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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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兩名幼童疑自困在長闊高僅兩呎的狹窄儲物籠內,祖母卻涉嫌置之不理自行打波,市民質疑做法是否有虐兒之嫌。大律師陸偉雄認為祖母的做法已屬「踩界」,因若幼童被長期單獨留在儲物籠內導致驚恐或受傷,祖母有機會觸犯最高可判監10年的「疏忽照顧」罪行;但若兒童僅短時間獨留籠內兼純屬自願,則未必違法。
陸偉雄強調,成人將幼童獨留在籠內做法本就不妥,因小童可能不小心弄傷自己。他建議成人在球場內其實可與小朋友一起玩耍,又或是將小童留在運動場空曠的地方,讓小孩自行活動。臨床心理學家葉妙妍亦認為,若小朋友被留在狹窄儲物櫃內,而且不在家長視線範圍內,可能遭不法人士強行抱走,幼童亦可能因企圖自行攀爬出來造成危險,故親友做法有疏忽照顧之嫌。
陸偉雄強調,成人將幼童獨留在籠內做法本就不妥,因小童可能不小心弄傷自己。他建議成人在球場內其實可與小朋友一起玩耍,又或是將小童留在運動場空曠的地方,讓小孩自行活動。臨床心理學家葉妙妍亦認為,若小朋友被留在狹窄儲物櫃內,而且不在家長視線範圍內,可能遭不法人士強行抱走,幼童亦可能因企圖自行攀爬出來造成危險,故親友做法有疏忽照顧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