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章:蘋果日報
網址: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605/18284684
政府設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由工作上需要與兒童或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經常接觸的準僱員,到辦事處提交申請和指模紀錄,再由申請者或經其授權的僱主以電話查詢其過往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機制於2011年底實施,截至今年3月,已處理約4.6萬宗查核申請,有五名申請人有性罪行紀錄。政府考慮將涵蓋範圍由應徵者,擴展至續約員工。
家長不能查補習老師
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有議員認為,私人補習老師都需要長時間接觸小朋友,犯案風險亦相對大,但查核機制不開放予家長,亦不包括現任職員,是不全面,質疑政府為何不加快步伐,擴大涵蓋範圍,政府現只考慮將機制擴闊至續約職員是太保守。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回應時表示,措施的確有助保護兒童,但認為不應只靠查核機制,需配合其他措施例如提升兒童自我保護能力。他又指出,早前有調查顯示,就應否將查核開放予家長,有75%校長說不應該;而法改會最初建議設立機制時,亦憂慮會出現濫用,難以確保符合保障私隱條例。至於擴展至現職僱員,則要研究一旦僱員因而被解僱,所牽涉法律責任,而且涉及人數眾多,認為應循序漸進。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回應時表示,措施的確有助保護兒童,但認為不應只靠查核機制,需配合其他措施例如提升兒童自我保護能力。他又指出,早前有調查顯示,就應否將查核開放予家長,有75%校長說不應該;而法改會最初建議設立機制時,亦憂慮會出現濫用,難以確保符合保障私隱條例。至於擴展至現職僱員,則要研究一旦僱員因而被解僱,所牽涉法律責任,而且涉及人數眾多,認為應循序漸進。