學生小一至中六階段的學習表現及進程。教育局總課程發展主任(中文)盧沛霖認為,學習架構實施四年,當局不會單以學生成績好壞進步來衡量其成效;港大教授謝錫金指出,若非華語生在中學階段減少使用中文,會導致能力倒退,表現會遜於小學時期。

  盧沛霖表示,學習架構主要為教師提供一個框架和評估工具,「因非華語生當中,他們的文化背景或來港時間均有很大差異,語文水平能力亦然,學習架構可以協助教師辨識他們的程度,設計具針對性的教學方式。」他又強調,學習架構並非「封頂」,鼓勵學生若有能力應持續學習和進步,但當局不會單以學生成績好壞進步來衡量學習架構的成效。

  現時專為非華語生而設的高中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課程,學生若取得「達標」成績,可作為報讀專上課程時,所需中文科資歷的基本等級要求,但有關登記轉換或不足以讓學生升讀心儀課程。盧沛霖認為,課程暫僅得兩屆畢業生,之後會收集各持份者意見,不排除日後考慮改動。

  對於有指非華語生中文科的中小學銜接支援不足問題,港大教授謝錫金認為與中學教學語言有關。「學生如升讀採用英文語言授課的學校,在校使用中文機會就會大減,導致出現『回生』現象,中文能力倒退,表現反而不及小學。」他續指,過去的調查反映中學階段非華語生的中文科進步較慢,也是同理。

20180824 - 兒科教授:初生嬰兩天缺水難存活

標題:兒科教授:初生嬰兩天缺水難存活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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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個月大女嬰疑被獨留新田東鎮圍村屋家中逾一日死亡。兒科教授韓錦倫表示,初生嬰兒極需貼身照顧,難以在兩天缺水斷糧下存活;加上女嬰被發現時呈俯伏姿勢,不排除因無力調整姿勢而致窒息。

不排除無力轉姿勢致窒息

中文大學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指出,若3個月大嬰兒兩至三天內沒有攝取任何水分或糖分,容易造成器官衰竭並引致高死亡風險;即使救回,腦部會因缺糖而導致不同程度損傷,日後或會出現發育不全和失智等後遺症。

韓續指出,案中嬰兒僅3個月大,如臥牀時面部朝下,一般未能自行把頭部扭向兩邊以保護呼吸系統;加上若已連續兩天未進食,更易因無力轉身而致窒息死亡。

韓續指出,嬰兒3至6個月大是發生「嬰兒猝死症」的高峰期,惟發病原因多與患者自身隱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與父母同睡、或家中有人吸煙等有關,涉事喪命女嬰未必與此症有關連。

韓續表示,若有嬰兒不幸發病,在5至10分鐘內全無呼吸下,會容易因缺氧而導致死亡,家長必須倍加留意,以防悲劇發生。

20180824 - 3月大女嬰獨留家逾一天亡 20歲母涉誤殺被捕 追緝父親

標題:3月大女嬰獨留家逾一天亡 20歲母涉誤殺被捕 追緝父親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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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元朗新田發生懷疑誤殺嬰兒案。一名20歲女子早前與男伴爭執後離家出走,昨中午回家時,赫見其3個月大女嬰在牀上昏迷,女嬰父親失蹤,遂報警,救護員到場時女嬰已返魂乏術。警方調查後,估計女嬰被獨留在家超過一天,並以涉嫌誤殺拘捕該女子,並正追捕女嬰父親。

現場為元朗新田東鎮圍一村屋。現場消息指出,昨日中午12時許,20歲盧姓女子返回家中,赫見3個月大女嬰在主人房一張成人牀上昏迷,背部朝天,遂報警求助。救護員趕到現場,當場證實女嬰死亡,女嬰40歲張姓父親不在家中。警員到場調查,到附近鄰居拍門查詢,並檢走一袋證物,包括衣物和奶樽等。女嬰的母親情緒激動,需要送院,被捕後被扣留在警署。

與男伴爭執離家 返回見女兒昏迷

據了解,女嬰父母周一晚上曾因家庭瑣事爭執,母親憤而離家,遺下女嬰父親和女嬰在家,暫未知道女嬰父親離家時間。事發村屋業主文先生指出,早前透過經紀租出其村屋予事主一家三口,女嬰父親從事運輸業,入住其村屋不足一年。該村屋約400呎,兩房,文每月收取租金4000元。

邊界警區助理指揮官(行動及刑事)麥沛源指出,不排除女嬰因被獨自留在家中、疏忽照顧致死,亦不排除其他原因死亡,現正循多方面調查。他指出,女嬰被獨留在家中一段頗長時間,或超過一天時間。他又說,女嬰無表面傷痕,現場亦無兇器,法醫將解剖女嬰以確定死因。警方正調查女嬰父母的關係,包括是否已婚,初步顯示二人均為本港居民,沒有家暴紀錄。他又指出,以誤殺罪拘捕女嬰母親是因為女嬰被嚴重疏忽照顧導致死亡。

沒家暴紀錄 女嬰無表面傷痕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被裁定犯誤殺罪,可處終身監禁。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案中母親如先於父親離開寓所,不代表她在案中的責任較輕,要視乎母親離家前,有否與男方口頭上澄清照顧責任。

元朗新田東鎮圍早前亦發生懷疑虐兒案。今年5月警方接報,一對半歲大孿生男嬰被獨留新田東鎮圍家中,男嬰17歲內地母親一度自首被捕。男嬰祖母及後承認,兒媳是向她放下孿生男嬰後才離開寓所,向警方「報假案」是希望懲戒沉迷「食雞」電腦遊戲而不顧家的兒子,祖母涉嫌「虛報有人犯罪」被扣留調查。

20180824 - 女嬰獨留兩天疑餓死 母涉誤殺被捕父被追緝

標題:女嬰獨留兩天疑餓死 母涉誤殺被捕父被追緝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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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元朗一村落繼四月前發生半歲孖B被虐案後,昨揭發一名三月大的可愛女嬰疑活生生餓死。消息稱,女嬰的父母因瑣事吵架,先後負氣離家,留下女兒一人在家自生自滅,母親兩天後回家,赫見稚女已倒斃牀上,激動送院後涉誤殺被捕,警方現正追緝女嬰的父親。

  狠心父母鬧脾氣先後棄家不顧,三月女嬰疑「監生」餓死牀上,警拘年輕媽媽。該名女嬰張家雯,與四十歲父親及二十歲母親盧X童,一家三口租住新田東鎮圍六十九號一個四百呎兩房一廳單位。

  據了解,張氏夫婦均有紋身,丈夫從事運輸,早前在工作期間腳部受傷,留在家中養傷及照顧女兒,盧妻原本無業,惟在丈夫停工後另找工作,兩人平日表現恩愛,出雙入對,但兩周前發生爭執,勞動警員登門調解,街坊略有所聞。

  本周日晚上九時,夫婦因家庭瑣事爭執,盧女一怒拂袖離家,張亦於稍後留下女兒,獨自離開,過去兩日,兩人不知所終,亦沒有親友照顧女嬰,至昨午十二時二十二分,盧女返家,卻發現女兒俯伏房間大人牀上,全無氣息,立刻報警求助,村長文好裘與業主亦到場了解事件。

  警方與救護員趕至證實女嬰死亡,盧情緒激動,送往北區醫院接受檢驗,事後涉誤殺在醫院被捕帶走。警方法醫官與鑑證科人員到場,證實女嬰無表面傷痕,懷疑她乏人照顧而活活餓死,但因女嬰俯伏在牀,致死原因仍須深入查證,由於女嬰父親仍下落不明,警方正展開追緝。

  邊界警區助理指揮官麥沛源警司表示,出事家庭沒有家暴記錄,估計女嬰被獨留家中超過一日,疑因疏忽照顧引致死亡,將從多角度調查案件包括女嬰父母背景與關係。警方事後檢走女嬰被鋪與奶樽,進一步化驗。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指出,父母不和不應累及下一代,指如夫婦發生爭拗應各自冷靜面對,如要暫時分開可找家庭成員照顧或向有育嬰服務機構求助,不應棄下子女剝奪其生存權利,此做法極為危險及不負責任。

  社會福利署虐兒數據顯示,自一二年起,涉及疏忽照顧的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按年遞升,由該年的九十四宗,上升至去年二百二十九宗,個案數字遞增逾兩倍,至於整體虐兒個案亦在過去五年,由八百九十四宗增至九百四十七宗。

  今次亦是該村四個月內第二宗虐兒案,今年五月八日,一對半歲「孖B」被獨留在家,祖母疑不滿兒子不理妻兒,只顧着返回深圳打機,盛怒之下報警,令致十七歲媳婦涉虐兒被捕,祖母其後承認自己報假案,只是想懲誡兒子。

20180824 - 與40歲夫爭執 出走三晚  B女伏屍 20歲母涉誤殺

標題:與40歲夫爭執 出走三晚 
B女伏屍 20歲母涉誤殺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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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20歲媽媽周一晚與40歲丈夫在元朗住所疑因感情問題爭執,留下丈夫及3個月大女兒離家,事隔3晚至昨午返家時,發現丈夫不在,女兒俯卧床上昏迷,大驚報警。女嬰經救護員檢查證實已死亡,警方相信女嬰被人獨留逾一日,死因有待驗屍確定,以涉誤殺罪拘捕女嬰媽媽,並正追緝其夫。
記者:劉柏麟 梁瑞帆

現場為新田東鎮圍一間村屋,面積約400呎,據知由涉事夫婦一年前透過地產代理以每月4,000餘元租住,當中40歲姓張男住客報稱任職司機,20歲姓盧妻子則為家庭主婦,大約3個月前誕下女嬰。有鄰居稱夫婦經常抱女嬰外出,未見他們爭吵,對上一次見到女嬰為近一個月前,當時見她並無異樣,十分可愛。

警通緝父親
消息稱,本周一晚上,兩夫婦因在家中因感情問題激烈爭吵,盧女之後一氣之下離家出走,留下丈夫及愛女在家。直至昨中午12時許,盧女返家發現丈夫不在,但見女兒面部俯卧於睡房雙人床上,昏迷不醒,大驚報警。救護員到場證實女嬰已死去一段時間,盧女則因傷心過度,身體不適送院檢驗。

警方封鎖現場調查,並通知東鎮圍姓文村長聯絡同姓業主到場了解。村長稱不認識案中夫婦,只知道男住客腳部有傷,最近沒有工作,其妻其後有賺錢養家。事件發生後,街坊議論紛紛,有女街坊指女嬰「多數由媽媽抱,肥嘟嘟,好乖好可愛,唔會點喊」,對其離世感可惜。

警方鑑證人員到場蒐證,撿走奶瓶及一些隨身物品化驗,仵工至下午5時許到場將女嬰遺體移送殮房,至於她是餓死還是因俯伏床上無法呼吸致窒息而死,則有待法醫驗屍確定。警方正通緝女嬰的年約40歲親父,他瘦身材、短啡髮、身上有紋身。

邊區警區助理指揮官麥沛源警司表示,女嬰並無表面傷痕,估計她被獨留家中超過一日,不排除她遭疏忽照顧導致死亡,死因有待驗屍確認。警方以涉嫌誤殺拘捕女嬰的20歲姓盧母親,並追緝生父下落,初步兩夫婦過去沒有家暴紀錄。

兒科醫生馮宜亮表示,3個月大嬰兒只能轉動頸部,若被大人抱至床上俯卧,根本無法轉身,有機會窒息;而3個月大嬰兒需要每3至4小時補充水份,若被遺棄超過一日,便有機會因缺水引致腎衰竭,48小時內有機會死亡。

20180824 - 同村三個月前發生虛報虐兒

標題:同村三個月前發生虛報虐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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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發生虐兒命案的新田東鎮圍,事有湊巧,該村另一村屋3個月前亦曾發生懷疑虐兒案,一名50歲祖母報警稱一對半歲大孖孫被獨留在家,警方一度拘留孖仔的17歲內地生母,但該祖母事後承認虛報,原意只為懲戒沉淪打機的21歲兒子,她其後因涉嫌報假案被捕。

祖母講大話 稱為懲戒兒子
今年5月8日,一名50歲姓沈祖母聲稱在菜檔工作期間,突接到17歲內地媳婦的電話短訊,稱其21歲兒子在深圳打機流連忘返,要出門尋夫,沈婦擔憂返家察看,赫見一對半歲大孫仔無人照顧,於是報警。

媳婦同日下午2時往警署報到,其後涉案疏忽照顧被捕,准保釋候查,她事後受訪時否認獨留孖仔在家,強調:「不是我丟,她(家姑)騙你的好不好!我出門家裏有人!」姓沈祖母3日後承認講大話誤導警方,指媳婦將孖仔交給她後才北上尋夫,報假案是想懲戒21歲兒子游手好閒,只顧到網吧打機,從不認真打工養家,未料事件引發軒然大波,她事後因報假案被警方拘捕。

■記者莫家文

20180824 - 嬰兒缺水48小時足以致命

標題:嬰兒缺水48小時足以致命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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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初生嬰兒獨留在家風險極為嚴重,中大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指出,一般小童兩、三日完全無進食或缺水已有生命危險,更何況是初生嬰兒?他表示,三個月大的初生嬰兒,若四十八小時內沒有攝取任何水分,容易因缺水造成器官衰竭,死亡風險很高,即使未致命,也有嚴重腦損傷後遺症,出現發育不全或失智等情況。

流失電解質 損害腦部
韓錦倫解釋,水分對初生嬰兒來說十分重要,四十八小時沒有飲水,體內的糖分及電解質會很快流失,短期內已對腦部造成損傷,並且有機會出現「監生餓死」情況。如果嬰兒有先天性毛病,或本身已營養不良,更會加快「餓死」速度。

此外,初生嬰兒缺乏照顧,除了會出現營養不良,也有機會因睡姿不良造成窒息。不過,他指三個月大嬰兒一般仍未懂自己轉身,只能控制頸部活動,除非父母將其放在床上時睡姿已不正確,否則不會無故窒息。另外,不少父母怕嬰兒着涼,經常為嬰兒過量包裹太多衣物,也會容易令嬰兒體溫過高而「焗親」,若沒有人理會,有機會構成生命危險。

他說,今年幾乎每月都有一宗父母因疏忽照顧直接或間接傷害到嬰兒的個案發生,當中不少涉及家庭糾紛或關係不睦,建議政府加強對家庭支援,並提醒父母要小心照料子女,免因一時失誤鑄成大錯。

20180824 - 虐兒個案年近千宗 疏忽照顧佔逾兩成

標題:虐兒個案年近千宗 疏忽照顧佔逾兩成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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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本港虐兒個案今年首三月已多達二百卅六宗,去年全年則有九百四十七宗,當中疏忽照顧佔兩成至兩成四,父母屬主要施虐者。根據社署數字,疏忽照顧的虐兒案按年上升,由一二年的九十四宗增至去年的二百廿九宗,個案數字增加超過兩倍,今年首三月則有五十八宗。

家長勿「因嗌交走咗去」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對女嬰死亡案感到痛心及可惜,認為家長若因事爭執,可尋求社區的暫託服務,短暫照顧子女,平均每間機構有一至三個名額,相信足以應付需求,部分地區或未有機構提供相關服務,亦可尋找社區保母的服務。她強調,家長應以兒童安全為首位,而非「因嗌交走咗去」。

她又指,家長對獨留兒童在家的安全意識及教育不足。她續稱,不少家長認為離開嬰兒一會無問題,或以不打擾兒童睡覺為由自行離家,但她提醒家長,兒童會因父母不在家而感到不安,甚至會去尋找父母而發生意外。她認為,當局應加強家長相關方面的教育。

獨留三歲女 推窗花墮樓
近年疏忽照顧虐兒案頻生,一三年五月,一名被獨留在家的三歲女童,疑睡醒後找不到家人,到廚房攀上洗衣機推開窗花望街,不幸從廿樓住所墮樓身亡,負責照顧女童的爺爺疑因接長孫女放學而外出。案發的東鎮圍過往亦曾發生虐兒疑案,今年五月警方接獲五十歲姓沈女子報案,指其媳婦疑北上尋夫,涉嫌遺下一對僅六個月孖仔,沈揭發兩名愛孫被遺留家中後報警,其後自爆「講大話」,稱為令兒子生性而報假案,孫兒並無獨留在家。

20180824 - 夫婦吵架離家四日餓死初生女嬰

標題:夫婦吵架離家四日餓死初生女嬰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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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爸媽嗌交各自離家,三個月大B女疑監生餓死。落馬洲一間村屋發生駭人聽聞的「餓死嬰」慘劇,一對年齡相差廿年的夫婦本周一(20日)爭吵後,九十後妻子憤然離家,留下丈夫照顧僅三個月大女兒。少婦離家四日後昨日終返家,卻發現丈夫離家不知所終,女兒俯伏床上毫無氣息,救護員到場證實女嬰已死亡。警方懷疑女嬰被人獨留在家,估計丈夫亦發晦氣隨妻子離家,女嬰在缺糧缺水下疑慘遭餓死,案件涉及疏忽照顧,警方以涉嫌誤殺拘捕女嬰母親,正追緝狠父歸案。

妻返家驚見女兒俯伏床上
慘死女嬰張家雯,涉案母親姓盧(廿歲),其丈夫(四十歲),約一年前租住青山公路新田段東鎮圍一間四百平方呎村屋。據悉,張從事運輸業,盧為家庭主婦,留在家中照顧初生女兒。消息稱,盧女本周一與丈夫激烈爭吵後憤然離家,至昨午十二時許才返家。她入屋發現丈夫已不在屋內,女兒俯伏在睡房的大床上,已無氣息脈搏,大驚報警。救護員到場,惟女嬰已返魂乏術。盧女驚悉噩耗激動不已,感到不適需送院接受檢驗。

警員封鎖現場調查,案件交由邊界警區重案組接手處理。法醫到場為嬰屍作初步檢驗,發現無表面傷痕,無明顯出現屍斑,故未確定死去多久,懷疑因長期無進食導致餓死,亦不排除是俯睡引致窒息,需剖驗才能確定死因。同時按盧女離家日子估計,女嬰被獨留在家一段頗長時間,警方在屋內檢走女嬰的衣物及奶樽等證物化驗。由於女嬰的死亡涉及疏忽照顧,警方以涉嫌誤殺將盧女拘捕。

晚上七時許,盧女被探員由醫院押返警署,她身穿連身長裙,可見右肩有紋身。至於女嬰的父親,自案件揭發後一直下落不明,警方懷疑有人與妻爭吵後,遺下女兒不顧,氣憤下自行離家,正展開追緝。據悉,他身高約五呎八吋、瘦身材,染啡色頭髮。警方翻查資料,涉事家庭無家暴紀錄。

街坊稱夫婦恩愛 B女好乖
東鎮圍姓文村民表示,據知村屋住有一家三口,男戶主早前腳部受傷,故沒有上班,不清楚夫婦近期有沒有爭執。同姓文的屋主則稱,該村屋月租約四千元,因交由地產代理處理租務,故無接觸過戶主。另有街坊稱,兩夫婦租住約一年,平日十分恩愛,出入會手拖手,有傾有講,女嬰多由母親抱着,又形容女嬰「肥嘟嘟,好乖好可愛,唔會喊」,對她遽然離世感到心痛及震驚。

20180822 - 廚師五姦親女重囚逾13年

標題:廚師五姦親女重囚逾13年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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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中年廚師自〇五年起十二年內五度強姦親女,直至兩父女去年五月爭執後關係破裂,母親與女兒傾訴時才揭發事件。廚師被捕後承認因工作壓力大,又因前妻患地中海貧血而拒絕與他行房,他遂強姦女兒泄慾。廚師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五項強姦罪,法官斥責他出賣女兒信任,看待女兒如性玩具,完全罔顧她的福祉,最終判他入獄十三年九個月。

  法官黃崇厚指,五十歲被告的罪行極其嚴重和可恥,女事主不但在家感受不到安全和愛,反需終日活在被父親侵犯的憂慮下。被告亦至少三次無戴避孕套與女兒性交,罔顧她感染性病或懷孕的風險。現年二十四歲的女事主不但自尊心低落,經常情緒波動,更曾萌生自殺念頭。

  黃官用《聖經》中〈以弗所書〉的經文,勸戒在羈押期間成為基督徒的被告,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並「穿上新人」。被告聞言後點頭說:「多謝法官。」

  辯方求情指,被告前妻在前一段婚姻育有一女,前妻與被告結婚後誕下女事主。被告為照顧家庭,以三份兼職幫補家計。

  兩人〇四年送女事主到內地居住,詎料她患上肺炎致性命垂危。被告首次強姦女兒當日,他因後悔送女兒到內地而向她道歉,言談間兩人情緒漸變激動繼而相擁,此舉卻撩起被告的性衝動,最終他愚蠢地強姦女兒,他現已感到非常後悔。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一三七——二〇一八。

20180822 - 獸父12年五姦親女 賴病妻拒性交 搞散成頭家 判囚13年9月

標題:獸父12年五姦親女
賴病妻拒性交
搞散成頭家 判囚13年9月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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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五星級酒店廚師稱曾日打三份工養家,照顧妻女;而面對患有地中海貧血症、性趣缺缺的妻子,他既無嫖妓,亦沒婚外情。以為他是好丈夫、好爸爸?不。為洩慾,他向年僅10歲親生女埋手,將她強姦,更12年來斷斷續續施暴。涉案父親昨於高院認罪,惟求情時歸咎妻子生病,更抵賴當年與女兒談心時感觸擁抱才挑起性慾。法官斥他當女兒是性玩具,判囚13年9個月。

記者:蘇曉欣 楊家樂

現年50歲的被告承認5項強姦罪,案發時段由2005至2017年,全在他的公屋單位內發生。他每次均是趁妻子洗澡、煮飯或睡覺時強姦女兒。妻子現已經跟他離婚。

法官閱過案情後,慨嘆罪行均在受害女童最關鍵的成長時期發生,而最後兩次強姦事件相距7年,女童或本以為噩夢已終結,事與願違對她而言定必十分殘酷。根據創傷評估報告,女兒仍未能原諒父親,且患上創傷後遺症,曾有自殺念頭,情緒波動。

3次沒戴避孕套
2005年7月,當時年僅10歲的女兒於客廳睡覺,母親則睡在房內。被告凌晨下班回家,在廳中用電腦,其間叫女兒靠近並非禮她,隨後戴上避孕套將她強姦。女兒驚慌過度,不敢掙扎,被告亦警告她不要向人提及此事。被告又於翌月及到女兒大約13至16歲期間,先後3次強姦她,每次均沒戴避孕套,只體外射精。

隨後好一段時間,被告沒再侵犯女兒。但到去年2月,被告乘妻子洗澡時,要求已經22歲的女兒跟他入房。

女兒起初不願,惟在被告警告下終無奈入房,並自行脫去內褲。被告起初嘗試性交,卻不成功,故先為女兒口交,最終再次強姦她。

女兒多年來忍氣吞聲,只因不想令母親傷心。直到去年7月,父女冷戰。母親試圖勸解,女兒始將遭父凌辱一事和盤托出。被告數天後被捕,向警方供稱因工作壓力大,加上妻子有病,才失控強姦女兒洩慾。

辯方律師替被告求情,指他是一位有愛心又盡責的父親,妻子曾有另一段婚姻並育有一女。被告起初與妻子及繼女一同居住,照顧有加,直到繼女獲生父出資前往美國讀書為止。

被告又自言早年曾一日打三份工養家。後來兩夫妻經營快餐店,並將二人所生女兒交由內地親戚照顧。惟幼女於內地患上嚴重肺炎,被告遂結束快餐店生意,接幼女回港居住。

不過,妻子患有地中海貧血症,沒興趣與被告性交,而被告既無嫖妓,也沒發展婚外情,多年來性需要一直無法獲滿足。直至首次案發當晚,被告與幼女談起她患上肺炎一事,自言後悔送她到內地,向她道歉。兩人感觸之下互相擁抱,被告聲稱因為父女間這個親密舉動,挑起了他的性慾,遂強姦女兒。
官贈聖經經文

被告聲稱事後已信奉基督教,且有悔意,透過律師向前妻及女兒道歉。惟法官直指求情內容全非犯案藉口,只因被告認罪,免卻女兒出庭作供,才略作減刑。

判刑尾聲,法官向被告送上一段聖經〈以弗所書〉經文:「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被告聞言抬頭說:「多謝法官。」然後尾隨懲教員步入羈留室。

案件編號:HCCC137/18

20180821 - 涉錄影13歲女童蒙眼口交 導演黃嘉威還押

標題:涉錄影13歲女童蒙眼口交 導演黃嘉威還押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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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被指於一三年結識十三歲女網友後,於三年內幾乎每個月都與她到賓館,並涉嫌誘她拍裸照,以及要求她蒙眼為黃口交並拍片,女網友於本月報警。黃被控一項向年齡在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兩罪,昨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稱,警方早前在黃的電腦發現懷疑其他女童與黃口交、性交及「SM」性虐待片段,正調查是否涉及其他受害人。黃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至十月十五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

被告黃嘉威(三十七歲)昨日出庭時面容憔悴、神情落寞,不時微微垂頭望向公眾席。控罪指,他於一三年七月至一六年七月卅日期間,在荃灣區一間賓館內,向年齡在十六歲以下的女事主X作出猥褻行為。他又被控於同一時段內,在荃灣區一間賓館為X拍攝裸照及口交影片。

事主男友睹短訊及照片揭發
控方指稱,X於十三歲時在網上平台認識被告,被告當時自稱攝影師及導演,邀請X拍照,她同意。二人遂到荃灣區一間賓館,被告在房間內為X拍裸照,期間被告把X蒙眼及要X為他口交,X皆照做。在X十三至十六歲這段未成年階段期間,二人幾乎每月一次到該賓館拍裸照、口交,「甚至作出一些行為」。

控方透露,X現年十八歲,其男友於今年八月從她的電話內發現一些短訊及照片後揭發事件,X最終決定報警。警方其後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被告曾有招認。警方又在被告的電腦內,檢獲與其他若干未成年少女的口交、性交影片,當中包括「SM」性虐待內容,故警方須繼續調查是否涉及其他受害人。

辯方昨為被告申請保釋,惟裁判官考慮案情嚴重,憂慮若准被告保釋或會滋擾證人及干擾調查,故拒絕其保釋申請,並提醒被告有權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此外,被告有權於本月廿八日再到法庭覆核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WKCC 3716/2018

20180821 - 教局通告學校:發現嚴重虐兒速報警

標題:教局通告學校:發現嚴重虐兒速報警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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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針對學校處理懷疑虐兒個案的程序及方式,教育局昨趁開學前向全港中小學、幼稚園發通告稱,如校方發現懷疑情况嚴重虐兒個案,可能涉及刑事罪行,或相關兒童的人身安全或生命受到即時威脅,學校須盡快致電報警;又建議學校以書面方式向警方舉報非緊急案件。有幼稚園校長稱,一下子要校方決定報警與否,擔心錯判事件的嚴重度,表示感到有點壓力。

遇懷疑個案 可轉介社署

教育局昨發通告,提醒學校留意懷疑虐兒個案,以及處理事件時的程序(見表)。通告表示,如學校已識別出懷疑虐兒的「新個案」,需緊急轉介至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時,可先致電,然後傳真「轉介信件」至所屬地區的服務課,確定個案獲跟進;若該學生是遭父母或監護人虐待,學校毋須經家長同意便可轉介。

通告又稱,如學校發現個案可能涉及刑事罪行,且情况嚴重,或令兒童的人身安全或生命受即時威脅,如嚴重身體虐待,學校須盡快報警,又提醒學校隱瞞事件或延誤舉報會令兒童安全受威脅;如個案屬非緊急,建議以書面方式向警方舉報,填妥「向警方舉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報案表」及其他表格自行交予虐兒案件調查組。

學校憂報錯案影響家長信任

荃威幼稚園校長張如卉表示,學校一定會盡力處理懷疑虐兒個案,但要短時間內判斷報警與否並不容易,在校方角度,覺得有點壓力,「責任變相落在學校身上,如果不報警就等於學校的疏忽;如果『報錯了』怎麼辦?家長之後如何信任校方呢?」她稱會視乎情况聯絡社工再決定,而非一下子就決定報警,「除非看到學生直接被人打,普通人看到這些情况也會報警」。

20180821 - 涉狎女童 導演黃嘉威還押

標題:涉狎女童 導演黃嘉威還押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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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涉於5年前起,哄騙13歲少女影裸照及口交,少女男友最近發現二人對話揭發事件。黃嘉威日前被捕,被控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昨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申請保釋被裁判官拒絕。

報稱為舞台劇導演的被告黃嘉威(37歲),昨應訊時神情略顯頹靡,聆聽兩罪後均回答明白。他被控於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30日,在荃灣一間賓館向16歲以下的女子X作出猥褻行為。他另被控於同時同地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拍攝女子X的裸照及口交片段。黃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以待警方調查,其間還押懲教看管。但他保留每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即他將於本月28日覆核保釋申請。

黃嘉威畢業於演藝學院,是戲劇學院學士學位榮譽生,2007年加入亞視成為藝員,曾拍《靈舍不同》、《十六不搭喜趣來》等劇集,現職舞台劇演員、導演及教育工作者,上年曾與藝人馬浚偉合演舞台劇《偶然‧徐志摩》,亦曾與男演員謝君豪合演舞台劇《南海十三郎》。

【案件編號︰WKCC3716/18】

20180821 - 長達3年 黃嘉威涉每月狎女童  警揭電腦藏其他女孩SM片

標題:長達3年 黃嘉威涉每月狎女童 
警揭電腦藏其他女孩SM片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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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近年在舞台劇界冒起的演員兼導演黃嘉威,涉嫌於5年前邀請13歲女網友到賓館拍裸照,其間更要女童蒙眼為他口交,事隔多時被拘控,昨日提堂。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案發3年間幾乎每月均相約女童見面及犯案。直至本月女事主被男友發現手機內藏涉案訊息及相片,揭發本案。警方在被告電腦內發現其他女童的裸照、口交及性交片段,更涉SM性虐行為,現正尋找其他懷疑受害人。黃繼續還柙候訊。

記者:陸羽平 楊家樂

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黃嘉威(37歲)暫被控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他身穿藍色風褸及卡其褲上庭,神色落寞。案件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10月15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裁判官拒絕黃的擔保申請,但提醒他有權向高院申請保釋。黃要求法庭下周二覆核他的保釋申請。

女事主男友揭發

控方案情透露,案件開始於2013年。當時13歲的女事主X,在網上平台認識了黃。黃自稱導演及攝影師,某天邀請X往荃灣一間賓館拍攝。惟其間女童被拍裸照,隨後黃更將X蒙眼,要求X為他口交,X照做。這段關係至少由2013年7月持續至2016年7月,當時X已年滿16歲。三年間,兩人幾乎每月都拍攝裸照及口交,並且「作出一些行為」。

直至本月,現已18歲的X被男友發現手機藏有部份涉案訊息及相片,因而揭發本案,X最終報警。黃被捕後曾作一些招認。此外,警方於黃家中電腦發現若干未成年女童裸照,以及口交和性交片段,當中涉及性虐行為。

黃嘉威2007年於香港演藝學院戲劇學院畢業,在學期間憑《威尼斯商人》獲校內傑出演員獎,並曾獲成龍獎學金及戲劇學院院長獎學金。其後他加入亞洲電視當藝員,參演多部電視劇,並於2008年主持北京奧運節目《為中國加油》。2009年後黃專注舞台劇發展,經常與不同專業劇團合作,較為人熟悉的作品包括由馬浚偉主演的舞台劇《偶然.徐志摩》。去年黃分別獲提名第26屆香港舞台劇獎最佳男配角(喜劇/鬧劇)及第9屆香港小劇場獎最佳男主角。他又曾開設教育藝術中心,教授小朋友戲劇遊戲課程。

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任何人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屬犯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8年。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向年齡在16歲以下、不論男女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

案件編號:WKCC3716/18

20180820 - 幼兒中心兩年將增300名額

標題:幼兒中心兩年將增300名額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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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指出,本港託兒服務不足,針對0至2歲的服務更「嚴重不足」,日間幼兒中心的名額僅747個,「買少見少」,當局正物色適合建幼兒中心的地方,預計未來兩年可增300個名額,但仍要「追落後」;有學者認為是杯水車薪。

高峰期1530個降至747個

羅致光昨日於網誌中表示,本港有不少夫妻就是否生育的問題上存很多考慮,其中一項考慮便是日後如何照顧兒童,然而本港的託兒服務不足,造成夫妻生育的障礙及日後育兒的壓力。他特別提到,針對0至2歲的託兒服務是「嚴重不足」,日間育嬰園(幼兒中心)的名額由1995至1996年的「高峰」1530個,下降至現時的747個,形容為「買少見少」。

羅致光:覓地建幼兒中心「追落後」

他表示,政府知悉幼兒照顧服務不足的問題,故已展開物色適合地方興建幼兒中心的工作。按目前已規劃項目而言,預計未來2年才可增加300個幼兒中心服務名額,但數量仍不足,因此勞福局及社署需努力「追落後」。他又指社署2016年12月委託了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顧問團隊研究本港幼兒照顧服務,將會在1至2個月後完成並提交調查報告,政府會參考報告以作跟進。

由社署資助的獨立幼兒中心(前稱日間育嬰院),以及附設於幼稚園的資助幼兒中心,會為3歲以下的幼兒提供長期日間照顧服務。港大團隊於本月6日發表的「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研究」中期報告引述了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數字,指本港共有20,160名0至2歲幼兒是與在職父母或在職單親同住,而且並非與祖父母或家傭同住。這類家庭或有託兒服務需求,惟現有服務名額並不足夠。

6區欠資助獨立幼兒中心

負責為政府進行顧問研究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葉兆輝表示,近年雙職母親數量上升,加大了託兒需求,惟本港幼兒照顧服務發展滯後。他指出,政府目前並無就幼兒中心制定規劃比率,而南區、離島、觀塘、黃大仙、西貢和大埔更是完全沒有資助獨立幼兒中心。他認為未來增加的300個名額是「杯水車薪」,政府應優先處理上述地區的緊急需求。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幼兒中心多由非牟利機構營辦,惟政府對有關服務的資助偏低,僅佔營運成本約一成,令機構難以營運,導致近年數量有下降趨勢。對於未來會增加的服務名額則聊勝於無,又指除了低收入、雙職或單親家庭外,中產家庭同樣有託兒需求,期望政府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會有新政策安排。

20180820 - 涉狎女童拍色情寫真  導演黃嘉威被捕  犯案5年今提堂 警疑更多人受害

標題:涉狎女童拍色情寫真 
導演黃嘉威被捕 
犯案5年今提堂 警疑更多人受害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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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話題】
【本報訊】舞台劇《偶然.徐志摩》執行導演黃嘉威疑5年前起,不斷向一名未成年少女作出猥褻行為及為她拍攝裸露寫真,女事主近日向警舉報。警方上周五(17日)拘捕黃嘉威,暫控告他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案件今提堂。警方疑有其他未成年少女受害,正追查及嘗試聯絡受害人。

記者:張珮琪

黃嘉威現年37歲,2007年於香港演藝學院戲劇學院畢業,主修表演;2013年他於英國赫爾大學(University of Hull)巿場學學士(榮譽)學位畢業,同年開始擔任劇場及舞台劇導演工作,亦有參與演出,較為人熟悉的作品包括今年第三度公演、由馬浚偉主演的舞台劇《偶然.徐志摩》、音樂劇《Beyond日記之海闊天空》等。本報記者昨曾致電黃嘉威,但其手機轉駁至留言信箱。

消息稱,5年前黃嘉威透過社交網站結識一名13歲少女,聲稱可為她拍攝沙龍。少女曾應約到一間時鐘酒店私影後,疑被哄騙進一步拍攝擺出不同姿勢、有裸露成份的寫真,其間更有人懷疑向該名未成年少女毛手毛腳,甚至要求對方替他口交,並錄影當中過程。5年來雙方一直有聯絡,幾乎每月都有見面,亦有拍攝活動等。直至近日,女事主向男友透露事件及報警。

警方表示,上周三(15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一名男子自5年前起懷疑向她作出猥褻行為及拍攝她的不雅影像。荃灣警區重案組人員經調查後,上周五(17日)在荃灣區拘捕一名37歲姓黃男子,黃已被暫控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曾為亞視藝員

據悉,警方初步調查後,在被捕人士的電腦中,發現尚有大量涉及數名13至14歲少女的寫真照及影片等,不排除有其他女童受害,正追查事件。

據悉,黃嘉威讀高中時期已開始在各大小公開場合演唱,又曾在酒廊任業餘歌手。他於2007年在演藝學院畢業後,曾加入亞洲電視做藝員,參演多部電視劇,於2008年北京奧運會擔任奧運節目主持人,2009年之後專注舞台劇發展。去年黃嘉威分別獲提名第26屆香港舞台劇獎最佳男配角(喜劇/鬧劇),以及第9屆香港小劇場獎最佳男主角。他亦自稱是教育工作者,成立黃威威工作室(WWW Spirit)擔任藝術總監。黃嘉威在《偶然.徐志摩》的場刊中寫到:「希望大家都珍惜能飛的機會」。

20180820 - 兩年內料增300育嬰園名額

標題:兩年內料增300育嬰園名額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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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改善幼兒照顧服務步伐緩慢,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發表網誌,指本港日間育嬰園服務名額「買少見少」,由一九九五年的一千五百多個,逐年下降至現時的七百四十多個,名額大減一半;正物色適合興建幼兒中心的土地,預計未來兩年可增三百個名額,承認當局只是在「追落後」。有學者直指新增名額相對每年平均六萬名新生嬰兒明顯不足,建議政府多管齊下,如推廣家庭友善工作間等,惠及雙職家庭。

當局承認僅追落後
羅致光指,本港託兒服務不足,零至兩歲的服務更是嚴重不足,日間育嬰園名額過去廿多年減少逾一半。社會福利署前年年底委託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顧問團隊,研究本港幼兒照顧服務,預計一、兩個月內完成報告。政府正覓地建幼兒中心,料未來兩年可增加三百個名額,形容是「追落後」,當局需更努力。

學者促推彈性上班
負責研究的港大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葉兆輝指,政府改善幼兒照顧服務的步伐緩慢,但「慢好過唔做」,未來新增的三百個名額明顯不足以應付每年的初生嬰兒。他指,研究反映港府投放在幼兒服務的資源及服務,均較新加坡、南韓等地少,香港有六區更完全沒有資助幼兒中心,包括黃大仙、南區、觀塘等。面對服務不足,市民選擇放棄生育或減少生育,婦女勞動參與率亦受影響,本港三十歲至三十九歲的婦女勞動參與率僅半成,較其他國家的七至八成為低。他建議政府推行彈性上班時間等家庭友善措施,協助雙職家庭照顧子女。

20180819 - 被控姦14歲女童 男警明提堂

標題:被控姦14歲女童 男警明提堂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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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涉嫌非禮兩名女童被停職、期間再涉嫌強姦另一名十四歲女童的一名男警員,前日被警方拘捕後,昨日被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消息透露,涉案男警(卅二歲)駐守毒品調查科,今年五月涉非禮兩名女童,至六月被警方拘捕及停職。

趁事主飲醉在梯間侵犯
至於上月底,有人疑在網上社交平台相約三名女童到中環蘭桂坊飲酒,席間見一名年僅十四歲女童飲至酩酊大醉,藉詞送對方回家,在返抵女童位於沙田住所大廈後,涉嫌在後樓梯強姦該女童。消息續稱,該女童被侵犯後返家時表現異常,其母見狀後立即報警,經調查後,警方前日採取行動,在秀茂坪區將涉案男警拘捕,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

20180819 - 4歲女童撞斃政府捱轟

標題:4歲女童撞斃政府捱轟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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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要有人死傷先至做嘢!」官僚政府遭怒轟。四歲女童前日在清水灣道遭私家車撞斃,昨日立法會議員及西貢區議員前往現場視察指,早已促政府在該處興建行人天橋,但卻拖拖拉拉十幾年,直斥當局「冇聽意見、冇做應做嘅事、冇盡力保護市民生命」,對於有孩童在車禍死亡,既憤怒又傷心。有居民形容每天均要「搵命博」來橫過馬路,認為首要安裝交通燈,以及減低車速限制,令居民不致步步驚心。

現場為清水灣道白石窩村對開,該處是村民唯一行人過路處,西貢區議員邱玉麟,以及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昨午一時許,前往上址實地視察道路情況。邱表示,他十多年來不斷要求政府,在上址興建行人天橋以及升降機,但是「申請咗三年以上,都話預算冇可能。」他甚至去信發展局,申請「人人暢道通行」計劃,回覆竟然話一定要先有天橋,才會實施有關計劃,結果令人失望。直至上月區議會開會,當局最終答應考慮加設交通燈。可惜「燈」未安裝,卻已發生悲劇。

葛珮帆指稱,事發地點是附近村民唯一過路處,曾有村民被車撞到,若果政府聽取意見,建設行人天橋,今次的傷亡意外便可能避免。不過,政府一直左推右推,又話人口唔夠,「人人暢道通行」計劃又話未有天橋不可以有升降機,政府無聽意見,無做應該做的事,無盡能力去保護市民生命,我們對今次意外既憤怒又傷心。

促降車速上限 設快相機阻嚇
昨日在意外現場「長命斜」行人過路處所見,居民依然要冒險橫過馬路,居民吳太表示,該處是居民過路必經之地,但駛過該路段車輛的車速很高,她每次過馬路均感到「好驚」,更要非常留心,希望政府在現場加設交通燈及快相機,以阻嚇司機減慢車速。另有村民建議降低車速上限為五十公里時速,避免每次過路都要「搵命博」,更直斥政府:「總要有人死傷先至做嘢!」

另姓黎村民認為,現場有車速限制,行人亦會留意交通情況,但因汽車流量多,以及速度快,要等候較長時間,見到無車才「夠膽」步出馬路,增加過路設施必定難以同時滿足駕駛者和行人要求,惟有希望政府以「行人為先」。

速遞員祭女童 稱指示不清晰
昨晨十一時許,兩名速遞公司職員駕駛客貨車到場,放上鮮花、生果及開心樂園餐拜祭不幸身亡女童,以求安心及祈求她安息。其中駕車司機認為,上址交通設施的設計無問題,安裝交通燈會對繁忙交通有影響,現場路段雖有指示牌提醒司機,該處有過路處,但指示不夠清晰,可多放些清晰指示牌更好。

車禍發生於前日下午,四歲女童隨母親在清水灣道白石窩村過馬路時,女童疑無拖着母親走出馬路,慘遭駛至七人車撞飛,反彈路中爆頭斃命,肇事司機涉危駕被捕。

20180818 - 停職警又涉姦14歲女童

標題:停職警又涉姦14歲女童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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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爆出警員涉嫌連環性侵女童醜聞。毒品調查科一名警員月前懷疑非禮兩名女童而被警方拘捕及停職,但停職期間於上月底再涉嫌在沙田區的大廈梯間強姦另一名十四歲女童,警方接獲報警後,於前日再將該名警員拘捕,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調查,涉案警員至昨晚仍被扣查。據悉,警隊高層對事件感到震怒,強調絕不容忍警務人員干犯違法行為。

消息透露,涉案男警姓余,現年卅二歲,駐守毒品調查科,他於今年五月涉及一宗風化案,至六月被警方拘捕及停職。

趁事主飲醉於梯間犯案
上月底,有人疑不甘寂寞,在網上社交平台相約多名女童到中環蘭桂坊飲酒作樂,席間見一名年僅十四歲女童飲至酩酊大醉,藉詞送對方回家,在返抵女童位於沙田住所大廈後,涉嫌在後樓梯強姦該名女童。

消息續稱,該名女童被侵犯後返家時因為衣衫不整和表現異常,其母見狀後立即報警,警方經調查後,前日採取行動,在秀茂坪區將涉案的男警員拘捕。

於網上平台認識受害人
涉案男警早於今年五月涉嫌非禮兩名女童而於翌月被拘捕停職。據悉,他在該宗懷疑非禮案中同樣是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結識兩名女童,並相約二人於天水圍區見面,期間涉嫌非禮二人。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在天水圍將他拘捕,指他涉嫌「非禮」及「向年齡在十六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其後准保釋候查,但須向警方報到,未料停職期間,涉案警員疑再度犯案。

警方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表示,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20180818 - 4歲女衝出清水灣道遭撞斃 限速70公里 將增設交通燈

標題:4歲女衝出清水灣道遭撞斃 限速70公里 將增設交通燈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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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清水灣道近白石窩新村對開的位置,昨中午發生4歲女童過路時被私家車撞斃意外,同行目睹整個事發過程、疑未及捉實過路女兒的女童母親,事後在路上悲慘痛哭。事發路段為超過100米「長命斜」的最低點,區內居民橫過馬路時往往險象環生,有區議員就此促政府加建行人過路設施。

百米「長命斜」最低點

案發在昨日下午1時許,一輛深色豐田七人車沿清水灣道落斜往九龍方向行駛,駛至白石窩新村對開時,一名母親攜7歲兒子及4歲女兒黃×晴由行人過路處橫過馬路,惟黃疑未有挽住母親,自行過路。七人車司機收掣不及,將女童撞倒在地,女童頭部爆裂,當場昏迷。

母攜兩子女過路出事

現場途人見狀報警,並上前為女童打傘遮擋,救護員接報到場證實女童當場不治。意外後,七人車疑收掣不及撞倒女童後餘勢未了,衝前20至30米後始告停下;事主其中一隻球鞋則飛脫並卡在私家車頭右邊泵把。

有目擊意外過程的街坊稱,目睹愛女慘被撞斃的黃母,起初疑因受驚過度而神情呆滯,數分鐘後崩潰痛哭,而死者7歲兄長神情亦顯得徬徨無助,兩人由警員及救護員在旁拍肩安撫,場面悲傷。

據了解,涉事死者一家居於白石窩新村,而疑撞斃女童的私家車司機則為退休懲教人員。警方經調查後,將該張姓56歲司機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拘捕,並帶返警署調查,案件交由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跟進。

行人天橋距現場10分鐘路程

現場路段車速限制為每小時70公里,有村民指涉事路段車流量高,致使過馬路時困難重重(見另稿),區議員就此曾向議會要求增建行人過路設施。運輸署發言人昨回應指出,曾派員到該區觀察路面情况,經檢討後,將增設過路交通燈,以保障路人安全,惟暫未有需要調整車速限制。

根據記者現場觀察,涉事路段的行人過路處均設有交通安全島,為白石窩新村村民主要使用的道路設施。附近井欄樹村亦設有行人天橋,惟距離現場達10分鐘路程,故村民較少使用;距肇事現場位置約80米的路旁,亦設有提醒司機注意過路行人的警示路牌;現場附近為兩段斜坡,路面亦印有「慢駛」字眼,以提醒駕駛人士注意安全。

20180818 - 四歲女疑衝馬路 捲房車底爆頭亡

標題:四歲女疑衝馬路 捲房車底爆頭亡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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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被視為馬路陷阱、向為村民詬病的西貢清水灣道,昨終釀奪命車禍,四歲女童偕母及七歲兄過馬路時,疑甩開母手衝路,遭落斜駛至七人車撞倒輾爆頭顱,當場慘死,母兄目睹痛心嚎哭,慈母更蹲下呼叫「點解會咁樣」,令人鼻酸,警方拘捕駕車退休懲教員。

  四歲女童過路被車撞爆頭,母兄痛心疾首。慘死四歲女童黃子晴,與三十餘歲姓殷母親、七歲兄及家人同住白石窩新村,五十六歲肇事七人車司機姓張,為退休懲教員,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被捕。\

  現場為清水灣道落斜巴士站對開行人過路處,兩旁為白石窩村及白石窩新村,由於附近僅有該過路處,沒有交通燈及行人天橋,被村民批評「零設施」,日常被逼使用該路段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但因駛經車輛車速頗快,險象環生,村民更視為馬路陷阱。

  昨午一時許,黃母偕小兄妹出村疑往乘車,三人橫過行人過路處新界方向後,女童疑甩開母手獨自過路,張駕駛七人車落斜而至,收掣不及將女童撞至拋飛十米外,疑頭部亦被輾爆,當場慘死,七人車衝前近三十米始停下。

  現場所見,女童一隻鞋仍卡在車頭,可見當時衝力猛烈,黃母近距離目睹愛女被撞死,嚇至呆立屍旁一分鐘,回復知覺後情緒更見激動,蹲在女兒面前不停嚎哭喊叫「點解會咁樣」,聞者心酸。

  身旁兒子亦嚇至不知所措,只懂哭喊,獲附近工人帶到路邊等候,警方與救護員到場證實女童已死亡,黃母一度不肯離開屍體,經安慰才回到行人路,癱軟地上痛哭,須警員安慰,母子其後由救護車送院檢驗。

  肇事七人車右車頭泵把飛脫,與女童另一隻鞋分散路中,警方事後將肇事司機拘捕,受交通意外影響,清水灣道出九龍方向來回線封閉逾三小時。

  有目擊村民稱,三母子從白石窩新村步出時,女童未有拖住母親:「估計她們欲搭車出九龍,一定沒拖住手,母親行最後。」當時不少村民目擊意外,見女童慘死當場均表難過。

20180818 - 機場禁區女廁垃圾桶藏嬰屍

標題:機場禁區女廁垃圾桶藏嬰屍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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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清潔女工,昨中午於機場禁區女廁內,發現一可疑膠袋,打開後見內藏一名初生嬰兒,惟嬰兒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警方正翻查閉路電視,追查是誰棄下嬰兒,以及其父母身份。

清潔工發現
事發昨中午約12時,一名女清潔工於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禁區抵港層,近60號閘口附近的女廁工作期間,於垃圾桶內發現一個黑色膠袋,打開後發現一名嬰兒連同胎盤及臍帶,大驚下報警。救護員將嬰兒送往北大嶼山醫院,醫生指是男嬰,但證實已經死亡,暫時未能確定種族及死亡時間。

今年6月,28歲女子於家中誕下女嬰後,將嬰屍棄於垃圾站,警方其後拘捕產婦及其43歲同居男友。今年1月,牛頭角彩霞邨一名印尼籍女子,疑自行用藥物流產,再將近8個月大的嬰屍,棄置垃圾房,其後被揭發並判囚8個月。

■記者簡明恩

20180818 - 睹4歲女被撞斃 母痛哭不願離去  現場車速快無過路設施 肇事司機被捕

標題:睹4歲女被撞斃 母痛哭不願離去 
現場車速快無過路設施 肇事司機被捕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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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4歲女童,昨午隨母親及胞兄在西貢清水灣道近白石窩一處行人過路處橫過馬路時,母親疑未拖實女兒,女童搶先從路中安全島跑出快線,慘被一輛駛至七人車撞爆頭慘死,母親目睹女兒慘況,望着女兒屍體失聲痛哭大叫「點解會咁㗎」。警員及救護員到場安慰,惟她遲遲不肯離去。肇事七人車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

記者︰梁瑞帆 司徒韋桐
死者姓黃(4歲),據悉與家人居於白石窩新村,肇事豐田七人車司機姓張(56歲),為退休懲教署職員,車主為姓廖女子,報住牛池灣豐盛街紀律部隊宿舍。
現場清水灣道分隔着白石窩村及白石窩新村九龍方向,兩村之間只有一條設在長命斜低處的行人過路處,路中有安全島,沒有交通燈及斑馬線,只是路面劃有望左或望右的行人指示。由於現場路段時速70公里,加上落斜關係,車輛駛經車速較快,居民橫過馬路時都小心翼翼;而警方不時在附近影快相,防止有人開快車。

事發昨午1時許,4歲女童偕同母親(約40歲)及7歲兄長由入西貢方向清水灣道橫過馬路,相信是欲到對面巴士站搭車,肇事七人車則沿清水灣道落斜往九龍方向,當三母子行至路中安全島,女童突然先行步出快線,後面是其兄長及母親,相信三母子當時是分開行,兩兄妹行在母親前面。此時,張駕駛的七人車駛至,收掣不及下猛撞女童,女童頭部被撞爆頭拋前數米倒地。

據目擊者稱︰「當時只聽到少許煞車聲,嘭一聲之後望去,只見女童倒卧馬路冇反應,兩母子仲喺安全島,跟住見到阿媽衝出去睇個女嘅情況。」母親疑受驚嚇,站在女兒身旁不知所措,「開頭出唔到聲,三四分鐘後先識喊」,不停大叫「點解會咁㗎」,其後更對住女兒失聲痛哭,途人報警及為受傷女童打傘遮擋。

車頭泵把留有女童拖鞋
有村民帶其子到巴士站休息,擬勸母親返回行人路時,母親不肯離開女兒,只不停在哭,途人稱「媽咪應該接受唔到崩潰,唔肯離開」。警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證實女童已死。母親坐在路旁痛哭,其後受勸上救護車檢查時,仍停步望向馬路上的女兒一回才上車。
肇事七人車衝前20米始停下,右車頭泵把「鬼面罩」仍留有女童的拖鞋,司機曾落車查看。警方調查後拘捕肇事司機,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跟進案件,並呼籲任何人若目睹意外發生或有資料提供,即致電23057500或23057570與調查人員聯絡。

20180818 - 賴家長令學童壓力大

標題:賴家長令學童壓力大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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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正當內地官媒及學者近日提出國策建議,鼓勵民眾生育,但特首林鄭月娥昨被問到如何鼓勵生育時,卻指政府難有政策鼓勵生育,只能支援。至於如何減輕學童壓力大問題,林鄭反指,問題未必在教育制度,可能是家長向小朋友施壓。身為兩子之母的林鄭指,自己沒有逼小朋友補習和學樂器。
指生育問題好個人

有網民問林鄭月娥有沒有甚麼想法可以鼓勵香港人生育,認為這樣才可以根治香港人口老化問題。林鄭回應稱:「任何政府都好難有政策去鼓勵生育,因為生育係好個人、兩夫婦嘅自己決定,如果係靠政策嚟鼓勵生育就唔係幾好。」

她續指,政府透過增加子女免稅額、首名出生子女免稅額,向有小朋友的資助房屋申請人,配以面積較大房屋,以及增加託兒服務,以支援想生育的人。
至於如何減輕學生壓力,林鄭質疑壓力是否與香港教育制度有關,反指可能是家長問題。她又自詡自己不會向小朋友施壓:「會唔會係家長都畀咗啲壓力佢(小朋友),其實要大家共同努力畀番小朋友一個愉快童年。我自己都有兩個仔,兩個都相對無乜壓力,我唔使佢補習,又唔叫佢學小提琴。」

20180818 - 蒲吧後送回家  停職警涉姦14歲女

標題:蒲吧後送回家 
停職警涉姦14歲女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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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涉及非禮女童案被停職的毒品調查科警員,上月停職期間相約3名女網友到蘭桂坊夜店飲酒,其後藉詞送其中一名14歲女童返回沙田寓所時,涉嫌在大廈後樓梯強姦對方。警方前日在秀茂坪區把他拘捕,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接手,與早前非禮案一併調查。

早前涉非禮援交女
涉案男警姓余(32歲),停職前駐守毒品調查科。消息稱,余因涉及今年5月一宗非禮女童案已被停職受查,惟有人於7月停職期間,經網上認識3名女子,並相約3人到中環蘭桂坊酒吧見面飲酒,飲得興高采烈。消遣過後,有人藉詞送其中一名14歲女童返回沙田寓所,詎料在大廈的後樓梯強姦該名女童。

女童稍後返家,其母親發現她有異樣,查問下女童透露曾與人發生性行為,女童母親大怒報警求助。警方沙田警區刑事偵緝人員接報後,翻查大廈閉路電視並根據電話紀錄等,鎖定涉案疑犯,至前日在秀茂坪區拘捕該名停職警員。

據了解,涉案警員早於今年5月在網上社交媒體結識了兩名未成年女學生,並相約對方在天水圍區見面,其間涉嫌非禮兩女童,當日他正休班。警方事後接獲女童的家長報案,懷疑女兒經Instagram招客從事援交,但從事援交時被人非禮。警方調查後,6月在天水圍區拘捕余,他涉嫌非禮及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其後獲准保釋候查;余被捕後立即被停職,案件交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

消息指出,警方就早前該宗非禮案的調查已近尾聲,準備提出檢控,未料有人再度涉及風化案件被捕。兩案正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合併調查。警方表示,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及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記者黎國剛

20180817 - 臉膊胸留疤 女童被狗咬獲賠58萬

標題:臉膊胸留疤 女童被狗咬獲賠58萬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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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女童於2015年與胞姊途經粉嶺樓回家時,遭一隻約1米長的秋田犬追咬,使臉和膊頭等身體多處受傷並留下永久疤痕,令她變得懼怕所有狗、貓和小鳥等動物。女童早前入稟向狗主索償,區院法官昨頒下判辭指出,難以認同女童身上的傷疤會對她未來選擇工作構成影響,拒絕就未來收入損失批出賠償,其餘身體創傷及醫療開支等事項則批出58.3萬元賠償。

原訴為鄧悅儀(音譯),由母親代為入稟;被告為狗主梁文秋(音譯)。由於被告無就事件的責任問題提出任何抗辯,故本案只處理索償金額。

法官昨於判辭中指出,事發於2015年10月9日晚,當時原訴與其胞姊回家時,遇上沒戴狗帶及無人看管的涉事秋田犬,其間秋田犬突追着女童施襲。女童身體多處被咬傷,包括左臉有一道2厘米傷痕及左胸有6厘米傷口等,要留院逾一周。

原訴:疤痕明顯 恐影響日後工作

去年的醫生報告顯示,原訴已毋須繼續接受治療,但身上有明顯疤痕。

原訴隨着年齡漸漸長大,她會對儀容愈加關注,或會發現因身上的傷痕導致她未能穿上某一類衣服,或導致心理障礙,見工時亦可能會受到歧視。

惟法官認為,原訴現時僅12歲,難以知道她的興趣及未來就學程度,現階段難言意外會對她未來的工作造成什麼損失,故拒絕就未來收入損失批出賠償。不過,法官接納其餘所有申索,頒令原訴可獲58.3萬元賠償。

20180817 - 非禮強姦女兒 獸父囚14年半

標題:非禮強姦女兒 獸父囚14年半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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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相店店東自女兒12歲起便多次在家中非禮她,其後更變本加厲,強姦當時15歲的女兒。女兒啞忍多年,去年終於向社工告發。店東昨就強姦、非禮、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等共6宗罪,被判囚14年半。法官直斥店東行為令人髮指,視女兒為「性玩物」。事主在創傷報告中表示不欲父親入獄,又形容被告是個不錯的父親。

陪審員被指公開場合討論案件

法官黃崇厚判刑前特別指出,法庭收到投訴信,指本案其中一名陪審員在審訊期間於公開場合討論案件,法官決定把事件轉交律政司。律政司表示正嚴肅跟進事件,但不適宜在現階段透露具體詳情。

法官判刑時表示,59歲被告入獄,令事主家庭失去經濟支柱,事主亦同時失去父親。但被告在5年間多次侵犯事主,侵犯程度更變本加厲,由非禮演變成強姦,行為令人髮指。事主被強姦時正值身心發展的重要時期,被告的行為令她身心受創、人格發展受影響,法官直斥被告視女兒為「性玩物」。

法官斥被告視女兒為「性玩物」

法官又指出,被告否認最嚴重的強姦罪,令事主需上庭指證父親,事主因而感到難以啟齒,承受嚴重的心理壓力。法官又斥責被告沒有盡父親的責任保護女兒,反而侵犯她,令事主受到折磨、困擾;事主在網上看到被告遭辱罵,亦十分難受。法官稱法庭有責任保護心智未成熟的兒童,因此必須予以嚴懲。而被告毫無丁點悔意,更在開審前欲推翻4項早前承認的控罪,遂作以上裁決。

辯方求情時稱,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她不欲父親入獄,形容被告是不錯的父親,懷念父親對她的關懷。辯方續指出,被告沒有使用恐嚇手段,亦沒有向事主施予暴力,只是把陽具輕微插入事主私處,在事主喊痛時便停止行為。

20180816 - 21月嬰體內含冰毒 工程師父親被捕

標題:21月嬰體內含冰毒 工程師父親被捕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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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二十一個月大男嬰,在廣華醫院接受檢查時,被驗出體內含有「冰」毒,但身為工程師的年輕父親,否認夫婦曾接觸毒品,警方懷疑有人隱瞞真相,將該名父親拘捕,並追緝男嬰母親,追查毒品來源,嬰孩須繼續留院治療。

  廣華醫院揭發男嬰體內含有毒品,警方拘捕其父調查。該男嬰姓程,與父親(二十五歲)及姓李母親(三十歲),一家三口同住港島區。消息稱,男嬰父親為工程師,母親為家庭主婦,負責照顧兒子。

  事發在上月底,程母帶兒子到健康院進行定期檢查,卻驗出男嬰尿液呈陽性反應,懷疑含有毒品,於是轉介至廣華醫院留醫,入住兒童病房,並進行詳細身體檢查。

  直至昨早完成詳細檢驗報告,證實男嬰體內含有「冰」毒,院方認為事態嚴重,連忙報案。警員到場調查,通知男童父母前來醫院了解,其後男嬰父親到來,但母親卻未有現身。

  警方向程父進行調查,有人指夫婦兩人均無不良嗜好,更沒有接觸毒品,但警方對口供存疑,將男嬰父親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罪名拘捕,並追緝其母下落,男嬰則繼續留院接受治療。

  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稱,二十一個月大嬰兒絕對不懂吸食毒品,相信從外界得來,如母親有吸毒習慣,毒品會透過母乳傳給孩子。而「冰」毒會以氣體吸服,如有親人吸毒,在旁嬰兒亦會意外吸服,現時驗尿技術,體內有極微量毒品亦能得知。由於嬰兒未完全發育,毒品會破壞腦部,影響智力,甚至造成死亡。

  過去曾發生多宗嬰兒體內含毒品事件,最嚴重一宗在一四年五月,七周大的男嬰猝死葵涌家中,被驗出體內含有「K仔」毒品,警方拘捕染毒癖的男嬰母親(三十二歲),判囚八個月。

20180816 - BB尿液含冰毒 警拘父尋母

標題:BB尿液含冰毒 警拘父尋母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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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廣華醫院一名21個月大男嬰,被驗出尿液樣本對冰毒呈陽性反應,警員昨午到場調查後列作虐兒案,拘捕男嬰父親,並正找尋男嬰母親;男嬰在兒童病房留醫。

消息稱涉事21個月大男嬰日常與父母同住,其26歲姓程父親為專業人士。警方初步調查後相信涉事家庭正常,惟仍未找到男嬰母親。上月底男嬰被帶到母嬰健康院作身體檢查,當時院方為男嬰驗尿後初步懷疑含有冰毒成份,於是把男嬰轉送廣華醫院作進一步檢驗。

廣華醫院其後證實男嬰的尿液樣本對冰毒呈陽性反應,於是通知社工報警。

現留醫兒童病房
至昨中午近12時,警員到病房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男嬰父親,並找尋男嬰母親助查。據知,男嬰現時留醫兒童病房。
兒科專科醫生蘇傑榮指,男嬰尿液含冰毒成份,可能因其生活環境中有人吸毒,以致他吸入「二手毒」;甚或因為母親吸食毒品後,對嬰兒餵飼人奶,也會令嬰兒的尿液可能對毒品呈陽性反應。

同類虐兒案過去亦曾發生,前年6月,36歲疑有毒癮的單親母親,無往醫院應約分娩,卻在朋友家中誕下女嬰。社工翌月初家訪時發現她已產女,遂將當時僅17日大女嬰送院檢查,揭發其尿液樣本含冰毒成份。單親母被捕後承認曾於女嬰四呎範圍內吸冰毒,最後虐兒罪成,被判感化一年。

■記者簡明恩

20180814 - 辯方指男童不想返學 講大話誣告Miss Chau

標題:辯方指男童不想返學 講大話誣告Miss Chau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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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辯方昨質疑男童X因不想再返回補習學校上課,而對Miss Chau(被告)作出誣告,在庭上「講大話」,辯方又追問X為何兩番向父母假稱臉頰傷勢由同學造成,而非坦言說是由被告造成,當X被問「是否害怕再返補習學校及害怕Miss Chau(被告)」,X回答是。X強調「Miss Chau係爸爸面前承認手係佢打嘅,因為佢(男童X)曳」,X被責打後表示不想再回補習社。

  辯方指學生除了須完成學校派發的功課,溫習測驗默書外,也須完成補習老師派發的工作紙。X認同辯方說法。辯方亦指學生補習時間和離開時間會有所出入,X認同並說「要做晒功課先走得」。辯方續指「既然需要完成所有功課才可離去,為何X事發當天才得知欠交功課」,X指因默書太低分怕爸媽責備,所以沒有將功課寫在家課簿裏。X亦認同自己欠交功課並非第一次發生。

  當X被問及爸爸是否親身到補習學校向被告交代其欠交功課情況,X否認。

  辯方亦指出爸爸是否向被告講過「要教訓你(男童X)先得,否則會重犯」,X搖頭否認。

  辯方指被告曾在X的手冊內寫了一些內容給中文老師,並問X內容是甚麼,X回答忘記了。當X被問及被告責打自己時,課室門正打開,可看見補習學校大廳,X指自己曾調位,從外面未必能清楚看見事發經過,辯方指X沒有在早前錄影片段中提及曾被調位,X稱「啱啱先記得」。

  辯方亦問「其他同學在事發時好靜,被告好大聲鬧X,包括癡線」,X同意。

  X指爸爸在補習學校接其放學時,問X「做咩塊面咁腫」,X指當時很害怕,所以沒有回答,X指被告當時在附近,並向父親說是他自己把臉抓損了。

  案件編號 西九刑事 一九八七——二〇一八。

20180814 - 女童寒天沖凍水涼 父母控虐兒

標題:女童寒天沖凍水涼 父母控虐兒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本報訊】一名十一歲女生被揭於今年二月寒冷天氣警告生效期間,僅穿薄衣沖凍水涼,上學時亦只穿校服裙及薄毛衣。女童的父母因涉虐兒被捕,警方昨控告兩人「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而三十五歲姓胡的父親被加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有關案件將於本周五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被控告的兩人與兩名十歲和十一歲的女兒同住於黃大仙區。至於懷疑受虐的十一歲女生於黃大仙一間小學讀四年級,今年二月時已多次被發現只穿校服裙、一件薄毛衣上課。事發當日,黃大仙區錄得僅攝氏約七度,該女童在學校不斷打冷顫,姓廖駐校社工得悉情況,即時通知校方及致電女童的家長,但始終無法與他們聯絡,轉而報警求助,因而揭發事件。

20180814 - 補習女師涉10招虐童

標題:補習女師涉10招虐童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補習社女導師疑因不滿十歲小五男生欠交功課,涉嫌在多名學生面前當眾向他施以十招虐打,包括以文件夾膠條狂打頭臉手臂、搣左耳珠、厚書扑頭、捉頭撼枱、清潔劑噴臉、髒毛巾抹臉,甚至飛腳踢及以膝頂背脊,男生身上留下多處紅腫傷勢,被父母查問時始透露事件。中性打扮的女導師否認一項虐兒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開審。遇襲男生供稱,被告施襲期間曾聲言:「我係黐線o架,你知唔知?」又揚言:「你係一個示範品,邊個唔乖就係咁嘅下場。」

女被告周見盈(卅二歲),被控去年五月二日在長沙灣恒邦商業大廈的啟俊補習學校內,故意虐待或襲擊當時十歲的男童X。案情透露,被告自一四年起於該補習社任職導師,事主X在事發時任被告學生已逾兩年,當時就讀小學五年級,而X平日放學後都到該補習社做功課。控方昨先在庭上播放X的錄影會面片段,交代事發經過。X指當天他如常到補習社,爸爸曾致電向被告投訴,指X欠交功課及「唔識默書」,被告收線後隨即開始襲擊X。

邊施虐邊說「我係黐線o架」
被告先從文件夾抽出中間的膠條,一邊打X前腦後腦及雙手前臂,一邊斥責「欠功課、欠功課」,繼而被告先後「拳頭係咁舂塊面」、捏及搣X左耳珠、用厚書打X頭頂幾下、捉住X的頭撼落枱面五至六次。X續指,被告又以「滴露」清潔劑噴向他頭臉,並說:「我係黐線(口架),你知唔知?」令X嚇得回應:「我知。」被告繼而用三條抹枱的骯髒毛巾輪流抹X頭臉,之後被告坐到桌上,然後伸腳踢X胸口令他跌倒地上,被告再把X壓在地上,再鬆開身體讓X起身時,被告再次把X踢倒在地上。最後被告從後捉着X雙肩,以膝頂X背脊。

周身傷痕 警告勿告知父母
X稱襲擊前後歷時近兩小時,期間被告曾兩度飲水休息,又不時以鄙視眼神望他,而班房內有超過十名學生目擊襲擊經過,另一老師則在另一課室上課。X指被告之後表示:「你係一個示範品,邊個唔乖就係咁嘅下場。」然後警告他不得告知父母,其後X父親接兒子離開後,發現X身上多處有傷,遂追問原因。X當時害怕遭被告「打得重啲」,一度說謊是「同學打我」,其後因母親表示不會再讓X到該補習社,X才向母哭訴。稍後X由母親帶往醫院驗傷,確認他的額頭、後腦、胸口、手臂等多處有傷痕。事主X作供完畢,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WKCC 1987/2018

20180813 - 港生育率或全球最低 羅致光:研減育兒壓力

標題:港生育率或全球最低 羅致光:研減育兒壓力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星島日報報道)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發表網誌,談論本港生育率數據,可能是全球最低。他引述外國調查指本港去年生育率為一點一九,在全球二百二十四個國家地區中,排行尾四,但撇除「單非」嬰兒數字,相信港人實質生育率可能是全球最低。羅致光說勞福局未來政策重點之一,是要幫助那些希望生兒育女的夫妻,可以減輕一些日後育兒的壓力,讓生兒育女的決定是一個有選擇的決定,而非無可奈何地決定不生育。

  羅致光昨在網誌表示,近日不少報道及社會討論,都關注到香港生育率低的問題,討論源於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的World Factbook《世界概況》,就國際不同地區二○一七年的生育率,列出其估算,結果香港的生育率為一點一九(政府官方數字為一點一二六),在二百二十四個地區中,排行尾四。生育率是反映婦女一生中,生育子女的總數,一般至少要達到二點一,才能達到世代更替水平。

  他說香港的生育數字包括了所謂「單非」嬰孩數字,即母親非香港人而父親為香港人,而「單非」佔本地生育數字百分之九至十;亦包括外傭在香港所生的嬰兒數目,而外傭數字及「單非」母親數字,則不包括在本地婦女人口的數字中,因此,羅致光認為香港女性的實際生育率,會明顯低於一點一二六。他說:「簡而言之,香港生育率之低可能不是世界第四,而『可能是世界上最低』。」

  至於政府應否採取政策鼓勵生育呢?羅致光則引述三份政府人口政策文件總結政府立場時指出,政府不宜透過施政鼓勵生育,不應干預家庭生兒育女的決定,但就應該探討如何營造更有利生育的環境,勞福局未來工作方向之一,是改善相關政策。羅致光認為,無論是「鼓勵生育」抑或「減低生育障礙」,客觀效果都是希望生育率停止不斷下降,最好是逆勢回升。

  他解釋,生育與否屬個人選擇,政府不宜透過施政鼓勵生育,又重申政府無意干預個別家庭對生育的決定等,並認為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等,能營造有利生育環境,更符合本港整體需要。他又指,局方未來政策重點,包括幫助父母減輕育兒壓力,讓有意生育的市民,不會無可奈何地決定不生育;同時亦會改善相關勞工及福利政策。

20180810 - 帶學弟回家蒙眼狎玩 16歲男生判入教導所

標題:帶學弟回家蒙眼狎玩 16歲男生判入教導所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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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6歲男生前年在球場相遇一名9歲的小學學弟後,半年間兩度帶學弟返其住所和住所會所的男廁,要求對方為他手淫,其中一次更要求對方吞下精液。其後學弟向女同學聊電話時透露內情,被女同學的母親偷聽二人的對話,再向學校老師揭發事件。男生承認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被判入教導所。

另涉同類案件將應訊

案情指出,前年6月某日,當時14歲的被告帶學弟返回其位於將軍澳某私人屋苑的住所,聲稱要與學弟玩「蒙眼遊戲」,把學弟雙眼蒙上布條後,被告脫褲並要求學弟為他手淫,歷時約10分鐘,直至被告射精。半年後被告又重施故技,更要求對方「吞精」但遭拒絕。學弟其後向母親透露事件,但請求母親保持秘密。

據悉,被告現為學生,正就讀職訓局酒店及旅遊學院酒店管理課程。被告過去曾有與本案控罪相同的定罪紀錄,當時他於少年法庭被判處感化令。另外,被告有一宗同類的案件,將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案件編號:KTCC1179/18】

20180810 - 玩蒙眼狎學弟 男生入教導所

標題:玩蒙眼狎學弟 男生入教導所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本報訊】16歲男生前年藉口與當時9歲學弟玩「蒙眼遊戲」,騙學弟幫他手淫;至今年初,又要求學弟在廁所替他手淫,甚至吞下精液。男生早前在觀塘法院認罪,裁判官昨指男生再犯前已因同類案件被判感化,案情嚴重,遂按感化官建議判他入教導所。

盼早日獲釋繼續學業
姓吳被告今年1月被判感化令,早前承認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事主現年11歲。辯方昨求情指,被告過份高估自己,不懂社交,可能有亞氏保加症,起初不明白所犯對事主有多大影響,現已明白案件嚴重性。

辯方續指,被告原希望感化令獲延長,以便繼續修讀酒店服務課程,及參加明年世界飲食大賽,現已知道是奢望,只希望被判入更生中心,以便早日獲釋繼續學業。

案情指被告與男童Y為小學校友。兩人前年認識後,被告於同年6月邀請Y到其將軍澳寓所玩蒙眼遊戲。被告帶Y入睡房後蒙起Y雙眼及除褲,要求Y摸其下體約10分鐘,其後Y感到有液體弄濕雙手。同年11月,Y向同學說出蒙眼遊戲事件,但要求同學守秘密。

至今年2至3月間,被告邀請Y到住所的會所男廁,要求對方替他手淫及吞下精液。至5月,Y的同學在電話中與其他同學談及Y行為異常,同學母親聽到對話,向校方舉報。被告警誡下稱出於好奇犯案。

案件編號:KTCC1179/18
■採訪戴國輝、撰文蘇曉欣

20180808 - 失婚護士情困燒炭 七歲女陪死

標題:失婚護士情困燒炭 七歲女陪死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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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島日報報道)繼油塘狠母抱子墮樓造成母死子傷後,任職護士的中年失婚婦,疑受第二段感情困擾下,竟留下遺書指不欲與女兒留在世上,狠心抱着七歲愛女,在大角嘴寓所雙雙燒炭身亡,這是本港兩周內發生第二宗狠母攬兒尋死慘劇。

  兩名死者包括四十四歲母親馮碧儀,及七歲女兒,生前同住詩歌舞街八十三號亮賢居。消息稱,馮女數年前與丈夫離婚,任診所護士,獨力撫養女兒,並聘有菲傭(二十七歲)代為照料。

  早前,馮女再墮愛河,以為可找到歸宿,但近期與男友感情觸礁,分手收場,她大受打擊,情緒變得低落。據悉,上周末,馮女要求菲傭休假三天,惟菲傭前日回來,卻發現大門反鎖,拍門無人回應,遂往外傭中介公司宿舍留宿,至昨傍晚六時,再與同鄉返回單位,但嗅到異味,心知不妙,即報警求助。

  消防員破門入屋,在主人房內發現一對母女相擁身亡,屍身開始發臭,牀邊留有一盆炭灰。警員連忙封鎖單位調查,在房內檢獲女戶主遺書,指近日受感情困擾,不想與女兒留在世上。現場未有掙扎痕迹,旺角警區重案組正循兇殺及自殺程序調查。

  上月二十五日,受產後抑鬱困擾婦人梁可兒(三十五歲),在油塘邨華塘樓寓所,抱同兩歲幼子一同墮樓,梁女重傷身亡,兒子至今情況仍然嚴重。 

20180808 - 第二春感情破裂走上絕路 母攬7歲女燒炭同死

標題:第二春感情破裂走上絕路
母攬7歲女燒炭同死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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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44歲單親媽媽獨力撫養7歲女兒,早前遇上愛情第二春,豈料再度情場失意,疑不堪打擊,上月底支開外傭要求對方放假兩周。女傭昨日返家發現大門反鎖,且傳來陣陣惡臭,生疑報警,消防破門入屋揭發母女相擁床上,疑燒炭自殺已死去多日。警方在屋內撿獲女事主留下的遺書,案件列作自殺及兇殺案調查。
記者:黎家駒 溫文學

被發現燒炭死亡的母女,44歲姓馮母親在診所工作,據悉早年與丈夫離異,現與7歲女兒同住大角嘴詩歌舞街亮賢居一個單位,聘請外傭照顧女兒日常起居生活。消息指,女事主早前結識新男友,雙方火速戀上,惟最終性格不合分手,情路再度受挫,大感傷痛,至上月尾突然要求外傭放假兩周,周日重返家中工作,女傭遂按照僱主意思離開。

女傭放長假後返家揭發
女傭周日返家發現大門反鎖,以為事主母女外遊,不以為意投靠外傭中心宿舍暫住數天,至昨傍晚6時再返回時,發現大門仍反鎖,屋內更傳出惡臭,擔心兩人出事,立即報警。警方接報到場,由消防破門入屋,發現母女相擁倒卧睡房床上,身旁有一盤燒過的炭,估計已死去超過3日。

警方其後在屋內撿獲遺書,相信是女事主留下,內容大約是受感情問題困擾,不欲留於世上。遺體稍後舁送殮房,交法醫確認死因。

本港攬年幼子女尋死的悲劇,以往經常發生,今年2月底,一名45歲女子思念早前自殺身亡的丈夫,與9歲兒子飯後凌晨駕駛七人車至沙田石門路邊,在車上燒炭。警員翌日尋回其七人車,揭發母子死去。

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主席黃祐榮對發生燒炭命案表示難過,估計母親可能因為擔心死後年幼子女乏人照顧,所以選擇攬女同死,他強調子女並非父母財產,有其生存選擇,要子女陪死是非常錯誤想法。黃又稱成人受感情事困擾,往往容易萌生死念,但提醒「人生有好多嘢,譬如有朋友、有事業同有家庭,感情係重要但唔一定係最重要」。若解決無門,應找尋朋友或專業人士傾訴,渲洩負面情緒。

20180807 - 父非禮聽障女 官勸母關懷女兒

標題:父非禮聽障女 官勸母關懷女兒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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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梯維修員藉詞為11歲聽障女兒洗頭和塗藥膏,撫摸女兒胸部,又用手指插及以下體摩擦女兒私處,早前被裁定4項非禮罪成,昨被判囚4年3個月。法官形容本案為悲劇,女童揭發事件後反被家人怪責撕裂家庭,寄語曾在庭上為丈夫作有利證供的女童母親,應給予女兒無限支持及關懷。

東窗事發 家人反指女童撕裂家庭

法官陳廣池引述女童的創傷報告指出,女童披露事件前經長時間掙扎,但她深明若不揭發事件,41歲的被告對她侵犯只會日益嚴重。惟女童家人在事件曝光後,不但沒有給予精神及情感上支持,反而怪責女童弄大事件、撕裂家庭。女童揭發事件後反認為自己做錯,缺乏家庭支持令她自信心低落,日後需經歷長時間而艱苦復元之路,並需要持續接受心理治療。

報告又提到,女童亦不解為何被告會做出傷害她的事,又不肯承認過失,雖然如此,她仍冀望一家人可以重聚,被告不會再犯錯。據知女童現時仍居於兒童之家。

法官坦言報告內容令人傷感,女童本受聽障、濕疹等問題所困,加上本案的遭遇簡直是「苦上加苦」。法官又指女童母於庭上曾作有利於被告的證供,即質疑女童在醫院驗傷時表現得沒任何不妥,法官斥做法對女童不公並二度傷害女童。法官認為女童母不能為了顧全大局而姑息被告,理應大義滅親,並給予女童無限的支持及關懷。

法官形容本案為悲劇,斥被告為始作俑者,又形容本案女童為「三重受害者」,既為性侵的受害者、又被家人視為破壞者、更對於父女關係感到失落、悲痛。法官最後直指被告毫無悔意,一手破壞所建立的家庭及女兒對他的期望、信任,法庭須保護容易受傷的兒童,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

【案件編號︰ DCCC 891/17】

20180807 - 四狎聽障女 獸父判囚

標題:四狎聽障女 獸父判囚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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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育有兩名子女的41歲已婚電梯維修員,藉詞教患有聽障的11歲女兒洗頭、幫她搽濕疹藥膏和潤膚膏,半年間四度在家中非禮她,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3個月。

官斥母施二次傷害
案發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被告的非禮行為包括摸胸和用手指插私處,以及用陽具磨擦女兒下體。據專家報告,現年13歲的女童X曾考慮父親下場,憂父親變本加厲,才決定說出事件,但遭家人怪責「搞大件事」撕裂家庭,令她自責及傷痛加劇;而出庭憶述案情也令她情緒崩潰。

報告指X欠缺家人支持,需要長期心理治療。據了解,X現居兒童之家。

法官陳廣池(圖)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一手破壞建立20年的家庭。陳官又指被告侵犯X後叫她不要洩露事件,罪成後更沒一句求情說話,反映他毫無悔意。陳官相信控罪只是冰山一角,隨着X發育被告犯案恐會變本加厲,必須嚴懲以阻嚇。

陳官又斥責X的母親擔任控方證人時,替被告說盡好話,甚至懷疑X,對X造成二次傷害。他指母親應有大義滅親的態度,不能為「顧全大局」而姑息丈夫。
案件編號:DCCC891/17

■採訪勞東來、撰文梁偉強

20180807 - 聽障女「三重受害」父性侵判囚51月

標題:聽障女「三重受害」父性侵判囚51月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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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電梯維修員於半年內四度在家中性侵犯患有聽障的十一歲親女,包括藉詞替女兒洗澡清潔或塗藥膏,而用力搓她胸部,又曾用手指插其私處等,女兒為着家庭和諧,曾躊躇應否公開事件,最終向同學透露而揭發。涉案四十一歲男被告被控四項非禮罪,他早前在區院受審後被裁定全部罪成。法官昨判刑時直指本案是一宗悲劇,親女更是「三重受害人」,始作俑者的被告一手破壞建立廿年的家庭,將他判監四年三個月。

法官覆述現年十三歲女事主X的創傷報告,指她曾擔心影響被告及家庭,而掙扎是否公開事件。惟踏入青春期的她亦因日漸擔心被告的行為會變本加厲,才向同學透露被父侵犯。惟X不但未獲家人支持反遭怪責,家人反應更加重X的悲痛,有人指她「弄大」事件,亦有人怪責她撕裂家庭,令X對告發父親感到內疚。

官批母作供偏頗 姑息加害
法官又批評X母,指母親應保護女兒,不應為顧住大局而姑息被告。惟X母在審訊時的作供,盡可能對被告有利,且懷疑X的說法,法官認為母親對X不公平,亦再次傷害X。法官形容X的報告內容令人傷感,本案不但是悲劇,X更是「三重受害者」:她不但是性侵的受害人、亦被指為家庭的破壞者、另外性侵事件亦令X對父女關係感到失落、無奈和悲痛。X不明白為何體貼的被告竟會傷害她,令她受三重傷害。

被告四度犯案 仍毫無悔意
由於被告是案中始作俑者,並無悔意,現時仍向心理學家否認犯案。被告的行為不但破壞家庭,更摧毀X對他的信任。法官指若非東窗事發,被告對事主的行為恐怕會變本加厲,故要判囚以懲。

案發於前年十二月至去年五月,當時X年僅十一歲。被告藉詞替X洗頭或清潔,兩度強行進入浴室搓她胸部。被告又曾捉X的手,放在被告下體搖動。此外,被告在睡房內脫掉X的褲,用下體觸碰X私處。被告在最後一次非禮時,藉詞塗藥膏用力搓X的胸,之後指插下體。

案件編號:DCCC 891/2017

20180803 - 性侵15歲甥女 堂舅父囚33月

標題:性侵15歲甥女 堂舅父囚33月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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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27歲已婚堂舅父前年家族旅行期間,潛入酒店房性侵犯就寢中的15歲堂外甥女。他兩度受審後打甩強姦罪,但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成,昨被判入獄2年9個月。法官形容他色膽包天,無懼房中有其他親戚,嚴重程度和強姦相差不遠。

官斥令家族蒙羞
法官邱智立判刑時指,被告身為有婦之夫,犯案時將為人父,事發房間還有其他人,就算他真誠相信X同意性交,也是違反常理。被告與事主X一家素有聯繫,必然知道X未滿16歲,身為長輩的他犯案屬違反誠信,不但破壞家族融洽,更令家族蒙羞。他應愧對父母、妻兒和親戚,但只有表面悔意。

心理創傷報告指X有創傷後遺症,感憂慮、憤怒和孤單,時常發噩夢。她變得恐懼男性,沒法享受親密愛情關係,結果與案發時的男朋友分手,其後約會男性亦無下文。法官相信本案令X心理留下永久烙印,摧毀她的快樂成長歲月。

辯方早前求情時,批評感化官撰寫的背景報告偏頗,如詳列被告讀書時兩年內獲3個小過、64個缺點。辯方稱這是任何學生都會犯的過錯,但法官稱不敢苟同。法官更透露,背景報告指被告曾在另一次海外旅行時摸年幼女童的胸部,惟鑑於他無案底和開審前願承認非禮罪,酌量減刑。

根據控方稱,案發2016年農曆新年,X參與53人家庭旅行團到泰國遊玩。2月17日凌晨是最後一晚,X與胞妹、表姐及表哥在曼谷的酒店同睡一間房,被告不請自來入房同睡。被告摸X的胸,用手指插入其陰道,然後將她強姦,她不敢作聲。被告上廁所時X向表姐求救,表姐遂調位阻隔被告。X的短褲留有被告的精液。

被告辯稱只在X身後自瀆,去年審訊時陪審團未就強姦罪達大比數裁決,今年6月重審後被告非法性交罪成。
案件編號:HCCC138/17
■記者勞東來

20180803 - 教師涉非禮兩學生 辯方證人:事主沒抗拒被告搭肩

標題:教師涉非禮兩學生 辯方證人:事主沒抗拒被告搭肩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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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婚中學男教師於2014至17年間,被指不時駕車接送兩名年約15至16歲的姊妹學生時涉非禮二人,男教師續受審。辯方昨傳召被告前學生,他供稱曾與被告和其中一名事主一同外出,被告搭過事主肩膀及拍其大腿,但事主沒表示不願意,認為兩人相處氣氛正常。

被告吳國強(40歲)昨被裁定9項非禮罪表證成立,他選擇不自辯。辯方證人李俊軒(音譯)稱,被告曾任其中四班主任。李說去年3月與其時任女友、被告和事主Y到東涌踩單車,被告駕車接載3人,其間他看到被告曾拍Y的大腿一下,Y除看了被告一眼外,沒有其他特別反應。李又說踩單車中途休息,見到Y坐在被告身旁,被告亦搭着Y的肩膀。

李續稱,中五期間曾與Y留校溫習,離開時按學校規定通知被告,其後被告僅向Y一人詢問:「要唔要一齊走,我都收工」,李說當時Y答應。李稱從未聽聞Y向人傾訴與被告有關的不開心事,認為兩人相處正常,如普通人一樣。案件今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WKCC1579/18】

20180803 - 旅行性侵15歲女 已婚堂舅囚2年9月

標題:旅行性侵15歲女 已婚堂舅囚2年9月
報章:明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明報專訊】15歲少女前年農曆新年假期與數十名家人一同暢遊泰國,回港前一晚正值月事的她被已婚堂舅父侵犯,陪審團早前裁定堂舅父強姦罪脫,但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罪成。法官昨斥被告色膽包天,違反誠信,令家族蒙羞,摧毁了事主快樂的童年,其悔意只流於表面,但考慮到他在開審前已欲承認非禮罪,判囚2年9個月。

被告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法官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出,自事件發生後,事主每天都想起被侵犯的過程,感到憂慮、憤怒及寂寞,更停止了所有課外活動;事主因事件對男性產生恐懼,無法享受男女間的親密愛情關係。由於情緒不穩,事主與男友分手,即使後來與其他男生約會,亦失敗告終。心理學家證實事主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現正接受創傷輔導。

官斥被告色膽包天違誠信

被告的背景報告透露,他在多年前的一次海外旅行,亦曾觸摸另一年幼女童的胸部,但法官稱判刑時不會考慮,強調本案並非年青情侶間的性行為,被告是有婦之夫,事主只是15歲的學生,兩人人生經歷有着很大分別。被告是事主的長輩,亦因事主及當晚房間裏的人信任被告,才會讓他進入及逗留在房內。法官斥被告的行為,完全違反了房內所有人的誠信。

法官指案發時離被告妻子分娩期只有兩個月,加上事發時房間另有其他人,斥被告行為「色膽包天」,不但破壞家族間融洽的關係,更令家族蒙羞,被告亦應因此感到羞愧;但被告的悔意只流於表面,其行為在事主心理上留下永久烙印,摧毁了她整個快樂的童年。法官認為被告行為嚴重近乎強姦,遂定3年3個月為判刑起點,但考慮被告沒有案底,在開審前已欲承認非禮,減刑至2年9個月。

【案件編號:HCCC138/17】

20180803 - 【教育點評】爭全面資助全日制 幼教界宜改變策略

標題:【教育點評】爭全面資助全日制 幼教界宜改變策略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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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畫落實至今一年,要求全面資助全日制幼稚園,仍是不少幼教界及家長訴求。香港大學教育學院近日發表研究,指就讀半日制及全日制幼稚園的幼童,無論在語言、認知、身體社交和情感等表現,並無明顯分別。有教育界友好坦言,全日幼稚園的教學效能始終未被證實,幼教界日後再向政府爭取全面資助,必須調整策略。

  港大教育學院進行為期兩年的大型追蹤研究,在十五所同時提供半日及全日制課程的非牟利幼稚園,隨機選出三百四十六名幼兒班(K1)學童,評估他們在語言、認知、身體社交及情感的表現,結果顯示兩者表現均沒有明顯差別。雖然有七成受訪家長支持全日制,認為可加強學童的知識和自理能力,但負責研究的副教授李輝坦言,家長想法只是一廂情願。

  教育界友好坦言,對港大研究結果不意外,事實上當局未全面資助全日制幼稚園,正正就是當時的研究所得,不足以論證全日制課程較半日制課程對幼兒更為有利,「當局既強調半日制課程已達課程要求之餘,更強調研究已證明,家庭教育對培育幼童的輔助作用,況且家庭的規範較幼稚園少,利於建立安全感及親子關係。」

  友好認為,幼教界繼續糾纏全日制是否優於半日制,實際意義不大,「況且研究方法亦有影響,如達標門檻以半日制幼稚園學童能力為基準,加上學童年紀尚幼,兩者分別確實有限。」他認為幼教界應改變策略,聚焦於家長需要多於教學效能,「無論政府與學者,均認同全日制幼稚園有利於釋放潛在勞動力,既然雙職家長普遍,在配合人口政策的考量下,增加全日制幼稚園的資助,有助減輕家長負擔,亦利於幼稚園提供開設全日班。」

  友好分析稱,基層家庭受資源所限,配合託兒服務的全日及長全日幼稚園,可紓緩他們的經濟及育兒壓力;中產家長即使資源較多,但全日制幼稚園的學額競爭不輕,「正如港大學者所言,全日與半日制幼稚園不存在好壞的問題,而是適合與否的問題。政府在滿足社會需要的考慮下,亦不必追究全日制就是最佳方案。」

  當然無論是教學效能、社會需要,政府最終仍在公帑運用優次作考慮,相信未來審視免費幼教政策,全面資助全日制幼稚園將是一條必答題。

20180802 - 學者倡全日制幼園單親優先

標題:學者倡全日制幼園單親優先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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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港大研究發現,幼稚園內的全日制學童與半日制學童在多方面發展沒明顯差別。不過,學者認為全日制學額需求大,建議教育局讓雙職及單親家庭可優先分配到全日制或長全日制學位。

研究指與半日制無差異
負責研究的港大教育學院副教授李輝表示,團隊在2015年開學前,隨機在全港15所全日制及半日制幼稚園中抽取了共346名K1兒童,進行為期兩年的追蹤測量;學童分為全日制及半日制組別,並在2015年至2017年間進行4次評估,比較兩組兒童在語言、認知、身體、社交及情感發展。結果顯示兩組在各範疇上無統計上的差異,故全日制教學較半日制好的說法只屬教師及家長的主觀想法,無客觀數據支持。

李輝(圖)續指,團隊曾訪問其中300名學童家長,近七成認同全日制教學較適合,因入讀全日制班有助減輕照顧子女的負擔;學童也可有更多時間在校內學習自理與社交技巧。李亦承認,全日制教學模式較為規律,有助幼稚園學童適應小學的校園生活。不過曾有家長向李反映,全日制學額現時嚴重不足,惟有入讀半日制班別。李輝促教局設立優配機制,以減輕這些家長的育兒負擔。

■記者羅智堅

20180802 - 處方男嬰類固醇藥膏女中醫罰款2.4萬

標題:處方男嬰類固醇藥膏女中醫罰款2.4萬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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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註冊女中醫在未有註冊藥物牌照下,去年向患濕疹的半歲大男嬰處方含皮質類固醇及抗生素的藥膏,男嬰用藥後頸部皮膚變白。女中醫及她持有的香港廣慈葉佳音中醫藥診所有限公司,被票控非法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等共6罪,昨被判罰共2.4萬元。

裁判官指出,案件關乎公共衛生,嚴重可判處監禁,但考慮涉案藥膏沒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且被告叶佳音(63歲)稱她為支持公司運作,每個月都入不敷支,就6項傳票控罪各判罰4000元。

案情指出,事主周女士去年4月至6月期間兩度帶其患濕疹的兒子到被告診所求診,塗上被告處方的藥膏後,兒子頸部皮膚變白。周女士其後把藥膏交予衛生署化驗,證實藥膏含類固醇及抗生素,導致其子過敏。

【案件編號:ESCC20613-20618/18】

20180801 - 精神病漢認非禮女童 稱因好奇

標題:精神病漢認非禮女童 稱因好奇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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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婚及育有兩女的男子稱患精神分裂,去年在銅鑼灣匯豐銀行觸摸6歲女童的私處,女童後來告知家人及報警;兩個月後,男子再光顧同一銀行時落網,他昨承認一項非禮罪。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13歲時被打傷頭後患上精神病,而女兒乃人工受孕所出,婚後沒有性生活,他是「出於好奇」才犯案。

稱夫妻沒有性生活 兩女人工受孕

辯方求情稱,49歲的被告高嘉錫13歲時被同學打傷頭,之後患上精神病,自此一直接受精神科治療,又指被告連照顧自己亦有困難,飲食需由父母照料。辯方續稱,被告犯案只是「出於好奇」,但裁判官隨即表示不理解被告究竟好奇什麼。辯方回應稱,雖然被告已婚及育有兩名幼女,但因終日沉迷打機,夫妻間完全沒有性生活,兩名女兒是以人工受孕所生。

裁判官說明白被告作為精神病患者,自有其難處,但不代表他可以侵犯年幼女童;加上被告並非初犯,5年前亦因同一項罪行被定罪,已給予一次感化機會,故今次應以監禁形式處罰。裁判官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心理報告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不准保釋,還押至8月14日候判。

5年前同類定罪判感化

案情指出,去年8月29日,6歲女童在銅鑼灣廣場二期的匯豐銀行內,坐在圓桌上等候正在櫃枱辦理手續的祖母,當時被告坐在女童對面,被告問女童正在玩什麼玩具,女童不瞅睬,被告突然傾身向前,伸手摸女童私處一秒後縮手,再坐回原位上,並嘆氣一聲。女童沒有立刻揚聲,其後將此事告知祖母。經警方調查後,同年10月被告重返該銀行時被查出相關紀錄,被警方當場逮捕。

【案件編號:ESCC709/18】

20180801 - 認性侵12歲智障妹 青年候判 9兄弟姊妹 5個智障

標題:認性侵12歲智障妹 青年候判 9兄弟姊妹 5個智障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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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年22歲青年涉前年在家中脫去12歲智障胞妹的衣服,要胞妹靠在桌上前傾,他用手指插胞妹肛門,及站在胞妹後方手淫至射精。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罪及「與或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的8名兄弟姊妹中,5人均屬智障。青年被還押等候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以及事主的創傷評估報告。

一家領綜援過活

案件押後至8月31日判刑。庭上透露,被告家中連他在內有9兄弟姊妹,其中5人有不同程度的智障,一家倚賴綜援金生活。據了解,現時被告仍與家人同住,X則已搬離單位,由社署看管。

案情指出,事主X為精神上沒有行為能力的人,與父母及另外8名兄弟姊妹住在將軍澳一公屋單位,被告為X的胞兄。X前年12月向學校社工透露遭被告侵犯,事件其後報警處理。5日後,警方與X作錄影會面,X稱曾遭當時20歲的被告帶到家中房間,被要求靠桌向前傾,面朝下,被告則站在她背後,用不知名物件插她肛門位置,她感痛楚喊停。

X表示當時看到被告穿著內褲,其後見到被告用手把陰莖搖上搖下,不久便見被告陰莖上有白色液體,當時被告更取笑她,着她應把白色液體吞下。X事後拒絕讓醫生檢查陰部或肛管部分,醫生只檢查了X的肛門孔及肛周區,但沒有明確發現。

被告隨後被捕,他警誡下承認在前年11月25日在家中脫去X的衣服,叫X面朝下並靠桌上,用右中指插入X的肛門、用陰莖摩擦X的臀部及撫弄X的胸部約10分鐘,其後他在X面前手淫至射精為止,但從沒有將陰莖插入X體內。

【案件編號:DCCC166/18】

20180801 - 男子狎女童 求情指與妻無房事

標題:男子狎女童 求情指與妻無房事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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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育有兩名幼女、年近五旬的已婚男子去年到匯豐銀行銅鑼灣分行,與一名年僅6歲的女童在等候區對着坐,其間他突然撫摸對方私處一下,之後便縮回原位嘆氣。他昨承認非禮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多年,並揭露被告雖已婚及有小朋友,但與妻子完全沒有性生活,女兒都是透過人工受孕下出生,犯案全因一時好奇,望裁判官輕判。

人工受孕誕女兒
辯方求情指,被告高嘉錫(49歲)5年前有非禮案底,當時獲判感化一年;而被告本身為高材生,但因13歲時遭人打傷頭部嚴重受傷,15歲那年被確診患精神分裂,之後一直接受診治,母親亦患有嚴重抑鬱。

辯方續指被告精神有問題,沉迷打機,今次全因好奇而犯案。裁判官聞言即反問被告已為人父,不明辯方意思。辯方透露被告的女兒乃人工受孕誕下,被告與妻子完全沒有性生活。

裁判官聽畢亦稱明白被告難處,但被告並非初犯,更在光天化日下在公眾地方非禮女童,下令將被告還柙,先索取心理、精神科醫生及感化報告,本月14日判刑。

案發於去年8月29日,被告與女童對着坐期間,突問女童在玩甚麼玩具,但女童不理會他,之後被告便摸了對方私處一下,事後女童告知祖母報警。
案件編號:ESCC709/18

■採訪勞東來、撰文蘇曉欣

20180801 - 非禮6歲女童已婚漢勢判囚

標題:非禮6歲女童已婚漢勢判囚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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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非禮前科的中年無業漢,聲稱雖然已婚,但他與妻子從無性生活,二人育有的一對女兒也是試管嬰兒。他指稱出於「好奇」,去年八月在銀行內大庭廣眾下,撫摸一名六歲女童的私處,最終被捕。被告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直指他光天化日下於公眾地方摸幼童私處,案情嚴重;加上他有相類前科,曾被判感化,惟他卻再犯案,顯然沒珍惜機會,即使認罪,本案亦應判監以懲。現先索取其精神報告,收押至八月十四日判刑。

銀行內摸私處 天眼拍下
涉案四十九歲被告高嘉錫,被控在去年八月廿九日於銅鑼灣廣場二期的滙豐銀行內非禮六歲女事主X。控方案情指,被告事發時陪家人到上址辦理銀行事務,他在座位等候期間,突然向獨坐對面的X施以祿山之爪,伸手由下而上摸她的私處一下,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X當時沒有作聲,但隨即將事件告知從銀行櫃台辦事回來的祖母,事件報警。警方接報後,同日稍後於現場截獲被告,警誡下他自稱好奇而摸了X的私處半秒。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八十年代已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至今仍有覆診及服藥。被告母親替他撰信求情,透露被告年輕時原本品學兼優,惟少年時遭人打傷頭部致精神失常,而母親也患有嚴重抑鬱症。辯方稱被告並非「正常人」,事發時只因好奇而犯案,早前也嘗過羈押式監管,希望法庭考慮被告的背景及認罪而作出輕判。

官斥有前科 無珍惜機會
惟裁判官質疑,何以被告已婚並育有女兒,還會對六歲女童「好奇」而犯案。辯方解釋,被告與妻子「從無性生活」,二人女兒乃通過人工受孕而出生的試管嬰兒。裁判官直言,即使被告有特殊背景及難處,但也不可成為犯案藉口,加上被告並非初犯,一三年曾因非禮已獲法庭輕判感化一年,顯然沒有珍惜機會,因此本案適宜判監,現先索取其報告以作量刑。

案件編號:ESCC 709/2018

20180801 - 圍毆青年致昏迷四個月 少年囚四年 上訴申減刑

標題:圍毆青年致昏迷四個月 少年囚四年 上訴申減刑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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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十九歲青年疑因爭女問題與人結怨,三年多前在旺角街頭遭七名男子圍毆及狂踩,令他頭部受重創,昏迷四個多月才恢復知覺,事後警方拘捕三名年僅十五歲的行兇少年,他們被裁定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被重判入獄四年。其中一名少年昨日向高院上訴庭申請減刑,上訴庭鑑於他犯案時未成年,決定為他索取報告,然後才決定是否減刑。

昨日要求調低四年刑期的上訴人周毅瑱,現年已十八歲。他與另兩名同黨被控在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於旺角洗衣街蓄意襲擊當時十九歲青年陳兆才,意圖令對方身體嚴重受傷。案件去年在區域法院審訊,三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據事主的醫生報告指,陳事後有記憶及認知衰退,但控方就在庭上指他沒有長期後遺症,可以繼續學業。

犯案時未成年 押後兩周再審
上訴庭法官昨指出,審訊時有證供指證,上訴人在事主倒地後,有繼續向其頭部施襲。不過,法官亦指上訴人犯案時始終只有十五歲,以前沒有犯罪紀錄,再加上他已在監獄服刑大半年,故決定給予他一次機會。法官昨下令,為上訴人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並將案押後兩星期至八月十四日再審,到時再視乎報告結果決定是否更改其刑罰。

案件編號:CACC 12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