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8 - 七歲姊餵食 四月B女骾死

標題:七歲姊餵食 四月B女骾死
報章:東方日報


四個月女嬰疑遭固體食物活活骾死。慘劇發生在長沙灣海麗邨,女嬰昨晨被母發現昏迷住所床上,急忙報警,惜女嬰送院後證實不治,警方調查後,不排除有人獨留女嬰與其七歲胞姊在家,胞姊見妹妹哭泣,以為她肚餓,女嬰遭人餵食固體食物,不幸引致窒息死亡。警方以涉嫌虐待或忽略照顧將死者母親及其同居男友拘捕,女嬰死因有待剖屍檢驗。

猝死女嬰姓陳,與胞姊、姓鍾(廿七歲)母親及鍾婦的姓周(卅一歲)男友同住海瑞樓一單位,鍾婦的七歲女兒視周為父親,以「嗲哋」稱呼。

抱女奔落樓等候白車

消息稱,昨晨十一時許,鍾婦發現睡在床上的四個月大女兒面青唇白,陷入昏迷,呼喚不醒,大驚通知同在單位內的周,周獲悉致電報警求助。鍾婦並抱起幼女跑落樓下等候救護車。救護員到場,見女嬰呼吸脈搏停頓,立即施救及將她急送明愛醫院救治,鍾婦帶同七歲女兒陪同送院,周留在住所等候警員到場。

鍾婦陪同幼女抵院後,在登記處辦理手續時,驚聞幼女不治後,傷心不已。警員在案發的單位進行初步調查後,載周同往醫院,周回應記者查問事件時,只表示「我都唔知道!」事後他進入急症室,將鍾的長女帶到一角安慰。

鍾婦事後向警員表示,事發時與幼女在住所睡覺,睡醒時發現幼女昏迷,通知同在單位內的周報警。惟警方調查後,疑有人留下七歲及四個月大兩女兒在家釀成慘劇,警方其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將鍾婦與周一併拘捕帶署調查,七歲女兒則由女親友接走照顧。鍾婦與周帶署調查後,獲准保釋候查。警方初步認為事件無可疑。

背有瘀痕疑曾被虐待

有消息稱,七歲姊姊當時在住所吃零食時,見妹妹睡醒哭泣,以為她肚餓,有人將手上的食物餵她,疑引致窒息昏迷。其後有人回家才發覺報警。有街坊更指女嬰是鍾婦「執番嚟養」,不排除鍾婦領養女嬰。案件現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包括驗屍確定女嬰死因。醫生經初步檢驗女嬰屍體,發現女嬰背部有一個指頭般大的瘀痕,不排除瘀傷是虐待或針筒刺傷造成,告知警方展開跟進。



標題:四月大不宜吃固體食物
報章:東方日報


誤入氣管致窒息

兒科醫生馮宜亮稱,嬰兒至少四個多月或以上才可以開始進食固體食物,初時只能餵以糊仔等半固體類,倘被餵食餅乾等固體食物,隨時骾喉或誤入氣管,導致窒息死亡。

他表示,遺留年幼兒童及更細的嬰兒在家,是非常危險,就算七歲小童,因仍未懂事,隨時向嬰兒餵以固體食物,就算是餵奶,亦有可能因手勢不正確而出意外。

另外,還有多種危機,包括幼童可能因為免嬰兒哭泣,用被鋪冚頭,又或攬抱失手等,而幼童本身亦可能發生意外。事實上,獨留兒童屬違法行為。



20120203 - 七月大男嬰 俯睡窒息亡

標題:七月大男嬰 俯睡窒息亡
報章:東方日報


男嬰睡夢中自行轉身俯睡導致一睡不起!一名七個月大男嬰前晚在屯門寓所由母親餵奶及掃風後,被放回嬰兒床上仰睡,期間自行轉身俯睡,惟父母無察覺,至昨凌晨始被廿七歲父親發現俯伏床上,面無血色,送院搶救後終告不治。警方經調查後不排除嬰兒反瞓導致窒息,惟死因有待剖驗。

猝死嬰兒姓陳,為家中孻子,一家四口同住湖翠路邁亞美海灣第三座一單位。據悉,父母為方便照顧,將主人房窗台位置改裝成嬰兒床,與兒子同房。前晚十時半,男嬰在母親餵奶掃風後,被放回嬰兒床上安寢。至昨晨零時許,父親查看兒子睡覺情況時發現兒子面部向下俯伏床上,陷於昏迷,他立刻將兒子抱起,發現兒子已臉色蒼白,急忙致電報警。救護員趕抵,當場為男嬰急救,再將他送院搶救,惜告不治,警方調查後相信事件無可疑。父母親驚聞噩耗,傷心欲絕。

父母應注意嬰兒轉身

兒科醫生謝鴻興表示,嬰兒以仰睡為佳,因俯睡容易壓住嘴鼻影響呼吸,但嬰兒最早可於三個月大自行轉身,故父母應萬分小心,一旦發現嬰兒俯睡,應立即將他反轉,亦不要購買太過柔軟的床鋪及枕頭給嬰兒使用,因為嘴鼻壓向太過柔軟及透氣功能差的物件上,容易出現窒息的危機。他又提醒父母餵奶後一定要為嬰兒掃風,直至聽到嘔氣聲為止,否則睡覺時嘔奶,可堵塞氣管窒息致死。



20120131 - 慈善機構借貸受質疑

標題:慈善機構借貸受質疑
報章:東方日報


監察本港慈善團體表現的民間網站「明施慎選」(iDonate)最近揭發,香港拯溺總會於○九年度先向關連機構香港拯溺基金借出近四百五十萬元,讓基金可向該兩間機構的一名共同董事購入商業單位,其後再以月租三萬多元租回有關單位作為會址。而另一慈善機構「理想教育」則將近九成盈利借予一名董事私人控制的公司,有私相授受之嫌。拯溺總會回應已就有關貸款作出申報,理想教育則未有回應。

拯溺總會及理想教育均是按《稅務條例》第八十八條註冊,為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明施慎選」翻查拯溺總會及拯溺基金○九及一○年的財務報告,發現總會○九年度以年利率五厘向基金借出近四百五十萬元,其後基金以約七百萬元購入軒尼詩道一商業大廈單位後,再租予總會作為會址。根據土地註冊處紀錄,該單位原由總會及基金的董事黃學堯透過公司持有。

「少收息有冇人咁笨?」

「明施慎選」創辦人溫澤君質疑,基金主要收入來自租金,而該物業則是基金主要資產,總會卻出資三分之二款項幫基金買樓,「收嘅利息仲少過畀基金嘅租,有冇人咁笨?」拯溺總會回應指,總會與基金是財政獨立,而總會雖獲政府資助,但不足應付營運開支及需要,亦沒有足夠資金置業,故基金購置辦事處並以市價租金長期租予總會使用,強調當中無涉及任何利益輸送或稅項問題,有關決定經執行委員會同意。

「理想教育」涉私相授受

而另一慈善機構理想教育○八年的財務報告亦顯示,機構將二百三十多萬元盈利逾九成,即約二百二十多萬元,借予其中一名董事黃婉虹控制的私人公司,但報告沒有列明該筆貸款有任何抵押及還款年期等條款。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理想教育兩名董事分別為吳烈輝及黃婉虹,理想教育透過電郵回覆指已將有關情況通知吳烈輝,但現未有回應。

稅務局資料顯示,上個財政年度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共有六千七百多個,但亦有一百零三個被撤銷免稅資格。




標題:慈善機構246萬借主席妻 監察網站質疑轉移盈利
報章:明報


《慈善法》仍在討論階段,一直監察慈善機構運作的網站「明施慎選」近日發現,註冊慈善機構「理想教育機構」於2008年把透過課程收費及贊助所得盈利,借予機構董事(亦為創辦人兼主席的妻子)操控的另一公司,涉及246萬元,有轉移慈善利益之嫌。由於理想教育只向公司註冊處交代截至2008年度的帳目,外界無法得悉該筆貸款是否已清還。

記者登門 主席拒回應

本報記者較早前致電及電郵身兼機構創辦人、主席和導師的吳烈輝,更登門造訪,吳烈輝都一律不回應。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認為,理想教育借貸予其他董事擁有的機構,做法不妥,但現行法例無法規管慈善機構借貸。他認為政府應完善行政措施,監管慈善機構籌款方法、要求公開帳目和列舉獲借貸公司的詳細資料等。

張國柱促政府完善行政措施

理想教育於2007年註冊為慈善機構,據其網頁指出,機構主要推廣體驗蛻變的「少年夢」課程,透過體驗式環節助青年建立積極人生觀。網頁指吳烈輝在50歲時放棄外資銀行高薪厚職,自資500萬成立理想創建基金,推廣青年成長課程,一個3天課程連食宿收費4800元人民幣。

2007年註冊 辦青年成長課程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理想教育只有兩名董事,分別為吳烈輝和黃婉虹,兩人申報的住址相同,其住所和辦公室大樓保安指兩人為夫妻。

據該機構的2008年度核數報告,截至2008年12月,機構累積營運盈餘有284萬元,在2006至2007年共有50萬元盈餘,2008年全年盈餘升至234萬元。不過,機構在2007及2008年,共向董事黃婉虹操控的另一私人公司「Life Dynamic(International) Limited」,累積借出246.5萬元,相當累積營餘的87%,借貸年利息為5%,並無指定還款期,亦無抵押。加上其他折舊和營運收入等,總計理想教育現時的銀行現金結餘只有54萬元。理想教育只公開截至2008年度的帳目,外界無法得悉該筆貸款是否已清還。

揭發理想教育帳目不清的監管慈善機構網站「明施慎選」,創辦人溫澤君認為理想教育註冊為慈善機構,令人聯想到機構是否借慈善之名開班避稅,賺錢後轉移盈利。她表示,現時慈善機構毋須公開帳目,「明施慎選」希望籌集資金,盡快建立完整的慈善機構數據庫,方便市民監察慈善機構。

稅務局:定期覆查團體帳目

稅務局發言人表示,不能提供個別個案的資料,但一般而言,若不涉及成員之間分攤入息及財產,慈善團體為促進其慈善目的而借貸,未必會影響其免稅資格。稅務局會定期覆查慈善團體帳目及年報。




標題:方敏生倡整合部門專責監管
報章:明報


慈善機構財政缺乏透明度,社會服務聯會行政總裁兼法改會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成員方敏生接受本報訪問時透露,委員會至今收到數百份意見書,市民對於要求慈善機構增加透明度有明顯意向。她認為政府應在立法前盡快推出行政措施,規管及監察慈善組織運作。委員會期望今年中把諮詢意見的報告書交予法改會大會討論。

市民盼慈善機構增透明

方敏生表示,小組委員會秘書處正整理有關意見書,初步審視,市民普遍認同應規管公眾籌款、慈善機構發牌批核,並應設公開系統讓公眾查閱慈善機構資料。但她指出,因立法需時,慈善機構本身應主動披露資料,除了立法,政府應先透過行政措施解決部分問題。

她舉例,現時由不同政府部門監管慈善團體,單是售賣獎券,已牽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影視處、食物及衛生局食環署、勞工及福利局社署,認為應整合後由一個政府部門如社署負責。她代表的社聯亦建議設中央慈善組織名冊,作政府部門日後審批公開籌款活動的依據。

認同擴闊慈善定義

現時並無慈善組織發牌單位,機構登記為社團或法團後,可按《稅務條例》第88條登記及獲豁免繳稅,即被視為慈善機構。方敏生建議優化免稅條例,包括稅務局加緊核查有關機構、要求機構公開披露年度工作及財務報告等。至於《慈善法》諮詢文件未將人權納入慈善定義,惹來爭議,方敏生認同慈善定義可再擴闊。

按照進度,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期望年中交法改會大會討論及審批,提出法律改革建議,之後會再交政府及立法會討論。




標題:6788免稅慈善機構 網上可查
報章:明報


慈善法仍未通過,政府只能透過《稅務條例》第88條規管申請免稅的慈善機構,市民亦可在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tax/ach.htm#s88),翻查已登記的慈善機構名單。稅務局一般參照奉行普通法的法院判決案例,處理慈善機構的申請。據過往案例,慈善用途包括救助貧困、促進教育、推廣宗教及其他。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共有6788個慈善團體獲稅務局豁免繳稅。

20120130 - 潔廁啫喱當糖食 三幼童中毒

標題:潔廁啫喱當糖食 三幼童中毒
報章:東方日報


近年新興的潔廁啫喱,唧一唧即如一朵花形的啫喱糖,黏在廁盆內,更發出陣陣芳香,竟成為兒童口中「美食」。公立醫院過去三個月接獲三宗兩歲以下幼童,誤將潔廁啫喱「當糖食」引致中毒個案。有剛學行幼兒在浴室內,以為坐廁內有一粒顏色鮮艷的啫喱糖,遂伸手挖出取食,之後腸胃不適,需送院治理。有兒科醫生警告,幼兒誤服潔廁啫喱後除腸胃不適外,或恐「骾親」致呼吸困難。專家提醒家長,要小心放置家居清潔產品。

香港中毒諮詢中心近三個月,接獲三名幼童誤服潔廁啫喱送往公院治理個案,涉事幼童介乎九個月至廿二個月大。中心總監劉飛龍推測,幼童在浴室坐廁出水位置看到潔廁啫喱,無論是顏色、氣味及形狀皆與食用啫喱相似,遂「當糖食」放入口。有家長即時發現後,立刻取出潔廁啫喱,但有幼童已吞下部分啫喱。尚幸三名幼兒服用分量不多,且毒性不高,全部病情輕微,無出現脫水情況,送往急症室吊鹽水治理及觀察後,已即日出院。

可致嘔吐 嚴重者會脫水

潔廁啫喱成分與市面其他清潔劑無異,主要是經常使用的活性界面劑及香精,用作防污及增加坐廁香味。中毒諮詢中心副顧問醫生陳耀祥補充,潔廁啫喱毒性不高,兒童雖不致中毒死亡,但誤服小量或引致腸胃不適。因化學物劑刺激腸胃,可致嘔吐、胃痛、腹瀉等不適;若病情嚴重或會造成脫水。治療方法通常以支援性質為主,按病情處方藥物紓緩中毒後徵狀。

勿扣喉催吐 應盡快求醫

中文大學兒科學系教授韓錦倫表示,幼兒誤服潔廁啫喱,更擔心或「吞錯位」阻塞氣道,出現呼吸困難,部分殘餘物可能進入肺部,引致急性肺炎。他提醒家長,一旦發現幼兒誤服潔廁產品,切勿強行「扣喉」,部分產品有揮發性化學物或酸性成分,嘔吐過程可灼傷食道、口腔,應立即求醫。

潔廁啫喱的包裝說明有提示家長將產品置於幼童無法取得處,若誤服勿催吐,須帶同清潔劑的包裝求醫。劉飛龍提醒家長,小心放置家居清潔產品,以及向幼童解釋產品作用,以及不能進食。他又呼籲生產商在產品設計上多作考慮,避免幼童誤服。 中心去年錄得三千九百五十四宗中毒個案,當中死亡和嚴重個案分別佔卅八宗和一百八十八宗,較前年下跌百分之五及一成一,劉飛龍估計與救護員為中毒病人在送院前使用活性碳解毒有關。非蓄意中毒個案如誤服清潔劑、過量藥物等,佔整體逾兩成半,即一千一百五十四宗。



20120130 - 街頭籌款違規不絕

標題:街頭籌款違規不絕
報章:東方日報



街頭籌款活動愈來愈多,社會福利署去年八月實施六項行政措施以加強監管在公眾地方籌款活動,包括限制募捐範圍及規定籌款人員佩戴證件等。社署至上月底共接獲十二宗投訴,大部分是募捐範圍超出規定,該署已告誡或提醒有關機構。至於法律改革委員會就《慈善法》發表的諮詢文件已於去年十月底諮詢期屆滿,當局接獲逾二百五十份意見書,正研究有關意見。

影響日後審批

社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八月起實施有關加強監管公眾地方慈善籌款活動措施,截至去年十二月中,共接獲十二宗涉嫌違反新措施的投訴,其中九宗以流動方式募捐的範圍,涉嫌超越當局規定只限於捐款收集箱周邊十米內;另有兩宗涉及籌款人員涉嫌未有佩戴名牌,及一宗長者籌款人員於活動期間懷疑未有得到足夠照顧。

發言人表示,十二宗涉嫌違規投訴涉及多間不同機構,社署已向機構跟進並告誡或提醒,若機構在過去曾經違反許可證內所列的條件,包括新設六項行政措施,可能影響其日後申請許可證的審批。

另外,法律改革委員會慈善組織小組去年六月中發表規管慈善組織諮詢文件,建議設立慈善事務委員會專責註冊慈善團體及審批籌款活動申請,有關諮詢期於去年十月底屆滿,當局共接獲逾二百五十份意見書並正研究中。

20120109 - 壓死滿月嬰 母泣血懺悔 B女,媽媽錯了!

標題:壓死滿月嬰 母泣血懺悔 B女,媽媽錯了!
報章:東方日報


「B女,媽媽對唔住你!」葵涌邨元旦日壓死「坎坷B」的媽媽,坦言自己因父母離異及誤交損友染上毒癮,但女兒令她立志重新做人,豈料天意弄人,她搬回娘家暫住時,因不慣母女同床而導致女兒被電氈灼傷及壓死,可憐精靈可愛的大眼B女只在世上活過短短一個月。喪女媽媽前日在愛女「頭七」時懺悔:「我唔係好媽媽!係我錯!但想你在天之靈知道,你係媽媽嘅掌上明珠,我好愛你!」

剛滿月後不幸被母親壓死的綽嵐,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出生,跟隨卅二歲的母親姓鄧,她遺傳母親的一對大眼睛與美人胚子,猶如「餅印」。未婚產女的鄧婦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憶述,上月女兒滿月前一日,其患癌母親在葵涌邨家中燒炭,雖然她趕抵及時將母親送院,惟母親卻患上情緒病需留院。鄧母對此深感愧疚,決定搬返娘家「三代同堂」。

藏吸毒工具被捕 下月報到

豈料,上周日早上七時許,她在母親寓所餵綽嵐飲奶及掃風後,將她放於床上睡。至十時許,她坐於床邊撫摸愛女時不慎入睡,一小時後驚醒,已赫見綽嵐被自己壓着伏於床上,右邊面發紫及被電氈灼傷,送院搶救後終告不治,在元旦日結束坎坷短暫一生。

鄧母坦言,綽嵐出生後母女於友人家暫住,她自己一直習慣向左側睡,愛女則睡在一張獨立小床,惟她日前搬回母親寓所後,家中僅有一張三呎單人床,由於該床左邊靠牆,她恐女兒碌落床,遂將她放在左邊,以防發生意外,結果自己卻不慎入睡時向左轉,壓死女兒。而她當日亦因藏有吸食毒品工具被捕,下月需返警署報到。

為「掌上明珠」決改過 惜元旦釀大錯

前日綽嵐「頭七」,鄧母獨自在寓所樓下拜祭,坦言至今無法接受事實,提及事件不時哽咽,深感愧對女兒。她坦言自小父母離異,自己雖跟隨母親生活,惟關係欠佳,中學時又誤交損友染上毒癮,又曾鎅手自殘,一直居無定所,更曾因販毒而留案底。去年她與同染惡習的男友分手,卻發現已珠胎暗結,只好搬往友人寓所暫住安胎。

她稱最初曾萌生墮胎念頭,但自從第一次照超聲波後,親睹骨肉的手手腳腳時,便決心把她生下來及為女戒毒。鄧懷孕多月從未吸毒,惟因突接獲前男友因藏毒及販毒被捕的消息,一時心亂如麻再次吸毒,結果導致綽嵐出生時僅五磅,身體瘦弱,令她懊悔不已,不斷自責和認錯:「我唔係好媽媽,係我錯!」

世上沒有不愛錫子女的媽媽,鄧婦雖然惡習難改,但對綽嵐百般呵護,她坦言:「我已經畀最好嘅嘢佢!」換片、餵奶、洗澡均自己親力親為,向來玩樂至上的她推卻所有除夕約會,只為與愛女共度首個元旦,豈料竟變成女兒人生唯一一個元旦。她翻看母女合照時聲淚俱下說:「我唔想畀人誤會我虐待個女,其實我好愛好錫佢!」經歷切膚之痛的她向在天上的女兒承諾,絕不會再吸毒及好好做人,亦希望自己可作為反面教材,警惕世人。



標題:電氈灼傷惹殺女疑雲
報章:東方日報


小生命猝然離世,悲痛的母親一度被懷疑是殺女兇手。由於愛女面上有被電氈灼傷過的痕迹,警方一度認為案件有可疑,交由重案組跟進,最終證實女嬰之死純屬意外,鄧婦激動下一度在醫院向警員咆哮:「你哋以為我殺咗佢咩?佢係我辛辛苦苦生落嚟o架﹗」專家則提醒家長需留意電氈的安全性及溫度,更要切忌與嬰孩同床而睡。

家長須留意安全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稱,家長將嬰孩放在電氈上取暖雖無不妥,惟市面上的電氈琳瑯滿目,必須注意其安全性及溫度,成年人若認為適中溫暖的溫度,相對嬰孩的幼嫩肌膚來說,可能已是溫度過高,隨時會灼傷。

她提醒家長切忌與嬰孩同床而睡,若家長稍一不慎將嬰孩壓着,嬰孩不懂轉身或推開,分分鐘便抱憾終生。



20111107 - 男嬰猝死熟睡母控疏忽照顧

標題:男嬰猝死 熟睡母控疏忽照顧
報章:蘋果日報


長沙灣永康街一間套房昨發生嬰兒猝死慘劇,一名出生僅一個月男嬰,由母親餵奶後放在床上小睡,卻一睡不起,並在 8小時後被睡醒的母親發現昏迷不醒,送往明愛醫院搶救證實不治。母親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警方拘捕,今次是過去一個多月來第三宗嬰兒離奇猝死事件。

猝死男嬰一個月大,無表面傷痕被發現時身上已有屍斑,相信已死去一段時間,警方初步懷疑男嬰夢中嘔奶阻塞呼吸,或被同睡母親壓住,但沒被察覺致窒息喪命,真正死因有待剖驗確定。

飲奶後放床上出事

現場為長沙灣永康街 50號 B唐樓一個套房單位,昨晨 10時許,男嬰由姓柯( 26歲)母親餵奶後,被母親放在床上小睡,準備兩、三個鐘後再餵他食奶,其後,母親疑覺睏倦上床睡着,直至下午 4時她才睡醒,其間沒聽聞男嬰睡醒肚餓哭叫聲。

柯婦睡醒查看睡在床上的兒子時,發現兒子昏迷不醒無反應,大驚報警求助,但她因擔心兒子安危,在救護員到場前,已自行抱住兒子奔往 60多米外的明愛醫院急症室求救。醫護人員立即替男嬰急救,但發現他已死去,柯婦驚聞愛兒死去。由於男嬰身有屍斑,估計已死去多小時,警方認為有可疑,懷疑有人疏忽照顧兒子造成,交由深水埗刑事調查隊調查。



20111018 - 一歲男嬰被家犬咬傷頭頸

標題:一歲男嬰被家犬咬傷頭頸
報章:蘋果日報


元朗公庵路村屋 1歲大男嬰,昨晨在家中疑逗玩一隻唐狗時,唐狗突發狂性,張口噬咬男嬰,導致他額頭和頸部受傷,主人喝止狗隻鬆口,男嬰獲送院治理。有訓練犬隻的專家表示,未經訓練的狗隻不宜與嬰兒玩耍。

現場為公庵路黃泥墩村一單位,住有男女戶主和一名約 1歲男嬰,還有其他家庭成員,家中並飼養一隻唐狗。

昨晨 10時許,男嬰母親在家中做家務,嬰孩則在大廳爬行,並逗玩飼養的唐狗。懷疑唐狗突露出攻擊行為,張開大口咬落男嬰的額頭和頸部,男嬰受驚叫喊,男嬰母親發現情況即大聲喝止狗隻,牠鬆口後男嬰逃過一劫。

狗未受訓 不能與嬰玩耍

男嬰額部留下幾個狗牙的洞印,淌有血迹,頸部亦遺下紅印,家人報案後,將他送院治理,受傷嬰孩由母親抱着送院,母親並不時拍背安慰才不再哭。

香港犬隻訓練學院創辦人張松照透露,狗隻其實有狼群領袖的本能,當狗面對嬰兒會當自己是領袖,若對嬰兒不滿便會用口咬發出訓示訊息,所以未經訓練狗隻不能和嬰兒嬉戲。他說平時主人帶家犬散步,亦同時攜帶嬰兒放狗,向家犬發指令時嬰兒依在狗主旁,讓家犬認識到嬰兒也是牠的主人,不能欺負小主人。



20111014 - 15月嬰家中撼穿頭

標題:15月嬰家中撼穿頭
報章:星島日報


牛池灣豐盛街一私人屋苑單位,昨下午五時許發生家居意外,一名十五個月大男嬰在家意外撞傷頭部,傷口不斷淌血,登時嚎啕大哭,家人睹狀連忙報警求助,救護員聞訊到場,立即為男嬰止血及包紮,再送往聯合醫院治理,警方經調查相信事件純屬意外。

20111008 - 飲奶後母同睡 男嬰猝死

標題:飲奶後母同睡 男嬰猝死
報章:東方日報


四個月大男嬰昨在元朗村屋寓所飲奶後,與母親同在房間睡覺,惟五小時後被外婆發現陷入昏迷,救護員將他急送入院,惜證實死亡,警方懷疑男嬰嘔奶引致窒息死亡。今次是五日內第二宗同類慘劇。

外婆探訪始發現昏迷

男嬰姓梁,與家人同住元朗大棠水蕉新村一村屋單位,消息稱,昨晨約十一時,男嬰由家人餵奶後,放在房間的嬰兒床上睡覺,而他的姓林母親(廿五歲)亦在同一間房內床上休息,至下午四時許,外婆登門探訪,當時,男嬰母親仍未為意,到外婆前往嬰兒床邊看外孫時,才赫見他昏迷報警,救護員到場見男嬰全無氣息,立刻施救及急送醫院,惜證實不治。男嬰的母親得悉噩耗後,傷心不已。警方初步調查後,認為案件無可疑,死因有待剖驗。

嬰兒疑嘔奶窒息死亡,過去不時發生,最近一宗發生在本周一,一名兩個月大女嬰,在粉嶺祥華邨住所飲奶後入睡,其後發現她昏迷,救護員趕抵證實她已不治。今年二月二日,一名剛滿月的初生女嬰,在九龍城一單位嘔奶後昏迷,送院不治。

兒科醫生馮宜亮表示,六個月以下的嬰兒因不懂轉身,飲奶後平躺仰睡遇上嘔奶時,奶水便會流入氣管,引至窒息,應該抱住「打棟企」一小時。嬰兒完全懂轉身前,仍應進行餵奶後的掃風,讓奶水落入小腸後才讓嬰兒睡,而睡姿也應以側臥為主,一旦嘔奶也不致嗆喉窒息。



20111004 - 兩月女嬰嘔奶窒息亡 飲奶後獨睡 父揭發報警

標題:兩月女嬰嘔奶窒息亡 飲奶後獨睡 父揭發報警
報章:兩月女嬰嘔奶窒息亡 飲奶後獨睡 父揭發報警


粉嶺祥華邨昨發生嬰兒猝死慘劇,一名出生僅兩個月的女嬰,飲奶後被置於牀上,但父親其後發現她全無知覺,立即報警。惟救護到場時發現女嬰已明顯死亡,毋須送院。現場消息稱,死者曾經嘔奶,懷疑未有人及時發現下窒息致命,警方調查後,初步相信案件無可疑,死因有待剖屍確定,暫未有人被捕。

猝死女嬰姓鄭,僅兩個月大,與家人居於粉嶺祥華邨祥頌樓一單位。現場消息稱,女嬰昨晨由家人餵奶,其後放在房中睡牀休息。至早上11時半,鄭父查看女兒情况,赫見她身有奶漬,已無反應,大驚下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後,證實女嬰已無呼吸脈搏且身體冰冷,已無生命迹象,交由警方調查。

疑吸奶入肺致命

大批警員趕到案發單位蒐證,據悉女嬰曾經無人看守下獨處,不排除期間突然嘔奶,因無人及時清理而吸入肺部窒息致命。 探員在屋內檢走兩個奶樽,其中一樽仍有奶,另帶走一張粉紅被褥,又把鄭父帶署協助調查,但暫未拘捕任何人。 兒科專科醫生謝鴻興表示,兩個月大的女嬰沒有能力起臥站立,若無人扶着只能躺臥,一旦嘔奶,便可能吸入氣管而窒息。因此,嬰兒飲奶後必須「掃風」,即把喝進肚內的空氣掃出,減少嘔奶風險。他提醒家長,兒童在1歲前沒能力自行飲奶,故家長必須小心餵哺,時刻小心照顧,免生悲劇。

醫生:須掃風 時刻照顧

本年2月,一名個半月大女嬰在土瓜灣鵬程街住宅內懷疑嘔奶嗆喉窒息致死,由姨母抱往醫院後證實不治。至今年3月,只有78日大的女嬰在新蒲崗景福街一單位飲奶後睡覺,但其後被母親發現全無氣息,送院不治。



20110915 - 劏房嬰壓斃 母與男友涉虐兒 同有濫藥案底

標題:劏房嬰壓斃 母與男友涉虐兒 同有濫藥案底
報章:明報


警方重案組探員介入調查佐敦廟街劏房4個月大男嬰遭壓斃案。曾與男嬰同牀的母親及其男友涉嫌虐兒被捕,警方今天會為男嬰進行剖屍確定死因。案件揭露出「劏房育嬰」危機處處,社工強調「無論居所多狹小,成年人也不應與嬰兒同牀」。
連同前日案件,過去3個月已有2名居於劏房的初生嬰兒被同牀的成年人壓斃,而兩宗案件的成年人均涉嫌濫藥,加上居住環境惡劣,令人質疑是否適合照顧嬰兒。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直言:「濫藥的成年人連自己都照顧唔到自己,點期望可以湊好BB?」
環境太差 社署有權接管
司徒漢明指出,若父母的居住環境、精神狀况或體力不適合照顧嬰兒,社署基於兒童利益下,是有權介入接管;若成年人自忖未能讓孩子安全生活,亦可向社工求助。他強調,悲劇的主因不是空間問題,更大因素是父母危機意識不足,「就算家中大小都好,若愛惜孩子,站在他們角度去想,怎樣都能找到安全空間」。他建議劏房父母,可應盡量嘗試找出地方擺放嬰兒籃或被鋪,讓嬰兒獨自睡覺。如果真的無法騰出空間,可向社署求助,盼能搬進中轉房屋或臨時房屋。
前晚壓斃嬰兒的案發地點為廟街263號一個劏房單位,涉案男女包括25歲姓曾母親及其35歲姓胡男友,兩人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名被通宵扣查。
消息稱,男嬰生於問題家庭,親生父母是同居情侶,早前生父在法國涉及毒品案判監,母親隨即結新歡同居,但她與男友同有濫藥案底,暫未能確定案發前有否濫藥。男女疑犯昨凌晨先後被押到醫員及劏房調查,又在屋內檢走牀單及被鋪等大堆證物。
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梁偉權表示,劏房問題已由舊大廈蔓延至彌敦道一些中價樓宇,主要原因是租金可觀兼不愁沒有租客。惟劏房衍生出大廈安全、治安及生活環境等問題,望政府能及早立法規管。

20110914 - 廟街男嬰窒息亡 父母被捕

標題:廟街男嬰窒息亡 父母被捕
報章:明報


一名男嬰昨晚在佐敦家中昏迷,送院後死亡,男童父母涉疏忽照顧兒童被捕。
昨晚約10時,居於佐敦廟街一個劏房單位的一對父母,欲為嬰兒餵奶之際,赫然發現嬰兒面色發灰全無反應,懷疑一同睡覺時不小心被壓至窒息昏迷,大驚報警求助,惟男嬰由救護車送伊利沙伯醫院,延至約11時不治。
事後警員通宵封鎖現場調查,25歲母親及35歲父親涉疏忽照顧兒童被捕。

20110911 - 上網支援計劃玩殘貧戶

標題:上網支援計劃玩殘貧戶
報章:東方日報


耗資二點二億元公帑的「上網學習支援計劃」,推出前已是非多多,政府被指透過政治施壓偏幫某個入標機構,到計劃正式推出後,又被指申請手續繁複,申請人須經過七重程序才可取得廉價電腦和相關支援服務,交表和上課地點又遠離申請人居所,令本身領取綜援、平日坐一程車亦要「諗過度過」的申請人,須花錢轉兩程車上課。執行機構承諾部分安排出錯,會立即改善及酌情豁免部分程序。

為期五年的「上網學習支援計劃」今年七月十四日正式展開,對象是領取綜援或上網津貼的全日制中小學生及他們的家庭,換言之,大部分申請人都是經濟拮据,生活捉襟見肘。計劃分別由兩個機構分區推行,其中香港西部地區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以「有機上網」品牌負責。

居於荃灣梨木樹邨的婷婷今年十五歲,與年近七十歲的外祖母靠綜援生活,欲透過計劃取得廉價電腦作學習用途。

她首先獲編排到鄰近一社區中心出席簡介會及領取申請表,但遞交申請表、交還銀行存款收據及領取電腦,卻要到離家甚遠、須轉兩程車才到達的海濱花園綜合服務中心,而且要分開三次進行。她抱怨:「搭一次車都計住計住,依家仲要搭三、四次車,真係好困難!」

憂取消資格沒收電腦

另外,職員又向婷婷稱,必須出席兩次工作坊和一次講座,否則會被取消資格,但又一直未能提供課程的具體日期和時間,擔心若未克出席,新電腦會被沒收:「我真係好擔心,依家功課咁忙、又要補課,去唔到咪冇咗部電腦?」

「有機上網」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錯誤,稱之所以安排當事人到位於海濱花園的社區中心交表,全因該中心與申請人的住所均在荃灣,職員誤會該中心和申請人居所距離最近,會從速改善。發言人又澄清,若申請人有充分理由未能出席工作坊和講座,機構會酌情處理。

政府及機構應諗多步

協助婷婷跟進事件的新界社團聯會社區統籌呂迪明批評,職員誤解地理位置,加上說法前後不一,令申請人無所適從,產生不必要的憂慮:「其實只要從用家角度出發,好多問題都唔會出現。低收入家庭搭多程車都有困難,外人點會知咁多吖,真係有心為低下階層服務的話,希望政府同機構都諗多步、行多步。」

20110910 - 摺枱夾死兩歲童

標題:摺枱夾死兩歲童
報章:東方日報


男童慘被摺枱夾死﹗將軍澳一名兩歲大男童,昨午在家中趁母親如廁時,在客廳將摺枱當作玩具,豈料,摺枱突然縮起,夾住男童胸部,待母親發現時,男童已陷入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疑胸骨爆裂致死。作為未婚媽媽的男童母親聞死訊後在醫院呼天搶地,致電兒子父親哭訴﹕「BB死咗啦!你快啲返嚟啦!」由於案情嚴重,案件交由觀塘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被摺枱夾死的男童姓黎,據悉,他與母親、外婆一家三口,居住尚德邨尚美樓一個不足二百呎單人至三人單位,母親未婚產子。由於黎出生後,家居環境變得擠迫,她們最近已獲房署批准調遷,惟搬遷在即,卻傳來噩耗。昨午三時許,剛巧男童外婆外出,只有兩母子留在家中,惟母親照顧兒子期間,母親突感人有三急入廁所「解決」,遂讓黎自行在客廳地上玩耍。
期間,懷疑黎誤將摺枱當玩具,「捐」入一張兩呎乘兩呎大的兒童摺枱玩耍時,疑不慎觸碰摺枱枱腳,導致摺枱縮起,將他的胸部夾在中間,由於摺枱摺合的動力十分強勁,足以壓碎男童胸骨,懷疑男童因而被壓斷胸骨,導致氣胸窒息,動彈不得。其後,母親如廁完畢後步出客廳,驚見兒子被夾在摺枱中,已告昏迷不醒,隨即致電報警。
母呼天搶地 激動暈倒
救護員迅速趕至,並將男童送院急救,惟經過三十分鐘搶救後,男童終告不治。一直陪伴送院的母親得悉男童死訊後,一度情緒激動,在醫院呼天搶地,並曾經一度暈倒。其後,她安靜下來,走到醫院走廊致電男童父親:「BB死咗啦!你快啲返嚟啦!」多名女親友事後趕赴醫院聞訊均哭成淚人,而男童父親亦到醫院,與男童母親相擁而哭。
重案組探員事後到男童寓所調查,並檢走該張兒童摺枱返署調查,並向死者母親錄取口供。
摺枱曾被指是家居陷阱之王,早年曾有多名兒童被夾斃。根據消費者委員會資料顯示,早在八四至八九年期間,曾有八宗兒童因為摺枱致死個案,年齡介乎三至九歲,他們一般是摺枱翻倒後,被枱腳夾至窒息而死。兒童被摺枱夾後,一般很難掙脫,愈是掙扎,枱腳愈是收緊,小朋友的處境便愈危險,獲救的機會亦愈小。



標題:摺枱夾死兩歲童
報章:東方日報


家居陷阱再奪一童性命,專家呼籲家長注意家居安全,尤其是留意可摺疊夾住兒童的家具,以避免悲劇發生。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指出,兒童的胸骨十分脆弱,如不慎被重力襲擊,便會破裂,相信今次意外中的男童,可能因胸骨破裂致死,他提醒家長,不要小看「細細張」兒童摺枱的威力,一旦兒童被摺枱夾着,就好比用「硬鉗」夾開蟹鉗一樣,殺傷力驚人。
馮續稱,當兒童被摺枱夾胸後,首當其衝,最受傷害是胸骨破裂,碎骨會在體內刺穿肺部,令肺部收縮,繼而有大量空氣進入體內肺與肌肉之間,造成氣胸情況,肺部無法運作,小朋友隨時窒息身亡,他更以「神仙難救」形容小朋友出現氣胸情況。
「生之喜悅」教布置家居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則稱,家居陷阱多不勝數,枱角、摺枱及利器擺放等陷阱,均可能引致奪命家居意外,並指擁有小朋友的家庭,不可以以一般家庭的思維來作布置。她又指,該會已成立「生之喜悅」小組,目的是透過義工,由母親懷孕,以致誕下嬰兒後家居的布置,義工們都會給予準父母意見及改善,例如向家長講解摺枱的危險性。



標題:近年兒童奪命家居意外
報章:東方日報


2011-6-27 油塘一名8個月大女嬰,在家中被揭發跌落睡床,頭部着地重創,送院搶救後不治
2010-11-24 天水圍一名4歲男童,在16樓寓所攀高把玩窗邊圓形晾衫架,失足墮樓死亡
2009-9-23 油麻地一名14個月大巴基斯坦籍女嬰,爬上床邊僅一呎半高的窗口玩耍,因窗花未有上鎖,失足由7樓墮下死亡
2009-3-24 大嶼山愉景灣一名18個月大英籍男童,在遊艇上獨自玩耍,期間疑遭窗簾繩勒頸昏迷,送院後不治
2002-2-03 青衣灝景灣一名5歲男童,在家中看電視時抽出地櫃抽屜,再攀爬企圖拿取電視機頂上物件時,地櫃連電視機翻倒將他壓死
2001-4-24 粉嶺一村屋一名14個月大男嬰,獨自在嬰兒床上把玩窗簾繩時被繩勒頸窒息,送院後身亡

20110823 - 追擊「小強」 累妻兒吸殺蟲水送院

標題:追擊「小強」 累妻兒吸殺蟲水送院
報章:東方日報


追殺「小強」險殺妻兒!一名男子昨凌晨在屯門寓所發現單位有曱甴出沒,立即噴射殺蟲水殺滅曱甴,惟曱甴左閃右避,男子邊追邊噴,疑噴射過量,導致在家中的廿九歲妻子及三歲兒子吸入過量殺蟲水不適,雙雙送院。專家提醒市民殺蟲水具毒性,使用前應留意說明及確保空氣流通。
現場為屯門市廣場第一期四座一單位,男戶主姓方(卅七歲),與姓何妻子及兒子同住。昨凌晨一時許,方在住所內發現有曱甴出沒,擔心影響家居衞生,立即取來殺蟲水噴殺曱甴,惟曱甴四處亂走,方一直尾隨噴殺蟲水,詎料,殺蟲水氣味太過濃烈,導致其妻子及兒子感到喉乾及頭暈不適,需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立即打開屋內的窗門通風,並將母子送院。其中何婦送院時需戴上氧氣罩協助呼吸,其子則由一名女親友抱同送院檢驗。
毒性不能小覷
香港害蟲控制從業員協會會長梁廣源指出,雖然殺蟲劑不能置人於死地,但始終帶有小量毒性,故不能掉以輕心,若需在室內大量使用,最好在無人時才進行,因為若市民對化學劑敏感,或本身患有哮喘病,接觸濃度過高的化學劑後,輕則出現皮膚紅腫敏感、流鼻水、打噴嚏、咳嗽,嚴重則可能導致抽筋,甚至心跳加速,所以不能小覷其殺傷力。
梁建議,若需要使用殺蟲劑時,必須購買已在本港註冊的商品,留意標籤及確定空氣流通,否則除會對人體有害,也可能在接觸電源後導致爆炸。他又建議市民可使用藥餌來消滅曱甴害蟲,因為藥餌可以吸引曱甴進食,若其返回巢穴死亡,其他曱甴在進食其屍首時,亦會同樣中毒死亡。

20110812 - facebook兒童不宜

標題:facebook兒童不宜
報章:明報


全民皆facebook(面書,下稱fb),這個社交平台現時在全球已有超過7億用戶,佔據很多人的生活:邀請朋友、更新自己的動向、分享相片、按「讚好」、加入群組等行為,已成為不少人的習慣。然而,近日英國牛津大學教授格林菲爾德提出,fb創造出虛榮新一代,用戶自我迷戀、注意力短暫等等。各位爸媽需要讓子女遠離fb嗎?

根據CheckFacebook.com的資料,香港有近380萬個fb帳戶,其中13至17歲的用戶佔約13%,即約49萬人。問身邊的家長、小朋友,更有不少未滿13歲的小朋友開設帳戶(fb要求用戶必須年滿13歲)。有父母視之為洪水猛獸,盡量拖延讓小朋友成為fb一族;有父母卻甚至幫未夠年齡的小朋友登記,大家究竟應如何面對fb巨浪?

教孩子別add陌生人

晴希﹕觸動輔導中心總監兼家長動力會長程翠雲的女兒晴希,今年11歲,準備升小六,開設fb帳戶已有兩年多。媽媽程翠雲本身有過千個fb朋友,而晴希亦有超過500個,包括家人、同學、親戚、合唱團的朋友、媽咪朋友等。

程翠雲、鄧藹霖和余國健都讚好!

程翠雲﹕我替女兒開fb時,已提醒晴希不要加入不認識的朋友,並保障自己的資料。「我沒質疑女兒的朋友名單,因為我認識她大部分的朋友,甚至有很多是共同朋友。我教她開facebook,權威在我手,她不會抗拒我成為她的朋友。之後,我讓她自行管理帳戶,不會干涉,盡量避免留言,亦很少讚好。就算有時候,她跟朋友用奇怪符號留言,我不知道她說什麼,也不會過問。」

鄧藹霖﹕兩名分別22及14歲的兒子都玩fb,但我自己堅拒開戶,「我不接受將自己所有事都公諸於世,但亦不反對他們玩。不過,我已講明不准add陌生人,因此雖然我沒有玩,但仍知道他們的friend list裏有哪些人。」

余國健﹕育有三名6歲至12歲子女的心靈階梯培訓總監余國健,一家人都有fb帳戶,「我覺得無必要視它為洪水猛獸,小朋友想開戶多出於好奇,是身分象徵而已。爸媽愈是阻止,他們就愈想玩,既然避不了,我會教他們什麼人應該add,什麼人不應該add,當作是社交訓練。」

電腦放客廳 免沉迷玩遊戲

Brian﹕15歲加入facebook初期的時候,會玩facebook內附設的各種小遊戲,但自言沒有沉迷,後來更索性不玩:「有一次看到新聞報道指出,玩facebook遊戲有機會外泄個人資料,令我更加不想玩。」

余國健讚好!

余國健﹕將電腦放在客廳,跟子女協議每日的使用時間,防止他們日玩夜玩。電腦放在公開的地方,「出事」機會低一點,而太暴力或刺激的遊戲都不可以玩。我限制他們只可玩15至30分鐘,他們會很珍惜這少許的時間,應該不會弄出大麻煩吧。此外,他們的手提電話沒有上網功能,以免他們沉迷。

兒女公開留言 多提點少干涉

詠斯﹕11歲詠斯的fb帳戶,由媽媽為她開設,她大多用來跟同學傾功課,好像有次跟同學組隊參加歌唱比賽,大家就在fb討論選哪首歌。詠斯的同學會在Wall上聊天、談八卦、分享自己開心與擔憂事,相對地她較少留言。詠斯媽媽還會邀請她的同學加入fb,看到同學擔心考試,又會留言鼓勵她們。

Brian﹕跟朋友談天時,會避免開設群組談天,「知道開群組要設定很多事情,很繁複,不及直接在chat room或pm(私人短訊)來得方便及有私隱。另外,在Wall上公開談,有時候不想所有朋友看到,需要逐一揀選隱藏對象,很麻煩。」

鄧藹霖、余國健和程翠雲都讚好!

鄧藹霖﹕為尊重兒子私穩,我從沒意圖或企圖偷看他們說什麼、玩什麼。但我最緊張他們在網上亂說話,所以經常跟他們說即使多討厭某同學,都不可在網上討論或群起「唱衰」,禁絕這種網上欺凌行為。我知道學校都有嚴密監察,亦曾聽過有類似事件發生。

余國健﹕據我所知,現時不少人事顧問都會檢查應徵者的facebook了解其背景。在網絡世界,中傷別人太容易了,青年人愛開群組講秘密,但我覺得其他人總有方法看得到,所以我特別提醒子女要對自己的說話負責。同時,家人要跟子女保持溝通,就不會只向朋友說心事。

程翠雲﹕家長應避免過分插手子女的社交,「若子女願意邀請父母加入facebook,子女跟朋友對話時,爸媽不宜在facebook內給意見,製造尷尬。他們會不喜歡,甚至用各種方法阻止父母查看facebook,會『unfriend』、block(隱藏)、加入黑名單,或是開新account,父母失去藉公開社交平台了解子女的機會。如果看到子女的facebook有不妥的地方,可以在互聯網外談。」

分享相片要三思

Brian﹕曾有兩個fb帳戶,3年前開始玩fb時,我加入相識的朋友、同學,人數大約三四十人,我會分享一些個人生活照、風景照、食物照等,並設定只有朋友才有權限看到照片與留言。但後來得知有朋友將照片四處傳閱,為免再次出現這情,決定刪除舊帳戶。「用了另一個電郵開account,今次揀選的朋友很謹慎,只邀請相熟的同學及親戚加入(朋友名單),人數在10個之內。」

鄧藹霖讚好!

鄧藹霖﹕我知道兒子會upload相片,他們的圈子就是這樣,喜歡跟人分享。他說有時在網上post了一句joke,有朋友like,已經好開心,我就經常跟他說,玩facebook「just for fun」。雖然現在他們沒有拍拖,但我已叫他們要做gentlemen,即使日後與別人分手,亦不要亂放相片上網,愛對方就不要中傷她。此外,我都很怕自己的資料外泄,有些人真的很「豬」,什麼都放上網,所以我一直沒有開帳戶,我可能是地球上最後一個沒有facebook的人呢!

檢查子女行蹤反效果

Ah Bo(16歲)﹕我好憎媽媽用facebook check我,她真的試過看到我在facebook打卡,知道我在旺角後,專登搭車找我,那時朋友都在場,令我覺得很「」。我覺得用facebook就好像被監視一樣,所以曾在朋友名單內刪除所有親戚,最近才重新加入。

余國健讚好!

余國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為子女總會想到很多藉口不報告行蹤,如電話沒電、網絡接收不到等,所以爸媽用這方法去check子女行蹤並非最佳做法。太嚴苛的規條可能會有反效果,雙方應建立互信,自由和信任是按平日的表現成正比,爸媽要讓子女明白他們要先學會自我節制,才可享有自由的道理。




標題:專家建議﹕家長學玩fb 增進子女感情
報章:明報


程翠雲說﹕「我覺得fb這類社交平台,家長不用將之惡魔化,擔心子女認識到壞人、不懂得保護私隱。與其擔憂,倒不如嘗試認識它。最討厭子女玩fb的家長,往往是不太懂用電腦、沒有fb帳戶的,他們未經了解便阻止子女用fb。我反而認為,家長應嘗試了解,甚至幫子女開account。」她更分享如何借用社交平台,與女兒聯繫感情。「我的工作桌跟女兒的書並排,她用電腦時,我在旁邊同樣用電腦,我們常用msn、facebook的chat room聊天。有時候,明明我就在身邊,她會hi我,向我說一些很sweet的說話,例如問我吃水果嗎?叫我早些睡覺等。她亦會跟我分享一些有趣事,我便將頭伸向她的電腦旁。」

朋友愈多 私隱易泄

香港青年協會網站總監魏遠強(Ken)指出,很多小朋友「鬥」facebook:「有些小用家愛鬥多朋友,在朋友名單內add一些不認識的人,令社交網絡擴闊了;部分除了鬥朋友數目外,更會以加入不同國籍的朋友為榮;甚至有一些game,朋友愈多,愈容易過關升level,或誘使他們邀請更多陌生人成為朋友。」Ken指出,年輕人最常在朋友的名單中找「朋友」,但用家實際上其實不了解朋友的朋友;再者,有些人認為拒絕別人會感到不好意思,會不拒絕任何邀請。「當網絡愈擴大,用戶放的資料、相片便會公開予更多人。facebook不止是一傳,十傳百,而是一傳過千,影響極大。」




標題:玩得精明保私隱
報章:明報


.跟子女分享有關facebook的新聞,藉此警惕保護私隱的重要,並留意社交平台陷阱
.不時檢視朋友名單,有需要可將他人從朋友名單中移除(unfriend)
.facebook不時增設功能,用家應該定期不時查看「個人設定」,重新檢視
.朋友在Wall上留言查問一些較私隱的問題,如電話等,不要貪方便在Wall上回覆,應該以私人短訊回覆
.設定資料「只是朋友」(only friends)才可看到,「朋友的朋友」(friends of friends)也不宜
.搜尋器如Google很多時會搜尋到facebook的群組網頁,不要忽略群組的設定,宜設定為特定朋友才能觀看

資料來源﹕香港青年協會網站總監魏遠強

20110808 - 一堆衫險焗死半歲B

標題:一堆衫險焗死半歲B
報章:東方日報


旺角又發生嬰兒家居意外,一名六個月大內地男嬰,昨午與父母同床睡覺期間,疑轉身時碌落地,剛巧跌入擺放床邊一個洗衣籃內,「淹沒」衣衫堆中,頭部被蓋住致窒息昏迷,父母驚醒發現時,他已無呼吸無脈搏,送院搶救後雖恢復心跳,但情況危殆。警方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男嬰父母,案件交刑事調查隊跟進。
命危男嬰姓陳,父親四十四歲,母親為廿九歲姓吳內地婦,母子均持雙程證來港,一家三口同住廣東道宏華大廈一單位。據悉,該居所由男嬰祖父購買,多年前讓予兒子居住。
父扎醒揭發悲劇
現場消息指,昨午十二時許,陳父見兒子在大床香甜入睡,而他與妻子亦有睡意,但恐吵醒兒子,故未有將他放回嬰兒床,一家三口遂同床而睡。另外,由於恐防父母「爛瞓」壓住兒子出事,為安全計又將男嬰放在床的一邊,兩人則睡在另一邊。期間,陳嬰懷疑轉身時,恰巧轉至床邊,因大床無安裝圍欄,經幾番轉身後,男嬰碌跌落床,剛巧跌落放於床邊的一個洗衣籃。
由於籃內堆滿待洗衣物,陳嬰墮籃後即「淹沒」在衣衫堆中,頭部疑遭衣衫掩蓋,導致窒息陷入昏迷。陳父在矇矓間「扎醒」不見兒子在床邊,立刻起床看個究竟,赫然見他躺在洗衣籃內,面青唇白毫無反應,心知不妙即時抱起兒子及報警。
一度無呼吸脈搏
據悉,陳父因心急將兒子送院,報警後即抱着兒子走落街,等候救護車到場。救護員趕至發現陳嬰無呼吸無脈搏,當場脫去其上衣,輕按其胸口替其急救,然後再抱住他送院搶救。陳的父母陪同兒子送院時一直憂心忡忡,在救護車互相擁抱。
陳嬰經醫生施行急救後,慢慢恢復心跳,惟依然陷於昏迷,被送入兒童深切治療病房留醫,現時情況危殆。陳母在醫院等候期間,因擔心兒子病情,忍不住流淚。
警員帶陳父返住所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將其拘捕,案件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標題:專家:嬰兒不可與成人同床瞓
報章:東方日報


為人父母應該痛錫寶寶,不要令他們受到傷害。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表示,任何父母生下兒女,都會祈盼他們得到最好的照顧,為人父母也會痛錫及保護寶寶。奈何有初為父母者,因一時粗心大意忽略家居安全,可能對寶寶造成終身難以磨滅的傷害。
何愛珠續稱,防止虐待兒童會有「生之喜悅」計劃,對象是首次為人父母的家庭,主要透過已為媽媽的義工,教導他們如何避免家居意外。義工會指出家居環境中潛在的危險黑點,照顧寶寶時做到眼不離身才最安全,初為人父母者千萬留意。
另外,兒科專科醫生謝鴻興表示,嬰兒不可與成人同睡一床,早已講到街知巷聞,但依然有父母犯錯,危害兒女性命,確實令人感到傷感。三個月大嬰兒已可反側轉身,若果將其放在沒有圍欄的大床睡覺,除非大人一直守候在旁邊。否則,只要稍為有小小疏忽,嬰兒隨時會跌落床,造成身體傷害。
謝醫生又指,父母可能以為將嬰兒擺放中間,兩邊都有人睇住就不會出事,這想法絕對錯誤,假如大人爛瞓,只要稍為不慎一個轉身,即會將嬰兒壓在身下,幼小的嬰兒如承受大人壓力,可能會搞出人命。因此,嬰兒最好放在有圍欄的BB床上睡覺。

20110717 - 三歲女誤撼床角抽搐昏迷

標題:三歲女誤撼床角抽搐昏迷
報章:東方日報


紅磡發生家居意外,女童(圖)頭撼床角受傷一度全身抽搐雙眼反白昏迷。昨晨九時許,姓紀(三歲)女童,在紅磡崇潔街崇禮樓寓所玩耍,期間,她在床邊跑跳時,疑失平衡跌倒,頭撼床角受傷,雖然無流血,惟神色呆滯,其父母見狀急忙將她抱往附近診所求醫。
豈料女童突全身抽搐,雙眼反白陷昏迷,紀父母嚇到手足無措,急忙報警求救,救護員到場檢驗時,女童已漸甦醒,但仍需送院進行腦部檢驗。

20110715 - 東部八區上網學習支援啟動

標題:東部八區上網學習支援啟動
報章:星島日報


為期五年的「上網學習支援計畫」昨起全面接受申請,由互聯網專業協會(iProA)及香港小童群益會合作,推出的「上網樂與腦」計畫,將協助香港東部八個地區十五萬戶低收入家庭,低價購買電腦及上網服務,其中最便宜的計畫,扣除每年一千三百元的政府網上津貼,未來三年每月只需付十元七角,即可得到一部筆記型電腦及寬頻上網服務。

繼上月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推出服務本港西邊地區的「有機上網」計畫,由iProA與小童群益會合作服務本港東邊地區的「上網樂與腦」計畫昨亦正式公布詳情。服務範圍在本港東邊八個地區,即九龍城、黃大仙、觀塘、西貢、沙田、大埔、北區及港島東,並由有線、和記、3及電訊盈科四家網絡商,提供家居及流動寬頻上網,桌上電腦、手提電腦及筆記型電腦則有Acer、Lenovo及Dell共六款,切合不同受惠家庭需要。

身兼信息共融基金會及iProA會長的鄧淑明表示,「透過優格相宜和支援全面的電腦及上網服務,基層學童能真正從網上學習得益,不會輸在起跑綫上,進而走上脫貧之路」。合資格的申請者,在每年一千四百二十八元的三年合約基本組合,扣除政府每年一千三百元網上津貼,只需付一百二十八元(平均每月只需十元七角),便可購得一部Acer筆記型電腦連6M家居寬頻,更享有課程培訓、維修及技術支援等服務。

獲政府資助一億元

香港小童群益會總幹事羅淑君說,這項為期五年的計畫得到政府一億元資助,主要用作八個服務地區設立「童學站」,為家長學童上網學習提供不同程度的培訓課程及熱綫查詢服務。她又指,計畫每隔半年需向政府提交財政報告,中央行政費亦規定不可超過一千一百萬,承諾營運開支一年後向公眾詳細交代。

小童群益會督導主任黃貴有指出,計畫招聘義工雖不設上限,但強調過程經嚴格篩選,會視乎家長要求及評估需要才決定是否讓義工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