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本報訊】31歲家庭主婦懷疑難忍不足3個月大的兒子哭泣聲,對他施以搖晃、掌摑、搣面及拋落床,兒子最終死於受虐性腦傷,主婦被控誤殺,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警方的錄影會面顯示,女被告於案發前一個月開始打仔,兒子「嘈得大聲就會情不自禁咁打佢」,她並且以玩具嬰兒作出示範,雙手舉高嬰兒之後放手,令嬰兒掉在床上,另外一次則舉高嬰兒拋落床。
控方昨日播放被告梁笑芳的錄影會面片段,她提到案發前一個月接兒子返回長洲住,最初並沒有問題,後來「有時個仔喊得太嘈,我就出手打佢,摑佢、搣佢塊面同撻佢落床」,被告的三家姐也曾經勸她不要動手打仔,惟她「完全控制唔到自己」。
她承認,掌摑和搣面令兒子面上留有瘀痕,但她亦是案發前一天才得知。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以玩具嬰兒示範搖晃、掌摑、搣面和拋擲嬰兒。她先以右手反手掌摑嬰兒右邊面,之後雙手搣嬰兒兩邊面,繼而雙手托在嬰兒腋下抱起嬰兒,再大力前後搖晃。最後雙手托起嬰兒,舉高後放手,令嬰兒掉在床上,另一次示範則在舉起後拋在床上。
法醫指有16處瘀傷
2015年8月25日案發日接報到場的救護員林曉峰供稱,當時男嬰只包了尿片,面色蒼白,面有瘀痕,檢查後發現已無呼吸和脈搏,他為男嬰進行心肺復蘇並提供氧氣,但並無反應,送院證實死亡。
法醫林衛國則供稱,檢查男嬰的屍首時發現其面部、右邊嘴角、前額髮際及雙腿合共有16處瘀傷,顱內蛛網膜下出血,積血75毫升,死因是受虐性腦傷,他並且認為積血是死者死前1至2周受創而造成。
林接受盤問時稱,由於嬰兒頭骨及肌肉發育未成,仍十分脆弱,若掌摑、搖晃及拋擲落床力度猛烈,有可能造成頭部創傷、顱內出血。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56/16
控方昨日播放被告梁笑芳的錄影會面片段,她提到案發前一個月接兒子返回長洲住,最初並沒有問題,後來「有時個仔喊得太嘈,我就出手打佢,摑佢、搣佢塊面同撻佢落床」,被告的三家姐也曾經勸她不要動手打仔,惟她「完全控制唔到自己」。
她承認,掌摑和搣面令兒子面上留有瘀痕,但她亦是案發前一天才得知。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以玩具嬰兒示範搖晃、掌摑、搣面和拋擲嬰兒。她先以右手反手掌摑嬰兒右邊面,之後雙手搣嬰兒兩邊面,繼而雙手托在嬰兒腋下抱起嬰兒,再大力前後搖晃。最後雙手托起嬰兒,舉高後放手,令嬰兒掉在床上,另一次示範則在舉起後拋在床上。
法醫指有16處瘀傷
2015年8月25日案發日接報到場的救護員林曉峰供稱,當時男嬰只包了尿片,面色蒼白,面有瘀痕,檢查後發現已無呼吸和脈搏,他為男嬰進行心肺復蘇並提供氧氣,但並無反應,送院證實死亡。
法醫林衛國則供稱,檢查男嬰的屍首時發現其面部、右邊嘴角、前額髮際及雙腿合共有16處瘀傷,顱內蛛網膜下出血,積血75毫升,死因是受虐性腦傷,他並且認為積血是死者死前1至2周受創而造成。
林接受盤問時稱,由於嬰兒頭骨及肌肉發育未成,仍十分脆弱,若掌摑、搖晃及拋擲落床力度猛烈,有可能造成頭部創傷、顱內出血。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