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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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男生色膽包天,前日在九龍塘上課期間,涉用反手招式撫摸坐在後面女生的大腿,並觸及私處。女生懷疑害羞不敢將事件張揚,回家後母親聞訊大驚向校方投訴,校方認為事態嚴重報警,將「小色狼」拘捕。
遇事11歲女生,為九龍塘牛津道一間小學六年級學生;被捕同齡男生為同班同學。前日早上9時許,該校小六級學生上英文課期間,涉事男生被指用反手招式伸手觸摸坐在其後面一名女生的下體及大腿,女事主疑害羞,不敢將事告訴老師,也沒對同學透露,但放學回家後,將事件告訴母親。
或判感化令
其母聞言大驚,帶同女兒返校投訴,校方詢問女童詳情後於當晚約7時報警處理,警方根據校方資料,到涉案男童住所調查,他聲稱無意非禮事主,純粹出於好奇貪玩,最後警方以涉嫌非禮將男童拘捕,暫准保釋候查。根據香港法例,10歲以下兒童被推斷為無犯罪意圖,毋須負刑責,而今次涉案11歲男童基於年幼,即使非禮罪成,多數判處警司警誡或感化令。
遇事11歲女生,為九龍塘牛津道一間小學六年級學生;被捕同齡男生為同班同學。前日早上9時許,該校小六級學生上英文課期間,涉事男生被指用反手招式伸手觸摸坐在其後面一名女生的下體及大腿,女事主疑害羞,不敢將事告訴老師,也沒對同學透露,但放學回家後,將事件告訴母親。
或判感化令
其母聞言大驚,帶同女兒返校投訴,校方詢問女童詳情後於當晚約7時報警處理,警方根據校方資料,到涉案男童住所調查,他聲稱無意非禮事主,純粹出於好奇貪玩,最後警方以涉嫌非禮將男童拘捕,暫准保釋候查。根據香港法例,10歲以下兒童被推斷為無犯罪意圖,毋須負刑責,而今次涉案11歲男童基於年幼,即使非禮罪成,多數判處警司警誡或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