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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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新婚的裝修工人,今年1月在後巷對着陌生的11歲女童自瀆,精液染污女童校服。他早前承認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被判囚8個月。
被告鄭廣斌(34歲)被指今年1月13日,在粉嶺圍一間村屋後巷,對着因忘記帶鎖匙而等候家人回來開門的小六女童X露械自瀆。被告見X不予理睬便離開,數分鐘後又折返,並帶上口罩及帽,再次自瀆,更將精液射在X的校服上,匆匆離開。X其後向12歲的胞姊求助,胞姊報警揭發事件。
被告與其家人昨呈上數封求情信,指事後已感十分後悔。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被告犯下嚴重罪行,當日戴上口罩及帽返回現場作案,明顯是想掩飾身分,法庭有責任保護兒童,須判阻嚇性刑罰。
【案件編號:FLCC334/14】
被告鄭廣斌(34歲)被指今年1月13日,在粉嶺圍一間村屋後巷,對着因忘記帶鎖匙而等候家人回來開門的小六女童X露械自瀆。被告見X不予理睬便離開,數分鐘後又折返,並帶上口罩及帽,再次自瀆,更將精液射在X的校服上,匆匆離開。X其後向12歲的胞姊求助,胞姊報警揭發事件。
被告與其家人昨呈上數封求情信,指事後已感十分後悔。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被告犯下嚴重罪行,當日戴上口罩及帽返回現場作案,明顯是想掩飾身分,法庭有責任保護兒童,須判阻嚇性刑罰。
【案件編號:FLCC3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