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報導原文網址
三日前秀茂坪寶達邨發生殺嬰事件。一名15歲女學生在家中廁所誕下女嬰後驚惶失措,懷疑將女嬰放入多個膠袋內導致缺氧,多個小時後少女和女嬰獲送院治理,女嬰證實死亡,警方調查後,女學生涉殺嬰被捕,並正追查經手人歸案。
現場為寶達邨一單位,消息稱,上址戶主正讀中學的15歲女兒偷嚐禁果致珠胎暗結。至本月26日凌晨,她在住所廁所誕下一名女嬰,疑太過慌亂,將女嬰放入多個膠袋內收藏。據報,初做媽媽的少女不知所措,一度離家外出遊蕩及找人商討,至早上才歸家。
警正追尋經手人
至同日中午12時40分,女生父親發現她神色有異,查問下大驚並報案。救護員到場將女生和女嬰同送院,其間女生父親一直陪同,惜女嬰抵院不久證實死亡,警方將案件交秀茂坪警區重案組偵查。至同日下午,該女學生涉殺嬰被捕,稍後她獲准保釋候查,明年1月下旬返署報到。昨晨,警方替死亡女嬰進行驗屍,暫未能確定死因,有待進一步檢驗。警方正追查導致女學生懷孕的經手人,不排除稍後拘捕經手人。
協助未婚懷孕少女的社工稱,近年機構收到的求助個案有上升趨勢,平均年齡約14歲。她們因缺乏性知識和心理準備,懷孕後會十分驚恐,未生育前已患抑鬱,誕嬰後更有殺嬰意念,需要接受精神科輔導。
現場為寶達邨一單位,消息稱,上址戶主正讀中學的15歲女兒偷嚐禁果致珠胎暗結。至本月26日凌晨,她在住所廁所誕下一名女嬰,疑太過慌亂,將女嬰放入多個膠袋內收藏。據報,初做媽媽的少女不知所措,一度離家外出遊蕩及找人商討,至早上才歸家。
警正追尋經手人
至同日中午12時40分,女生父親發現她神色有異,查問下大驚並報案。救護員到場將女生和女嬰同送院,其間女生父親一直陪同,惜女嬰抵院不久證實死亡,警方將案件交秀茂坪警區重案組偵查。至同日下午,該女學生涉殺嬰被捕,稍後她獲准保釋候查,明年1月下旬返署報到。昨晨,警方替死亡女嬰進行驗屍,暫未能確定死因,有待進一步檢驗。警方正追查導致女學生懷孕的經手人,不排除稍後拘捕經手人。
協助未婚懷孕少女的社工稱,近年機構收到的求助個案有上升趨勢,平均年齡約14歲。她們因缺乏性知識和心理準備,懷孕後會十分驚恐,未生育前已患抑鬱,誕嬰後更有殺嬰意念,需要接受精神科輔導。
標題:15歲媽媽涉殺女嬰被捕 家中廁所產子 藏膠袋半日
報章: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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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茂坪揭發懷疑殺嬰案。一名15歲少女早前疑偷嘗禁果後珠胎暗結,至本周三(26日)凌晨時分,少女在寶達邨家中廁所內誕下一名女嬰後,將嬰兒放在多個膠袋內收藏,半天後其父驚悉女兒曾在家中產子,急忙帶同女兒及女嬰赴院,惟女嬰其後不治。警方初步調查後列作殺嬰案處理,拘捕涉案少女。
有兩要好男友
被捕的15歲少女已暫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下旬返警署報到,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消息指少女就讀中四,有兩名要好男友,警方正追查誰是經手人。昨日法醫為嬰兒屍體進行初步驗屍,暫未能確定其死因,需有待進一步化驗。
案件於本周三揭發,當時涉案女童由父親陪同下,於中午12時44分帶同放置在膠袋內的女嬰,到聯合醫院求醫,女嬰於下午1時10分證實死亡。警方接報後介入調查,相信女童於當日凌晨時分在寶達邨寓所廁所誕下女嬰,以膠袋收藏半天再送院,遂將她拘捕。
父驚聞產子送醫院揭發
香港大學病理系法醫科副教授馬宣立表示,檢查嬰兒究竟是出生前或出生後死亡,以及死因是否有可疑,基本決定因素包括嬰兒出生時的成長周數、有否先天性疾病、身體有否可疑傷痕及有否呼吸過等,從中可了解嬰兒為何不能存活。
馬宣立指出,就一般個案而言,如15歲少女在廁所內產子,會涉及很多專業護理問題,例如需要為嬰兒抽走肺部羊水,立即替嬰兒保溫,以及處理臍帶及胎盤等,即使嬰兒是出生後死亡,也可能女童是「不懂照顧」所致,並非存心殺嬰,警方會檢視每宗個案的獨立因素,再按個別情况決定是否提出起訴。
律師黃國桐指出,警方若要控告女童殺嬰罪,必須能夠舉證嬰兒出生後,在能生存的情况下被蓄意殺死,否則女童可能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或因不懂照顧導致嬰兒死亡。由於案中母親僅得15歲,生父會涉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名,警方在調查嬰兒是否被殺之外,還要追緝經手人歸案。
有兩要好男友
被捕的15歲少女已暫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下旬返警署報到,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消息指少女就讀中四,有兩名要好男友,警方正追查誰是經手人。昨日法醫為嬰兒屍體進行初步驗屍,暫未能確定其死因,需有待進一步化驗。
案件於本周三揭發,當時涉案女童由父親陪同下,於中午12時44分帶同放置在膠袋內的女嬰,到聯合醫院求醫,女嬰於下午1時10分證實死亡。警方接報後介入調查,相信女童於當日凌晨時分在寶達邨寓所廁所誕下女嬰,以膠袋收藏半天再送院,遂將她拘捕。
父驚聞產子送醫院揭發
香港大學病理系法醫科副教授馬宣立表示,檢查嬰兒究竟是出生前或出生後死亡,以及死因是否有可疑,基本決定因素包括嬰兒出生時的成長周數、有否先天性疾病、身體有否可疑傷痕及有否呼吸過等,從中可了解嬰兒為何不能存活。
馬宣立指出,就一般個案而言,如15歲少女在廁所內產子,會涉及很多專業護理問題,例如需要為嬰兒抽走肺部羊水,立即替嬰兒保溫,以及處理臍帶及胎盤等,即使嬰兒是出生後死亡,也可能女童是「不懂照顧」所致,並非存心殺嬰,警方會檢視每宗個案的獨立因素,再按個別情况決定是否提出起訴。
律師黃國桐指出,警方若要控告女童殺嬰罪,必須能夠舉證嬰兒出生後,在能生存的情况下被蓄意殺死,否則女童可能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或因不懂照顧導致嬰兒死亡。由於案中母親僅得15歲,生父會涉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名,警方在調查嬰兒是否被殺之外,還要追緝經手人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