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2 - 稱還施彼身 印傭扯少主髮緩刑 任警長女僱主 閉路電視揭發

標題:稱還施彼身 印傭扯少主髮緩刑 任警長女僱主 閉路電視揭發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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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一對兩歲龍鳳胎的女警長,經家中閉路電視發現印傭扯兒子頭髮,於是報警。印傭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所看管兒童罪名,求情時稱是為了阻止龍鳳胎打架,「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教訓男童。裁判官表示事件只屬孩子間的小打鬥,印傭行為卻過火,判處她監禁4周,但緩刑1年。

認罪的被告Samiah Bt Sayidi Madiya(37歲),在港無案底。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於兩年前來港,一直受僱於涉事家庭,照顧僱主一對龍鳳胎。她在印尼亦育有一名4歲的兒子。

稱為阻止龍鳳胎打架

官指過火不必要

辯方解釋,當日被告餵涉案一對龍鳳胎進食時,兩童因爭玩手機,男童推了女童頭部一下,被告見狀便「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扯男童頭髮以示教訓。

案發本月8日,姓劉的女警長經家中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客廳扯兒子頭髮,於是返回荔景紀律部隊宿舍家中及報警,並送兒子到院。男童經檢驗後只感痛楚,被告在被捕時保持緘默。

裁判官表示事件只屬孩子間的小打鬥,印傭行為卻過火及不必要,判處她監禁4周,但緩刑1年。

為家居安全設閉路電視

大狀指沒規定須知會傭工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僱主為保障家居安全而設閉路電視,實屬「無可厚非」,且沒明文規定須事先知會僱員;若僱主其後從錄影發現僱員有不當行為,該些錄影片段可作犯罪證據,情况就和車輛設攝錄鏡頭拍攝路上狀况,發生意外時可作根據。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認為,只要鏡頭不是安置在僱工使用的洗手間及睡房,僱主毋須事前知會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