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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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少女於去年2月與家人來港定居,數月後卻瞞着家人在屯門醫院誕男嬰。她出院後兩小時即把出生4日的骨肉拋棄在深圳灣口岸女廁再返內地,今年5月始返港。已再懷孕的少女昨腹大便便到屯門法院承認棄嬰罪,求情稱因怕父母知道才犯案。裁判官狠斥她連親兒也拋棄,不可思議,將她還柙候判。
記者:歐陽聯發
狠心棄嬰的21歲被告劉曼昨由母親陪同出庭應訊,代表律師透露她現懷6個月身孕,有固定男友,打算在案件結束後結婚。至於案中男嬰,辯方指劉已聯絡不到男嬰父親,男嬰於去年9月由屯門法院頒令社署託管,社署已為男嬰安排寄養家庭照顧他,他的健康良好。
稱棄口岸較易被發現
辯方求情指,劉犯案是出於經濟理由,也怕被父母知道她誕嬰,又指內地初中輟學的劉「好多嘢都唔識」。劉於去年7月4日棄嬰後一直住在內地,靠售貨維生,直到遇上表弟才跟在港的繼父和生母再次聯繫。在他們多次勸告下,劉決定主動投案,回港當天母親在關口一直陪伴在旁,劉事後感後悔。
案情指,劉於去年6月30日誕下男嬰,7月4日傍晚出院,她隨即前往深圳灣口岸,在出入境大堂一個女廁內將男嬰拋棄,後往內地。同晚約8時,兩名清潔女工在廁板上發現男嬰,當時醫院臍帶夾未拆下,隨即報警。
警方調查屯門醫院於案發前兩周出世合共127名嬰兒,發現5人無領出世紙,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劉曾在7月4日經羅湖離境,於是進行家訪。劉的繼父透露知悉女兒曾在屯門醫院產子,因院方曾發信催促劉繳付產費。
劉在雙親勸告下於今年5月12日回港,即被拘捕,警誡下她指感覺拋棄男嬰在深圳灣口岸「較容易被發現」。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5日,待取得感化官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TMCC1378/15
記者:歐陽聯發
狠心棄嬰的21歲被告劉曼昨由母親陪同出庭應訊,代表律師透露她現懷6個月身孕,有固定男友,打算在案件結束後結婚。至於案中男嬰,辯方指劉已聯絡不到男嬰父親,男嬰於去年9月由屯門法院頒令社署託管,社署已為男嬰安排寄養家庭照顧他,他的健康良好。
稱棄口岸較易被發現
辯方求情指,劉犯案是出於經濟理由,也怕被父母知道她誕嬰,又指內地初中輟學的劉「好多嘢都唔識」。劉於去年7月4日棄嬰後一直住在內地,靠售貨維生,直到遇上表弟才跟在港的繼父和生母再次聯繫。在他們多次勸告下,劉決定主動投案,回港當天母親在關口一直陪伴在旁,劉事後感後悔。
案情指,劉於去年6月30日誕下男嬰,7月4日傍晚出院,她隨即前往深圳灣口岸,在出入境大堂一個女廁內將男嬰拋棄,後往內地。同晚約8時,兩名清潔女工在廁板上發現男嬰,當時醫院臍帶夾未拆下,隨即報警。
警方調查屯門醫院於案發前兩周出世合共127名嬰兒,發現5人無領出世紙,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劉曾在7月4日經羅湖離境,於是進行家訪。劉的繼父透露知悉女兒曾在屯門醫院產子,因院方曾發信催促劉繳付產費。
劉在雙親勸告下於今年5月12日回港,即被拘捕,警誡下她指感覺拋棄男嬰在深圳灣口岸「較容易被發現」。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5日,待取得感化官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TMCC13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