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6 - 非法棄屍案 凱晴媽囚五年 官指刻意誤導警阻查死因 懷疑B女非死於床上

標題:非法棄屍案 凱晴媽囚五年 官指刻意誤導警阻查死因 懷疑B女非死於床上
報章: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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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半歲大女嬰俞凱晴隨便棄屍的狠母,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重囚五年!法官直言被告聲稱發現女嬰死於床上的說法很可疑,難以想像一名母親竟隨手將女兒屍首放於膠袋,然後棄置走廊垃圾桶,一般人也不會這樣棄置寵物屍體。更指她在女嬰死亡前曾與男友爭執,兼上網搜尋「BB無氣」等資料,巧合得令人難以置信,事後更刻意誤導警方,令女嬰屍首無法尋回,不能查出真相及死因。
記者:陳美莉

身穿背心、束起微鬈長髮的被告吳天恩(33歲),昨日聽取判刑期間一直神情冷靜,就算法官斥責她如何浪費警力、公帑及事件令全城震驚,她亦紋風未動,直至法官怒斥難以想像一位母親竟會如此棄置女兒屍體時,被告才不禁低首。
聞重囚不忿盯着代表律師
當法官表明會重判時,被告即緊張地緊閉雙唇及顯得眼紅紅,但知悉判囚五年後,她顯得不忿,緊皺眉頭及咬牙切齒之餘,更「眼厲厲」盯着其代表律師。據了解,被告暫時沒打算提出上訴,她的年老父親及親姊亦有到庭旁聽。
法官胡雅文判刑指出,被告聲稱於11月17日發現女嬰死亡之後,因為害怕被男友及他人責罵,故將嬰屍隨手放入膠袋棄置垃圾桶,其行實在令人驚訝。事後她竟繼續填寫女兒的餵奶紀錄,兼不斷從互聯網搜尋「棄屍」、「失蹤人口」、「殺人犯心理學」、「擄拐孩童」等資訊,行徑冷靜自然,絕對不似一名愛女剛在睡夢離世、感到悲傷的母親。
在女嬰死亡前,被告曾與男友爭執,男友更兩度發出不再愛她的訊息,被告曾回應「你小心你的仔女好個(過)」,同日被告更上網搜尋「BB無氣」等資訊,法官坦言,上述事件實在巧合得令人難以置信,惟根本無法得知真相。
法官指被告棄屍後為隱瞞女兒死因及棄屍一事,竟向警方錄假口供聲稱女兒被拐,干犯妨礙司法公正,其所作所為可謂震驚全城。她報警後一連九日亦未向警方道出真相,令警方動員大量人力物力及公帑追查之餘,事件牽動警方及全港市民的情緒和同情心,亦令全港母親憂心子女安全。
被告雖然稱從沒想過事件會發展得如斯嚴重,惟法官直斥被告犯案前根本可以預計後果,但卻未有理會。她棄屍後繼而誤導警方,令警方延遲尋找女嬰屍體的時間,大大減低搜獲嬰屍的機會之餘,亦令有關當局無法查出女嬰死因,其死亡真相只有被告知曉。對於被告聲稱女嬰死於床上,法官直言說法很可疑。

官:寵物死也不會如此被棄
法官指出,一般人都會對死者表示尊重及懷念,援引寵物為例,當寵物離世時,大部份人亦不會隨便棄屍處置,實在難以想像一位母親竟然會這樣做。
為了反映控罪之嚴重性,法官明言法庭必須判以較長刑期,考慮案情、被告背景、調查花費的人力物力,就被告承認的阻止合法埋葬屍體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五年。
凱晴乃被告跟男友俞志偉所生,兩人是同居關係,被告無業,靠本身有家室的俞供養。去年11月8日,兩人為照顧凱晴的問題爭吵,俞自此沒再跟被告見面。就在凱晴死亡前,兩人互發共265個短訊吵架,俞叫被告「食蕉」及「拜拜」,被告還拖說叫俞小心他的仔女。
六日之後,被告報警稱凱晴在九龍城賈炳達道遭人擄拐,稱推BB車逛街時遇上帶鄉音的女子問路,未幾發現凱晴不在車上。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可疑,被告稍後聲稱六日前回家時發現凱晴在床上窒息死亡,曾幫她做心肺復蘇但失敗,惟有用膠袋包好女兒屍體棄屍梯間垃圾桶。
案件編號:DCCC422/14

區域法院女法官胡雅文判刑金句
‧大部份公眾人士都不會這樣對待寵物,但作為母親竟有此作為,實在難以想像!
‧你隨意將女兒放入膠袋後再棄置走廊垃圾桶,我實在極度驚訝!
‧你聲稱沒想過事件會引伸一連串嚴重後果,但法庭認為你一早知,只是不理!
‧你令全城母親人心惶惶,擔心子女的安全!


標題:虛報拐嬰母親囚5年 官嘆真相永不知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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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吳天恩去年隱瞞半歲女兒俞凱晴已死,並訛稱凱晴於九龍城街頭被拐走,引發全城尋嬰。她早前承認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日被判囚5年。法官指吳把凱晴屍體用膠袋包裹棄掉,又曾於網上搜尋「殺人冷靜」等字句,認為她十分可疑,但由於無法尋回凱晴屍體以了解死因,法官嘆道﹕「真相永遠無法知道。」

官﹕寵物死去 也不亂棄屍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出,被告吳天恩(32歲)有計劃地虛報女兒俞凱晴被拐,引起全港母親恐慌,亦浪費了大量警力,無可爭辯屬嚴重罪行,須判處長期監禁。法官指香港社會尊重已死的人,港人即使是寵物死去,都不會隨便丟棄屍體,坦言「無法想像身為母親的你,竟把女兒的屍體只用膠袋包裹然後棄掉」。
爭執後女嬰死亡 官拒信巧合

法官分析稱,被告於去年11月17日曾與前男友俞志偉(即凱晴生父)爭執,其間俞曾稱不再愛她,她隨即回應「你小心你的仔女好過」,同日她即在網上搜尋「BB 無氣」的字眼,當晚便聲稱發現凱晴已死。法官坦言不相信事情竟如此巧合,而且被告把凱晴屍體僅以膠袋包裹棄掉,然後繼續填寫虛假的餵奶紀錄,並於網上搜尋「殺人冷靜」及「在家犯案」等字句,以及瀏覽殺人犯心理等資料,這顯然不是一名悲傷母親會做的事。但法官認為,由於未能找到凱晴屍體,故永遠無法得知真相,嘆道﹕「除了你(被告)之外,無人知道嬰兒(凱晴)如何死去。」

根據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沒有迹象顯示她有任何精神或心理問題。報告指被告思路清晰,但一旦談及與前男友過去的親密關係,便忍不住熱淚盈眶。報告透露,被告於懷有凱晴期間才發現前男友沒與妻子離婚。某次她意外弄傷手部,曾向前男友發送受傷照片,並假稱是自殘所致,以博取對方注意。但當二人關係轉淡,被告的前男友便對她不再關心,更試過用利刀指嚇被告。
辯方引述報告指出,被告慣於向別人展示堅強獨立的一面,但事實上自我形象低落,害怕被人指摘,故她傾向隱瞞自己遇到的困難及不願接受現實。當被告得悉凱晴已死,因感到不知所措及怕被前男友怪責,才令她「諗埋一邊」虛報女兒被人拐走。被告已感到非常後悔,曾形容自己非常錯誤和「白癡」。
【案件編號﹕DCCC422/14】


標題:假「拐B」真棄屍狠母重囚五年
報章: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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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歲大女嬰俞凱晴去年遭母棄屍案,母親昨求情說自己是「被愛背叛受害者」,前男友拒絕與妻離婚並對她態度惡劣,令她自尊低落,女兒死亡後她怕被前男友指責而編造「拐B」故事,「解釋唔到點解冇第一時間報警」。法官感歎「人對死去寵物都唔會咁做,唔能夠想像點解一個母親可以咁」,不相信她為女兒死亡而悲傷,又指女兒死亡真相只有她才知道,重判她入獄五年。

  被告吳天恩(三十三歲)聆聽求情時沒特別反應,聞判後第一時間詢問代表律師「咁我仲要坐多幾耐呀?」律師稱「大約三十二個月」後她便轉身離開。辯方散庭後稱應不會上訴。

  辯方大律師貝敦求情時引述精神及心


理報告稱,前男友知被告懷孕後,仍拒絕與妻離婚,更曾用刀指嚇她,令她感覺被騙。她曾於意外弄傷手後,發相片給前男友訛稱手,博取他注意。報告顯示被告自我形象低落,解決問題及處理壓力能力低,傾向假裝獨立並掩飾自己的問題。心理缺陷令她發現女兒死後方寸大亂,只懂將女兒留在上而沒報警,後來因怕被前男友責備,訛稱女兒被拐走。她沒精神或心理問題,但因女兒死亡感傷痛並難以接受,壓力達高峰。她知自己令雙方家人擔心並誤導警方,行為愚蠢,感後悔及內疚。

  法官胡雅文指人對所愛的人離世,都會莊嚴認真地處理,被告卻用膠袋包嬰屍隨手棄置垃圾桶,作為與求情所指完全相反,質疑她事後冷靜上網搜尋「棄屍」等資訊,又為掩飾而報假案,虛構餵奶記錄等行為,並非傷心母親會做的事。

  胡官直言懷疑被告稱女兒「在上沒有呼吸」的講法,奈何沒證據顯示女嬰死因及時間,稱「真相只有你自己知道」。被告棄屍後隱瞞九日,至警方翻查其電話記錄,才承認女兒沒遭拐帶。胡官斥她有計畫報假案,令警方花費逾一百八十萬及大量人力調查。她編造的故事更引來全港市民同情及惶恐,認為被告非沒想過上述後果,只是她根本不關心,必須重判以反映罪行嚴重。

  被告早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情指,俞凱晴是被告與已婚男子俞志偉私生女。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告報警稱女兒被拐,警方調查無獲,其後檢取被告手機,發現她曾上網搜尋「丟棄嬰兒」及「殺人冷靜」等字眼,十二月二日拘捕她。警誡下她說發現女兒無呼吸後很害怕,終將女兒扔進垃圾桶。警方發現她遭俞拋棄,曾向俞稱「你小心你仔女好過」,派員到將軍澳堆填區尋嬰屍九日不獲。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四二二——二○一四。


標題:小凱晴遭棄屍 狠母重囚5年
報章: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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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全城的半歲大女嬰俞凱晴失蹤案,最終揭發凱晴已死且被母親棄置在垃圾桶,結果嬰屍被送往堆填區無法尋回。涉案母親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和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被重囚五年。主審女法官胡雅文不諱言,被告忍心將女兒屍體當垃圾丟棄,令人震驚,更特別提到被告事前曾向凱晴生父揚言傷害子女,事後又上網搜查「殺人犯的犯罪心理」等字眼,這與凱晴之死過於巧合,質疑被告丟棄嬰屍非常可疑,此舉令警方不能追查死因,法官嘆小凱晴的真正死因「只有被告自己至知」,真相永遠無人知曉。

現年三十三歲的被告吳天恩,昨甫出庭時曾打量公眾席,但似乎無任何親友到庭旁聽,她之後一直神情呆滯在犯人欄內聽判,得悉被判監後亦未見激動,在與律師交代幾句後便隨懲教人員離開。其律師在庭外透露,被告已預料到會被重判,故不打算上訴。
曾上網搜尋「殺人犯心理」

女法官胡雅文判刑前用了頗長篇幅講述被告的怪異行為,以顯示被告是蓄意犯案。法官指,被告在女兒死後仍在日曆上填寫餵奶時間,又在女兒死亡前後用手機上網搜索大量可疑的關鍵字,其中在女兒死前數小時搜尋「BB無呼吸」,在女兒死後搜尋「如何處理屍體」、「失蹤人口」、「殺人犯的犯罪心理」及「殺人要冷靜」等,直至翌日黃昏才罷休,但她拒絕解釋搜尋原因。
再者,被告在女兒死後,竟忍心將嬰屍放入垃圾袋丟棄,令法官驚訝:「一個悲傷的媽媽,根本不可能做出這種事!」法官斥被告利用大眾的同情心,訛稱女兒被拐,令警方浪費大量人力搜索堆填區,期間其實全港媽媽都關心女嬰的安危,擄拐事件也令全港媽媽驚惶了一段日子。法官批評被告早知真相但決定隱瞞,目的是令大家繼續相信女嬰是被擄走,由於嬰屍早已被送往堆填區,警方已不能查出死因,所以「只有你(被告)知道BB係點死」。
雖乏證據 官唔信咁巧合

法官又指,被告事發前曾與男友爭吵,並威嚇對方「小心你啲仔女」,加上被告搜尋過可疑字眼,法官直言事件與凱晴之死「唔信咁巧合」,但由於缺乏進一步證據,故判刑時不會一併考慮。不過,被告忍心將女兒屍體當垃圾丟棄,始終令人震驚,法官慨嘆:「絕大多數人對死去的寵物都唔會咁做,我想像唔到點解一個媽媽可以咁做!」最終法官認為必須重判,其中防止合法埋屍罪判監四年,妨礙司法公正罪則判囚三年,兩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判監五年。
案情指,被告與已婚的男友俞志偉於去年五月誕下俞凱晴,母女居於新蒲崗一單位。被告與男友其後感情生變,同年十一月十七日兩人以手機短訊互罵,被告表示「你小心你啲仔女好過」。同月二十三日,被告報警稱凱晴連同嬰兒車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被人拐走,警方調查期間檢查她手機,發現她曾上網搜尋「BB無氣」等字眼,其後拘捕她。被告在警誡下終招認,她上小提琴班後,回家發現凱晴已無呼吸,憂男友知悉女兒去世會責怪她才虛報;她透露用垃圾袋包裹凱晴的屍體,並棄置在住所同層的垃圾桶內。
案件編號:DCCC 422/14
被告浪費警力小統計

浪費公帑(只涉警方):180萬元
警方查問的店舖數目:400間
警方翻看的閉路電視片段:超過100段
將軍澳堆填區搜索嬰屍日數:9天
堆填區搜索嬰屍的警員:53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