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6 - 根德園幼園再爆腸胃炎

標題:根德園幼園再爆腸胃炎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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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後急性腸胃炎爆發持續。位於九龍塘多實街的根德園幼稚園再爆疫情,更由下午班擴散至上午班,受影響人士包括十九名學童及兩名女職員共廿一人。中招學童來自上午班,涉及十男九女,年齡介乎三至五歲。衞生防護中心自上月廿八日公布該校下午班爆發急性腸胃炎,累計該校共四十二人中招。

上午班19學童及兩職員中招
根德園幼稚園繼上月底公布下午班爆發急性腸胃炎後,該校上午班再有學童中招。今次受影響的十九名學童及兩名女職員,自上月廿二日起陸續出現嘔吐和腹瀉等徵狀,八人曾經求診,毋須入院,全部人士情況穩定。

衞生防護中心已派員視察該校,毋須停課,已向校方建議所需的預防措施,包括適當和徹底消毒清潔、適當處理嘔吐物,以及注重個人和環境衞生,並對該校醫學監察。本港在十二月三日的一周內錄得六宗院舍或學校爆發個案,共八十六人受影響;對上一周有五宗涉及八十四人。

20161206 - B女遭棄燒烤場 身懷「5月脑瘫」字條

標題:B女遭棄燒烤場 身懷「5月脑瘫」字條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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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大網仔燒烤場發生棄嬰案,一名疑逾5個月大女嬰昨遭人遺棄在燒烤場草地上,身懷一個利是封,內有一張用簡體字寫着「5月脑瘫(腦癱)」的字條,嬰兒的哭聲驚動了一名往燒烤場如廁的滅蟲公司員工,他立即報警,警員到場將女嬰送往將軍澳醫院檢驗。警方消息稱,女嬰被發現前數分鐘,警方接到一名男子報案,聲稱在上址有棄嬰,但他留下假電話號碼,警方不排除他與案件有關,正追查其下落,懷疑女嬰父母不堪她有病,狠心將她遺棄。
記者:簡明恩 鄭大康

警方表示,遭遺棄女嬰約4個月至8個月大,身高約71厘米、重約8公斤,圓面形、黃皮膚及蓄短髮,被發現時身穿淺粉紅小背心及黑色長褲,褲上印花為阿拉伯數字,以及用一條淺粉藍色被包裹住,無表面傷痕,至昨晚仍在將軍澳醫院留院觀察。至於她是否患有腦癱,是內地嬰抑或在港出生,有待詳細檢驗,醫院方面亦會查核今年初生嬰的患病資料。

滅蟲公司職員發現
現場為西貢早禾坑大網仔燒烤區8號場,毗鄰為一個露天停車場,附近大網仔路有兩條巴士線及兩條專線小巴駛經,而發現女嬰的位置為燒烤場一張枱旁邊的草地。除假日外,平日很少人到該燒烤場,若沒嬰兒哭聲或有人走近,難以察覺。
案發昨午近2時,消息稱,一名操本地口音、自稱姓李的男子,用手機致電999,稱上址燒烤場有一名棄嬰,除詳細講述現場位置及環境外,並再留下一個聯絡用的電話號碼,警方立即派員查看。
約7分鐘後,在外判滅蟲公司任職的姓林工人,乘公司車到大網仔區做滅蟲工作,車停在大網仔燒烤區停車場後,他步行往公廁如廁,剛步入燒烤區第一張枱附近,突聽到嬰兒哭聲,林循聲找尋,見4米外草地有一名嬰兒,嬰兒不停哭泣,他擔心草地有蛇會傷及嬰兒,即將她抱起放在枱上,然後報警。
此時警員已趕至,證實被遺棄的是一名女嬰,並在她身上撿獲一個利是封,內有一張黃色紙條,上面用簡體字寫着「5月脑瘫」,但不確定棄嬰父母是內地人,還是特意用簡體字書寫字條,警員其後將女嬰送院檢驗。

警尋最先報警男子
姓林工人向記者稱,他們一般相隔一至數個月才會到現場進行滅蟲工作,「好彩發現得早(女嬰),呢度附近都冇乜人!」
警方封鎖現場調查,召來大批警員在燒烤場搜索,向附近居民詢問曾否見有人抱着嬰兒在燒烤場出現,以及翻看附近閉路電視片段蒐證。
另外警方設法聯絡最早報案的李姓男子,但致電其手機以及他留下的另一個電話號碼,一個無法接通,另一個則疑是假號碼,懷疑該男子與棄嬰案有關。由於燒烤場對開為大網仔路,若要到現場需乘巴士、專線小巴、的士或自行駕車前往,警方呼籲案發前曾接載手抱嬰兒的成年人至上址的司機與警方聯絡。
警方呼籲女嬰的親人或有資料提供的市民,盡快與任何一間警署聯絡,或致電62774717或36610917與黃大仙警區重案組人員聯絡。

或入住保良局 社工跟進
遭遺棄女嬰身懷寫上簡體字「5月脑瘫」字條,令人懷疑她是內地人,被家人遺棄在香港接受治療,社會福利署指正跟進女嬰個案,但未有披露近年被遺棄在香港的內地嬰兒數目。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遺棄者不人道,並指本港醫療及福利制度健全,不排除有內地人將患重病幼嬰或幼童遺棄香港由港府照顧,他指人道立場上港府應提供治療,但擔心被人濫用,希望社署及港府正視。

議員促政府交代內地童棄港數字
社署發言人稱,事件中女嬰現正在醫院接受檢查,一般情況下,若警方未能聯絡其父母,或會安排女嬰暫住保良局新生家,社署社工會跟進她的長遠照顧安排及福利事宜。發言人補充,若署方需向該兒童提供法定保護,社署可向法庭申請成為該童的監護人,處理其在港的福利事宜,署方指過去3年有100名遺棄兒童,但未有披露內地兒童數目。
關注弱勢社群權益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本港的社福及醫療制度一直較內地完善,對傷病患者提供全面的保障,其實近年亦曾發生內地智障小童被遺棄於香港事件,他指港府亦有為相關幼童提供相關醫療照顧,但他擔心香港的機制被濫用,希望社署盡快交代內地嬰兒或小童被遺棄香港的數字,若情況嚴重應向內地方面反映。
張補充,其實社署在處理棄嬰事件時會顧及幼嬰健康成長的因素,在幼嬰健康情況許可下,盡快替幼嬰安排領養,讓幼嬰在領養家庭的安穩情況下成長。

腦癱嬰智力發展或較慢
昨日遭遺棄於西貢燒烤場的女嬰,身懷一封利是,裏面是一張寫有簡體字「5月脑瘫」的字條,警方將女嬰送往將軍澳醫院,由院方作詳細檢查。有腦科醫生指,腦癱是指嬰兒在出生時遇到腦缺氧情況,幼嬰可能因腦缺氧致腦細胞壞死,導致手腳不協調或智力發展遲緩。

出生過程腦缺氧引致
神經外科專科醫生藍明權指,腦癱(Cerebral palsy)又稱腦麻痹,一般是指幼嬰在出生過程中出現腦缺氧,原因可能是母親分娩期間因高血壓引致難產;或胎兒因臍帶下垂及繞頸導致臍帶供血中斷令嬰兒窒息;嬰兒體型過大或體重太輕或早產兒等因素,都可能引致嬰兒缺氧窒息出現腦細胞缺氧,甚至壞死。
藍指出,腦癱嬰兒發育較同齡嬰兒緩慢,以5個月大幼嬰為例,同齡嬰兒可能可做出翻身、抬頭、甚至坐直身動作,但腦癱嬰卻可能全身無力,透過腦掃描可發現腦癱嬰的腦部萎縮,較同齡嬰兒細小。
藍補充,出生至5歲是兒童腦部發育期,腦癱嬰亦可透過後天訓練改善手腳協調能力,但個別嚴重腦癱病者會出現手腳癱瘓。
現時本港每千名新生嬰兒中約有1至1.5名患上腦癱,剛退役的著名傷殘運動員蘇樺偉亦是腦癱患者,現年35歲的他天生患痙攣及弱聽,但透過後天訓練和自身努力,他於1996至2012年先後代表香港出席5屆傷殘奧運會,至今仍是男子100米及200米傷殘人士世界紀錄保持者,被稱為「神奇小子」。


標題:女嬰棄燒烤場追緝父母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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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內地品牌嬰兒服的四個月大女嬰,昨午被滅蟲工人發現躺臥西貢大網仔路早禾坑村一個燒烤場草叢,放聲大哭,滿面蚊瘌身上有一封利是,內有一張以簡體字寫上「5月腦癱」的字條。警方到場將女嬰送院檢驗,正追查其父母下落,交由重案組跟進。據悉,女嬰正在醫院觀察,暫未證實她是否腦癱。警方晚上發布女嬰照片,呼籲市民提供線索尋親。

慘遭遺棄的女嬰約四個月大、身高約七十一厘米、重約八公斤,圓面形、黃皮膚、蓄短黑髮。她被發現時身穿淺粉紅色背心、黑色長褲,並由淺粉藍色被包蓋着。

人迹罕至 草叢傳出哭聲
昨午二時許,姓林滅蟲工人到早禾坑村一個燒烤場對開附近進行滅蟲工作,期間人有三急,前往廁所時驚聞嬰兒哭泣,四處查看後,赫見一名女嬰躺臥燒烤枱旁一處草叢,將她放上枱欲報案求助時,警員已趕抵現場。

警方在女嬰身上發現一紅色利是封,內有一張寫有「5月腦癱」簡體字條,她身體無表面傷痕,滿面蚊瘌由救護員送將軍澳醫院。警方帶同警犬搜索,又向附近居民詢問了解,並翻看附近的閉路電視片段搜證,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跟進。警方呼籲任何人在事發前經過上址、目擊事發經過,或有任何消息,可聯絡警方提供線索。

發現女嬰的林先生憶述,由於當時陽光猛烈,不忍她被曬傷,又深怕蛇蟲鼠蟻傷及女嬰,遂抱她放上枱面。林續指,發現女嬰的位置人迹罕至,他每隔數月或一個月才會到上址滅蟲,形容今次能及早發現女嬰「好好彩」。社署發言人回應指,一般情況下,若警方未能聯絡其父母,或會安排女嬰暫住保良局新生家,由社署社工跟進她的長遠照顧安排及福利事宜。

數月前八歲智障女棄街
醫學會前會長謝鴻興指,腦癱嬰兒外貌跟一般嬰兒無異,惟溝通、運動能力及智能發展,與正常兒童相差「好遠」。兒科醫生馮宜亮解釋,腦癱的成因多為嬰兒出生時因分娩過程長、難產或胎盤出血,令嬰兒「焗親」,引致腦部缺氧,傷害腦內功能,影響智力、行動不便等,需經常出入醫院。本港不時有內地棄嬰,今年九月一名患裂顎的八歲智障雙非女童,被遺棄在上水街頭,保安員巡經發現報案。其父留下字條,指無力撫養,冀交香港社會福利機構代為照顧。


標題:身懷腦癱字條 女嬰遭棄燒烤場 簡體字寫成 警尋家人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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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揭發棄嬰案,一名僅4個月大女嬰昨被發現遭遺棄在早禾坑燒烤場地上,身懷寫上簡體字「5月脑瘫(腦癱)」的字條,由救護車送院檢驗;警方將案交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跟進,正設法尋找女嬰家人。
4個月大
遭遺棄女嬰中國籍,約4個月大,身高約71厘米,重約8公斤,圓面形,黃皮膚,蓄短黑髮,被發現時身穿淺粉紅色小背心、印有阿拉伯數字的黑色長褲及穿襪子,掛上口水巾,由一條淺藍色毛巾包裹;女嬰送院檢驗,無表面傷痕,正在將軍澳醫院留院觀察,是否患腦癱需進一步檢查確定。
男子報案匆匆掛線
現場為西貢大網仔路早禾坑村一燒烤場,共設有8組燒烤爐及桌子,因位置偏僻,平日人迹罕至。消息稱,昨午約2時,一名男子致電警方報案稱在上址燒烤場發現一名嬰兒後,隨即匆匆掛線。警方派員前往調查期間,一名姓林滅蟲公司男職員駕車經過燒烤場時,因「人有三急」停車往廁所,事後步出廁所時聽到陣陣嬰兒哭嚎聲,經搜尋在靠近草叢一燒烤爐旁桌子地下發現一名嬰兒,隨即報警及將嬰兒抱上桌面擺放,未幾警員即扺達,初步調查在嬰兒身上發現一封利市,內有字條以簡體字寫上「5月脑瘫(腦癱)」,嬰兒由女警抱同乘救護車送院檢驗。
警方封鎖現場調查,派出多名警員在燒烤場一帶搜索,其間召來警犬協助蒐證,但未有進一步發現。警方呼籲任何司機曾於昨午約2時接載一名手抱女嬰的成人到上址燒烤場,或有目擊事發經過的居民,可致電黃大仙重案組第一隊電話6277 4717或3661 0917聯絡,或盡快與任何一間警署聯絡。
腦癱手腳不協調 智力低
中大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以「悲劇」形容事件,指嬰兒出世時或出世後首一年,亦會有可能患上腦癱,醫生可從嬰兒大肌肉、小肌肉、手眼協調及社交發展觀察;若5個月大嬰兒無法如正常嬰兒般移動頸部或自行坐下,就可能大肌肉出現問題,需要進行其他診斷。
做物理治療 可如常人
神經外科專科醫生藍明權指患上腦癱成因眾多,例如出生過程中缺氧或患腦膜炎等,導致腦部受損,部分患者會痙攣、手腳不協調,甚至智力較常人低;但只要專業團隊協助,患者可做物理治療,長大後亦可與常人無異,呼籲家長切勿過快斷定患者能力。

嬰兒被棄致死 罪行可同誤殺
對於僅約4個月大嬰兒遭置露天燒烤場,防止虐待兒童會助理總幹事侯月琼認為,相信父母面對很大困難,以為沒有出路,但為人父母有管養的責任,遇上問題不應放棄,社會上有很多機構可即時介入。
倘尋親不果 社署跟進照顧
社署接受查詢時表示,若警方未能聯絡其父母,署方會跟進女嬰長遠照顧安排及福利事宜。
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則指出,女嬰當時處境非常危險,因該燒烤場人迹疏落,可能有蛇和野狗出沒,如沒有被發現,女嬰可能已餓死;直斥父母行為不負責任,「點可以咁狠心?」認為即使嬰兒有缺陷,社會上都有不同的支援。
遺棄環境差 罪行較嚴重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指任何人如故意遺棄未滿16歲的兒童,即有可能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由於事件中的燒烤場是對嬰兒較差的環境,屬於較嚴重級別,最高可處監禁10年。而若嬰兒因被遺棄導致死亡,遺棄者就等同誤殺,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標題:腦癱女嬰被棄草叢 燒烤場滅蟲工人發現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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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野狗山豬覓食的西貢燒烤場,昨揭發令人髮指的棄嬰案!一名疑患腦癱四個月大女嬰,疑遭狠心父母棄置燒烤場草叢,幸及時被滅蟲工人發現報案。警方在女嬰身上尋獲以簡體字寫着「5月腦癱」的字條,將她送院檢驗,初步未見大礙。重案組正追查女嬰身世及狠心家人,並呼籲附近司機和村民,若曾目睹手抱嬰兒的可疑人出現與警方聯絡。

  疑腦癱女嬰在早禾坑被遺棄,警方急尋其父母,社會福利署暫代接管女嬰。現場為大網仔路早禾坑一處燒烤場,附近有露天停車場及碼頭。昨午一時五十四分,九九九控制中心接獲一名自稱姓李男子報案稱,在該燒烤場聽到嬰兒哭聲,要求調查;七分鐘後再收到一名姓林滅蟲工人報案,透露在現場一枱凳設施旁的草叢發現棄嬰,並已將女嬰抱起在枱上安頓。

  女警到場抱起女嬰照顧,她被粉藍色布包裹全身,披「口水肩」,穿粉紅色小背心,印有阿拉伯數字的黑色長褲,身上有一個紅色利是封,內有字條以簡體字寫着「5月腦癱」,疑嬰兒有腦癱毛病。救護員到場檢查她無表面傷痕,隨後送往將軍澳醫院檢驗,初步認為女嬰約四個月大。

  報案的林為外判滅蟲工人,抵埗準備開工,因欲小解便步往廁所,經過該處草叢,感到有異響,查看發現有嬰兒被遺棄於草堆,他認為女嬰父母太狠心。由於燒烤場經常有野狗及山豬出沒覓食,草叢亦有蛇蟲鼠蟻,若女嬰未及時被發現,後果不堪設想。

  警犬和機動部隊人員到場搜索,至傍晚未有發現。黃大仙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現場停車場當時泊有二十多輛車,或有車cam拍下手抱嬰兒可疑男女,故警方呼籲車主提供消息,並追尋首名報案姓李男子,由於他向警方提供錯誤的手機號碼,最為可疑。

  刑事總督察王爾威透露,女嬰身長七十厘米,暫未知屬港人還是內地人,由於現場偏僻,要乘交通工具才能抵達,故推測棄嬰者是乘車而來,若有小巴或的士司機接載過手抱四五個月大女嬰抵達現場,或有村民知情可致電6277 4717與黃大仙警區聯絡。

20161205 - 教局:逾八成半日制幼園下年免學費

標題:教局:逾八成半日制幼園下年免學費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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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日前公布免費幼稚園教育下學費水平,被質疑仍有相當數目的幼園仍收學費;該局昨在「政策正面睇」專欄撰文稱,下學年逾八成受資助半日制幼園(約430所)免費,遠多於本學年的約15%;約80所擬收學費,當中約40所料每月收300元或以下,半日制幼園主要因租金支出而需收費。

稱嚴格審批收費預算 確保學費合理
至於全日制,教局指研究未足以證明全日課程較半日對幼兒更有利,故全日制班學費由政府與家長共同承擔,約50%全日或長全日制幼園(約290所)擬收取1000元或以下月費,遠多於本學年的約5%;4%全日制幼園(約20所)擬收逾2000元月費,遠少於本學年的40%。教局會於下月中邀請學校遞交詳細收費預算,將嚴格審批,只有合理開支才會獲認可,以確保學費水平合理。
局方指以取錄90名學生的幼園為例,學券資助下半日、全日或長全日制服務,每年均獲200萬元資助,在新政策下資助額將分別增至約290萬、400萬及490萬元。另教局會為聘有大量資深及較高薪酬教師的幼園,提供一筆過兩年過渡期津貼,並於2018學年跟進;亦會適時調查薪酬水平,確保受資助幼園教師薪酬範圍與私人市場相若。

20161205 - 小三TSA家庭收入影響:基層生成績差比率較高

標題:小三TSA家庭收入影響:基層生成績差比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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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教育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去年小三TSA(全港性系統評估)成績發現,來自不同家庭收入群組的學生,考取好成績的比率相若;但低收入家庭群組中,有較高比率學生成績差,學者建議學校對無心向學或成績差的基層學生提供功課輔導等支援。

能力高學生 未受家庭收入影響
負責研究的中大教育心理學講座教授侯傑泰稱,多國數據亦證實家庭收入與學業成績呈正面關係,但香港的情况不同。他分析3萬名小三TSA學生及其家長的數據,按成績將學生學習能力分為1至9個等級,9為能力最高,又將學生家庭入息分為6個群組(少於1萬元、1萬至少於2萬等,最高為6萬元或以上),數據顯示,家庭月入少於1萬元的學生,有19.49%能力屬7至9等(能力較高者),其餘家庭收入群組則各有約20%至25%學生能力屬7至9等。侯傑泰稱,在家庭月入少於1萬的群組,高能力學生比率雖稍低,但與其他家庭收入群組差距仍小,反映家庭入息對學習能力高的學生影響很小。
家境富裕可補習 學者倡供輔導支援
但對於學習能力低的學生而言,家庭收入有一定影響。研究指出,家庭月入2萬元或以上學生,只有3%至6%「跌入」低能力(1級)群組;家庭月入少於2萬元的學生,則有6%至9%屬上述能力群組。侯稱,家境富裕學生若成績不好可補習,但若學生無心向學或成績差,家境又不好,學校則應多提供功課輔導或情緒支援,減輕他們因家境而面對的問題,讓他們專心學業。
研究亦分析父母教育水平對子女學業成績的影響,結果與家庭收入的研究一致,對於高學習能力群組的學生,父母教育水平影響不大;但對於學習能力較低學生,父母影響較大。父母有初中程度的學生(佔89%),有4%至7%屬1級低能力,但父母學歷只有小學或以下者,有9%至12%屬1級能力。但侯亦指根據2012年PISA(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研究,香港教育機會均等度在65個國家或地區中名列第二位,反映本港貧富間教育機會差異小。

20161205 - 司機拍女客哺乳 警跟進

標題:司機拍女客哺乳 警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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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的士司機日前拍下外籍女子在車廂中哺乳的過程,並無遮無掩把相片放上網公開,惹來輿論譁然及炮轟,警方昨表示正了解事件,呼籲市民提供資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一旦接獲投訴,會作出跟進。

私隱專員籲舉報
涉事的士司機被痛斥可恥及賤格,前日把相關相片放上網遭圍攻後,已把其fb改頭換面,至昨早更索性隱藏fb。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早出席活動時,指留意到這件不開心及不應發生的事,的士業界亦有譴責,認為在私人途徑取得的資料和照片,不應肆意公開,亦應尊重母乳哺育的媽媽。
高永文強調,政府重視推廣母乳餵哺,兩年前已成立委員會,亦在政府機構內盡量騰出空間方便同事,同時呼籲商界、商場、辦公室等提供母乳餵哺設施。他指市民在態度上支持母乳餵哺,比政策上支持更重要。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聲明,指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任何人懷疑個人私隱受侵犯,又能提供證據,可向公署投訴,公署在收到投訴後會作出跟進,決定是否展開調查。

20161205 - 見房間冒煙即致電爸爸 5歲醒目男童 救回燒炭嫲嫲

標題:見房間冒煙即致電爸爸 5歲醒目男童 救回燒炭嫲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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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硤尾邨一名中年婦疑因家庭瑣事與家人爭吵後,昨晨竟然在5歲孫兒面前,於家中燒炭企圖自殺。醒目小男童立即用手機通知父親「嫲嫲想自殺」,父親大驚連忙致電鄰居上門查看,結果鄰居入屋,替男童救回嫲嫲一命。

智救嫲嫲的5歲孫兒「雄仔」,就讀幼稚園K3,其父徐先生任職地盤,雄仔由嫲嫲照顧,兩嫲孫感情要好。徐父指他給兒子手機主要用來打遊戲機,過往雄仔從沒用手機打過電話給他,昨晨他收到兒子電話心知不妙,未料竟是母親企圖自殺。他直言慶幸兒子懂得通知他,及時阻止,事後大讚兒子醒目。

父通知鄰居登門報警
原來去年雄仔就讀K2參加學校旅行時,老師曾教導雄仔遇事要通知父母,今次果然發揮救人作用。據街坊指雄仔仍是嬰孩時,其父母已分開,早早經歷家庭變故,雄仔卻非常精靈聽教,「踩單車叫雄仔唔好踩咁快,雄仔都會聽!」由於雄仔日常會在走廊玩耍,故其家中鐵閘長期沒有鎖上,方便嫲嫲出入照顧;而街坊昨晨更得以入屋發現嫲嫲燒炭,救回一命。
現場是石硤尾邨23座一單位,消息指,雄仔的嫲嫲姓葉(57歲),因家庭瑣事曾與家人爭吵,至昨早9時許她突然在房內燒炭,房間冒濃煙,雄仔於是利用手機致電父親。據知較早時嫲嫲曾向雄仔說:「你唔想嫲嫲死就打畀爸爸啦!」雄仔於是在電話中向爸爸說:「嫲嫲想自殺,快啲返嚟!」
徐父聞言大驚,連忙通知樓上一名相識多年的姓彭女街坊(48歲)上門查看,結果發現雄仔的嫲嫲燒炭,於是報警。救護員趕到時,葉婦陷入昏迷,送院後情況嚴重;而雄仔事後亦送院檢查。警方在房內發現一盆燒過的炭,但沒有撿獲遺書,經調查後列作企圖自殺及暫列虐兒,暫時無人被捕。
資深社工陳鑑銘形容今次事件是不幸之中大幸,不諱言嫲嫲在孫兒面前燒炭自殺,會對小孩日後成長留下陰影,幸最終未釀成慘劇。他又相信事件中嫲嫲希望得到家人關心,可能一念之差做出儍事,家人事後不應再加指摘,又認為涉事家庭應交由社工作出輔導跟進。

標題:五歲孫智救燒炭嫲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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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靈五歲孫仔打手機救燒炭嫲嫲!一名婦人因與丈夫「吵大鑊」鬱鬱不歡,昨晨在石硤尾邨家中趁五歲孫兒在客廳,竟關上睡房門燒炭尋死,孫兒被燶味嗆喉,又見有煙由房內湧出,呼喚嫲嫲無回應,即用手機致電外出上班的父親,着鄰居代為上門揭發報警,嫲嫲獲救送院,檢回一命,惟因她拋下孫兒不顧而輕生,亦涉嫌虐兒可能惹官非。

燒炭婦人姓葉(五十七歲),與姓徐兒子及家人居於石硤尾邨廿三座一單位。據悉,葉婦早前因家事問題,曾與丈夫激烈爭執,導致情緒低落,與丈夫如同陌路人。昨晨九時許,家人已外出,葉婦獨自留在家中照顧五歲孫兒,期間她感到心灰意冷,萌起輕生念頭,趁孫兒在客廳玩耍,關上睡房門燒炭自殺。

囑鄰居登門始揭發
未幾,孫兒嗅到濃烈燶味感嗆喉,更見嫲嫲的房間有煙由門縫冒出,大感不妥,呼叫嫲嫲無回應,他處變不驚,取起平時用來玩遊戲的手機,致電正在上班的父親,父親以為發生火警,因來不及趕回,致電通知姓彭(四十八歲)女鄰居要求登門查看,發覺事有蹊蹺,立即報警。

疑因家事不順尋死
消防員到場破門,發現葉婦在房內燒炭,即將火撲熄,並將她救出,已陷入昏迷,由救護車送院搶救,情況嚴重。及後多名親人趕返協助警方調查,孫兒表面無礙,但因不排除會吸入過量煙霧,將他送院接受檢驗。警方在屋內翻查,無檢獲遺書,相信葉婦因家事不開心尋死,列為企圖自殺案,同時因她事發時正照顧孫兒,若屋內失火,後果堪虞,亦暫列虐兒案,惟暫無採取拘捕行動。

智救嫲嫲的孫兒獲不少網民大讚「叻仔」,指他「年紀輕輕好懂性」、「唔驚仲可以冷靜去處理,畀個叻你」。不過,亦有網民指斥嫲嫲竟與孫兒同在仍會燒炭,或會危害孫兒安全,「祖母一時衝動,可能會害到孫兒,好彩孫兒醒目,救回祖母」,希望嫲嫲經歷此事後珍惜生命,不再尋短見。

標題:致電父「嫲嫲想自殺」 5歲孫仔救一命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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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7歲婦人昨日在石硤尾寓所與丈夫因為家事爭執後,反鎖在房間燒炭尋死,幸5歲醒目孫仔及時發現,用手機通知在外父親「嫲嫲想自殺」,最終救回祖母一命。警方暫列企圖自殺及虐兒案處理,暫時未有人被捕。

疑家事困擾燒炭
企圖輕生57歲婦人姓葉,被救出時已昏迷,送院經搶救後情况嚴重。其5歲男孫亦因吸入濃煙不適,由父親陪同送院檢驗,未有大礙。
見門罅有煙 拍門無回應
現場為石硤尾邨24座一單位,上址住有一戶三代同堂家庭,據悉早前葉婦與丈夫疑因家事發生爭吵,以致鬱鬱不歡。消息稱,昨晨9時許,疑葉婦趁家人外出剩下自己及5歲男孫在家時,反鎖自己在房間內燒炭企圖自殺。其間孫仔發現祖母房門罅隙有濃煙滲出,拍門叫喚祖母無回應,心感不安,於是用家人給予他玩遊戲的手機致電通知父親,稱「嫲嫲想自殺」。
父親聞言大驚,但因擔心未能及時返家,遂致電48歲姓彭女鄰居協助到寓所查看,彭婦進入單位證實事件,立即代為報警,由消防趕至破門入房查看,發現葉婦已昏迷,身旁有燒過的炭。葉婦由救護車送院救治,因發現及時,無生命危險。事後警員到場調查,未有檢獲遺書,初步相信涉及家事困擾尋死,案件無可疑。由於男童曾吸入濃煙不適,由趕返寓所父親陪同送院檢驗。
專家:讓小童說感受衡量狀况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黃蔚澄表示,5歲小孩已經有死亡的概念,但是否明白何謂自殺則因人而異;小童發現親人自殺,若對有關情景記憶深刻,或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可能不斷夢到當時情况、腦內不斷重複事發的情景,需要即時為小童提供輔導,輔導內容主要希望讓小童說出自己感受,「佢肯講,起碼知佢諗乜嘢」,再衡量是否需要再作藝術治療等跟進治療。
此外,黃蔚澄認為,對於5歲小童便擁有手機,屬年紀太小,「最少應該小一」,因擔心太早擁有手機會令小孩沉迷打機,家長亦應主動了解年幼子女用手機來做什麼、玩什麼遊戲。

20161204 - 港九現拐子佬 幼園家長惶恐

標題:港九現拐子佬 幼園家長惶恐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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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疑發生拐子佬企圖拖走學童的九龍塘啟思幼稚園,昨保安明顯加強,家長對事件深表擔憂;另香港仔亦傳出疑有陌生人強抱小童事件,有幼稚園特別向家長發通告提醒小心子女安全。
記者昨再到九龍塘律倫街6號啟思幼稚園,見門外有3名教職員及一名保安駐守,看管學童進出,家長對事件均表擔心及震驚。鄭氏夫婦表示,兩歲女就讀學前班,日前接獲校方通告得知事件,夫婦接送女兒時都會手抱或拖緊,覺得校方保安措施很好。張氏夫婦的3歲女兒就讀K1,他得悉有疑似拐子佬事件感到擔心及驚惶,因平日他接女兒放學都會途經九龍塘港鐵站,日後會更小心看緊女兒,並教導她要提防陌生人。
家長田灣目擊強抱幼童
另近日港島南區亦傳出陌生人強抱小童事件,位於石排灣邨碧輝樓地下的天主教聖伯多祿幼稚園前日發出通告,提醒家長接送子女時需看緊及緊拖子女的手,切勿讓子女自行在戶外奔跑,以免壞人有機可乘。昨幼稚園大旅行,回校解散時家長接受訪問都關注事件,表示會加緊看管子女。
校長雷彩玲表示,日前有學生家長通知她,稱在田灣看見有小朋友險遭陌生人強行抱走,幸當時相關家長一直緊拖小孩才未至發生不愉快事件;雷校長說,因並非親眼目睹事件,亦非涉及校內學生,所以未有報警,但認為有需要出通告提醒家長。警方表示,會向該校了解事件。

標題:南區幼園生又險被陌生漢抱走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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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九龍塘出現拐童魔後,港島南區又傳魔蹤。有學生家長指出,日前一名學童在田灣一處燈位等候過路時,險被陌生男抱走,幸家長及時制止。連串拐童疑雲惹起區內學校及家長關注,其中一所幼稚園已向家長發出通告,呼籲提高警惕,留意子女安全。

  消息稱,香港仔石排灣邨天主教聖伯多祿幼稚園,日前接獲一名學生家長報告,目睹另一所幼稚園的學童,當日在田灣一處交通燈位,由家長陪同等候過路之際,突被一名陌生男子撫摸頭部,家長不以為意,但當轉燈開始過路時,該陌生男竟抱起學童,企圖拐走,幸家長醒目緊捉學童手,男子見事敗匆匆逃離。

  由於事件駭人聽聞,聖伯多祿幼稚園校長雷彩玲已於前日向家長發出通告,指近日南區發現有陌生人,險抱走學童個案。通告又指,幼兒年紀少,能力不足以保護自身安全,仍須成人照顧,為顧及和保障幼兒安全,現特函請家長在接送幼兒上學放學時,須緊握他們的手,切勿讓他們自行在戶外奔跑,特別由外傭或家中長輩接送的幼兒。

  至於傳聞上周三在九龍塘出現的拐童疑人,九龍城警區重案組人員仍在跟進事件,而區內的啟思幼稚園,日前向家長發出相關通告後,家長俱人心惶惶,昨日接送子女時顯得格外小心,校方亦加強保安。

  九龍塘啟思幼稚園的學童,昨晨陸續返校參加興趣班,保安員在門口加強留意有否陌生人徘徊,老師亦加倍看顧學童及維持秩序。

  其中一女學童的家長鄭氏夫婦稱,校方已通知他們留意子女安全,今後要謹慎拖緊女兒的小手;另一女學童的家長張氏夫婦表示,情況令眾家長十分擔憂,認為不能掉以輕心。

20161204 - 港約兩成初生嬰患異位性濕疹

標題:港約兩成初生嬰患異位性濕疹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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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多是乾燥天,皮膚乾裂和痕癢等問題容易惡化,除了需加強保濕護理外,有皮膚科醫生提醒家長留意子女是否同時出現食物過敏症狀。醫生指,本港每約十個初生嬰兒中平均有一至兩個患上是因基因突變或遺傳引致的異位性濕疹,約三成患者同時對花生和雞蛋等食物過敏。

約30%患者同時食物過敏
香港兒童皮膚學會主席葉方正指,異位性濕疹為慢性炎症疾病,徵狀包括紅腫、痕癢和出血水等,一般呈對稱形狀出現於臉上或四肢,嚴重則布滿全身。有別於一般由環境接觸引致等濕症,八成異位性濕疹患者在五歲前確診,需長期接受治療和進行皮膚護理。約三成患者同時患有食物過敏,當中九成致敏源由牛奶、難蛋、花生等引起。

瑪麗醫院兒童及青少年科顧問醫生何學工指,患者如誤服花生等食品,最嚴重可致休克,患者需隨身帶備救命針,過着提心吊膽的生活。他建議,初生嬰兒在未發病前,可於四至十一個月起提早進食含花生食品,減低患上食物過敏的機會。嬰兒每餐食物可加入一點五匙花生醬,每周食用三至四次。

20161204 - 關口淫狼非禮跨境女童

標題:關口淫狼非禮跨境女童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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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管制站驚現色狼,向跨境女學童伸魔爪,一名四歲幼稚園女生,三日前放學返回內地時,遭一名男子施「鹹豬手」狎弄私處,昨由母親帶來港報警,警方正追緝色狼,並調查是否有其他受害者。

受辱女童四歲,家住深圳,在上水一間幼稚園就讀,平日需經由落馬洲管制站跨境上下課。事發於上周四下午,女童由幼稚園職員帶領返回內地,在管制站大樓出境時,據報一名陌生男子走近,趁職員不留意,突然伸手用力觸碰其私處,得逞後逃去。

女童疑受驚未有即時揚聲,返抵住所才告知四十二歲母親,並查看其私處,赫然發現紅腫未退,昨午十二時許,親自帶同女兒到上水警署報案,警方列非禮案,將女童送院檢查,將翻看閉路電視追緝色狼。

標題:4歲跨境女童遭非禮警追緝一男子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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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歲女學童上周四經落馬洲口岸過關時疑遭陌生男子接近非禮,昨女童母親得悉報警;警方列作非禮案處理,暫未有人被捕。
保母帶領過關
據悉,4歲女童事主為跨境學童,每日需要過關到香港上學。消息稱,上周四(12月1日)下午,女童隨同學由保母帶領在落馬洲過關時,疑遭一名陌生男子藉故接近,伸手入褲內觸摸非禮,男子得手後逃去。昨午12時許,42歲母親發現女兒下體有不尋常紅腫,經查問得悉女兒曾遭陌生男子非禮,於是到上水警署報案,女童由救護車送院檢驗;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第1隊跟進。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表示,年僅4歲小童很難有自我保護能力及意識,必須由大人保護,年幼女童過關時最好由家長或保母全程貼身陪同。
遭陌生男子伸手入褲
司徒漢明指以今次案件為例,保母人數或不足,未能提供足夠監護,家長應向有關方面反映,要求增加人手;另一方面,家長平日應教育子女,遭陌生人觸摸身體是「侵犯」,有需要時應大聲呼喊求助。

標題:色魔落馬洲管制站 狎跨境四歲女學童
報章:星島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落馬洲管制站驚現「跨境孌童魔」!一名跨境讀書的四歲女童,日前放學隨幼稚園職員,經管制站準備離境返回內地,惟途中一名男子突走近身邊,並伸手非禮其下體。童母驚悉檢查,發現女兒下體紅腫,昨午到上水警署報案,女童被送往北區醫院檢驗。警方將翻看過境閉路電視片段,不排除疑人經常穿梭中港,正追緝該無恥色魔。

  四歲跨境女學童過關時遭色魔非禮,震驚家長。消息稱,該宗風化事件發生於本月一日(上周四)下午,受害四歲女童持有香港身分證,與家人住在深圳,她在上水就讀幼稚園中班(K2),屬跨境學童,當日她放學從落馬洲管制站,準備返回深圳寓所。

  據了解,當時有幼稚園職員帶隊,女童與同學經過新深路通道,行至將近本港入境處櫃位時,遇到一名陌生男子趨近,她不虞有詐,對方突然伸手入其褲內非禮下體,色魔得手後急步逃離。據悉,色魔以物品遮掩行事,其他路過者未能及時發現,而幼稚園職員亦疑分神照顧不及,讓色魔有機可乘。

  女童事後感到下體不適,疑少不更事,霎時間不知發生何事,翌日才向新移民港人母親(四十二歲)提及不快經歷。母親檢查女兒下體,發現有紅腫現象,認為事態嚴重。

  昨午十二時三十分,受害女童由母親陪同,前往上水警署報案,但由於女童年紀太小,未能將事件所有細節描述出來,包括涉案者容貌、年齡及特徵等,稍後她被送往北區醫院檢驗,警方列作非禮案處理,交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由於色魔似熟悉管制站環境,伺機犯案,故不排除經常穿梭中港兩地。警方將申請翻查現場一帶閉路電視錄影片段,追緝無恥孌童色魔歸案。至於院方亦留意受害女童的心理及情緒影響,適時評估和跟進。

  香港心理衞生會執行委員黎守信醫生稱,一般而言,遭非禮女童會感到受驚,帶有痛楚和不開心,甚至有嘔吐感覺,必須要向其詳細解釋和輔導,抒發心理不安,讓不適感慢慢消失,走出陰霾,否則會帶來後遺症,如害怕接觸陌生人等。黎醫生亦呼籲,家長平日應教導小孩子,學懂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能讓人亂摸敏感部位。

  本港近期接連發生多宗非禮小童風化案,地點包括東九龍、荃灣海濱公園和大埔廣福邨公園,受害人四歲至十一歲,警方鍥而不捨追查下,部分涉案疑人已先後落網。

20161204 - 哺乳照放上網 的哥被轟無恥 侵女乘客私隱 隨時犯法

標題:哺乳照放上網 的哥被轟無恥 侵女乘客私隱 隨時犯法
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一名外籍女子乘搭的士時,在車廂餵哺母乳,無良司機竟將過程拍下及把相片無打格放上網,更扮驚奇留言:「咁都得?」網民及婦女團體齊聲譴責,斥司機可恥及賤格。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司機行為已嚴重侵犯事主私隱,促當局介入還事主公道,並指事件正反映香港社會觀念落後,社會上對母乳餵哺仍存偏見。記者:劉柏麟 劉永明

餵奶照片於昨清晨5時許,由自稱任的士司機的姓周網民放上「的士司機資訊網」facebook群組,相中可見的士車廂內,一名外籍女乘客將圓領衣衫拉低,露出左乳房餵B。周似乎十分驚訝及怪責對方有問題,在fb留言:「咁都得?」他沒說明用甚麼拍攝工具拍到過程。
事件瘋傳網上,網民一面倒同情女事主,狂插的士司機可恥、人渣及賤格,留言「前世未見過胸」、「BB食奶,有幾奇呀,條的士佬真係冇品,都唔知佢食咩大」、「個媽咪信任你先車上哺乳,你就錄影完放上網,行為極可恥」。
周更被網民大起底及將其照片公開,據悉他是大澳人,當貨車及的士司機逾28年,事後他疑見犯眾怒,將照片打格,至傍晚6時許又將fb名由「Atlex Chow」改為「Alex Chau」。

業界斥損害聲譽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涉事的士司機嚴重侵犯事主私隱,反問司機:「如果事主睇到最私隱嘅嘢放上網,會有乜心情?」她表示,司機擅自將乘客餵奶相公開,不單觸犯私隱條例,甚至構成性騷擾,希望當局介入調查。她表示,政府雖然鼓勵母乳餵哺,但流於口號,配套設施嚴重不足,本港社會觀念又相對落後,不少男人至今仍以色迷迷眼神看待女性餵奶,認為需要加強公民教育。
港九新界的士司機總會主席李志祥直斥該司機損害業界聲譽,坦言「唔知佢(涉事司機)乜心態」,呼籲業界自愛。此外,的士司機陳先生亦認為涉事司機做法不道德,他指餵哺母乳很正常,遇見乘客哺乳不會騷擾。

有違公德罪可囚7年
署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錦卿表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在車廂內安裝攝影錄音裝置以拍攝乘客,受條例規管,的士司機需負責任地使用攝錄系統及遵從條例,如在乘客不知情或未獲其同意攝錄,並在社交網絡發放,可能屬不公平收集個人資料,最高可判罰5萬元及監禁兩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母親在車廂內餵哺可能逼不得已,倘證實司機行為有犯罪意圖,如能證明司機蓄意拍下哺乳相片,目的是當色情照片來收藏觀賞或分發,司機或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最高可判囚5年,若用車廂內攝錄器材或相機拍攝,可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有違公德罪等,罪成分別最高囚一年或7年。

缺餵奶空間 港媽壓力大
推動餵哺母乳逾10年的愛童行家庭協會創會委員黎黃佩嫦表示,本港地少人多,嚴重缺乏私人空間,媽媽要找地方餵奶困難重重,曾有媽媽在午飯時間因無地方泵奶,搭的士隨處兜10分鐘,躲在車廂內泵奶。
她認為不少司機對餵奶有誤解及偏見:「我哋都聽過有媽媽喺餐廳餵奶時用餵奶巾遮住,都俾其他食客投訴,令母親感到好大壓力」,她希望政府可加強宣傳及教育,令大眾更加接受餵哺母乳。

遮住餵也被投訴
國際母乳顧問周贇指,初生嬰兒離開母體需倍加安撫,餵哺母乳是最直接方法,希望今次事件能讓大眾知道媽媽的困境,政府能給予更多支援,如增加產假,因為她們發現很多母親上班後,因工作壓力而奶量下跌,導致「追奶」困難,因而放棄餵哺母乳。
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母乳是嬰幼兒最佳食糧,媽媽餵哺母乳是最基本的權利,去年她們推出「母乳育嬰齊和應」行動,盼共同建設一個哺乳友善環境,為她們提供協助,而不是歧視。

不似車cam畫面 疑偷拍
的士司機上載的女乘客哺乳照片,顯示鏡頭是以司機胸口位置相若的較低角度拍攝,亦非覆蓋車廂範圍的廣角鏡,資深車cam店職員榮哥及香港汽車進出口商會會長羅少雄同稱,相片應不是從車cam攝錄得來,而是用放於車頭的手機或其他攝錄器材偷拍,做法更為不道德。羅少雄又指哺乳媽媽當時沒有戴安全帶,的士司機仍然行車實屬違法,一旦發生交通意外,母親及BB更有可能重傷。
羅少雄強調,的士司機有責任保障乘客安全及私隱,若女乘客真的急於哺乳,司機應把的士泊在較僻靜處再自行下車,讓女乘客獨留車上餵奶。他指涉事司機的做法令業界蒙羞。

並非廣角及高角度
羅少雄及榮哥同稱,的士若為保安理由安裝車cam拍攝車內情況,畫面必須能夠兼顧前、後座司機及乘客,故車cam一般必定是廣角鏡及會裝設於近車頭倒後鏡的高位,以高角度拍攝。昨天網上流傳女乘客哺乳照片,料多是有人以手機或攝錄機刻意偷拍,並非車cam拍下。

車廂錄影 報警才可解鎖
一張懷疑偷拍女乘客哺乳的相片,再掀起的士車廂是否應該安裝攝錄鏡頭的爭議,「推動的士發展聯會」副主席吳錦華認為,車廂安裝監控鏡頭,有助改善同業服務質素及減少與乘客糾紛,司機有責任徵求乘客同意,乘客亦有權投訴及要求刪除錄影片段。
吳錦華指今年9月起,30部市區及新界的士先後安裝監控鏡頭,並在當眼處貼上告示,列明會方名稱及電話。而司機開車須告知乘客,並徵求同意;錄影內容會存放於已加密的記憶卡內,當乘客投訴,須先行報警,才由保安公司解鎖,將證據交予警方,否則會於兩星期內自動翻錄覆蓋。

前私隱專員反對安裝
吳錦華又稱,計劃推出以來,問卷調查意見大都正面,沒乘客因見車內有鏡頭而擔心,「反而啲女乘客話會覺得安全咗,放心咗」。
反對在的士車廂安裝車cam的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今次的士司機拍攝乘客餵哺母乳照片並上載互聯網,在道德上有一定問題,建議事主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至於司機行為是否違反《個人私隱條例》,則有待商榷,他認為關鍵在於司機的行為是否構成「不公平搜集個人資料」。

標題:的士司機 偷拍哺乳媽 賤格放上網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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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是寶寶最天然的食糧,惟社會上仍有人大驚小怪。有疑似的士司機於社交平台貼出懷疑在車廂內偷拍的照片,清楚看到後座女乘客拉下上衣餵哺母乳,並留言質疑乘客「咁都得?」大批網民則怒轟司機「人渣」、「賤格」,育嬰團體認為司機不尊重母親和乘客,的士團體則批評司機拖累業界形象,會令日後推行車廂內安裝攝錄錄音監控的計劃或遇阻力。律師更指司機的行為或涉及有犯罪意圖而使用電腦、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有違公德罪等,最高刑罰可判監七年。

一名疑似的士司機、姓周網民,昨日於社交平台facebook群組「的士司機資訊網 Taxi」貼圖,從車頭位置拍攝車廂內部,看到後座女乘客拉下上衣衣領,露出半邊胸為嬰兒餵哺母乳,並留言指「咁都得?」及附上戴太陽眼鏡表情符號。

團體:哺乳屬母嬰權利
大批網民不齒該司機所為,直斥司機是「人渣」,質疑該名司機是否「前世未見過胸」。亦有網民狠批政府推廣餵哺母乳多時,卻配套不足,令媽媽需於車上解決嬰兒需要。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梁凱庭指出,媽媽需要隨時隨地餵哺母乳,「BB肚餓就要食嘢」,因此於的士內「開餐」亦非罕有。的士司機把偷拍照片於網上公開,即使是對普通乘客,亦屬十分不尊重。

梁表示,怕尷尬的媽媽可以用餵奶巾遮蓋或使用哺乳室,但隨街餵母乳是母親和寶寶的權利。她指出,母乳營養價值高,亦是母親天然提供的食糧;猶幸近年多個團體推廣母乳餵哺後,有感大眾好奇目光已經減少,希望繼續加強宣傳。

或礙推動車內拍攝計劃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副主任勞士正亦批評該司機侵犯乘客私隱。他指出,現時的士安裝「車cam」一般是拍攝車外,業界早前於少數的士試行「的士攝錄錄音監控安裝計劃」拍攝車廂內情況,會於的士車窗及椅背貼上提示貼紙,並須主管同意始能觀看錄影。他認為今次事件損害業界聲譽,會影響業界日後廣泛推行車廂內拍攝的計劃。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事主未有同意而被拍攝,可以循損害名譽方向要求司機賠償,但是需要視乎實質損失多少,或者由心理醫生評估事件對事主生活上的影響。刑事方面,則要視乎司機有否犯罪意圖,若用手機拍攝,或可被控有犯罪意圖使用電腦罪,最高可判囚五年;若用車廂內的攝錄器或相機拍攝,或可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有違公德等罪,罪成分別最高可囚一年或七年。

「新超號」增哺乳室 BB唔怕餓親
搭慢船去長洲動輒近一小時,媽媽們隨時要餵哺母乳為寶寶醫肚,為照顧授乳母親,新渡輪於主要行走中環至長洲航線的「新超號」增設哺乳室,是該公司繼「新光號」後第二艘設哺乳室的渡輪。新渡輪料來往中環至長洲的另外兩艘三層普通渡輪「新飛號」及「新國號」,會於明年底前陸續設立哺乳室。

冀推動母乳餵哺
新哺乳室面積七點七平方米,空間較為寬敞,並以海洋動物為主題,貼上可愛的卡通圖案,設有冷氣、梳化、更換尿片軟墊、洗手盆、乾手機及緊急服務鈴等設施。需要使用哺乳室的乘客,可於登船前在碼頭通知碼頭職員,或登船後直接聯絡船員。

新渡輪董事兼總經理蔡柏榮表示,希望推動香港成為母乳餵哺的友善城市,設計哺乳室時參考相關團體和乘客意見,新哺乳室提高梳化扶手位高度,令授乳媽媽可更舒適地抱着嬰兒;哺乳室亦加裝置物層架,及在房內外增添對講機,方便使用者與船員溝通。

標題:司機上載的士客哺乳相 被轟無恥 安裝車廂攝錄無規管 議員促警方私隱署執法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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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自稱的士司機網民昨在社交網站貼出女乘客在的士車廂餵哺母乳的照片,全無打格處理,更留言「咁都得?」,照片在網上流傳,惹來大批網民譴責,其後該照片被刪除。事件再引起關注的士安裝拍攝車廂系統涉及侵犯私隱的問題。
今年9月由部分業界團體所推行「的士攝錄錄音監控安裝計劃」,當時已有人關注計劃或侵犯私隱;根據私隱專員公署規定,對相關計劃有相當要求,否則可能屬不公平收集其個人資料(見另稿)。但更令人關注的是,是有司機私自安裝拍攝車廂器材,卻未有按指引執行規定,市民對被攝錄全不知情,更不知影片會被如何處理。
原圖沒打格上載 留言「咁都得?」
「的士車廂餵哺母乳」照片,由一名自稱的士司機姓周網民昨晨5時許上傳到「的士司機資訊網Taxi」facebook群組,照片中可見的士車廂內坐在後座的一名婦人,把衣領拉低露出半邊乳房讓嬰兒哺母乳,上載者留言「咁都得?」照片傳出後,大批網民紛紛斥責司機的行為「下流、無恥」,是業界害群之馬,「將的士司機形象推落谷底」;有網民反問「如果係你老婆你會點?」該照片其後被刪除,但網民已截圖及轉發至其他群組廣泛流傳,有人更將上載者「起底」。
裝鏡頭沒規管 有司機私下攝錄
對於的士安裝拍攝車廂器材及上載「餵哺母乳」照片,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郭家麒指摘事件中的司機行為下流,令的士業界蒙羞。他指出,早前已有議員就的士車內攝錄問題向政府相關部門提出侵犯私隱質疑,運房局及運輸署均未作正面回應,指問題由私隱專員公署處理,但公署毋須向立法會交代,造成「三不管」狀態。他說,運輸署和私隱專員公署互相卸責,的士由政府發牌,濫收車資、拒載等行為都有規管,但對安裝鏡頭這些侵犯私隱的行為則沒有明確監管,造成很大漏洞。他亦指出,有關司機或已違法,促請警方和私隱專員公署須執法。
攝錄犯法否視乎司機意圖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的士裝置攝錄機拍攝車內情况未必犯法,要視乎司機的意圖,若是為防止罪案,出發點正當,不一定違法;若目的是拍攝乘客私人部位、男女激吻等場面,則可能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陸又指出,事件中照片拍攝到女性乳房私隱部分,涉及不雅,行為類似拍裙底,可構成「有違公德」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
陸偉雄續指出,近年的士業界推行「的士攝錄錄音監控安裝計劃」,計劃目的是打擊「黑的」,但規定要張貼告示及提醒乘客正在錄影,所拍攝的影片亦有指定處理方法;惟該司機把相片上載到社交平台,明顯已超越有關目的,亦相信是在乘客不知情下拍攝,已涉侵犯私隱。至於上載者留言「咁都得?」陸認為餵哺母乳是母親的天職,也是崇高的事情,不可能是一種罪行,看不到司機有理由因此拒載或要求停止。
運輸署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車主及司機應遵從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指引。如有需要,運輸署樂意協助業界繼續與公署溝通;至於會否監管的士司機自行安裝攝錄機拍攝車內情况,署方沒有回應。

業界倡車內攝錄防黑的 冀2000車響應
今年9月推動的士發展聯會所推行「的士攝錄錄音監控安裝計劃」(下稱計劃),稱藉此打擊拒載及濫收車資等劣行,私隱專員公署早已表明,安裝拍攝的士車廂的器材本質上屬侵乘客私隱。
攝錄須貼告示 讀取影片須批准
根據資料,計劃首階段先會在10輛的士安裝試行,鏡頭會裝於倒後鏡位置,可對準車廂拍攝司機和乘客情况,同時訂立一套保護私隱及防止影片被濫用的守則,包括須貼出車內已裝上攝錄機的告示、錄影及錄音資料預設加密、影片會被儲存一個月、如要讀取須取得「推動的士發展聯會」3名委員同意,以及司機不能自行刪除或修改片段等;期望一年內有2000部的士響應。
計劃推出時曾被質疑侵犯私隱,惟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未有評論此做法是否違規。但公署明確指出,在的士車廂內收錄乘客的影像及錄音,本質上已屬侵犯乘客私隱;因有關行為屬於收集「個人資料」,受條例規管。
對於今次事件,公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司機若在乘客不知情或未獲其同意下拍攝,便可能屬不公平收集個人資料,另未有事先述明而把資料上載互聯網,亦屬違反保障資料原則,事主可提供表面證據向公署投訴。公署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違規者或機構採取補救措施;否則公署可以把個案轉交警方作刑事檢控,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的士車主會﹕沒清晰規管易濫用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主席吳坤成表示,車內攝錄機在內地容易買到,「司機偷雞裝,又放上網,搞到大家都好擔心」;但他認為不能本末倒置,誇大私隱問題。他指出,以科技改善服務的方向正確,但沒有清晰規管令司機容易濫用,所以必須「執正手續」,要求司機在車上貼上告示及確保影片內容保密。

哺乳毋須躲起來 團體盼市民尊重
對於有的士司機將乘客在車廂餵哺母乳照片上載到社交網站,有提倡母乳餵哺的組織指出,餵母乳是自然不過的事,事件說明社會上仍有人認為餵母乳很出奇,希望社會的觀念可更進步。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主席梁凱庭表示,協會一直提倡母親應可隨時隨地餵哺母乳,不需要躲起來。她認為,這次事件反映出,社會上仍然有人對餵母乳感到很出奇,其實餵哺是媽媽的天職,亦是十分平常和自然不過的事情,「BB肚餓就要飲奶,你都做過BB」,不需要大驚小怪。
她說,即使在公眾地方餵母乳都不會影響他人,她希望市民可學懂更尊重人,例如不要對哺乳的母親「眼望望」。

標題:上載女客哺乳圖 缺德「的哥」遭炮轟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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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的士試行安裝車Cam「行車記錄儀」及備受爭議之際,一名缺德「的哥」,竟將車Cam拍得女客哺乳截圖,全無打格上載互聯網公開,更留言取笑女客:「咁都得?」其侵犯私隱行為惹起網民狂轟,怒罵司機「人渣、賤格」,他事後知衰迅速移除照片。

  公然將女乘客哺乳照片放上網,「的哥」引起公憤被狠批人渣。該張哺乳截圖,由一名自稱的士司機的姓周網民,昨晨五時上傳至「的士司機資訊網 Taxi」群組,他同時留言取笑女事主:「咁都得?」

  照片相信是安裝的士內車Cam所拍的截圖,迅即瘋傳。從照片可見,一名抱着嬰兒婦人,在後座將圓領衣衫拉低露出左胸,為嬰兒餵哺母乳,但未知有否留意車廂內裝有「天眼」,照片更拍得司機正在開車。

  「的哥」侵犯私隱惡行,隨即引起眾多網民狠批,怒轟其行為可恥,網民Tc Wong形容司機:「人渣!」Shu Kin Lee:「幾時都話的士佬畀人睇唔起,係有原因」, 另一網民 Amy Wong更力斥司機賤格!

  周疑知道引起公憤,迅速將有關貼文及照片移除,同時將facebook內自己照片剷走,但眾怒難平,仍有不少網民不齒其所為,將他大起底之餘,更上載相關截圖盼網民評理,周則一直「潛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雖然的士上可說為公眾地方,但女事主因小朋友哭喊或肚餓,即時餵奶屬天職,做法沒有問題,女事主或不知裝有車Cam,因而被拍下,如司機沒經同意而攝錄餵奶情況,更涉嫌侵犯私穩。女事主可循民事以損害名譽方向,要求賠償;刑事方面,須視乎司機有否犯罪意圖,可被控有犯罪意圖使用電腦,最高判囚五年,或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有違公德罪,罪成分別最高可囚一年或七年。

  據了解,現時絕少交通工具設置哺乳地方,但行走離島航線的新渡輪「新超號」,前日已增設哺乳室,是該公司繼「新光號」後第二艘設哺乳室的渡輪。

20161203 - 巴士上摑3歲少主 印傭被捕

標題:巴士上摑3歲少主 印傭被捕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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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上班不足一個月的印傭,本周一帶同一對分別10歲及3歲的姊弟搭巴士回家途中,疑因3歲少主頑皮不聽教,竟出手掌摑男童,但惡行被胞姊拍下,母親前日查看手機揭發事件報警,印傭涉嫌虐兒被捕。
男童的32歲母親盧小姐昨向《蘋果》表示,兒子可能較頑皮,「佢唔肯坐,姐姐(印傭)勸唔掂,就打佢一巴,細佬仲『呀』一聲,但係就冇喊」。她獲悉事件後曾向印傭查問,但對方堅稱沒打其幼子,她將短片給印傭觀看,有人無法抵賴,才道歉說:「對唔住太太,我以後唔會打佢。」盧小姐事後將兒子送院檢查,並無大礙,考慮一天後認為事態嚴重,於昨凌晨1時許報警。警方經調查後暫列虐兒案,拘捕涉案印傭。

10歲姊拍下經過
上月28日,21歲印傭帶同涉事一對小姊弟,從港島東區搭巴士返回牛頭角花園大廈玉蓮臺居所,當時他們坐在巴士上層最前排,疑3歲少主不肯坐在椅上,結果被掌摑。其間10歲的姊姊用手機拍攝風景,湊巧拍下弟弟被打經過。但姊姊回家後未有即時告知父母,直至前日其母查看手機始揭發事件。
盧小姐引述其女兒稱,拍片前4天(24日)弟弟亦疑曾被打,盧又指印傭上班不足一個月,幼子有反常行為,試過幾次拉着她的衣服不讓她上班。盧小姐自言平日對待該名印傭不薄,只要求對方照顧子女,做好家務,沒特別苛求;她又稱將會解僱該名印傭。

標題:印傭狠摑3歲少主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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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男童遭「冷面印傭」虐打,十歲胞姊手
機拍罪證。九十後新上班印尼女傭,日前接僱主兩子女放學,當乘搭巴士途中,三歲男少主在車廂內「扭計」坐地,印傭「勸唔掂」扯火,涉嫌向他掌摑,更粗暴強行將他抱起,惟整個過程被旁邊十歲胞姊用手機拍下,其後女僱主看到片段大怒,更懷疑兒子被打非首次,昨凌晨憤然報警將女傭拘捕,並會將其「炒魷」。

小姊弟與父母同住牛頭角玉蓮臺,據姓盧女僱主稱,被捕廿一歲印傭入職不夠一個月,形容她為人較「冷冰冰」不愛笑,工作亦較懶散,與小朋友互動不多。她稱,以往曾僱用兩名傭人,分別工作四年及兩年,均沒有問題,不過,自從該名印傭上工後,兒子每逢周六、日就很「黐身」不讓她上班,最初以為兒子不適應新傭人,但現時回想疑因被人打所致,坦言:「估唔到佢(印傭)會打佢(兒子)囉,平時都冇話對佢好差!」

勸極唔掂 見無人即出手
盧稱上月廿八日,該印傭往筲箕灣接小姊弟放學,並乘搭巴士返牛頭角住所,其女兒一向愛用手機拍攝風景,豈料竟意外拍到印傭掌摑兒子的「罪證」。從影片可見,當時她們三人坐在巴士上層車頭位置,印傭與兒子坐左邊,女兒坐右邊。期間兒子「扭計」坐在地板,印傭勸極無符,突然情緒激動,左右張望確認無人看見後,即以廣東話喝斥:「起身!」隨即出手「啪」一聲掌摑少主,再將他粗暴強行抱起。

睇片認衰 疑非首次動手
盧指稱,當時女兒並無即時將事件告知,可能她性格較「驚青」,又怕被外傭打,直至兩日後,她放工回家,女兒突然嚷着:「媽咪,我畀啲嘢你睇。」說罷便遞上手機,她在片段驚見兒子疑被印傭掌摑,遂向女兒詢問原委,更獲知於上月廿四日,其子在港鐵站曾被印傭打過。盧聞訊勃然大怒,立即帶兒子往醫院驗傷,並向印傭查問,最初對方兩次都否認,直至播放手機片段與她對質,印傭才「知衰」向她認錯道:「對唔住太太,我以後唔會打佢(兒子)!」

不過,盧在與家人商量後,認為事態嚴重,遂在昨日凌晨一時許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初步調查以虐兒將印傭拘捕,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調查。盧稱兒子驗傷時對她稱:「媽咪好痛,面好痛!」令其心痛不已,坦言:「小朋友之後心靈創傷未必睇到」,經過今次事件,將會解僱涉案印傭,惟無奈之後都要請傭人,希望不會再遇到類似事件。

20161203 - 九龍塘幼園拐子佬出沒

標題:九龍塘幼園拐子佬出沒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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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塘名校區疑有拐子佬出沒!啟思幼稚園幼兒園(九龍塘正校)昨向家長發通告,指本周三中午放學期間,一名陌生男子在港鐵九龍塘站對開的士站附近,企圖拖走一名K3學童,幸好學童機警拒絕才不致出意外。校方已致電報警及加強保安,呼籲家長小心防範,警方重案組正調查事件。

圖拖走男童事敗逃去 
警方表示,已將案件交九龍城警區重案組跟進,警方正聯絡涉事家長了解經過及追查疑人動機。同時又加強警力在區內巡邏。案件列求警協助案處理,暫無人被捕。事件中涉及兩名K3班男童,兩男童於周三中午下課後分別由母親及祖父接送,當時兩童先行家長尾隨,未料兩童走至九龍塘站近的士站對開,突然有一名陌生中年漢走近,伸手欲拖走其中一名男童,男童驚呼驚動家長。中年漢疑見事敗,與一名女子往港鐵站方向急速離開。
校方昨由總校監陸趙鈞鴻署名發通告,指校方前日接獲家長查詢有關陌生男子企圖拖走學童事件。校方指知悉事件後已即致電肇事學童家長了解,認為事態嚴重即時報警,警方昨亦派員到幼稚園跟進事件。校方在通告中呼籲家長留意子女安全,並向他們講解事件,盼提高學童提高警覺性,校園亦會加強保安。
事件令家長人心惶惶,《蘋果》昨傍晚到學校及案發現場附近的士站了解,家長鍾小姐直指擔心子女安全,「接送放學會拖實小朋友,希望警方可以加強巡邏」。

標題:九龍塘拐子佬圖擄幼園生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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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林立的九龍塘發生幼童險被拖走事件,引起家長恐慌!九龍塘啟思幼稚園幼兒園總校監陸趙鈞鴻昨向家長發通告,指日前中午放學時間於九龍塘港鐵的士站附近,有疑似拐子佬的陌生男子試圖拖走該校學童,幸好該學生機警拒絕才不致被拖走,校方與有關學童家長了解後,認為事態嚴重,校方已即時致電九龍城分區警署報告事件,有關該宗懷疑拐子佬案件,九龍城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中。

校方報警發通告
陸趙鈞鴻在通告中表示,事件已轉交九龍城警民關係科處理,警方昨日已派員到幼稚園跟進及了解。陸趙鈞鴻呼籲家長關注子女在街道上的安全,並向子女講解今次事件,希望提高學生注意個人安全的意識。

據了解,差點被拖走的男童就讀幼稚園高班,事發時一名中年男子在九龍塘港鐵的士站附近,走向該名男童,並意圖把他拉走,幸男童高聲呼叫引起注意,該中年男子隨即往港鐵站方向逃去。本報昨向啟思幼稚園幼兒園查詢事件詳情,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警方發言人表示,九龍城警區前晚接獲該幼稚園的校長通知,指一名男子當時走近與男童交談,並嘗試拖他的手,男童即時拒絕並由身邊的家人看管。九龍城警區人員昨已聯絡該校長及有關家長了解事件,並主動展開調查。


標題:陌生漢欲拖幼園生 重案組跟進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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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思幼稚園九龍塘分校昨日向家長發出通告,指接獲家長查詢本周三一名學生在九龍塘港鐵站對開險被陌生男子拖走,呼籲家長提高警覺。警方將案列作「求警協助」處理,交重案組跟進。
九龍塘啓思發通告 籲提高警覺
據悉,報稱險遭拖走的男童就讀九龍塘律倫街6號啟思幼稚園K3。本周三(11月30日)中午,男童由家長接放學,行經九龍塘港鐵站對開的士站時,一名男子行近欲將男童拖走,男童拒絕,男子迅速離去。事後男童所讀學校獲悉事件,即致電聯絡九龍城警署,並於昨日向家長發通告提醒。通告以啟思幼稚園幼兒園總校監陸趙鈞鴻署名發出,呼籲家長留意子女在街上的安全,及向子女講解通告及提高警覺,園方亦會加強保安及留意四周情况。
走近交談拖手 遭拒即逃
警方接受本報查詢時證實,九龍城警區前日傍晚接獲一間幼稚園的校長通知,指該幼稚園一名家長表示,其子於11月30日途經九龍塘港鐵站外時,一名男子走近與其兒子交談,並嘗試拖其子的手,但其子即時拒絕。警方昨日已聯絡該校校長及有關家長了解,主動展開調查,將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九龍城警區重案組跟進,暫無人被捕。

20161202 - 筲箕灣色魔胸襲14歲女生

標題:筲箕灣色魔胸襲14歲女生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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筲箕灣驚現校服誘惑色魔,十四歲女學生在「三無樓」梯間遭胸襲。前晚九時許,一名身穿校服的中四女學生,從補習社離開獨自返家。據悉,其寓所屬「三無樓」,無電梯、無保安及無「天眼」,當她返抵拾級登樓時,突然被一名戴口罩色狼從後撲向「熊抱」,更雙手向她胸襲非禮,女事主嚇到驚叫,色魔得逞後轉身逃走,女事主慌忙返家向母親(五十一歲)訴說受辱經過,隨即陪同往警署報案。

警方對該案極為重視,由東區警區重案組跟進,案件列為非禮案處理,目前通緝一名年約廿餘歲中國籍青年,約一點七五米高、蓄短髮、穿灰色上衣及藍色牛仔褲。據悉,雖然色魔以口罩蒙面,但事主相信與對方毫不相識,懷疑他是尾隨跟蹤伺機犯案。

20161202 - 父涉三度姦女兒 明年再訊

標題:父涉三度姦女兒 明年再訊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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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六十二歲裝修公司男東主被指在三年前涉嫌強姦當時十二歲親女,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日於粉嶺法院提堂時,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涉嫌早於二○○四年起,兩度以手指插女兒下體,並於一三至一五年間,更另有三次強姦女兒的情況。由於被告早前向女兒展示裸女照片,疑受侵犯多時的女兒終向老師投訴,並揭發強姦事件。法庭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二日再訊,被告繼續收押候訊。

申請保釋被拒
六十二歲男被告現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於一三年某日,於粉嶺某單位內強姦女童X,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昨在庭上指,X於○四至○六年間與母親居於深圳,當時X介乎四至六歲,被告兩次深圳住所內,趁X午睡時把自己手指插入X的私處。X其後來港定居和被告同住,於一三至一五年間,被告則在香港住所三度強姦當時十二至十四歲的X,以及於一五年在一名深圳朋友的住所內強姦X。被告近來經常向X展示裸女照片,X遂向老師尋求協助,強姦一事才揭發。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因曾責罵X才遭X誣衊。

控方又指在案件押後期間,將會索取X的法醫報告,以及替X的母親和老師錄取口供。辯方則提出以十萬元申請被告保釋,但遭裁判官否決。

案件編號:FLCC 4955/2016

20161202 - 已婚司機狎13歲女網友

標題:已婚司機狎13歲女網友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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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及育有一對4歲龍鳳胎的34歲男司機,透過網上遊戲與一名13歲少女成為密友。兩人初次見面,司機便駕客貨車載她到停車場,吻她及搓她胸部5分鐘,再叫少女替他口交兩次,之後再多次搓她胸部。司機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還柙至本月15日,等候背景及心理報告判刑。
被告廖偉俊(34歲)承認於10月14日晚在香港仔漁光道一個停車場非禮女童X。辯方指被告沒案底,除任職司機,亦是煤氣技工,因一時衝動不能自控而犯案。裁判官指被告與事主年紀相差大,不認為可用非監禁方式處罰。
案情指X於10月與被告熟落後經常互通WhatsApp,案發後X母在X的手機發現二人的WhatsApp內容,查問下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ESCC3781/16

標題:淫13歲女網友 已婚司機勢囚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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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並育有子女的34歲貨車司機,今年10月在網上認識13歲女童,首次與女童見面即在車上摸女童胸部,並要女童替他口交。貨車司機昨承認非禮罪,還押候懲。裁判官指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大,明言不會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網上遊戲結識 見面即非禮
辯方求情稱,被告廖偉俊(34歲)已婚,與妻育有一子一女,子女今年4歲半,被告擔任貨車司機和煤氣公司技術員,月入約2萬元。辯方說被告知道事主只有13歲,因一時衝動犯案,望法庭考慮到被告認罪和無案底,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表示,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大,不會考慮非監禁式刑罰,下令將被告還押至本月15日,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和心理報告後判刑。
【案件編號:ESCC3781/16】

20161202 - 外傭開奶 滾水淋男嬰面

標題:外傭開奶 滾水淋男嬰面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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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傭前日開奶時將滾水放於枱面,疑未有看管好少主,滾水照頭淋,男嬰(圖)面至頸嚴重灼傷甩皮,要留院觀察,B媽在facebook貼文形容「我好心痛,心裏淌血」,她已終止女傭合約,但不滿還要支付單程機票。
僱主解約 不滿要買機票
B媽李女士昨在fb貼文,見男嬰右面至頸的位置嚴重紅腫,她無奈地說,已親身示範如何開奶,亦曾叫外傭用手感受暖水,叮囑一定要在廚房開奶,反問「為甚麼偏偏就發生這種事」。李稱已向警方報案,警方建議中介公司先帶走外傭,她亦已通知中介公司要求中止合約,但中介要她7天後計糧及買單程機票給涉事外傭,令她不滿。「糧我可以計,但單程機票我唔會買住,一日件事未搞掂,我係唔會買」。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發言人指,受傷男嬰的阿姨及母親於前晚及昨日先後在關注組的fb貼文求助,關注組正聯絡B媽提供協助。發言人又指,按現行勞工法例,僱主雖可因嚴重過失解僱外傭,不必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及年假,但必須支付薪金及按法例要求替外傭購買單程機票。

標題:滾水開奶淥傷B「失蹤」外傭被捕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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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外傭開奶時,疑不小心看管十五個月大BB,枱上奶樽滾水向BB照頭淋,由臉頰淥到頸部全片紅腫,BB甩皮要留院。BB母親李小姐在社交網站貼文,坦言「我好心痛,心裏淌血」,並已即時解僱外傭,但外傭中介公司反催促她要支付終止合約的薪金及機票。李聲言,「我一定要外傭負番責任」,但外傭已失去聯絡。警方昨於深水埗拘捕一名廿九歲外籍女子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她現正被扣查。

李小姐妹妹前晚在「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facebook群組貼文,講述姨甥前天(周三)被滾水淥傷,醫生指傷口會留有疤痕,「姨甥仔淥成咁,傷心好痛,見到咁好難受,又幫唔到BB分擔皮肉之傷,半邊面同成條頸都無皮,BB喊到眼都腫,同已失聲」,詢問網友可否報警。

BB臉頸紅腫脫皮
BB媽媽李小姐昨亦在群組留言及貼上兩張愛兒受傷照片,左臉至下巴及頸部都大片紅腫脫皮,其一張有保鮮紙保護傷口。她反問自己有向外傭示範如何熱奶,吩咐用暖水,也叫外傭用手感受過,及一定要在廚房坐奶,「為甚麼偏偏就發生這種事?」

李小姐指在醫院已經報警及落口供,警方建議中介公司帶走外傭,但未有要求外傭落口供。她前天致電中介公司與外傭終止合約,中介要她七天後計糧及買單程機票。李認為糧可以計,但事件未搞妥,不會買機票,中介卻以僱傭條例向她施壓,她承受壓力及感到迷惘。

網民看到BB相片都大感心痛,紛紛留言安慰及祝福BB,亦批評中介公司做法,認為嚴重失職已可即炒不用賠償,不必理會中介公司。李小姐向勞工處查詢,處方叫她支付人工及機票,不要讓外傭有藉口反告。她曾多次致電外傭但無人接聽,希望書面通知外傭正式被解僱,她再與警方跟進,不希望外傭偷偷離港。

警方發言人表示在十一月卅日接到李姓女子報案,指她的十五個月大兒子被熱水濺到,導致面部和頸部燙傷,報警前已將兒子送往廣華醫院治理。警方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指上述中介公司予人打發外傭一走了之的感覺。兒科醫生謝鴻興表示,被熱水燙傷要先用凍水降溫,避免皮膚起水泡,脫落或壞死。他指室溫開水已可調配奶粉,毋須用熱水熱奶。

20161202 - 改建校舍欠款500萬 唐乃勤書院涉藉收學習費填數

標題:改建校舍欠款500萬 唐乃勤書院涉藉收學習費填數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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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中學保良局唐乃勤初中書院向每名家長徵收2,000多元學習及活動費,被指變相集資填數以改建校舍。有家長引述校方稱該校改建工程涉款過千萬元,質疑校方收費是為了償還保良局500萬元貸款。有資深中學校長質疑該校有違津校一貫做法;校方則堅稱該筆款項全數用於學生活動。
記者:葉偉東 周婷

該校中一學生家長黃太投訴,指校方上月發通告要求中一至中三學生繳交2,400至2,600元學習及活動費,全校合共收費150萬元。通告解釋此項費用包括學科活動、課外活動、生涯規劃費及比賽報名費等,未有說明詳細支出。不論學生參加何種活動,同年級學生收費劃一。黃太又指學期初早已繳交同一項學習及活動費,合共涉款82萬,不理解為何要如直資或私校般多次交費。
黃太又透露,校長黃仲奇曾指學生宿舍改建工程費涉款過千萬,也在家長會透露校方尚欠保良局約500萬元工程費貸款;校方亦於10月中向家長發信呼籲捐款。黃太懷疑校方借收取活動費為名,向近600名學生收取共約150萬元,是用作償還貸款。黃太質疑改建費高昂,亦未有諮詢家長,質疑該校「大花筒」卻要家長埋單。
辦學團體保良局早前宣佈該校進行相關改建工程,獲保良局前副主席鍾林育順捐款,將學生宿舍改建成新教學樓,去年年底完成。學界消息向本報透露,該校向家長收取的學習及活動費,疑與改建工程有關,為未來與同屬保良局轄下的莊啟程預科書院合併「鋪路」。
該校校長黃仲奇書面回覆本報時未有回應改建工程、貸款及是否計劃與莊啟程預科書院合併等事宜,僅強調上述收費全數用於學生學習及活動,從未收取額外費用作其他用途。黃又指收費根據教局指引,獲校內商業活動監管委員會及校董會批核,並於家長會說明收費細節。保良局則交由校方一併回應,同樣未有交代貸款事宜。


有校長質疑「統一收費」
惟有資深中學校長質疑該校做法有問題,他指教育局多種津貼是為資助有經濟需要的學生,津校學期初預先收取一筆大額學科及課外活動費於學界可謂絕無僅有;津校一般「實報實收」,即使小金額物品如訂購練習或參考書,校方也會發通告,供家長選擇是否隨學校訂購,免有誤會。
該資深校長續指,學科及課外活動乃服務非實物,不同活動、器材以至導師,涉及費用不相同,學界一般做法是「參加邊樣、畀邊樣錢」,並逐一列明租用器具、買制服等支出,質疑該校為何「統一收費」。教育局稱,一般來說收取學習活動費用應事先徵詢家長及獲校董會批准,並詳列活動資料。

逼參加活動 家長斥搶錢
津貼中學保良局唐乃勤初中書院(圖)疑向家長濫收費用;該校中一家長黃太向本報投訴,指學期初已為子女繳交1,370元學習及活動費,惟校方上月再向全校發通告,要求家長再為中一學生繳交2,400元的學習及活動收費。黃太質疑校方重複收費涉斂財,亦未有公佈款項使用詳情,怒斥校方「搶錢」。

一刀切補貼其他人
校方辯稱收費符合教育局指引,活動亦通過家教會、商業監管委員會、保良局校董會審批,但黃太批評校方藉此逼學生參與活動,未考慮家長學生的選擇權,又指校方以一刀切方式劃一收費不公,稱學生參與活動不同,活動支出亦不同,現行做法是「以學生補貼另一個學生」。
黃太續稱,校方只收取現金,曾多次索取繳款收據不果,校方僅答應在學生手冊寫上「已收取收費」。校方回覆本報稱,家長現可支票付款,早前做法僅為減低存入支票的行政費;校方又以環保為由,慣常在通告上蓋上「已收款」印章及校印,家長如欲取收據可書面申請。但校方未有回應有關劃一收費等質疑。

「一條龍」升莊啟程
保良局唐乃勤初中書院(圖)前身是普通中學,2007年為配合新學制轉型為初中書院,只開辦中一至中三,與保良局轄下的莊啟程預科書院結為「一條龍」學校。學生在唐乃勤完成初中後,可直升莊啟程讀高中。
舊學制下,莊啟程預科書院只開辦中六、七課程,以高考成績優良見稱,出過不少狀元。新學制下該校改為開辦中四至中六課程以來,則未有出過文憑試狀元。

20161201 - 有前科補習淫師 非禮11歲女生 6年前曾藉按摩摸胸判囚兩月

標題:有前科補習淫師 非禮11歲女生 6年前曾藉按摩摸胸判囚兩月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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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曾因非禮被判監的66歲私人補習教師,疑重施故技淫辱女生,在上月中到將軍澳上門替一名11歲女童補習時,涉嫌向女童摸胸非禮,女童母親得悉事件後報警。警方經部署後,待前日該名淫師再上門補習時,即場把他拘捕。

被捕疑犯姓黃(66歲),消息指他替受害11歲女童補習兩年,主要補數學等學科,案發地點為女童家中。黃早年於師範學院畢業,之後赴加拿大進修,回港後曾在一工業中學任教,至2003年提早退休,離職時為學位教師,其後改當私人補習教師。
黃曾於2010年4月干犯非禮罪,當年他替一名16歲會考女生補習,聲稱對女生萌生愛意,在女生家中補習時假意為對方按摩,卻攬腰及摸胸部非禮,女生受辱後報警。同年6月,黃於粉嶺法院認罪,裁判官斥他佔人便宜及行為匪夷所思,判囚兩個月。

再次上門補習被捕
今次案發於上月16日下午,黃上門到將軍澳重華路一單位替案中的11歲女童補習,當時家中只有外傭與女童在內。有人在補習期間,突然伸手隔着衣衫撫摸女童胸部,之後更欲伸手入女童褲內非禮,但女童立即反抗大叫「唔好」,制止了對方。疑人未能進一步行動,當作完成補習離開。
事後女童疑害怕不敢告之家人,直至8日後(上月24日)才向41歲母親講述受辱經過,母親聞訊大怒,當晚9時許到將軍澳警署報案。警方經調查後作部署,直至前日黃再次上門為女童補習時,埋伏警員即把黃拘捕帶署扣查。案件列非禮,交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城大犯罪學家黎定基指,同類非禮犯即使曾被判刑,重犯可能性亦相當高,往往出獄後一段時間需要懲教署安排作緊密監察,或要他們自願接受社工及心理學家跟進。他直指,這類犯人通常都是人際關係差劣,包括夫婦、父子等關係疏離,他們受心癮影響,加上性衝動,日常尋求生活上刺激,「非禮過女童就係一種刺激,所以佢哋會重複再做」。
黎定基不諱言,他們再從事兒童及教學相關工作是相當危險。黎坦言要避免這類犯人再犯事有一定困難,雖然醫生可處方鎮定劑及荷爾蒙等抑制藥物,但還需透過恢復他們的人際關係入手,抵銷犯罪心癮。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提醒家長,若安排補習老師上門教學,家中最好有其他人並安排於客廳教學,即使在房間教學亦可打開門。

護苗基金促設性罪犯名冊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表示,警方自2011年底起推行《性罪行紀錄資料庫機制》,但紀錄並不包括上門補習、上門教授興趣班等,家長不能查核導師是否清白。譚促當局參考外國設性罪犯名冊讓市民查閱。

強制應徵者提供資料
在現行性罪行紀錄資料庫機制下,僱主聘任需接觸兒童的工作職位時,可要求應徵者向警方透過機制查核以證清白。去年機制的涵蓋範圍擴展至私營補習中心及私營興趣活動機構的合約續期僱員,但機制多年來遭詬病存漏洞;包括查核要在應徵者同意下才可進行,且不包括現任員工及義工,而欲聘請私人補習的家長亦無權使用機制。
譚紫茵指該會多年來一直爭取立法,規定家長有權使用性罪行紀錄資料庫機制,亦強制應徵者必須提供查核資料。她指,美、英及加等均設有性罪犯定罪登記冊,而美國更將有關資料放上網讓公眾查閱。她認為港府應借鏡外國:「喺美國有新鄰居,都可以查到佢有冇性罪行資料」。

標題:出獄淫師又狎補習女生
報章:東方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有非禮前科補習教師涉再向女學生施「鹹豬手」。六年前曾涉非禮女學生判刑的六旬私人補習教師,日前在將軍澳為一名十一歲女童補習時,色心又起,向女童摸胸,更企圖伸手入褲內,因女童抗拒才收手,及後女童將事件告知母親及報警,警方前日趁他再上門時拘捕。保護兒童團體指出,現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存在漏洞,私人補習或興趣班教師的家長,無權使用該機制,希望政府盡快修訂。

涉案男子姓黃(六十六歲),早年入讀師範學院,並負笈加拿大,回港後成為學位教師,曾在瑪利諾工業中學任教,○三年提早退休,之後從事私人補習教師。二○一○年四月,黃涉嫌到一名十六歲女學生家中補習時,藉詞為她按摩,向她攬腰摸胸,黃被拘控時,承認非禮罪,並聲稱對女生有愛意,但遭裁判官嚴斥佔便宜,其行為匪夷所思,判入獄兩個月。

女童母報案 再上門補習就擒
受害十一歲女童居於將軍澳,黃為她補習約兩年,教導中、英、數等主要科目,據稱深獲家長信任。詎於十一月十六日下午,黃如常上門補習,當時外傭亦在家,但有人伺機趨近女童,表現親暱,突然伸手隔着衣服撫摸其胸部,其後得寸進尺,伸手入褲內非禮,她大驚抗拒,黃不敢有進一步行動,其後離去。

女童將受辱的經過告知四十一歲母親,至上周四晚決定報警,警方列為非禮案,前日在女童家中守候,趁黃上門時採取拘捕行動,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針對未成年人性犯罪的嚴重罪行,以及為保障兒童不被侵犯,警方於一一年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構或企業僱主在聘任需接觸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工作職位時,可要求應徵者向警方透過機制查核,以證「清白」,去年機制的涵蓋範圍擴展至私營補習中心及私營興趣活動機構的合約續期僱員。

僱主不能強制查詢準僱員紀錄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指機制存在漏洞。首先,現行查核機制為自願性質,僱主不能強制查詢準僱員的紀錄;而欲聘請私人補習或興趣班教師的家長,更無權使用機制。譚表示曾向保安局反映,希望機制可擴展至家長亦可使用,並盡快立法,強制相關僱員使用機制,以保障兒童安全,惟至今仍未進展。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亦認同機制有漏洞,指機制現時涵蓋新僱員及合約續期僱員,惟不包括現有僱員、有機會接觸兒童等人士的義工等,而機制亦非自願性,影響成效。

標題:66歲有前科導師 涉狎11歲補習女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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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非禮女學生判囚的六旬私人補習教師,上月在將軍澳登門為11歲女童補習時疑藉故非禮,家長獲悉事件報警,前日警方趁疑犯上門補習時拘捕帶署。
6年前非禮會考女生囚兩月
被捕補習教師黃×康,66歲,為退休教師,涉嫌非禮將被通宵扣查。黃有非禮前科,2010年4月聲稱因對一名16歲會考女生有好感及萌生愛意,到女生家中補習期間,藉口替女生按摩時攬腰及摸胸,事後女生報警;同年6月黃於粉嶺法院承認非禮罪,被判監兩個月。
上門補習 事發時父母不在屋
據悉,黃上門為該女童補習約兩年,主要補中、英、數。消息稱,上月16日下午,黃如常到女童將軍澳寓所補習,當時單位內僅得女童及外傭,其間黃藉故伸手隔着衣服撫摸女童胸部,其後更一度欲伸手入其褲內,女童大驚阻止。事後女童將事件告知家長,其母於本月24日到將軍澳警署報案。至前日,警員在女童寓所埋伏,待黃上門補習時將其拘捕帶署;警方列非禮案,交觀塘警區刑事調查第3隊跟進。
警方於2011年設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讓僱主聘請僱員從事與兒童及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有關工作時,可查核申請人有否性罪行刑事定罪紀錄。去年4月起,機制涵蓋範圍擴展至私營補習中心及私營興趣活動機構的合約續期僱員,但不包括上門的私人補習教師。
護苗基金倡性罪行查核涵蓋私補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認為,家長未能透過此機制檢查所聘請的私人補習教師,屬制度漏洞,促請保安局盡快檢討,讓家長也可查核相關紀錄,保障兒童安全。譚建議家長避免讓子女與私人補習教師獨留房間,應盡量在客廳等開揚地方,其間最好有成年人在家及定時查看有否異常。譚表示家長如發現子女突然不想上補習班、抗拒與補習教師見面、發噩夢或有情緒起伏等,有可能是遭性侵犯或非禮後的徵兆,提醒家長應主動關心子女。


標題:66歲有前科導師 涉狎11歲補習女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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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非禮未成年女生被判監的逾六旬補習教師,再次犯案,上月登門為十一歲女童補習時,疑向她上下其手侵犯,女童極力掙扎阻止對方進一步行動,童母其後獲悉事件報案。警方前日趁涉案男子再前來補習時,將他帶署扣查。

  有非禮前科補習教師,再侵犯弱女被捕。涉案六十六歲淫師姓黃,獨身,早年於師範學院接受教育,後赴笈加拿大,返港後在一所中學任教。據稱,黃於○三年提早退休時是學位教師,一直服務宗教團體。

  據了解,女童與家人住將軍澳,黃上門為她補習中、英、數等學科,已有兩年;上月十六日下午,僅得外傭與女童在家,黃上門補習趁外傭做家務期間,竟隔着女童衣衫撫摸胸部,更企圖伸手入她褲內,但女童極力掙扎制止。

  四十一歲童母其後發覺女兒有異,查問下獲悉風化事件,大為震怒,上月二十四日到將軍澳警署報案。前日,警方調查後部署行動,趁涉案男子再次上門為女童補習時,將他拘捕帶署。

  消息稱,○一年四月,黃聲稱對十六歲會考女生萌愛意,在女生家中補習時為她按摩,趁機攬腰及撫摸胸部,女生受辱後報警。同年六月,黃在粉嶺法院承認非禮罪,裁判官判案嚴斥他佔人便宜,行為匪夷所思,監禁兩個月。

  社會對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遭性侵犯案日益關注,要求加強保護她們免受性侵犯,警方於一一年底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構或企業僱主在聘任需接觸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工作職位時,可要求應徵者向警方透過機制查核證明「清白」。

  該機制亦涵蓋私營補習中心及私營興趣活動機構的合約續期僱員,但近年有民意調查發現,機制存在漏洞,現行查核機制屬自願性質,僱主不能強制查詢準僱員的記錄,欲聘請私人補習或興趣班教師的家長,更無權使用該機制,約八成私人補習社或私營興趣活動機構,因嫌麻煩均沒有使用機制。

20161201- 兩母女趕上學遭綠Van撞倒

標題:兩母女趕上學遭綠Van撞倒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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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路追截的士趕返學,母女慘遭小巴撞低!昨晨約七時五十六分,一名姓卓(卅三歲)母親帶同其姓林(四歲)女兒,在慈雲山雲華街慈樂邨樂誠樓對開候車趕上學,期間卓見對面線有一輛空載的士途經,遂走出馬路欲截停上車,惟的士司機未有察覺停車,兩母女只好返回行人路邊。

適時,一輛由姓陳(六十九歲)司機駕駛的37M專線小巴,沿路落斜駛至,小巴疑收掣不及將母女撞倒地上,兩人分別手腳受傷,但保持清醒,陳見狀慌忙報警求助。救護員接報趕至,將傷者送院治理。意外現場遺下約十米胎痕,小巴司機在場助查,警方經初步調查後,將事件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正調查意外原因。

20161201 - 多次性交後 男生摑13歲師妹

標題:多次性交後 男生摑13歲師妹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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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中六男生與13歲同校師妹相戀,其間多次發生性行為,及後男生提出分手,二人爭執期間,男生連摑女友兩巴及揑頸。男生昨在觀塘法院承認4項非法性交及一項普通襲擊罪,還柙至本月14日,等候感化報告判刑。

被捕後有輕生念頭
男生父母求情信自責沒向兒子解釋不可非法性交,但裁判官指本案嚴重之處是掌摑揑頸,「你當對方係乜嘢人啊?你自己嘅物品?諗住打走佢?」辯方求情指姓李被告自小參加基督徒團契,立志做音樂老師,明年考文憑試。被告有發展遲緩,被捕後有輕生念頭。被告曾經更改電話號碼及在校內避開事主X,但X仍糾纏,他遂衝動出手,被捕後已招認。案情指X父母已離婚,不常在家,今年6至9月4次性交皆在X家中,X均自願。X於9月將性事告訴鋼琴老師,X母得悉並報警。X再向警供出10月遭被告毆打。
案件編號:KTCC5035/16

標題:法庭:非法性交 毆13歲學妹逼分手 中六仔收押候懲
報章: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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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中六男生與同校的未成年十三歲學妹相戀拍拖後,於今年六至九月間四度性交,惟一嘗「甜頭」後,男生提出分手。癡心學妹卻仍對他死纏不休,至今年十月他疑不滿學妹「黐身」不放,向她施以掌摑及掐頸圖逼對方放手,因而惹上官非。被捕男生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四項非法性交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收押候判。裁判官狠批男生欲藉「想打走佢呀」了結關係,並怒斥「你當對方係你財產?」

十七歲李姓被告,被控在今年六至九月間的其中四天,與就讀中二的十三歲女事主X四度非法性交;及於同年十月六日在被告位於秀茂坪的住所外走廊襲擊X。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幼參與教會團契,本身有發展遲緩症狀,他不知自己的所作所為「可以嚴重到呢個地步」。因此被告在被捕後,情緒低落,甚至想過輕生。另外,雙方父母早知被告與女事主拍拖,但被告父母自責未有及早警告被告,不得與未成年的事主發生親密關係。

官斥:你當對方係你財產?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指出,本案最嚴重之處,反而是被告其後對事主掌摑及掐頸之行為,官怒斥「你當對方係乜嘢人呀?你自己嘅物品?財產?」辯方解釋指,被告當時已不想與X維持關係,但X卻繼續親自現身或以手機短訊纏繞他,令他被迫更改電話號碼,又避免在校內碰面。

裁判官聞言兩度反問:「所以你諗住打走佢?」辯方否認,強調被告只是衝動下出手襲擊。最終裁判官先索閱被告的心理專家、感化、勞教中心等一系列報告,將他收押至十二月十三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與X於去年起拍拖。今年六至九月間,被告在X同意之下,兩人四度在事主家中性交,被告皆沒有使用安全套。至今年九月,X將兩人的親密行為告知鋼琴老師,其後X母得悉事件後報警。在警方調查期間,亦得知X在今年十月六日曾上門與被告見面,被告並曾兩次掌摑她及掐她頸項。

案件編號:KTCC 443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